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作物良种补贴活动方案3篇
农作物良种补贴活动方案第1篇
一、补贴作物范围、标准、方式和对象
(一)补贴作物范围。水稻、玉米在全县实行全覆盖。海南农垦单列,地方农场和海南农垦划归地方的种植的水稻、玉米纳入我县的良种补贴范围。 (二)补贴标准。按照确定的补贴标准,早稻、晚稻15元/亩,玉米10元/亩。
(三)补贴方式。现金直接补贴的方式,通过财政补贴"一卡通"发放良种补贴资金,确保补贴资金发放到农民及划归我县管理的农垦农场的种粮职工手中。
(四)补贴对象。种植水稻、玉米良种的农民和农场职工。 二、推介优良品种 水稻推介的主要品种为: 玉米推介的主导品种为: 三、工作内容和要求
(一)严格落实种植面积。首先由农户据实向村委会申报种植面积和品种。由村委会登记、核实、公示后上报乡镇。乡镇汇总审核后、将本辖区种植面积和品种上报县农业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县财政局汇总审核后,联合行文,将本县种植面积和品种上报省农业厅、省财政厅。
1、村委会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组织申报、登记、核实、公示、造册。每造水稻插秧结束后,首先由农户据实向村委会申报种植面积和品种,村委会会同村民小组以农户土地承包证书中水(旱)田面积为依据逐户调查核实,农户申报面积与土地承包证书中水(旱)田面积有变化的要书面说明增减原因。村委会将核实、核对的结果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分户张榜公示7天以上,有异议的要重新组织丈量、核对。公示无异议后,由村委会进行确认、登记,汇总成册,报送乡(镇)。
2、乡(镇)核实汇总、建立档案。由乡(镇)对所辖各村委会上报的数据进行核实,特别对申报面积超过该行政村农户土地承包证书中水(旱)田面积总量的,要进行重点核实。核实无误后,将数据录入计算机,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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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进行汇总,建立电子档案,将本辖区种植面积和品种的汇总结果上报县农业局、县财政局。
3、县审核汇总上报。县农业局负责对乡(镇)上报的数据进行审核,对申报面积超过该乡(镇)农户土地承包证书中水(旱)田面积总量的,进行重点核实,并书面说明原因,审核无误后汇总数据。县属地方农场参考农户的申报程序落实水稻、玉米种植面积和品种,并上报县农业局、县财政局,由所在县农业局核实面积,并进行汇总。农垦系统转由我县管理的农场按照以往申报程序落实水稻、玉米种植面积和品种上报县农业局、财政局核实面积,由所在县农业局、核实面积并进行汇总。县农业局、县财政局将各乡镇(农场)上报的补贴面积和品种汇总审核后,联合行文按时上报省农业厅和财政厅。上报时间要求,早稻面积统计截止到4月底,5月底前上报;晚稻面积统计截止到8月底,9月底前上报;玉米统计当年收获的面积,9月底前上报。汇总上报的材料要分列到乡镇和县属农场。
4、农垦系统转由我县管理的农场,县要与省农垦总局做好沟通衔接工作,以免造成良种补贴核实面积的漏报。
(二)补贴资金发放程序。省财政部门收到财政下拨的补贴资金后,按照省农业厅核定的补贴面积,及时将补贴资金下拨到县财政局。县财政局按照县农业局核定的各乡镇、县属地方农场、农垦系统转由我县管理的农场的补贴面积,将补贴资金下拨到县农业局,县农业局通过"一卡通"直接向补贴对象兑付补贴资金。县农业局、县财政局年底前认真总结当年补贴落实情况,并书面上报省农业厅和省财政厅。
(三)健全良种补贴档案。加强良种补贴项目管理,各级有关部门对补贴过程中形成的所有表格、数据、补贴资金发放清单等凭证都要立卷归档保存,建立健全良种补贴明细档案,实现县级有区域图、乡级有落实表,村级有到户清册。乡级面积落实表一式两份,分别由乡镇和县农业局保管。发放补贴资金的清册一式两份,用于行政公示和补贴资金发放时农民签字确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水稻、玉米良种补贴项目实施工作由县农业局、县财政局和乡(镇)共同组织实施。县农业局负责项目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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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面积的核定、计划安排、优良品种推介、宣传发放、栽培技术培训等组织实施工作;县财政局负责补贴资金的监管及拨付工作;(乡)镇负责组织水稻良种补贴面积的申报和审核。各部门和乡(镇)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人负责,强化部门协调,保证按时完成水稻、玉米良种补贴工作任务。 (二)强化项目公示。实行良种补贴村级公示制,公示内容包括农户姓名、良种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并设立良种补贴监督电话,并在当地媒体予以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三)强化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按照国家规定严格使用资金。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良种补贴面积,不得套取、挤占、挪用补贴资金,不得用补贴资金抵扣各种税费、债务和欠款。