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工程施工质量实施细则
一、 工程简况
工程名称:上海 有限公司改建项目 工程规模:浦东 工程规模:1.7万平方米 计划工期:18个月 二、 相关技术法规
1、 2、 3、
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 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
4、 建筑工程监理规范 (GB50319-2000) 三、 土方工程
本细则系指柱基、基坑、管沟的开挖与回填,挖方、填方、场地平整、排水沟等工程。 四、 质量控制要点 4.1、质量控制
审查土方工程施工单位的资质和质量保证体系。
熟悉设计图纸、工程地质勘察资料和工程环境条件,组织土方工程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
熟悉和了解当地实测地形图,原有地下管线或构筑物竣工图、土方施工图、工程地质、气象资料,以审核土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施工机械选择的合理性。
检查、复核平面控制桩和水准点(应设置在不受土方施工影响之处),并经常检查其准确性、可靠性。
复核施工土方的平衡计算,按照土方运距最短,运程合理,各个工程项目施工顺序,做好调配,减少重复搬运的原则,审核其合理性。 核查进场机械设备的型号。性能和完好状况,核查机操工的岗位资格有效证件。
4.2、桩基、基坑和管沟的开挖 4.2.1、平整场地
场地平整排水坡度,设计无要求,一般应向排水沟方向作不小于2‰的坡度
施工区域内及其周围的上、下障碍物、建筑物、构筑物、管道、电缆等应作好拆迁处理,必要时并在施工期进行沉降和位移观测。 作好施工场地内机械运行道路的畅通。 4.2.2、工程定位、放线
复核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定位桩的位置、轴线和方位。
根据规划红线或建筑方格网,按设计平面图复核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定位桩。
根据基础平面图,复核柱基、基坑和管沟的轴线、方位、几何尺寸。
4.2.3、土方开挖
挖土标高:土方开挖一般从上往下分层分段依次进行,随时做成一定的坡度,以利泄水及边坡的稳定如果用机械挖土,深度在2米,可
一次开挖,在接近设计坑底标高或边坡边界时应予留20~30cm厚的土层,用人工开挖和修坡,以确保标高符合设计要求。凡挖土标高超深时,不准用松土回填,应用砂、碎石填至设计标高,当挖至设计标高,而全部或局部未至此土时,应及时通知设计单位研究处理。 土方开挖过程中应经常测量和核查其平面位置、水平标高、边坡坡度是否符合要求定期检查、复测控制桩和水准桩。
挖土的边坡应根据土的类别、开挖深度,确定边坡坡度值,并符合规范要求。
4.2.4、为确保土方工程顺利进行,应做好地面截水、基坑排水或人工降水。
地面截水:可利用挖出之土槽基坑四周或逆水面筑高为0.5~0.8米的土堤截水,同时将地面水通过场地排水沟排泄。
基坑排水:浅基础或水量不大的基坑,在基坑底做成一定的排水坡度,并在基坑设排水沟,在四角或每30~40米设一个集水坑,水泵抽水,排水沟、截水沟的纵向坡度、横截面、边坡均应符合规范要求,集水坑应与基础底边有一定距离,以防止地基土结构破坏。 人工降水:应根据含水层土的类型、渗透系数、降水深度等选择适当的井点装置,并进行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
井点降水往往会影响邻近建筑物的沉降和安全,应采取一定的保护措施。
基坑验槽应由施工、设计、建设、监理和质检站等单位共同检查、验收并做好记录。
4.3、填方和柱基、基槽、管沟的回填
4.3.1、填方基底的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当无设计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
基底上的树墩及主根应拔除,坑穴应清除积水、淤泥和杂物,并分层回填夯实。
在建筑物和构筑物地面下的填方或厚度小于0.5米的填方,应清除基底上的草皮和垃圾。
在土质较好的平坦地上填方时,可不清除基底上的草皮,但应割除长草。
在稳定山坡上填方,当山坡坡度为1/10~1/5时,应清除基底的草皮,坡度陡于1/5时,应将基底挖成阶梯形,阶宽不小于1米。 当填方基底为耕植土或松土时,应将基底碾压密实。
在水田、沟渠或池塘上填方前,应排水晒干,挖除淤泥或抛填块石,沙砾、矿渣等方法处理后,再进行填土。
4.3.2 填方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如设计无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碎石类土、砂土(使用细、粉砂时应取得设计单位同意)和爆破石渣,可用作表层以下的填料;(但碎石粒径不得大于每层铺厚的2/3)
