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医院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及肿瘤放射
治疗综合楼基坑支护工程
设计方案
单位:云南博文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二月二七日
第一部分:设计说明 一、工程概况
拟建场地位于潞西市城区,勇罕街中段东侧,德宏州医疗集团院内西南侧,场地周边:东面相距9.00m左右为芒市农机公司五层住宅楼;南面相距9.00m为围墙及州农业局三层住宅楼和办公楼;西面相距7.00m为围墙及勇罕街;北面相距20.0m左右为新建的中医大楼。交通方便,整个场地设一层地下室,周长约205米,最大支护垂直深度约4.2米
(一)场地地形地貌条件
拟建场地地处潞西盆地中部偏东,属冲洪积扇(裙)后缘。属拆旧建新场地,地势相对平坦、开阔,东面略高、西面微低,相对高差1.3m,地貌较单一。
(二)工程地质条件
现将场地各地基土层的工程地质特征、力学性质和空间分布情况,自上而下分述如下:
①填土:灰、灰黄、褐黄色。稍湿~湿,松散,高压缩性。成分以建筑垃圾、粘性土为主,局部间夹砾碎石。层厚1.00~3.20m。
①1粉质粘土:黄、浅黄色,很湿,软塑状。不均匀,局部相变为粉土,具高压
二、编制依据
(1)《德宏州人民医院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及肿瘤放射治疗综合楼工程场地地基岩土工
缩性。摇震反应无,干强度、韧性中等,光泽反应稍滑。该层仅见于钻孔1、2、3、8、
程勘察报告》;
(2)《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 (3)《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50086-2001); (4)《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 (5)《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BJ79-2012);
(6)《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2009); (7)《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 (8)《注浆技术规程》(YSJ211-92); (9)《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 (10)基坑周边场地环境条件;
(11)本公司多年来类似工程支护设计、施工经验。
9、10、15号,层厚0.80~1.70m。
②卵石:黄、褐黄,黄灰、灰色。稍~中密,饱和,具低压缩性。卵石粒径一般为20~150mm,少许>300mm,经于现场取扰动砂石样6件进行颗粒级配分析,其结果卵石含量占总质量的60%左右(参看后附颗粒级配分析成果第1页)。卵石粒径及含量不均匀,分选性差,由砾砂、粉细砂及粉土充填。成分为砂岩、石英砂岩等,形状以亚圆形状为主,圆形状次之,中等风化。该层土于本场地中均有分布,且层厚较大。但局部地段偶夹硬可~硬塑状粉质粘土薄层透镜体。
②1粉质粘土:黄、浅黄色。湿,可塑状。属中等压缩性土。摇震反应无,干强度、韧性中等,光泽反应稍滑。局部地段夹有少许角砾。该层仅见于钻孔1、2、3、4、8、9、10、11、15、16、17号,层厚0.80~1.70m,层顶埋深在11.10~15.30m之间。呈透镜状产于②层卵石中。
三、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
四、基坑周边环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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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周边:东面相距9.00m左右为芒市农机公司五层住宅楼;南面相距9.00m为围墙及州农业局三层住宅楼和办公楼;西面相距7.00m为围墙及勇罕街;北面相距20.0m左右为新建的中医大楼。交通方便。
2、场地周边荷载条件
(1)基坑开挖、施工及支护结构使用期间,坑顶3.0m内严禁堆载;
