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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批转区水务局关于《金山区归并镇级水厂实行集约化供水实施意见》的通知

来源:华佗小知识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批转区水务局关于《金山区归并镇级水厂实

行集约化供水实施意见》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及其他机构

• 【公布日期】2005.12.29

• 【字 号】金府[2005]34号

• 【施行日期】2005.12.29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水行政执法

正文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批转区水务局关于《金山区归并镇级水厂实行集约化供水实施意

见》的通知

(金府〔2005〕34号)

各镇人民政府、金山工业区,区政府有关委、办、局,各有关区属单位、公司:

区水务局制订的《金山区归并镇级水厂实行集约化供水实施意见》已经第87次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金山区归并镇级水厂实行集约化供水实施意见

根据上海市供水总体规划提出的“饮用水以长江、黄浦江水作为水源,不具备以上条件者将实行关闭、停产;2007年年底前关闭所有深井水厂以控制地下水开采;上海推行集约化供水,逐年关闭和取消乡镇水厂”的要求,服务金山经济社会发展,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启动镇级水厂归并工作,实施集约化供水。现就归并镇级水厂推进集约化供水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的

按照城市供水水质标准(CJ/T206-2005),整合资源,实行集约化管理,切实解决

我区镇级水厂存在的源水水质难以保证、工艺落后、设备简陋、技术含量低、供水能力不足等问题,确保供水安全。

二、归并的范围

本次镇级水厂归并范围是:朱泾深井水厂、新农水厂、松隐水厂、朱行自来水公司、漕泾自来水公司、张堰深井水厂、干巷水厂、廊下自来水公司、钱圩水厂、金卫水厂、金吕水厂、工农水厂、枫泾深井水厂、兴塔水厂以及上海金山自来水有限公司下属朱泾水厂、亭林水厂、张堰水厂、吕巷增压站、山阳水厂、枫泾水厂。

三、职责分工

本次镇级水厂归并由区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区水务局具体负责,相关部门及各镇配合实施。上海金山自来水有限公司承担镇级水厂归并后的集约化供水责任,负责归并及供水方案的制定、技术改造、运营管理、水费收取等相关工作;各相关镇负责辖区内水厂归并后的剩余人员安置、资产交接等工作,配合区水务局按时完成归并和集约化供水工作。

四、镇级水厂归并方式

(一)镇级水厂职工的分流及安置:各镇级水厂现有职工原劳动关系解除,由上海金山自来水有限公司择优录用部分职工。以各水厂2004年度售水量每40万吨录用一名职工,加上用户水表数每1600只录用一名职工。具体条件、考试办法由区水务局制订。其

余职工由各镇按相关政策进行分流及安置。为确保人员分流顺利实施,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及供水安全,区级财政对各镇人员安置费用给予部分补贴,总计170万元,其余由各镇承担。

(二)镇级水厂资产的处置:各镇级水厂资金(帐面资金及债权债务)由所在镇负责处理;供水管网无偿调拨给上海金山自来水有限公司。为了确保供水工作的延续性,各镇需向上海金山自来水有限公司提供相应的营业网点。

(三)镇级水厂的技术资料处置:镇级水厂归并以后,各镇级水厂应将所有技术资料(管线图、用户表卡、用水量资料、计划用水资料等)移交给上海金山自来水有限公司。

此次镇级水厂归并后集约化供水按照“统一取水、一网供水、统一管理”要求实施,全部纳入上海金山自来水有限公司的供水管理系统。原深井取水、就近水源取水等方式全部取消。

五、集约化供水运营管理

(一)集约化过程中管网改造资金:由于各镇级水厂供水管网各成体系,互相不联通,为达到集约化“一网供水”的要求,在镇级水厂归并过程中,必须对现有的管网设施进行必要的改造并敷设大量的新管网以连接各深井水厂原有管网,以形成一个互通互联的整体。经测算工程改造资金787万元,其中区财政补贴400万元,其余由上海金山自来水有限公司承担。

(二)运营管理方案:实行集约化供水后,由上海金山自来水有限公司以“一级法人、二级管理”模式进行运营,实现人、财、物的统一管理。

(三)水费的收取:集约化供水以后由上海金山自来水有限公司按照《上海市供水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负责抄表收费。供水范围内统一水价,由上海金山自来水有限公司按金山区物价局批准的收费价格统一收取水费并代征排水费等相关费用。

六、时间进度

按照条件成熟即实施归并的工作原则,各镇级水厂的归并工作从2006年1月开始实施,至2006年6月底完成。在此期间,各镇仍须做好辖区内各自水厂的运行和管理,确保供水安全。

七、组织领导

为确保各镇级水厂归并和集约化供水工作顺利实施,区政府成立集约化供水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区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区府办、区发展改革委、区水务局相关领导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区国资委、信访办、财政局、审计局、劳动保障局、水务局、社保中心、城投公司分管领导及各镇、金山工业区分管镇长(主任)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区水务局分管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上海金山自来水有限公司经理、区给水管理所所长任副主任。各镇、金山工业区应建立相应的工作班子,明确负责人,切实加强对镇级水厂归并和集约化供水工作的领导。

附:

金山区集约化供水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陆建成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赵慈文 区水务局局长

乐 民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陆勤生 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成 员:叶雨汝 区国资委副主任

潘凤英 区信访办副主任

孙水泉 区财政局副局长

王岳龙 区审计局副局长

邵志华 区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阮火林 区水务局副局长

沈剑平 区社保中心副主任

陈广林 区城投公司副总经理

吴 珺 漕泾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赵 云 黎连忠 吴永林 陈正旺 徐永华 夏新建 黄新荣 张晓波 夏中林 山阳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金山卫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张堰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亭林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吕巷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廊下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朱泾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枫泾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金山工业区管委会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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