粘性土(粉质粘土、粉土)、土块颗粒不应大于5cm,有机质含量不得大于8%,回填压实时,应控制土的最佳含水率。 淤泥和淤泥质土一般不能用作填料。 4.3.3 质量控制
填方施工前,应根据工作特点,填料种类、设计压实系数,施工条件等合理选择压实机具,并确定填料含水量控制范围,铺土厚度和压实遍数等系数,对于重要的填方工程,上述参数应通过填土压实试验确定。
填方应接近水平地分层填土,压实和测定压实后的干容重,检验其压实系数和压实范围,符合设计要求后,方能填筑上层,填土压实的质量要求和取样数量应符合规范要求。
填料为粘性土或排水不良的砂土时,其最优含水量相应的最大干容重,应击实试验测定。
粘性土填料施工含水量的控制范围,应在填料的干容重——含水量关系曲线中根据设计干容重确定,如无击实试验条件,设计压实系数为0.9时,施工含水量与最优含水量之差可控制在-4~+2范围内。 填料为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砂土)时,碾压前宜充分洒水湿透,以提高压实效果。
分段填筑时,每层接槎处应作成斜坡形,碾迹重叠0.5~1米,上下层错缝距离不应小于1米。
填方应按设计要求预留沉降量,沉降量一般不超过填方高度的3%。
当采用两种透水性不同的填料分层填筑时,上层宜填筑透水性较小的填料,下层宜填筑透水性较大的填料,填方基土表面应作成适当的排水坡度,边坡不得用透水性较小的填料封闭。 4.3.4 基坑、基槽、管沟回填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填土前,应清除沟槽内的积水和有机杂物。
基础或管沟的现浇混凝土应达到一定强度,不致因填土面损伤时,方可回填。
沟(槽)回填顺序,应按基底排水方向由高至低分层进行,并应在相对两侧同时进行。
回填管沟时,为防止管道中心线位或损坏管道,应人工先在管道的情况下,方可采用机械回填和压实。
在抹带接口处,防腐绝缘层或电缆周围,应使用细粒土料回填。 五、 质量通病预防 5.1、场地积水
采取有效排水措施,应对整个场地的泄水坡、排水沟、下水道等进行系统设计和认真考虑,本着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做好排水措施。 5.2、挖方边坡塌方
边坡坡度应根据土壤性质和工程情况按规范规定放坡。
挖方经过物理性质不同的土层时,其边坡可做成折线形。根据情况做成上陡下缓或上缓下陡的形式。
基坑和管沟开挖,采用适当的支撑方法,防止塌方。 5.3、管坡
在管坡体上削去一部分土,堆至坡体的坡脚处,一方面减轻自重,一方面堆土抵御管坡滑动,使之平衡。
尽量将坡体的坡度放缓或做成台阶形式,使坡体稳定。
当滑坡体土不大,滑坡下缘又有坚实可靠的基础等,可设置挡土墙或挡滑桩。
凡是有可能流入滑体内的水源,都应设置截水沟、排水沟,隔绝水的浸入。 5.4、回填土沉陷
回填土前必须将槽中杂物、松土清理干净。
人工填土要严格分层夯实,每层虚土厚度不得超过30cm,土的含水量应符合规范要求。回填质量抽样检查达到规定要求。
填土不得有大于50mm直径的土块,不应有较多的干土块,外槽宜用2:8或3:7灰土回填。 严禁水夯。 5.5、填方出现橡皮土
夯(压)实施工时,应适当控制填土含水量。土的最佳含水量可通过击实试验确定。也可采用wp+a(wp为土的塑限)作为土的施工控制含水量。不得在含水量过大的腐殖土、泥浆土、粘土、亚粘土等原状土上进行回填。 治理方法:
用干土、石灰土、碎砖等吸水材料掺入橡皮土,以减少土的含水量。
将橡皮土翻晒、晾干后再夯实。 将橡皮土挖除,进行换土处理。 六、 质量验收
6.1、 土方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见表—1) 表—1
土方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 工程名称: 部位: 1 2 3 项 目 桩基、基坑、基槽、和管沟基底的土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严禁扰动。 填方的基底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时光规范规定 填方和柱基、基坑、基槽、管沟回填的土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填方和柱基、基坑、基槽、管沟回填,必须按规定分层夯压密实,取样测定压实后的干土质量密实。其合格率不应小于90%,不合格干土质量密度的最低值与设计值的差不应大于0.08g/cm3,且不应集中。 允许偏差(mm) 柱挖方、填基、 方、场地平地基整 排水(路1 2 坑、 沟 )面基人工机械基层 槽、 施工 施工 管沟 +0 +0 +0 ± ±50 -50 -50 -50 100 +100 0 0 0 -0 不允不允不允不允 许 许 许 许 20 质量情况 4 允实测值(mm) 许项 目 3 4 5 6 7 8 9 10 偏1 2 标 高 差 长度、宽度 项边坡偏3 陡 表面平4 目整度 检保证项目 查结表面偏差项实测 点,其中合格 点,合格果目 率 % 评定等级工程负责人: 工长: 班组长: 核定等级质量检查员: 注:地(路)面基层的偏差只适用于直接在挖、填方上做地(路)面的基层。