(2)土方开挖时基坑周边3.0m范围以外可临时堆载,堆载重量不超过15kPa,并及时进行清运;基坑支护及主体结构施工时的钢筋制作可在基坑周边3.0m范围外进行,但应严格控制钢筋的堆载重量,堆载重量不超过15kPa;
(3)基坑开挖过程及基坑使用期间,基坑顶部附加荷载不得超过设计要求,若确需行走重型车辆或堆载,必须及时通知设计人员,对相应部位的设计内容进行必要的调整。
(四)基坑支护设计参数
基坑支护设计参数表
抗剪强度 五、设计标准
(一)基坑设计深度、设计安全等级及安全系数选取
根据基坑开挖图及场地地形资料,基坑实际开挖深度为2.95~4.20m左右, 根据《建筑基坑支护工程技术规程》,综合考虑基坑周边的环境和地质条件的复杂程度、基坑深度等因素,支护失效、土体变形对基坑周边环境或主体结构施工安全的影响程度:基坑安全等级按二级选取。
根据基坑的工程地质条件、水文地质条件、基坑开挖深度及支护结构选型等内容,本次基坑支护设计中对基坑的侧壁安全系数、整体稳定性分别进行计算,其系数选取如下表:
基坑支护等级 基坑侧壁安全系数 整体稳定性系数 (二)基坑支护使用年限
此次基坑支护工程设计使用年限为一年。 (三)基坑周边附加荷载设计值 1、本次基坑支护设计附加超载取值: (1)基坑周边的超载按15KPa取值; (2)既有建筑物荷载每层按15KPa取值; (3)道路附加荷载按30KPa取值。
二级 1.0 地基土 天然密度 变形模量 压缩系数 压缩模量 承载力 内聚力内摩擦角层号 土层名称 ρ E0 α1-2 Es1-2 特征值 3-1标准值标准值 (g/cm) (MPa) (MPa) (MPa) fak Ck Φk (kPa) (kPa) (度) 备注 ① ≥1.25 ①1 ② ②1 填土 —— —— —— —— —— 1.79 —— 40.7 13.4 0.548 —— —— 清除 3.84 100 粉质粘土 卵石 2.10* 26 —— —— —— 35.0 18.0 0.360 15* 280 持力层 粉质粘土 1.96 —— 4.98 160 软卧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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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地下水、地表水控制要求
地表水渗入或管线中的地下水渗漏会降低土的强度,对基坑安全造成影响。本次基坑支护设计采用“明沟截排水”的措施,应在基坑围护结构施工前做好截排水措施,防治地表水渗入坑壁土体,并随土方的分层开挖分层降排水,每次降水深度均应满足保持坑内环境干燥的要求,其最终降水深度为基坑开挖深度下0.5m;基坑施工及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坑壁漏水情况、地下水位、管线、周边建筑沉降及变形的监测要求,发现异常时及时分析原因,并通知相关人员。
(二)基坑支护顺序的确定
测量放线——竖向锚杆施工——钢管锚杆注浆施工(养护)——挂网喷锚施工——重复(基坑土方分层开挖至锚杆施工、挂网喷锚施工)工序至基底。
(三)钢筋网喷锚砼面层设置
在坑壁上设置钢筋网喷锚砼面层护壁,面筋为A6.5@200×200双向钢筋网,锚头之间用Ф14加强钢筋纵横交叉焊接连接牢固,然后在钢筋网面层上喷射为C20细石砼面层,厚度100mm。
(四)截排水措施设计 基坑顶部设截水沟拦截地表水。
排水碎石盲沟布置于坑壁内侧,随开挖深度下降,矩形断面,宽0.30m,深0.30m,局部地段视地下水发育情况设积水坑(具体设置详见“基坑降、排水平面布置图”)。
六、基坑支护设计方案
该工程是在建(构)筑物较密集、但施工场地受到的区域内进行基坑开挖,基坑周边有道路、建筑物,经综合比较分析,结合类似工程经验,为尽可能避免基坑开挖对周围建(构)筑物、道路的影响,本着\"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技术可行,方便施工\"的原则,我公司选用的总体支护方案为:
①竖向支护:Ф48钢管锚杆; ②锚固支护:Ф48钢管锚杆; ③面层保护:挂钢筋网片喷锚;
④降排水措施: 坑内设碎石盲沟汇集降(集)水井降低地下水位。 支护方案具体设置情况如下: (一)开挖支护边线的确定
根据建筑设计单位提供的“基坑开挖图”,由于周边距建构筑物较近,经与甲方沟通,基坑开挖线从剪力墙轴线向外1.0米作为基坑内口边线,部分阳角位置结合确定总图适当调整支护边线。
