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1 安全防护设施交接验收记录
编号: 工程名称 设施移交单位 移交部位或设施 移交单位意见: 移交单位安全员: 移交单位负责人: 移交日期: 备注: 注:1、凡施工中甲单位的安全防护设施或设备,由乙单位在施工中使用时,或由乙单位委托甲单位搭设的安全防护设施及提供的设备时,必须办理交接验收记录; 2、移交单位的安全防护设施或设备,必须符合标准规范规定的要求,接受单位在验收合格接受后,施工中必须保持安全设施或设备的完好。 总承包单位 设施接受单位 接受单位意见: 接受单位安全员: 接受单位负责人: 接受日期: 3.7.2 安全防护用品发放记录表
工程名称: 序号 记录人: 日期:
物品名称 领用数量 领用班组 领用日期 领用人签名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