一、[导入新课 ]
(多媒体展示):电视台“3.15”晚会会标
教师设疑:那位同学知道“3.15”是什么节日?
学生抢答:“3.15”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教师设疑:市场上的购物者统称什么?同学做过消费者吗?
——商场中的购物者统称为消费者,在座的同学也是消费者。同学们能举一些消费的例子吗?
什么是消费者?
今天我们就来学习消费者权益保?
《消费者权益保》对消费者是这样定义的: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个人和单位。(屏幕显示)分析:要想成为《消费者权益保》的保护主体,应当符合以下几个条件:(屏幕显示)1、消费什么?消费目的:生活消费需要2、谁消费:消费主体:公民个人或进行生活消费的单位 3、怎样消费:消费方式: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下面哪些项目是消费者的消费行为:(屏幕显示) A汽车厂为生产汽车向轮胎厂购买轮胎。 B 张某入住酒店 D丁某为公司采购机床E刘某去理发店理发 F周某买了瓶牛奶G 小李报名参加旅游团去旅游
我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内容在哪些法律和法规中有所体现?我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基本法律叫什么法?
法规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
颁布部门:全国常委会
颁布日期:1993年10月31日
实施日期:1994年1月1日
在这之后在总共修改了两次:2009年8月27日第一次修改,2013年10月25日第二次修改,并于2014年3月15日正式施行。我们现在沿用的是最新修改的《消费者权益保》。新消法体现了平等善待消费者与经营者,同时更加鲜明地向消费者适度倾斜的立法理念。针对消费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消法“与时俱进”地明确了网络购物“无理由退货制度”,完善了“三包”规定,终结“霸王条款”,并加重对违法经营的惩罚。直接目的和根本任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适用范围:广——包括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等方面。其内容涉及到人们吃、穿、住、用、
行、文化、教育、卫生、娱乐、等。
1994年春夏,湖南省某县19户村民在县农技站买了“威优46杂交稻种”。共插了71.4亩大田,由于种子内掺有劣质的“威优”种子,性能不同,成熟时间、分孽多少、栽培技术不同,到8月上旬第一次中耕时,就出现禾苗分孽多少相差悬殊,株茎高矮参差不齐,致使每亩减产150公斤,71.4亩大田共减产10710公斤。受害的19户村民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并联名到县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
试分析:
1.种子质量问题是否适用《消费者权益保》?
2.消费者协会能否处理此案?
我们来学习《消费者权益保》的适用范围
《消费者权益保》的适用范围是指:(一)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消费者权益保》保护;(二)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遵守该法;
(三)对于上述具体情况该法未做规定的,应当适用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如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四)农民购买、
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也应参照该法执行。
2.此案中农户所购买的稻种属于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由消费
者协会进行调解处理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