地下水在排入城市管道前设置沉淀池,排水沟按一定坡比向集水井或沉淀池倾斜,坑内水通过基坑底的排水沟汇集到集水井后由水泵抽至坡顶排水沟经沉淀池沉淀达标后排入市政管道。沉淀池采用粘土砖砌筑砖沟壁,C20素混凝土铺底,结合场地实际情况布置。
集水井及地面排水沟、沉淀池应在土方开挖前施工完毕。坑内排水沟在土方开挖到地下室底板设计标高后,随土方开挖随时进行开挖和砌筑。
基坑降排水要设专人跟班管理,并加强监测,如发现出水异常要及时分析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处理。
集水井布置情况,详见总图。
按此支护方案进行施工,应在旱季进行基坑支护施工作业,及时设置截排水系统,避免雨水倾入基坑,并在基坑工程施工完毕后尽快完成基础及地下室外墙的施工。
第二部分:土方开挖方案
1、本工程土方开挖要紧密配合支护施工,需配置好合理的机械及人力,并做好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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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安排,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设计工况相一致,并遵循“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
2、土方开挖采用机械开挖加人工配合修土,底板、承台在机械开挖至基底设计标高以上200~300mm时改用人工开挖修土,承台区域及钻孔桩高于基底标高较多的桩身周围土方全部人工开挖修土,挖斗不得碰撞桩身,以免影响桩身质量。
3、具体土方开挖施工建议分如下几个步骤:
(1) 第一阶段土方开挖、喷锚至第一道锚杆标高下0.2m范围内(严禁超挖),施工挂钢筋网、喷砼护坡;
(2) 锚杆注浆强度达到相关规范要求,且基坑水位满足设计要求时,进行第二阶段土方开挖,挖土至第二道锚杆标高下0.2m范围内(严禁超挖)。土方开挖应分段分片进行,沿基坑边长,每开挖10延米的土方,立即进行相应范围的挂钢筋网、喷砼护坡施工,防止长时间曝晒或淋雨,待该部分锚杆施工完毕后,才能进行邻段土方的开挖;
4、其他要求:
(1)开挖时先挖坑周部分,后挖中间部分,即先挖出锚杆施工面层土方,不影响其施工后再挖中间部分土方。
(2)开挖由专人指挥,采取分层分段对称开挖。当挖至标高接近基础底板标高时,边抄平边配合人工清槽,防止超挖。基坑开挖施工至基础底板标高时,在24小时内必须完成素砼垫层,垫层延伸至围护结构边,在前一块完成土方后开挖及垫层施工后,才能进行下一块相邻区的土方开挖。
(3)在斜支撑浇筑砼前需把此范围内的基础桩提前施工结束,避免斜支撑浇筑后无法施工。
第三部分:施工技术要求
一、锚杆喷锚挂网施工工艺及技术保证措施 1、施工工艺
挖土→击入锚杆→修坡→布设固定钢筋网片→焊接加强筋→喷射C20细石砼→注浆→养护(竖向锚杆可先进行成孔后进行钢管锚杆放置灌浆)。
2、施工参数及关键工序 (1)施工参数
①锚杆水平间距为1.4m;
②锚杆压浆浆液水灰比:0.4~0.5; ③锚杆每米注浆量为≥60kg/m;
④锚杆位置偏差:±100mm;长度偏差±50mm,锚杆倾角偏差±5%;
⑤钢筋网片尺寸及规格:A6.5@200×200;各网片间焊接或弯勾搭接; ⑥喷射砼强度C20配合比采用试验室试配配合比; ⑦喷射砼厚度100mm。
3、施工技术要求及技术保证措施 (1)砼面层施工工艺和技术要求
在已开挖修整好的坑壁上挂上A6.5@200×200双向钢筋网片,用“U”型或“T”型短钢筋打入土层固定网片,锚管口间再用B14钢筋纵横焊连接加强,最后用砼喷射机喷上C20细石砼,厚100mm。水泥使用32.5级硅酸盐水泥,水灰比≤0.5。
(2)土方开挖时严格按分层开挖、分层支护的程序进行,每层开挖深度按设计要求开挖,严禁超挖或并层开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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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开挖土方时要控制合理的开挖速度,要等上层支护措施有一定龄期后才准开挖下一层土。
(4)每层坑壁挖出后及时挂网喷锚支护,防止长时间曝晒或淋雨。
