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工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企业工程名称施工部位**********************电工作业工种交底时间NO:
电工2011年7月28日交底内容:1.电工作业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非电工严禁进行电气作业。2.电气设备的设置、安装、防护、使用,维修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要求。3.电气装置遇跳闸现象,不得强行合闸。应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再进行合闸。4.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5.所用电源线不得乱拉、乱接,不得拖地使用,不得栓在脚手架或其他金属物上。6.现场严禁使用裸露式碘钨灯,应使用封闭式碘钨灯。流动式碘钨灯采用金属支架安装时,支架应稳定,灯具与金属支架间必须用不小于0.2米的绝缘材料隔离。7.电气线路维修时应挂接地线,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8.发生人身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然后对触电者进行紧急救护。严禁在未切断电源之前与触电者直接接触。9.不得在雨天进行电气作业10.电工作业时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严禁酒后上岗作业。11.定期和不定期对设备绝缘和漏电保护开关进行检测、维修。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并有检测、维修记录。12.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严禁带电操作。13.大风、大雨等恶劣天气过后,应对临时用电设施进行检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被交底人:年 月 日年 月 日被交底人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