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除追回补贴资金外,并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县财政局应安排所需配套工作经费,保证补贴品种推介展示、补贴面积核实、补贴资金发放、补贴档案建立和项目实施监督检查等管理支出,严禁挤占挪用重要下拨的补贴资金用于工作经费。 (四)抓好宣传、强化监督检查。县农业局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积极开展良种补贴宣传,增加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促进的有效实施,为粮食生产的稳定发展营造良好的氛围。县农业局和县财政局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通过实地走访基层干部和农户,认真了解项目区面积落实、种子质量和价格、补贴资金发放等有关情况,及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良种补贴不走样,农民实惠不缩水。 (五)强化种子市场监管。县农业局会同县农技中心、工商、质监、等部门,加强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坚决打击坑农、害农等违法行为,保证种子市场供应,防治假冒伪劣种子进入生产领域,切实保障种子供应渠道畅通、规范有序。
农作物良种补贴活动方案第2篇
各镇乡(街道)要向区农委、区财政局报(电子和纸质盖公章)工作总结材料和补贴面积、补贴资金汇总表。总结工作包括当年良种实际种植面积、实际补贴面积、补贴资金发放方式和补贴资金发放情况等, 年补贴工作结束后。并对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确保农作物良种补贴落到实处。充分发挥良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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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粮食增产增收中的作用,保护和调动农民种植粮食的积极性,稳定全区粮食产业发展。根据 市农业委员会、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 年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发〔 〕83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补贴对象
积极引导农民选择使用良种,农作物良种补贴对象是农业生产中使用农作物良种的农户。农业部门、各镇乡(街道)要根据品质优先、市场需求和生产需要。不得采取强制手段干预农民自愿选种。禁止补贴未经审定、审定不通过或过期淘汰的品种。
二、补贴作物及标准
种植玉米、小麦每亩补贴10元。水稻、玉米、小麦良种补贴在全区实行全覆盖补贴。对种植水稻、玉米、小麦良种进行补贴。种植水稻每亩补贴15元。 三、补贴面积
谁种植,按统计部门公布的区 年水稻、玉米、小麦种植面积为基础进行补贴。补贴谁。严禁对未种植水稻或玉米、小麦的农户进行补贴,严禁对种植非补贴范围的其它作物进行补贴。不得将"良种补贴"变成"承包耕地补贴" 四、补贴程序
一)由农户按 年种植面积和品种据实申报,补贴申报。按照逐级申报补贴的原则。其中,水稻、玉米良种购种凭证作为农户申报补贴的依据之一;不足大户起算面积的代耕户要提供村民代表和村社负责人的证明材料。村民小组(社)负责登记农户种植良种的面积和品种,登记核实后报村民委员会;村委会登记、核实后上报镇乡(街道)各镇乡(街道)要充分利用农资综合补贴网络信息系统资源,汇总审核后,以纸质和电子文档报区农委、区财政局。
二)地点不少二个,公示审核。农户申报工作结束后逐级上报良种补贴前立即开展公示审核。各社(小组)要公示分户清册。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内容要包括 年农户良种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举报电话等;各村要在村务公开栏上公示良种补贴、补贴金额、举报电话等,公示时间15天。切实强化落实各级审核责任,根据 年各村社农户数、农户的耕地面积、各补贴作物的实际种植面积和水稻、玉米购种凭证等依据,结合公示,举报反映的情况,及时逐级进行审核。村级审核要求村民代表、村社负责人和驻村干部分别在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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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实的汇总上报表上签字盖章;镇乡(街道)应做好补贴工作的把关,镇乡(街道)主要领导对辖区的补贴工作负责,及时组织对各村上报的分户统计表进行审核,镇乡(街道)审核要求农业服务中心、财政所的相关责任人员和主要领导分别签字盖章,并形成审核材料备案;区农委、区财政局组成联合审核组,对各镇乡(街道)审核上报的补贴清册进行集中审核。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
落实责任。按照粮食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要求,各镇乡(街道)要提高认识。各级各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主要领导对本地补贴工作负全责。区财政局负责良种补贴资金拨付、使用管理等;区农委负责良种补贴具体组织实施管理工作,编制实施方案,核实良种补贴面积,推介展示良种,组织生产管理、技术培训和提供咨询服务,监管实施过程,评估实施效果等。 二)广泛宣传