(5)施工完第一层喷锚,浇边后即在坑口每15m左右设一个变形观测点(详见监测措施平面布置示意图),进行变形观测,在施工过程中,定期(一天一次或开挖一层土测一次)。遇到异常变形则要加密观测次数,以变形观测数据指导开挖支护施工。
二、其他要求
(1)开挖土方时要控制合理的开挖速度,要等上层支护措施有一定龄期后才准开挖下一层土。
(2)每层坑壁挖出后及时挂网喷锚支护,防止长时间曝晒或淋雨。
(3)地下室施工结束后,基坑周边形成的工作面应采用粘性土加碎石进行分层回填,严格控制回填质量,压实系数不小于0.95。
(4)基坑施工期间,严禁在坑边堆放建筑材料、堆土、建筑加荷等。 (5)基坑周边的围挡,应采用轻型围挡。
(6)基坑施工完成,应尽早完成地下室的浇筑,最大限度减少基坑暴露时间。
互相补充、相互验证。仪器监测可取得定量的数据,进行定量分析;以目测为主的巡视检查更加及时,可以起到定性、补充的作用,从而避免片面的分析和处理问题。
一、监测项目及内容
综合考虑基坑支护设计方案、建设场地的工程地质条件和水文地质条件、周边环境条件等,本次基坑支护施工期间现场监测的对象包括:
① 支护结构:锚杆等;
②地下水状况:包括基坑内外原有水位、降水后的水位;
③基坑底部及周边土体:主要是指基坑开挖影响范围内的坑内、坑外土体; ④周边重要的道路:主要是指基坑开挖影响范围之内的城市主要干道等; ⑤其它应监测的对象。 1、仪器监测
基坑工程现场监测项目的选择与基坑的工程类别有关。根据《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中有关基坑工程等级的划分方法,该基坑的工程类别为一级和二级;按照《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中的相关要求,本次基坑工程仪器监测项目如下:
基坑类别 监测项目 一级 围护墙顶部水平位移 应测 应测 应测 应测 应测 应测 应测 竖向位移 二级 应测 应测 应测 宜测 应测 应测 应测 第四部分:基坑监测内容及报警值
为确保基坑安全和保护基坑周边环境,也为指导施工提供可靠的数据,本次基坑支护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土方开挖和地下室施工期间)应进行全过程监测,实行动态管理和信息化施工。 基坑工程施工前,应对基坑工程实施现场施工监测。施工单位应编制监测方案,监测方案需经建设方、设计方、监理方等认可,必要时还需与基坑周边环境设计的有关管理单位协商一致后方可实施。 本次基坑工程的现场监测采用仪器监测与巡视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多种观测方法围护墙顶部竖向位移 深层水平位移 锚杆(锚索)内力 地下水位 周边地表竖向位移 周边建筑 西南有色昆明勘测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基坑类别 监测项目 倾斜 水平位移 周边建筑、地表裂缝 1周边管线变形 一级 应测 应测 应测 应测 二级 宜测 宜测 应测 应测 b、监测元件的完好和保护状况; c、有无影响观测的障碍物。
(3)巡视检查主要以目测为主,可辅以锤、钎、量尺、放大镜等工器具以及摄像、摄影灯设备进行;
(4)对自然条件、支护结构、施工工况、周边环境、监测设施等各项目的巡视检查结果应做好详细的记录,检查记录应及时整理,并与仪器监测数据进行综合分析,从而为基坑工程监测分析工作提供完整的资料,更加全面地分析基坑的工作状态,走出正确判断;
(5)巡视检查若发现异常和危险情况,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发现问题及时汇报给建设方及相关单位,以便尽早作出判断和进行处理,避免引起严重后果。
二、监测点布置要求
本次基坑监测工程监测点的具体布置位置由监测单位在监测方案中进行明确。基坑工程监测点的布置应能反映监测对象的实际状态及其变化趋势,以保证对监测对象的状况作出准确的判断。在监测对象内力和变形变化大的代表性部位及周边环境重点监护部位,监测点应适当加密,以便更加准确地反映监测对象的受力和变形特征。各监测项目监测点的布置要求如下:
1、围护墙顶部水平和竖向位移监测点布置要求
围护墙顶部的水平和竖向位移监测点应沿基坑周边布置,监测点水平间距不宜大于20m。一般基坑每边的中部、阳角处变形较大,上述部位应设监测点。为便于监测,水平位移监测点宜同时作为垂直位移的观测点。为了测量观测点与基线的距离变化,基坑每边的测点不宜少于3点。监测点宜设置在围护墙顶或基坑坡顶上。
2、深层水平位移监测点布置要求
2、巡视检查
(1)基坑工程施工和使用期内,应由有经验的监测人员每天对基坑工程进行巡视检查;
