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华佗小知识。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负面清单制度

负面清单制度

来源:华佗小知识


临朐县冶源镇洼子小学

严禁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校园

负面清单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办学行为,优化育人环境,全面做好我校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校园治理工作,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建立治理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校园问题长效机制的通知》(鲁教基字〔2019〕3号)要求,要求我校教职员工要在“强学习、提站位、深反思、促整改”专题教育活动的基础上,继续加强教育培训,不断增强教职员工的法治意识。现建立我校治理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校园负面清单制度。

一、 负面清单内容

1.在共青团、少先队标志使用中夹带或隐含商业广告、商业

活动的。

2.组织中小学生(在园幼儿)参加的活动中夹带或隐含商业广告、商业活动的。

3.在课程组织实施中夹带或隐含商业广告、商业活动的。

4.学校或教师统一使用、统一组织或推荐学生(在园幼儿)使用的教材、教辅资料中夹带或隐含商业广告的。

5.统一组织或推荐使用、接受捐赠的学生(在园幼儿)文具、

教具、日常用品中夹带或隐含商业广告的。物品原生产厂家及本身商标等信息除外,下同。

6.在发放的中小学生奖状、证书及奖品中夹带或隐含商业广告的。

7.校园内张贴物、悬挂物夹带或隐含商业商业广告的。

8.校园围墙、门栏张贴、喷涂有商业广告的。

9.学生(在园幼儿)校服、运动服、训练服及教师工作服夹带或隐含商业广告的。

10.学校(幼儿园)校车播放、喷涂商业广告或其他利用校车作广告行为的。

11.管控校外无关人员到校园内开展商业宣传活动不力的。

12.学校(幼儿园)、教师统一组织或推荐学生(在园幼儿)使用未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 APP 的。

13.在校园网站、广播站、校报、校刊、宣传栏板等刊播或其他隐含商业广告的。

二、 适用对象

临朐县冶源镇洼子小学全体教职员工

三、 建立负面清单目标

通过负面清单建设,让广大教职工明确各类进校园活动的底线和红线、标准和要求,在日常防范上做到有的放矢。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0.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17654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