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提升互联网治理能力
编者的话
互联网是20世纪人类最伟大的发明之一,其诞生直接引领了第三次科技,极大地促进了人类文明的进步。但是,由于信息海量、监管困难等现实原因,互联网在改变人们日常生活、工作方式的同时,也带来了网络诈骗犯罪、虚假信息泛滥、语言暴力等社会问题。加之互联网具有全球开放的基本属性,对其进行治理的难度更加空前。在中国,随着信息化进程不断加快,互联网逐渐渗透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个领域、各个角落,成为人们生活不可或缺的重要元素。此种背景下,能否对互联网展开有效治理,不仅影响着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推进,还影响着社会的和谐稳定、人们的安居乐业。有鉴于此,本期“前沿理论”特邀请知名专家从国际、国内两个视角,围绕“如何提升互联网治理能力”展开深入讨论。
专家语粹
将互联网思维运用于互联网治理,就是在互联网、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新模式不断演化发展和普及应用的大背景下,对互联网治理的思路、模式、方法进行创新,以推动互联网治理工作的开展。
一言以蔽之,唯有充分发挥数据特别是互联网数据的价值,才能使互联网治理水平早日迈上新的台阶。
新加坡的网络治理表现出两大特点,一方面积极借助新媒体平台与民众进行沟通, 另一方面采取不封锁、不屏蔽、 以法管网的策略, 力图达到“用”与“管”之间的平衡。
新加坡网络治理,一方面遵循较为开放的姿态,维护民众自由表达的权利,既显示其了解和顺应新媒体时代民众需求的变化,也体现其善加引导和利用的政治策略;另一方面,则以法律的约束向民众传达非常明确的网络使用原则与界限,达到治理网络的目的。
每天出版的报纸、书刊,形成了大量的信息,再加上网络媒体和网民通过“微平台”随时随地传播创造的资讯,构成了真正的信息大爆炸时代。
以互联网思维完善互联网治理体系
当今社会,互联网已成为人类重要的信息媒介、发展空间和社会形态。伴随着其对经济社会各领域产生的积极影响越来越巨大,互联网也正不断给社会发展带来新的挑战,尤其是对传统的社会治理形成极大的冲击,这些都使得互联网治理成为各国十分关注的焦点问题。我们研究发现,为应对这些挑战和冲击,需要从互联网本身的特征出发,在积极主动用好互联网的同时,创新互联网治理的思路和方法。
互联网治理与社会治理同源一体、相互作用
客观认识互联网社会与现实社会、互联网治理与社会治理之间的关系,是做好互联网治理工作的基础。互联网社会确实有着高度流动、快速扩散、跨越时空、结构松散等特性,许多人、组织或团体在互联网上的表现也与在现实中的表现有着很大差别。然而归根结底,互联网社会的主体与现实社会的主体相同——都是“人”,这也决定了互联网社会是现实社会在互联网环境中的反映和延展。由于社会治理和互联网治理都要以人为本,所以二者也必然同源一体。
与此同时,我们也要看到,互联网治理的新特征、新难点并不完全由互联网本身所催生,而更多是由互联网提供的新的表现形式。例如,电子商务、电子支付、在线教育、在线医疗等活动,是对传统商务活动、金融活动、教育活动、医疗活动的创新表现,对当今社会经济发展起到了巨大的促进作用。而另一方面,网络谣言、网络色情、网络诈骗、网络暴力等内容往往与现实社会中的违规违法活动密切相关,而且由于互联网的隐密性、复杂性和多元性,使得对其进行有效治理的难度加大。但是,负面活动和内容即使是经由互联网表现了出来,也可能比不表现出来要好。对于谣言,虽然借助互联网,其传播速度变得更快、范围更广,但只要反应及时、举措得力,依托互联网进行辟谣,也能取得更迅速、更广泛的效果,较任其在现实中隐秘传播要好得多。此外,对于突发事件,尽管互联网为其提供了扩大影响的渠道,但诸如美国波士顿爆炸案的侦破、雅安地震救灾等等实例都证明,互联网作为一种信息媒介、传播媒介和社交媒介,能够为科学地应对突发事件作出独有贡献。