(2)基坑工程的巡视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 支护结构:
a、支护结构成型质量;
b、墙后土体有无裂缝、沉陷及滑移。 ②施工工况:
a、开挖后暴露的土质情况与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有无差异; b、基坑开挖分段长度、分层厚度是否与设计要求一致;
c、场地地表水、地下水排放状况是否正常,基坑降水、回灌设施是否运转正常; d、基坑周边地面有无超载。 ③周边环境:
a、周边建筑有无新增裂缝出现; b、周边道路(地面)有无裂缝、沉陷。 ④监测设施
a、基准点、监测点完好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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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在基坑周边的中部、阳角处及有代表性的部位的变形较大,上述部位宜设置深层水平位移监测点,监测点水平间距宜为20~50m;对于边长大于50m的基坑,每边可适当增设监测点;基坑开挖次序以及局部挖深会使围护体系最大变形位置发生变化,布置监测点时应予以考虑。
深层水平位移的观测方法及监测孔埋设位置应由监测单位进行确定。用测斜仪观测深层水平位移时,当测斜管埋设在维护墙体内,测斜管长度不易小于围护墙深度;当测斜管埋设在土体中,测斜管长度不易小于基坑开挖深度的1.5倍,并应大于围护墙深度;以测斜管底为固定起算点时,管底应嵌入到稳定的土体中。
3、地下水位监测点布置要求
地下水位测量主要是通过水位观测孔(地下水位监测点)进行。本次基坑监测主要是用水位监测点观测降水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地下水位监测点应沿基坑、被保护对象的周边或在基坑与被保护对象之间布置。因支护方案设置有悬挂式止水帷幕,水位监测点宜布置在帷幕的施工搭接处、转角处等有代表性的部位,位置在止水帷幕外测约2m,以便于观测止水帷幕的止水效果。监测点水平间距宜为20~50m。
4、周边环境监测点布置要求
从基坑边缘以外1~3倍开挖深度范围内需要保护的建筑、管线、道路、人防工程等均应作为监控对象,具体范围根据土质条件、周边保护对象的重要性确定。
(1)基坑周边地表竖向位移监测点宜按监测剖面设在坑边中部或其他有代表性的部位。监测剖面应与坑边垂直,数量视具体情况确定。每个监测剖面上的监测点数量不宜少于5个;
(2)基坑周边建筑物的竖向位移监测点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a.建筑四角、沿外墙每10~15m处或每隔2~3根柱基上,且每测不少于3个监测点; b.不同地基或基
础的分界处;c.不同结构的分界处;d.变形缝、抗震缝或严重开裂处的两测;e.新、旧建筑或高、低建筑交界处的两测;f.高耸构筑物基础轴线的对称部位,每一构筑物不应少于4点;
(3)建筑倾斜监测点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a.监测点宜布置在建筑角点、变形缝两测的承重柱或墙上;b.监测点应沿主体顶部、底部上下对应布设,上、下监测点应布置在同一条竖直线上;c.当由基础的差异沉降推算建筑倾斜式,监测点的布置应符合“竖向位移监测点”布置的相关要求;
(4)建筑水平位移监测点应布置在建筑的外墙墙角、外墙中间部位的墙上或柱上、裂缝两测以及其他有代表性的部位。当能判断出建筑的水平位移方向时,可仅观测其此方向上的位移,此时,一测墙体的监测点数量不宜少于3点;
(5)建筑裂缝、地表裂缝监测点应选择有代表性的裂缝进行布置,每条需要观测的裂缝应至少设2个监测点,且宜设置在裂缝的最宽处及裂缝末端;每个监测点设一组观测标注,每组观测标志可使用两个对应的标志分别设在裂缝的两测。当原有裂缝增大或出现新裂缝时,应及时增设监测点;
三、监测频率及监测报警值 1、监测频率
(1)基坑工程监测工作应贯穿于基坑工程和地下工程全过程。监测期应从基坑工程施工前开始,直至地下工程完成为止。对有特殊要求的基坑周边环境的监测应根据需要延续至变形趋于稳定后才能结束。
