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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劳务分包管理纠纷应急工作预案

来源:华佗小知识
文件编码:QG/BUCNC/10-05 版次/修改状态:2015/1

施工管理

劳务分包管理纠纷应急工作预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有效地预防和控制发生劳务管理纠纷事件,避免出现恶意讨薪等极端事件的发生,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利益,确保公司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依据行业主管部门、城建集团有关规定和保持稳定、维护首都安定团结的原则,结合公司劳务分包管理办法,制定该应急预案。

第二条 凡发生或有迹象发生农民工聚众围堵业主、公司、项目经理部,或进入社会其他场所聚众、上访的恶性事件,即为劳务分包管理纠纷。凡发生单项管理纠纷,如劳务费支付、劳务费结算或实名制管理等单项事件,并不会发生以上恶性事件的,由公司各主管部门负责处理解决,不启动应急预案。

第三条 子分公司、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单位)发生劳务管理纠纷,不能自行解决,以文字材料上报公司处理的,启动应急预案。

第四条 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原则:各单位要重视劳务费结算和实名制的日常管理工作,设专人坚持每周至少一次的“实名制”检查,并按照规定要求结算当月已完工程量,从中发现问题处理问题,不积压矛盾。严格落实有关劳务管理制度、措施,不给恶意讨薪人员留漏洞。

(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各单位是分包企业的直接管理者和使用者,项目经理是劳务管理第一责任人,对分包企业的合法用工和管理负直接责任。

(三)快速反应处理和汇报原则:各单位要按照公司制度设专(兼)职劳动力管理员,劳动力管理员应定期检查分包企业合法用工,对存在问题立刻处理并第一时间向子分公司或公司机关汇报,达到预防目的,做到早发现、早处理、早报告、早启动。

(四)维护农民工利益原则:劳动力管理员应监督分包企业每月按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减少劳务纠纷冲突点。发生劳务纠纷时,应确认农民工工资是否进行了实际支付,未支付的要首先解决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

(五)分部解决,协同处理:发生劳务纠纷后,首先由各部门按其职责划分进行分头了解和排查,再进行情况汇总,然后由应急领导小组根据情况汇总决定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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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完善管理制度、建立预留资金:公司各业务主管部门和各单位,要根据劳务纠纷的特点完善各项管理制度;项目部要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建立农民工工资预留准备资金。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公司成立劳务纠纷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 长:总经理

副组长:总工程师、财务总监、总经济师

成 员:工程管理部经理、安全管理部经理、综合办公室主任、商务成本部经理、财务部经理、内部银行主任、工程管理部分管劳务副经理、劳务主管,各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处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程管理部,工程管理部经理任办公室主任。

第六条 领导小组职责

(一)听取发生劳务纠纷子分公司或项目部负责人的情况汇报;

(二)公司各业务部门根据情况汇报,深入了解事件发生原委,细查项目部落实有关规章制度情况,分析事件发生原因所在,报领导小组制定解决方案。

(三)督促并协助子分公司或项目部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弥补漏洞,控制并平息劳务纠纷事件;

(四)发生恶意讨薪等违法事件后,公司和子分公司不能平息事件的,经领导小组审议同意,各业务部门根据分工分别与集团公司、住建委、劳动、、工会、新闻媒体等建立联系(事件能在集团公司或区级得到解决的,应控制在该范围内进行有效解决),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部门的意见,协助项目部迅速解决纠纷事件。

(五)调查劳务纠纷发生原因,总结经验、吸取教训。

(六)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单位、部门或管理人员做出处理建议,报公司领导批准;需要向上级领导部门提交事件发生和处理报告的,由事件发生单位拟写并报应急处理办公室批准后上报。

第七条 领导小组分工

(一)工程管理部负责检查项目部“实名制”管理和工资发放情况,配合机关处理群访等治安事件,协助项目部同部门共同解决劳务纠纷。

(二)综合办公室负责后勤保障工作;通过工会组织负责深入到农民工当中去,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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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农民工个人心声,分析真伪,正确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负责联系新闻媒体正确报道事实经过。

(三)商务成本部负责检查项目部劳务分包合同签订与劳务费结算情况,协助项目部与劳务公司进行劳务费的结算工作。

(四)安全管理部负责协助项目部做好安全监督工作,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五)财务部和内部银行负责协助项目部第一时间解决资金和支付程序问题。 (六)应急处理办公室在领导小组指导下协调各业务部门之间的工作和部署、落实领导小组事故处理方案。

第三章 劳务纠纷事故分析

第 劳务管理易出现纠纷事故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施工队低价中标后另转包,收取管理费后脱离管理,接包人亏损后组织工人;

(二)施工队劳动力不足,从社会上招用零散人员或班组,该人员上岗后达不到施工要求清退时或施工完结算时,施工队或班组以亏损等理由组织工人;

(三)未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即允许施工队进场施工,因其他原因后期不使用该队伍或劳务分包合同签订时内容谈不成的,退场时索要的劳务费达不到其目的组织工人;

(四)施工过程中劳务分包合同作业内容增加或减少,项目部不第一时间组织结算和合同变更备案,或当月已完工程量不按规定时间进行结算,工程竣工后结算,量、价不能满足施工队结算要求时组织工人;

(五)不严格落实“实名制”工作,使施工队或班组认为按建委规定有漏洞可钻,组织大于施工现场实际施工人员的人数或非施工人员,以劳务费不足支付农民工工资为借口;

(六)项目部将劳务费支付给不是劳务公司授权的专人,拿到劳务费的人随后失踪或劳务公司后期不认劳务费已经领取,造成工人拿不到工资而发生工人聚众。

第四章 劳务纠纷处理程序

第九条 劳务纠纷报告程序:

项目经理部或子分公司----应急处理办公室----应急处理领导小组----集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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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管理部----行业主管部门。

第十条 劳务纠纷处理程序:

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启动应急预案----各业务部门按责调查原因----向应急处理办公室汇报----分析原因制定初步解决方案----向领导小组汇报、确定解决方案----应急处理办公室监督并配合项目部落实解决方案、平息纠纷----内部不能处理的经领导小组同意报集团公司----应急处理办公室总结经验教训、进行责任追究。

第十一条 应急预案只有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批准方可启动,应急处理办公室认为应当启动的,报请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启动。

第五章 上级主管部门联系电话和应急指挥体系图

第十二条 北京市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联系电话。外埠项目在制定本单位应急预案时,应明确地方主管部门联系电话。

城建集团生产管理部:62091873 62091876 北京市住建委建管中心: 59958817 北京市劳动监察大队:88011160 主要区县建委、劳动监察:

朝阳区:65016210 678220 海淀区:62553097 82071188-8508 丰台区:63802702 63812532 大兴区:69220565 69241320 顺义区:69429116 445756 东城区:201457 043490 西城区:66182453 66206193 怀柔区:693765 686060-1002 石景山:68829959 68868634 房山区:367222 367450 通州区:69544942 60529931 昌平区:69741005 69744520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相关制度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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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应急预案指挥体系图

组 长 副组长 应急处理办公室 计 划 财 务 部 内 部 银 行 综 合 办 公 室 安 全 管 理 部 商 务 成 本 部 工 程 管 理 部 子分公司 项目经理部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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