理解互联网及其治理,可以借鉴我国的中医理论。中医认为,人体穴位与人的身体密切相关,并且在手、足、耳等各个部位都有其映像。身体健康的好坏,不仅与身体的各个部位相关,而且能够通过各部位的经络穴位反映出来。反过来,通过对手、足、耳等部位经络穴位的针灸、推拿、点按、艾炙,则可以治疗全身疾病,或是起到强身健体的作用。中医理论对思考和推进互联网治理有着重要启示。一方面,在规划和推进互联网治理时,要将互联网治理作为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通过强化整体的社会治理来为互联网治理提供基础和条件,通过跟踪观察互联网发展来考察社会的发展情况。另一方面,要从做好社会治理工作的角度出发,主动探索,积极尝试,以互联网思维完善互联网治理体系,进而支撑和促进社会治理。
在互联网治理中应用互联网思维
互联网思维是近几年兴起的新名词,在许多企业开展经营活动方面起到了不错的效果。由于互联网思维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互联网的特征与特性,所以它同样可以被运用于互联网治理工作中。将互联网思维运用于互联网治理,就是在互联网、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新模式不断演化发展和普及应用的大背景下,对互联网治理的思路、模式、方法进行创新,以推动互联网治理工作的开展。
坚持用户至上思维。从商业模式角度看,用户至上就是产品、服务要满足用户需求、让用户满意。表现在互联网治理上,就是让互联网用户获得更好的互联网环境,使其能够在其中感觉更满意、更舒心、更安全。因此,需要从群众角度出发,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深入跟踪和研究其在工作、生活方面的重点需求,以此规划互联网治理的内容和形式,使群众觉得有好处、能受益;需要注重网站、政务微信、政务微博及专业社区等的建设,为群众反映诉求提供畅通便捷的渠道,满足其观点表达、情感表达等需求;需要通过互联网治理解决群众在就业、医疗、教育、饮食、出行等方面遇到的问题,让群众真切感受到互联网发展为其所带来的好处。也就是说,一定要做到“以人为本”、“将心换心”,唯此才能争取最广大群众的认同,也才能顺利推进互联网治理工作。
坚持开放平等思维。互联网改变了传统的社会边界,使不同社会阶层、不同行业领域,乃至治理者与治理对象之间的界限变得模糊,一个团体或一类组织已经很难单纯掌控互联网的发展。反过来,每个互联网用户都有着表达和参与的意愿,加之互联网上存在着极大的偶然性,使得任何一个个体的作用都不能被忽视。这就需要以群众的力量强化互联网治理。为此,要建立全社会参与机制,采用“网上意见征集”、“网络问政”、“线索征集”等方式,建立各方公开表达和共同协商的平台;要及时通过互联网发布重要信息特别是政务信息,让群众享有充分的知情权;通过将部分互联网治理工作委托给社会成员或组织,调动和发挥各方积极性。最终,建立起兼顾各方需求、整合各方资源、集聚各方力量的互联网全民治理体系。
坚持口碑传播思维。互联网时代的口碑传统速度和广度超乎寻常,虽然也不免为一些扭曲信息、错误思潮的集聚和传播提供渠道,但在传播正确导向方面作用明显。例如,近两年非常活跃的“学习粉丝团”就在传播主流意识形态方面发挥了传统渠道难以比拟的作用。所以,开展互联网治理,必须有意识地利用互联网这一传播渠道,特别是注重在有着亲友、同事、同学等现实社会关系的互联网用户间进行口碑传播。为此,要积极打造知名、权威的网站、社区、微博、微信,以及时准确、活泼多样的信息争取公众的主动传播;要努力发挥互联网“意见领袖”的积极作用,在互联网治理方面进行引导和示范;要做好范围广泛、形式多样、简明易懂的宣传工作,让群众充分感受到互联网治理成果对自身有利。总之,要通过口碑传播,让公众了解互联网治理、信任互联网治理、支持互联网治理。