(2)监测项目的监测频率应综合考虑基坑类别、基坑及地下工程的不同施工阶段以及周边环境、自然条件的变化和当地经验而确定。当监测值相对稳定时,可适当降低监测频率。对于应测项目,在无数据异常和事故征兆的情况下,开挖后现场仪器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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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频率可参照下表执行:
基坑类别 施工进程 ≤5 开挖深度(m) 5~10 >10 一级 底板浇筑后时间(d) ≤5 7~14 14~28 >28 开挖深度(m) ≤5 5~10 ≤7 底板浇筑后时间(d) 7~14 14~28 >28 监测频率 1次/2d 1次/1d 2次/1d 2次/1d 1次/1d 1次/2d 1次/3d 1次/2d 1次/1d 1次/2d 1次/3d 1次/5d 1次/10d h、周边地面突发较大沉降或出现严重开裂;
i、邻近建筑突发较大沉降、不均匀沉降或出现严重开裂; j、出现其他影响基坑及周边环境安全的异常情况。 2、监测报警值
基坑工程周边环境监测报警值
项 目 监测对象 1 2 地下水位变化 邻近建筑位移 建筑 3 裂缝宽度 地表 15 持续发展 - 注:建筑整体倾斜度累计值达到2/1000或倾斜速度连续3天大于0.0001H/d(H为建筑承重结构高度)时报警。 累计值/mm 1000 30 3 变化速率/mm·d-1 500 3 持续发展 备注 - - - 二级 基坑及支护结构监测报警值
基坑类别 基坑类别 一级 二级 支护结序累计值 累计值 监测项目 构 变化速变化速号 相对基坑深相对基坑类型 绝对值 率率绝对值 度(h) 深度(h) (mm/d) (mm) (mm/d) (mm) 控制值 控制值 放坡、0.3% 5 50 0.6% 10 围护墙(边坡)顶土钉墙 30 1 部水平位移 灌注桩 25 0.2% 2 40 0.5% 4 放坡、0.3% 4 50 0.6% 5 围护墙(边坡)顶土钉墙 30 2 部竖向位移 灌注桩 10 0.1% 2 25 0.3% 3 放坡、30 0.3% 5 50 0.6% 10 3 深层水平位移 土钉墙 灌注桩 45 0.4% 2 70 0.6% 4 4 基坑周边地表竖向位移 5 锚杆内力 35 —— 6 —— 50 —— 4 —— 注:上表所列监测频率针对的是应测项目的仪器监测。当出现异常现象和数据,或接近报警值时,应提高监测频率甚至连续监测。 (3)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提高监测频率: a、监测数据达报警值;
b、监测数据变化较大或者速率加快; c、存在勘察未发现的不良地质;
d、超深、超长开挖或未及时进行支挡等违反设计工况施工; e、基坑及周边大量积水、长时间连续降雨等; f、基坑附近地面荷载突然增大或超过设计限值; g、支护结构出现开裂;
(60%)f2 (70%)f2 注:f2为构件承载能力设计值 西南有色昆明勘测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立即进行危险报警,并应对基坑支护结构和周边环境中的保护对象采取应急措施:
(1)监测数据达到监测报警值;
(2)基坑支护结构或周边土体的位移值突然明显增大或基坑出现流砂、管涌、隆起、陷落或较严重的渗漏等;
(3)基坑支护结构的支撑或锚固体系出现过大变形、压屈、断裂、松弛或拔出现象;
(4)周边建筑的结构部分、周边地面出现较严重的突发裂缝或危害结构的变形裂缝;
(5)根据当地工程经验,出现其他必须进行危险报警的情况。 四、监测方法及精度要求 1、一般规定
监测工作开始前布设符合要求的监测网基准点和工作基点,并采用要求的监测仪器、设备;监测项目初始值应在相关施工工序之前进行,并取至少连续观测3次的稳定值的平均值;
2、水位位移监测监测方法及精度要求
(1)测定特定方向上的水平位移时,可采用视准线法、小角度法、投点法等;测定监测点任意方向上的水平位移时,可视监测点的分布情况,采用前方交会法、后方交会法、极坐标法等;当测点与基准点无法通过通视或距离较远时,可采用GPS测量法或三角、三边、边角测量与基准线法相结合的综合测量方法;
(2)水平位移监测基准点的埋设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的有关规定,宜设置有强制对中的观测墩,并宜采用精密的光学对中装置,对中误差
不宜大于0.5mm;
(3)基坑围护墙(边坡)顶部、基坑周边管线、邻近建筑水平位移监测精度应根据其水平位移报警值按下表确定:
水平位移 报警值 累计值D(mm) 变化速率vD(mm/d) 测量点坐标中误差 D<20 20≤D<40 2≤vD<4 ≤1.0 40≤D<60 4≤vD<6 ≤1.5 D>60 vD<2 ≤0.3 vD>6 ≤3.0 注:当根据累计值和变化速率选择的精度要求不一致时,水平位移监测精度有限按变化速率报警值的要求确定。 3、竖向位移监测监测方法及精度要求
(1)竖向位移监测可采用几何水准或液体静力方法;
(2)围护墙(边坡)顶部、立柱、基坑周边地表、管线和邻近建筑的竖向位移监测精度应根据其竖向位移报警值按下表确定:
竖向位移 报警值 累计值S(mm) 变化速率vS(mm/d) 测量点坐标中误差 S<20 20≤S<40 2≤vS<4 ≤0.3 40≤S<60 4≤vS<6 ≤0.5 S>60 vS<2 ≤0.15 vS>6 ≤1.5 4、深层水平位移监测监测方法及精度要求
(1)围护墙或土体深层水平位移的监测宜采用在墙体或土体中预埋设测斜管、通过测斜仪观测各深度处水平位移的方法;
(2)测斜仪的系统精度不宜低于0.25mm/m,分辨率不宜低于0.02mm/500mm; (3)测斜管应在基坑开挖1周前埋设,并根据规范要求保证测斜管的埋设质量; (4)测斜仪探头置入测斜管低后,应待探头接近管内温度时再测量,每个监测点均应进行正、反两测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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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地表裂缝监测方法及精度要求
(1)裂缝监测应监测裂缝的位置、走向、长度、宽度,必要时应监测裂缝深度; (2)基坑开挖前应记录监测对象已有裂缝的分布位置和数量,测定其走向、长度、宽度和深度等情况,监测标志应具有可供测量的明晰端面或中心;
(3)裂缝宽度量测精度不宜低于0.1mm,裂缝长度和深度量测精度不宜低于1mm。 6、地下水位监测方法及精度要求
(1)地下水位监测宜通过孔内设置水位管,采用水位计进行量测; (2)地下水位量测精度不宜低于10mm。
低基坑顶面高程,挖除基坑顶面一定厚度的土层以减少边坡自身土体的重量,降低边坡滑动力而提高边坡的稳定系数。
3、从基坑边起算开挖深度约1.0~3.0倍的范围内垂直打入锚桩,锚桩与水平锚杆或钢性桩连接进行拉锚。必要时增设土钉或锚杆。
4、在各剖面增设内支撑(角撑),支撑构件为φ300钢管或其它型钢,支撑点设于冠梁或砼腰梁上。
5、对险情段加强监测。
6、尽快向勘察和设计等单位反馈信息,开展勘察和设计资料复审,按施工的现状工况验算。
二、支护结构位移
若插入坑底部分支护桩向内变形,支护桩下段位移较大,造成桩背土体沉陷,主要应设法控制支护桩嵌入部分的位移,着重加固坑底部位,具体措施有:
1、回填好土、砂石或砂袋等,回填反压土高度至能保证基坑变形完全稳定为止; 2、增设坑内降水设备,降低地下水;
3、对坑底进行加固,如采用注浆、高压喷射注浆等提高被动区抗力; 4、坡顶卸载:坡顶一定范围内的土体挖除,减少坡顶荷载; 5、对支护结构临时加固: ①局部增加锚杆; ②局部采取注浆加固措施; ③对险情段加强监测;
④尽快向勘察和设计等单位反馈信息,开展勘察和设计资料复审,按施工的现状工况验算。
第五部分:基坑应急处置方案
一、基坑出现裂缝、变形过大潜在滑动失稳险情的应急防护措施
基坑开挖过程中或基坑开挖后,在进行地下室、基础(箱、筏基础)施工期间,常常会存在一些超过基坑稳定设计计算的条件,造成地面开裂、坑壁土体变形过大及滑塌等险情。因此在整个基础施工期间,必须备有相应的应急防护措施及抢险工作所需的设备、材料和组织安排。
基坑边坡出现裂缝、变形以致滑动的失稳险情,其本质的问题是土体潜在破坏面上的抗剪强度未能适应剪应力的结果。因此抢险应急的防护措施也基本上从这两方面考虑,一是设法降低坡土体中的剪应力;二是提高土体或边坡的抗剪强度。采用以下应急防护措施:
1、坡脚被动区临时压重:在基坑底面范围内,采用堆置土、砂包或堆石、砌体等压载的方法以增加基坑支护体系抗滑力维持边坡稳定;
2、坡顶主动区减载:坡顶减载包括二个方面,一是清除基坑周边地面堆置的砂石建筑材料及施工设施等以减轻地面荷载;二是可根据出现险情程度和需要,进一步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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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对基坑挖土合理分段,每段土方挖到底后及时浇注垫层。 三、流砂、管涌