做到良种补贴宣传到户,加大对良种补贴的宣传力度。补贴金额核定到户,补贴数额公布到户,补贴通知发放到户,补贴资金兑现到户,实现补贴家喻户晓,有效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 三)强化监督
接受社会监督。1.公布举报电话。 市农业委员会举报电话号码为: 区农委举报电话号码为: 区财政局举报电话号码为:
审核工作是否落实,2.区农委、区财政局对各镇乡(街道)良种补贴实施情况实行不定期检查。检查的重点是宣传是否到位。操作过程是否公开透明,补贴信息管理档案是否健全等。严禁一个农户多户头申报或多个农户合并一户申报。严禁截留、挪用、集体代领,严禁抵(顶)扣任何款项。凡发现截留、挪用、抵扣、虚报冒领补贴资金等违反补贴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
实行"谁登记、谁负责,四)严明工作纪律。良种补贴资金要专款专用。谁核实、谁负责,谁公示、谁负责,谁上报、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抽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工作责任制。任何地方、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良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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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面积,不得套取、挤占、挪用补贴资金。凡发现虚报冒领补贴资金等违法行为、工作失职行为和落实不到位的要及时严肃查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处罚和处分。 五)及时汇总上报
全区在5月30日前完成补贴兑现工作。各镇乡(街道)必须在 年5月27日前将补贴数据库数据和纸质汇总表报区农委种子管理站。 六)严格考核
对良种补贴工作做得差的镇乡(街道)将扣减有关工作经费。区将镇乡(街道)良种补贴工作纳入粮食生产工作考核。 农作物良种补贴活动方案第3篇
为确保良种补贴落到实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根据市农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20xx年农作物良种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发〔20xx〕261号)精神,结合我县近年良种补贴工作情况,特制定我县20xx年农作物良种补贴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通过实施良种补贴,鼓励农民使用优良品种,加快优质良种推广步伐,提高良种使用率,稳定粮食作物种植面积,进一步提高粮食单产水平,进一步优化粮食生产结构,进一步改善粮食品质,促进全县粮食生产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二、基本原则
(一)补贴优良品种。要根据品质优先、市场需求和生产需要,积极引导农民或企业选择使用、生产良种,不得采取强制手段干预农民自愿选种。严禁强制指定品种。禁止补贴未经审定、审定不通过或过期淘汰的品种。
(二)公开公正。良种补贴、办法要公开,补贴面积、补贴农户、补贴标准、补贴金额要公示,操作过程要公正透明。
(三)实行直补到农户或良种生产主体。补贴资金全部直接通过重庆农村商业银行秀山支行发放到良种种植农户或良种生产主体(包括农民、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或企业,下同)。严禁一个农户多户头申报或多个农户合并一户申报。严禁截留、挪用、集体代领,严禁抵(顶)扣任何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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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按实际种植面积或良种生产任务补贴。谁种植,补贴谁。以每个农户的实际良种种植面积或良种生产主体承担的良种生产任务据实补贴,严禁对未种植水稻、玉米、油菜的农户给予补贴,严禁对种植非补贴范围的其它作物进行补贴。不得将"良种补贴"变为"承包耕地补贴"。 三、补贴标准和方式
(一)补贴标准。种植水稻每亩补贴15元,种植玉米、油菜每亩补贴10元。
(二)补贴方式。采取现金直接补贴的方式,通过重庆农村商业银行秀山支行"一卡(折)通"向农民发放补贴资金。 四、补贴范围及对象
全县27个街道、乡镇实际种植水稻、玉米、油菜良种的农户和良种生产主体(水稻和玉米良种补贴为20xx年实际种植,油菜良种补贴为20xx年收获)。 五、补贴资金分配原则
县农委、财政局根据市农委、财政局下达的良种补贴资金计划,结合秀山县20xx年粮油生产计划、20xx年各街道乡镇农经报表,对全县27个街道、乡镇分解良种计划补贴面积和计划补贴资金(见附件1),最终以实际申报审核确定面积为准。
六、补贴方法和步骤