坚持快速迭代思维。从近年来互联网快速发展实际看,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的创新与应用不断涌现,互联网金融、打车软件、移动电商等新业务、新模式目不暇接,由此带来的合法合规、市场竞争秩序、个人隐私保护等问题也层出不穷,使得传统的按部就班的管理方式已经跟不上互联网的发展。互联网治理工作若要与互联网发展相适应、不落后于互联网及互联网产业的发展,就必须敢于突破创新,敢于加快步伐、快速向前。因此,在设计互联网治理的机制时,必须优化组织架构和办事流程,以实现快速发现、快速反应、快速应对;在开展互联网治理的具体工作时,必须敢于“逐步求精”,跟踪关注最新变化,逐步完善治理内容和治理方式。
坚持技术为基思维。互联网的发展以技术创新与应用为基础,对互联网的治理,虽然属于社会活动范畴,但也不能忽视技术在其中的重要作用。事实上,无论是保障信息安全,还是提升舆情发现与处理能力,抑或创新和增加互联网交互渠道和信息收集渠道等,都必须以信息技术、互联网技术为基础。要做好互联网治理工作,就必须重视信息技术、互联网技术的创新和应用,必须重视以新技术开发新的产品和服务,必须重视对互联网监控工具、测试工具、信息安全保障工具的研发,特别是要注重对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
等技术的应用,如此才能够切实增强互联网治理能力,提高互联网治理工作效率。
坚持数据为王思维。互联网产生了海量的数据,也让数据的收集和获取变得更加便捷。随着大数据概念的兴起和深入人心,针对互联网数据的分析挖掘对提升互联网治理工作质量具有越来越重要的价值。通过对数据的处理和运用,能够更及时、全面地掌握互联网舆情、互联网用户需求等各类变化趋势;能够提供更好的决策辅助,增强互联网治理的科学性、准确性;能够更快速地发现互联网活动与社会活动,以及互联网发展与社会发展之间的关联,使互联网社会与现实社会更紧密联系,也使互联网治理与社会治理的交互更顺畅、相互作用更显著。一言以蔽之,唯有充分发挥数据特别是互联网数据的价值,才能使互联网治理水平早日迈上新的台阶。
如何以互联网思维推进互联网治理能力持续提升
尽快转变思路。部门是互联网治理的主导者,对于互联网这一新鲜事物,不能有“互联网恐惧症”,不能“谈互联网色变”。不能过分强调互联网的特性,而忽视它与现实社会的关联。必须以积极、主动的心态,直面互联网,想办法引导、解决问题,推动互联网各类主体间的良性互动。
坚持发展为先。改革开放的经验表明,发展是硬道理,深化改革、推进发展是解决所面临问题的唯一方向。所以,不能因为某些网络事件的出现,就视互联网为洪水猛兽,就采取禁止性、性的手段,互联网发展。这种治理方式只会“因噎废食”,只会错上生错,难以真正解决问题,甚至会引发更大问题。唯有坚持前进、进取的心态,采取灵活的治理方式和手段,妥善化解问题矛盾,才能使互联网治理工作取得持续效果。
注重虚实结合。互联网社会与现实社会紧密融合,难以分割。对于互联网的治理,特
别是对于互联网环境下违规违法行为的治理,必须与社会治理相结合,不仅要在互联网环境下进行处罚,还必须运用现实社会中的法律手段、道德手段进行惩处。通过建立全面的约束体系,使互联网环境和现实环境得到同步净化,方能使互联网治理和社会治理取得双赢实效。
新加坡网络治理策略与逻辑
网络治理的全球化挑战
人们普遍认为传统媒体可以扮演社会公器的角色,传播信息的同时提升民众思辨能力。然而,作为传播的新兴平台,新闻网站、个人博客、社交媒体等除了将传统媒体的功能放大发挥之外,同样也可以通过内容和观点来源的广泛、参与者的多元,以新的平台提升民智,提高人们的思辨能力、认知能力以及逻辑能力。
在新加坡,社会成员可以直接使用英文世界的脸谱()、(Twitter)或是华文世界的微博、微信平台,这是长期扮演东西方文化交汇地的新加坡,在网络新领域再次得以发挥自身特长的重要原因所在。新加坡的脸谱用户已经达到300万,超过总人口的一半。与此同时,国外社会群体通过社交媒体对各自国家和进行监督、批评、质疑,所采取的语言、方式、力度,也必然会在某种程度上对新加坡的网络社群产生示范或借鉴效应。
