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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经理绩效考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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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质量检查监督小组的决定

为了加强监督管理,提高服务水平,提升服务品质,经研究决定,特成立质量检查监督小组(以下简称:质检组),具体办法如下:

一、 质检组的组织结构

由公司总经理出任组长,成员由各部门经理担任,现将第一届组织架构成员暂定如下:

组长:

成员: 等。

以上组织架构成员均为暂定,因工作需要,临时变动人员的,由部门经理会议另行决定。

二、质检组的权限

质检组是除员工大会、部门经理议会后的最高决策机构。对任何人、任何部门违反相关规定都可以进行处罚及处理。

三、质检组的职责及工作范围

1、 由部门经理商议每个星期对各部门进行不低于2次的质量大检查(初步定于星期二

及星期四,往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2、 检查范围:

各部门的卫生状况、员工仪容仪表、员工着装、对客服务、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等。

3、 检查程序:

由办公室带头,各部门经理协查,在办公室领取佩戴好“质检组”成员牌,并带上纸笔作相应记录。对各部门挨个进行检查,对某些范围较大的卫生,进行抽查方式;对员工个人进行考核方式;检查完毕后,由各成员对检查记录进行总结,并发文存档;对某些情况需要作出处理的,及时发出处理决定。

4、 质检结果的处理

对某些不符合要求及标准的事宜,能追究到个人的,按岗位制度的责任分配进行分配;不能追究到个人的,由部门负责人一力承担。

四、其他

1、质检组所检查出的问题最低处罚额度为10元,最高不设上限。

2、如遇质检组与值班经理在决定上造成冲突的,以质检组决定为准。

3、质检组成员必须以身作则,如有发现有包庇、放纵等行为经查属实的,给予最低200元的处罚,最高不设上限。

4、各部门各员工应相互监督,对质检组的处理决定有不服的,可书面报告办公室,由办公室临时召集主管、经理会对其进行听证、复议。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直接开除。

5、本决定自签署之日起实行。

6、本决定最终解释权归办公室所有。

签署: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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