该评定表适用于柱基、基坑、基槽和管沟的开挖与回填,以及挖方、填方、场地平整、排水沟等土方工程。 6.2、应具备的技术资料 工程地质勘察资料; 地基验槽记录;
土方回填土质量密实测试报告; 地基处理资料;
技术复核资料及隐蔽验收记录; 土方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七、 土方安全
开挖基础、基坑、深度超过1.5米,不加支撑时应按土质和深度放坡;
不放坡时应采取支护措施,各种支护应根据土质,挖深经计算确定。
在挖方上侧弃土时,应保证挖方边坡的稳定,弃土堆放至挖土上边缘的距离,应根据挖方深度、边坡坡度和土的性质确定。弃土堆放应连续堆起,其顶面应向外倾斜。
一般基坑、基槽开挖分项工程
(一)隐蔽验收
1.基底土层 会同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共同验收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二)实测抽查
1.边坡坡度,开 符合设计要求 挖面标高
2.挖方堆土高度 符合设计要求
(三)旁站检查
1.开挖面距设计 人工开挖 标高30cm左右 2.接近红、灰线 减少施工误差 3.意外事件 处理方法正确性、可靠性
(四)试验项目
1.定位桩位置 2.轴线控制桩位置 3.水准点标高 4.开挖面标高,平整度
(五)质量标准
(一)依据标准
应符合国家标准GBJ202—83《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二)基本要求
1.场地平整,排水坡度在设计无要求情况下应向排水方向作不小于2%的坡度,按每20m的检查点逐点检查。
2.施工区域及施工周围的上下障碍物已作好折迁处理,防护措施。 3.施工机械试运转正常,道路、排水沟畅通,路面应高于施工场地地面。 4.工程轴线控制桩离建筑物距离应大于两倍挖土深度。
5.挖土接近设计坑底标高或边坡边界时,应预留20~30cm厚土层,用人工开挖或修坡。
6.超挖时不得用构土回填,应用砂,碎石或低强度砼填实至设计标高 7.挖土边坡坡度严禁陡于设计要求
8.使用人工降水时,地下水位必须降至设计要求(一般使地下水位低于本次开挖坑底0.5m)时方可开挖。
9.坡顶弃土时,弃土堆坡脚到挖方上边缘距离应根据挖方深度,边坡坡度和土的性质确定,土质干燥密实时距离不得小于3m,土质松软时距离不得小于5m。 10.保证基坑(槽)基底土质符合设计要求并严禁拢动。 (三)允许偏差项目 1.基坑标高允许误差:
柱基基坑、管沟 +0, -50mm 挖方场地平整 人工 ±50mm 机械 ±100mm 排水沟 +0 -50mm 地(路)面基层 +0 -50mm
2.基坑长宽方向不得小于设计要求 3.基坑(槽)长、宽误差 -0,100mm
(六)风险分析
由于地下情况复杂多变,勘察数据不可能面面俱到,因此,基坑施工必须小心谨慎,现有机械设备能力完全可以加快常规施工进度,但管理不当将带来众多不安全因素。大面积塌方,滑波不仅对本工程是灾难性事故,而且给周围环境和建筑带来巨大影响,过快施工进度不可避免超挖,如果回填工程没有完全到位,结构将发生设计外附加沉降,大多这种沉降是差异沉降, 也就意味着给结构构件施加了附加荷载,降低了整个建筑安全系数。土的物理力学性质和水的关系十分密切,施工过程必须严密注视降雨和地下水位,土中含水偏高时,要加强监测,必要时辅以保护措施,保证施工顺利完成。 挖方边坡塌方原因分析:
⒈基坑(槽)开挖时放坡不够。没有根据不同土层分别对待 ⒉降、排水措施没有发挥效力,挖方土层浸水降低内聚力。 ⒊开挖次序,方法不当。 滑坡原因分析
⒈边坡坡度不够,倾角太大 ⒉坡脚浸水
⒊位波周围地面附加荷载太大(堆土、施工机械)
⒋边坡本身地质情况差。
(七)控制点
1.防止挖方边坡 ⑴控制开挖过程各土层中边坡度,严格符合设计要求
塌方
⑵地下水位变化活跃时,加强排水措施,严密监视地下
水位
⑶控制边坡顶部附加荷载
⑷经常检查开挖土层地质情况,防止因土层疏松造成塌方。
2.防止滑坡 ⑴严禁地表水渗入滑坡体内或冲刷掏空坡脚,增加斜坡 陡度,引起滑动
⑵地下水位上升时,加强同设计方联系和监测防止因土 体自重增大引起滑坡
⑶控制挖方边坡陡度,在坡体上堆土和填方高度,防止 破坏土体平衡引起滑坡
3.防止基坑泡水 ⑴开挖基坑(槽)周围应设排水沟档水堤,防止地面水 流入基坑
⑵挖土放坡时,坡顶、坡脚至排水沟保持一定距离一般 为1/2~1m
⑶逐层开,逐层放坡,并随之加深排水沟集水井,保证 开挖面,排水沟、集水井之间有一定高差,地下水位 在 开挖面以下不少于1/2m
4.防止边坡超挖 ⑴机械开挖应预留30cm厚土,采用人工修坡 ⑵加强测量、复测,严格定位,在坡顶、坡脚处设明显 标志和边线,并设专人检查。
(八)预检项目
1.施工方案 (1)人员、设备配备情况 (2)挖土顺序 (3)降、排水方案 (4)监测方案 (5)事故应急措施 2.复核红线 图纸要求 3.复核灰线,轴 图纸要求 线
4.开挖前文件及 符合要求 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