(一)分户申报及公示(11月10日前)。各街道、乡镇根据《农民补贴网络信息系统》录入的最新农户基础信息,制作《20xx年农作物良种补贴分户登记表》(见附件2),下发到各村组进行复核、补充、完善和修改,由村组干部逐户逐项登记,禁止合户登记。其中水稻、玉米良种购种凭证作为农户申报补贴的依据之一。各村要在村务公开栏上公示各组补贴面积、补贴金额、举报电话等,各组要公示分户清册,公示地点不少两个、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内容要包括农户良种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举报电话等。公示无异议后,由村、组干部和驻村干部签字报街道、乡镇。各街道、乡镇要把《20xx年农作物良种补贴分户登记表》和公示资料存档管理,备查。
(二)街道、乡镇审核(11月11日-11月20日)。各街道、乡镇安排专人对各村上报的《20xx年农作物良种补贴分户登记表》进行复核、汇总,并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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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所和农业服务中心录入《农民补贴网络信息系统》(补贴系统良种补贴栏第一批次为油菜良种,第二批次为水稻良种,第三批次为玉米良种),制成《20xx年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汇总表》(见附件3)。汇总表经街道、乡镇分管农业的领导审查签字并加盖公章,与《农民补贴网络信息系统》卸出数据一并上报县农委(204室)。
(三)县级审批(11月21日-11月25日)。县农委、县财政局对街道、乡镇上报数据资料进行审核、汇总,无误后根据街道、乡镇上报数据制作《20xx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兑付清单》,并送重庆农村商业银行秀山支行审核,完全正确后由县农委汇总,重庆农村商业银行秀山支行刻录光盘三份,县财政局、县农委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秀山支行责任人签字并各持一份存档。
(四)兑付补贴(11月26日-11月28日)。县财政局根据县农委汇总数据,将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拨付到设立在重庆农村商业银行秀山支行的财政直补资金专户,重庆农村商业银行秀山支行收到资金后,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存入补贴对象存折(卡)账户。
(五)通知农户(11月30日前)。补贴资金存入补贴对象存折(卡)账户后,由县农委通知到各街道、乡镇,各街道、乡镇及时制发补贴通知书,由各村组干部将通知书发放到种粮农户。 七、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粮食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要求,街道、乡镇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对农作物良种补贴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组建由农业服务中心、财政所、纪检办公室等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作物良种补贴组织机构,并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良种补贴的实施和监督等工作。
(二)强化宣传。各街道、乡镇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会议、广播、电视、短信、张贴公告、宣传单等方式,向广大农民群众广泛宣传良种补贴,充分调动农民使用优良品种、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推动农作物良种补贴工作的顺利实施。
(三)严明工作纪律。实行"谁登记、谁负责,谁核实、谁负责,谁公示、谁负责,谁上报、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抽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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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工作责任制,确保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良种补贴面积,不得套取、挤占、挪用补贴资金。凡发现虚报冒领补贴资金等违法行为、工作失职行为和落实不到位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 (四)强化种子市场监管。农业部门要会同工商、质检、等部门,加强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坚决打击坑农、害农等违法行为,做好良种市场供应,防止假冒伪劣种子进入生产领域,切实保障种子供应市场渠道畅通、规范有序。 (五)强化监督检查。各街道、乡镇要确保良种补贴完全落实到位,特别是乡、村两级必须要严格,规范程序,落实责任,加强监管。村、乡镇要公布举报电话,在当地媒体予以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并设专人负责处理,按月报告投诉举报的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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