传统媒体向社交媒体的过渡转型,虽时间短暂,但网络媒体或平台却日益展现出惊人的渗透和裂变能力。民众借助这一平台的表达,声音集聚的能量越来越得到凸显。信息传播可以实现知晓、鼓动、宣传、教化的不同作用,直接影响政治的发展。这是媒体和政治关系的体现。透过社交媒体生成的观点、分享等传达出海量信息,打破了传统媒体的信息
垄断,但人们对事件的关注、看法与评论的短暂、零碎特质,使得信息庞大而混杂,容易造成“金玉良言”与“泥沙俱下”同在的局面。在这个意义上来说,全球共同遭遇的是一个全新领域的挑战。
在迅速、大量的爆发式呈现中,信息传递具有碎片化、歧义化等特征,事件往往出现不止一个“版本”或被扭曲的现象。一个民生事件容易在各方“万马奔腾”下发酵,引发公共危机。网络时代的,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复杂。多元化的新媒体及其运作模式,导致多元主体对舆情产生不同的拉力。这些真知灼见或一家之言,都成为影响议题走向和最终结果的力量。
“社会参与的全球化”,蕴含了与民间对话关系的深刻改变的可能。面对网络带来的“利”与“弊”,政治人物必须接受,让自己适应网络时代的要求,习惯网络世界里的“习惯性”批评,坦然面对嘈杂与多元的声音。这就需要执政者在社会治理领域具备新的思维意识,并通过社会机制和法律手段确保网络平台空间有利于社会正能量的凝聚。
新加坡网络治理的“平衡”策略
在新加坡,因为生活观念的改变,民众的社会表达和政治参与这些年也发生相应的改变。近年来的房价、交通、教育、新移民以及数位高级公务员涉贪腐等问题,激起了不少批评声音。各类声音和诉求的分贝不断增加,在某种程度上是社会观念发展到新的阶段的一种体现,也正是因为网络载体和社交媒体的发达,使得民众表达意见更为容易和便捷。
新加坡的网络治理表现出两大特点,一方面积极借助新媒体平台与民众进行沟通,另一方面采取不封锁、不屏蔽、以法管网的策略,力图达到“用”与“管”之间的平衡。
在利用网络接触民众、打造信息化路径上,新加坡的做法既有机制化的部门网络平台,也有个性化的政治人物网络平台,从而兼顾上情下达的顺畅,以及打造政治人物的社会媒体化特色,体现人性化、年轻化沟通的需求。截至2012年底,新加坡各部门已经设立229个页面、92个Youtube频道、86个Twitter户头、20个博客、59个手机应用,始终保持与公众间的积极互动。新加坡很清楚,新媒体时代的选民是和上一代不一样的,对待民众思变求变的诉求,必须作出积极和必要的回应,以变应变。同时,政治人物也积极打造个性化的网络沟通渠道,通过个人的脸谱等社交媒体,分享生活点滴、活动更新、出国参访等细节,使用极具个人特色的语言和文字与民众保持活跃的互动。目前,包括总理李显龙在内的国会87个议员都开设了个人的脸谱户头。
此外,如何应对网络舆情,成为考验新媒体时代新加坡执政能力的新指标。新加坡总理李显龙早在2010年就明确指出,在制定时不会被网上一些虚构的反馈或受操纵的所影响,同时他也指出,如果新加坡人希望认真看待,就应以负责任的方式来传达自己的意见。
一个例子是“人工草皮”(astroturf)现象。2010年,新加坡房地产市场备受争议,李显龙总理和多位都收到多封电邮,批评没有尽力抑制房地产价格上涨,要求快速并大幅度地降低房地产价格,否则下次大选他们将不再支持人民行动党。这些电邮论点相同,用词具说服力,风格也一致,并附上姓名和地址,甚至附上身份证号码。
由于电邮内容和语调过度相似,新加坡觉得事有蹊跷,于是邀请对方见面讨论,然而却没有收到任何回复。在核对来邮者的姓名和身份证后,发现其身份都是虚构的。李显龙表示,“我们预见这样的‘人工草皮’现象会不时出现,所以我们得分辨出什么是真的草,什么是人工草。必须懂得这么做,公众也一样”。对于网络普及化使网上很容易形成风潮的现象,李显龙认为,“我们做决策时,在分析这些电邮或网贴时,不可能按照
所收到的意见当中,多少则是支持的、多少则是反对的,进而计算出支持者有理或反对者有理。我们必须了解这些意见代表什么”。
