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血不良反应检测、输血感染疾病、等级、报告和调查处理程序
保证对输血不良反应的检测、输血感染疾病、等级、报告和调查工作的正常进行。
一、涉及输血医务人员必须认真按照《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精神开展工作,严格遵守《输血管理制度》、《输血管理委员会信息反馈制度》等规章制度。
二、每次发血时必须将受血者和献血者的血标本密封或将试管盖紧,在1~6℃至少保留7天,不能马上丢弃。若病人对输血产生不良反应,则可以用保留受血者和献血者的血标本进行重复配血试验或其他试验。
三、输血治疗时,临床医师向家属或病人说明输血目的及可能会产生的输血不良反应和经传播的疾病,征得家属或病人同意并签订输血同意书,输血同意书必须与病历同时存档。
四、输血过程中,临床医师必须严密观察病人的病情变化,如有异常反应,严重者要立即停止输血,迅速查明原因并作相应处理。所有输血不良反应及处理经过均应在病历中详细记录,严重输血不良反应要及时向检验科及医务科报告。
五、输血结束后若有输血不良反应,护士应记录反映情况,并将原袋余血妥善保管,直至查明原因。护士还应将输血有关化验单存入病历中永久保存。如发现输血不良反应及输血感染疾病经确诊后上报医务科,医务科应及时与采供血机构的业务室联系,必要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以便查找献血者的检查资料并追踪献血者。
六、经卫生行政部门调查,属于责任事故按《医疗事故处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并
由医院做好病人家属的沟通解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