1、对较严重的流砂现象应增加坑内降水措施,使地下水位降至坑底以下0.5~1.0m以下;
2、如果流砂是在上部桩间的缝隙中出现的,则可在桩间嵌补防水细石混凝土。施工中应先在出现流砂的部位插入引流管,而后将该段墙幅间土清除,再将两面墙幅对应面凿毛,然后在外面支模,浇注防水细石混凝土。
管涌十分严重时可在支护墙前打设一排钢板桩,在钢板桩和支护墙间进行注浆,钢板桩底应与支护墙底标高相同,顶面与坑底标高相同,钢板桩的打设宽度应比管涌范围宽3~5m。
四、支护结构渗水
1、对渗水量较小,不影响施工也不影响周边环境的情况下,可采用坑底设排水沟的方法;
2、对渗水量较大,但没有流砂带出,造成施工困难,而对周围影响不大的情况,可采用“引流-修补”的方法:
①在渗漏较严重的部位,先在支护结构水平(略向上)打入一根钢管,内径20~30mm,使其穿透支护结构内,由此将水从该管引出;
②将管边支护结构的薄弱处用防水砼或砂浆修补封堵;
③待修补封堵的砼或砂浆达到一定强度后,再将钢管出水口封住。如封住管口后出现第二处渗漏时,按上述方法再进行“引流-修补”。如果引流的水为清水,周边环境较简单或出水量不大,则不作修补也可,只需将引入基坑的水排出即可。
五、支护结构漏水
1、如果漏水位置离地面不深处,可将支护结构背开挖至漏水位置下500~1000mm,在支护结构背后用密实砼进行封堵;
2、如漏水位置埋深较大,则可在支护结构后采用压密注浆方法,注浆封堵。注浆浆液中应掺入适量水玻璃,使其能尽早凝结,也可采用高压喷射注浆方法。采用压密注浆时,为防止施工对支护结构产生的压力生成支护结构较大的侧向位移,在施工前应对坑内局部反压回填土,待注浆达到止水效果后再重新开挖。
六、降水工程影响周边环境的应急措施
地下工程施工为了疏干基坑内地下水,必须长期进行抽水,有可能产生以基坑为中心的大面积水位降落漏斗,从而对基坑周围地面和建筑物产生不均匀沉降,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通过对基坑四周地下水位观测,当观测井水位降深过大时(低于降水前稳定水位1m),从观测井中自由注入水量进行回灌来稳定和抬高局部因工程降水而引起的地下水位降低,防止由于地下水位持续下降造成地面沉降与不良影响。
七、相邻建(构)筑物不均匀沉降应急措施
基坑开挖施工,对相邻建(构)筑物进行沉降变形监测,当其产生不均匀沉降,同时其倾斜率接近千分之四时,应对建(构)筑物沉降变形较大一侧进行地基土注浆加固处理。
(1)注浆杆采用φ48×3.25焊管。锚杆前端封闭,管身前4m每隔30cm钻一个φ8灌浆花眼,灌浆花眼间呈90°夹角。
(2)注浆采用32.5MPa强度等级水泥,水灰比为0.5,注浆水泥掺量30~50kg/m左右,注浆压力0.2~0.5MPa。注浆杆长9m,杆间距1.5m,其平面位置及入射角度应根据施工现场情况调整,以保证注浆杆有不小于3m长度进入建筑物外侧2m平面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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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注浆次序不小于2序,注浆时设专人对周边建(构)筑物巡查,避免对其造成隆起变形等损害。
(4)第一次注浆加固时,注浆杆间距可取1.5~2.0m,根据注浆加固后的沉降变形监测情况,必要时,应加密注浆杆间距甚至采取其它有效的加固措施。
八、截、排水措施
在基坑顶部,采取临时措施拦截地表水,以防下渗或直接流入基坑内。 对地表裂缝,及时采用水泥砂浆封堵,以防地表水下渗。同时检查基坑顶部所有污水、给水管线,看是否断裂,有水下渗入基坑边坡,如污水雨水管线有断裂,应将污水、雨水管线的水源切断或污水、雨水管线改线。
基坑底部,用污水泵抽水,并做好坑底排水设施,使基坑底部尽量保持干爽,以防基坑底部土体泡水软化。
第六部分:其他说明
1、此基坑支护设计方案是根据主体设计单位提交的电子版开挖图进行设计的,在施工图设计阶段甲方需提交经确定的纸质版基坑开挖图;
2、基坑放坡平台宽度调整、坡顶堆载如有变化,需及时通知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方案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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