显然,网络的便利使得制造假象和传播虚假的成本极为低廉。网上造假现象由个人、广告、公关公司、政治团体所发起或操纵,却在过程中技巧性地掩盖真正的幕后源头,让社会大众错以为是民众或社会草根阶层所发起、反映民间的心声和意见。而对待借助网络制造或传播虚假,官方部门如果也利用“水军”进行“反制造”,表面上看似双方扯平,但其实会付出公信力下降的代价,使得更为真假混杂。因此,制定者需要熟悉网络特性,继而对网络做出准确的判断。
另一个例子是2012年7月,新加坡警方接到报案,指有人在脸谱及上发表有种族歧视字眼的言论,对马来族也有明显轻蔑态度。经过调查后,两名17岁新加坡华族在籍男子被捕。新加坡警方当时发表声明说,任何威胁种族与社会和谐的行为都可算触犯煽动法令。根据煽动法令,初犯者可被判罚款最高5000元,或监禁最长三年,或两者兼施。一位高级警官在声明中表示,“言论自由的权利并不包括可能引发种族或宗教信仰的摩擦或冲突的言论。虽然互联网是一个表达个人意见的便利管道,但公众也应切记须为在网上的行为负责。警方认真看待这类破坏社会和谐的行为”。
第三个例子是2012年7月,新加坡总检察署与一位知名博客主的交锋。这位博客主在网文中认为一位整形名医触犯法律后的判刑过轻,因此质疑案件的司法程序和判决结果。他也谈到一些网民对此案的不满,认为对财力丰厚者可行使另一套法令条文。新加坡总检察署随即发表声明,指出该博客声称“新加坡法庭偏向人脉关系广泛者”和“新加坡司法长期偏颇”,都是虚假和恶言的指控,这些严重指控已对法庭造成诽谤。在解释了相关刑罚的法律依据后,总检察署正式致函,要求该博客主在五天内把博文从网上摘下,并联同总检察署信件在网上刊登道歉,否则总检察署将对他展开藐视法庭的诉讼。该博客主随
后从网站删除博文,并刊登公开道歉信,向司法界表示歉意,保证不会刊载造成相同或类似影响的博文。
对网民超越底线或是有可能破坏现有秩序的言论,虽然采取强势态度,但由于新加坡部门依据的是既有的法律框架,同时民众具有高度的法律意识,因此部门的这些反应,在新加坡社会能够获得理解与支持,网民也从当局者一系列执法行为中认知网络的行为边界。
新加坡网络治理的逻辑
互联网不再是专属于经济领域的投资对象,更是社会领域改变社会生态的重要推动力量。网络时代开启了与民众的全新互动模式,对于掌握或主导社会绝大多数权力的新加坡来说,面临着“质”的改变。民众通过自媒体的表达空间改变诉求方式,并在网络平台上寻找同声共气的取暖对象,形成意见的集合,汇聚成具有一定声势的。
事实上,网络上民众话语权的扩大,消解和削弱了执政者过去得以垄断或强势拥有的话语空间。民众话语权的扩大,体现了对的更多质疑、更广泛的社会参与、新型的与民众间的契约关系。这种契约关系推动执政党和政治人物的自我革新,网络话语权的分薄,意味着社会权利和权力架构的另一种分配。
新加坡执政者所展现出的新媒体思维,以建立与民众间即时、顺畅、宽容、平等的新型沟通关系为依归。因此,新加坡网络治理,一方面遵循较为开放的姿态,维护民众自由表达的权利,既显示其了解和顺应新媒体时代民众需求的变化,也体现其善加引导和利用的政治策略;另一方面,则以法律的约束向民众传达非常明确的网络使用原则与界限,达到治理网络的目的。
除对新闻网站的运作制定新的条例之外,社会不同领域的个人博客或网络论坛等,内容和观点虽然是五花八门,不受传统媒体的采编专业原则的,但受限于新加坡社会不同领域的相关法律,比如《诽谤法》、《煽动法》等法令。这使得新加坡现有的相对完善的法律机制在网络时代同样起到维护社会健康发展的积极作用,以及遏制恶意言论使其不至于肆无忌惮。
网络治理要从“微”处下功夫
“微平台”力量不微
在媒体中,“老三样”是报纸、广播、电视,这“老三样”易于前台控制,无所谓也无须后台控制,有编辑们充当把关人,可以把前前后后的事情都“搞定”。20多年前,互联网进入了中国,产生了新的可交流的平台,各种社区、论坛纷纷呈现,掌控变得越来越困难。当然,互联网时代是一个更加民主的时代,网民们提建议、发感慨,已经不需要通过寄信、打报告那么麻烦,同时,真正的自媒体、草根记者也纷纷出现。这预示着网络的管理者在后台要使用各种手段才能够保证网络秩序的规范性。
智能手机出现后,更是把前述四大媒体的内容与形式融为一体,而且极大地增强了机动性与便捷性,微博、微信与智能手机的结合,形成了所谓的“第五媒体”。智能手机上使用微博、微信,增加了海量的参与者以及形成浩瀚的数据,的掌控难度之大前所未有。在文字、声音、照片、录像、观点等支撑下,“微平台”在不需要多大成本的前提下不知不觉形成了。
从报纸到微博、微信,读者从前台走向了后台,从新闻信息的单纯接受者变成创造者、传播者,而且,越来越多的人手不离手机,手机似乎成了生活的中心,阅读、传播与创造
新闻成为社会的中心。在这种情况下,从“微平台”的参与者角度来说,提供和转发真实、可信、有价值的信息,就变得十分重要。结合长期使用微博、微信的经验,我总结出“看”、“转”、“评”、“写”四种方式来对待“微平台”上的各种信息。
“看”:针对一般性的新闻,或者觉得不太真实的信息,只看不转。特别是不真实的新闻,似是而非,如果你转发了,无疑就成了一个假新闻的传播者。
“转”:针对信息真实、信息源可靠的内容,值得广而告之,可以在微博、朋友圈之中转发,传播正能量。
“评”:对于传播正能量的内容,不仅要自我欣赏,更要告诉网友们好在哪里,并结合自己的思考作出精确的点评。
“写”:网络时代,每个人都有“麦克风”,应该积极主动去传播中国故事,讲好身边的人和事,以及所见所闻,这就需要带有原创性的写作。要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地表达个人思想。
“微平台”是网络治理的大抓手
每天出版的报纸、书刊,形成了大量的信息,再加上网络媒体和网民通过“微平台”随时随地传播创造的资讯,构成了真正的信息大爆炸时代。在我看来,“微平台”有三大功效,将这些功效区分清楚才能够分类观察,随时找到信息管理的漏洞,以保证信息的安全。
首先,“微平台”是信息交流平台。人类的历史就是信息交流的历史。早期没有文字,人们通过符号、刻画、结绳等方式传递信息。后来有了甲骨文、金文、木刻文字等,信息
得以保留与传播。印刷厂、图书馆的诞生为保存人类的知识起到巨大的作用。
“微平台”的内容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传统媒体上的内容,一类是原创的内容,后者可能对读者更有吸引力。当然,对后者的监控,应该是信息安全工作的重点。社会上有一种职业叫“鉴黄师”,我认为也应该有一种专门鉴别信息真伪的工作。
其次,“微平台”是官民互动的平台。微博诞生五年多来,很多部门已经把它作为倾听民声、了解的重要渠道,纪委已经把微博、微信作为举报的通道,而且实现了多平台的联动。能够如此对待“微平台”,是一种开明的表现。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出现,各种付费、采购、交易等,都可以在智能手机上发生。此外,通过拍、发违纪行为的照片到微博、微信,还能起到反和预防的作用,因此“微平台”也是一种监督平台。
最后,“微平台”是正能量传递平台。这里我想结合自己的切实经历谈一谈。我自2006年开始写博客以来,就形成自己的自媒体平台,不知不觉中,自己也成为一个“媒体人”,后来又陆续开通了微博、微信。我的自媒体主要内容包括统计数据、经济形势分析、改革创新典型、创业经验、反映民生问题、国学等。我认为,这些都是对粉丝和网友们有正面意义的,传递的是正能量。
当前,人们的网络生活绕不开“微”这个话题,移动互联网开启了一种新的生活、工作、社交方式,“低头族”越来越多,花在微博、微信以及各种客户端上的时间越来越多。治理网络安全与信息安全,不仅要靠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来营造健康的网络环境,而且要靠技术手段来遏制谣言和不良信息传播,更要靠每一位网络传播参与者的自律和他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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