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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工承包协议

来源:华佗小知识


单项工程内部承包协议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瓦工组负责人(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共同履行好南通六建公司与南通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确保工程质量达到江苏省“扬子杯”标准,安全文明符合省级文明工地要求,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加强施工管理,提高双方经济效益,明确双方责任。现根据经济合同法有关精神,并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之原则,双方就综合实验大楼分部分项工程承包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特订立以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

1、南通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实验大楼工程全部土建施工项目中(原图纸)基础、主体、楼地面、屋面、粉刷等分部分项工程涉及的瓦工、砼工、抹灰工及其普工工作范围内的施工项目。设计变更及增减项目,结算相应增减。

2、为创“扬子杯”“省文明工地”和保证南通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实验大楼工程正常施工需进行封闭管理而搭建的围墙、道路、场地、仓库、配电房、工具房、大门、下水道、办公食宿等临时设施和配套设施需要砼工、瓦工、抹灰工施工的项目。

3、南通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实验大楼工程凡是需用黄砂、水泥、石子、石灰、砖、石、砌块等地产材料操作施工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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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应由总包单位为各分包单位提供配套服务而需瓦工、砼工、抹灰工工种施工的项目。

5、南通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实验大楼工程各种施工机械设备承台,作业棚基础的施工项目、脚手架立杆垫块、钢筋保护层制作。

6、南通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实验大楼工程人员、机械、材料、进场准备和退场清理。

7、南通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实验大楼工程成品、半成品保护、保养。

8、南通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实验大楼工程按省文明工地标准要求的材料堆放、装卸及现场清理、打扫。

二、承包价格及结算办法

1、乙方完成协议第一条款中所有施工项目,根据建筑面积按:“扬子杯”工程70元/m2,达不到“扬子杯”工程68元/m2计算承包款(包括小型工用具、小型手电用具,不存在点工、误工)。

2、上述承包款中包含a、施工费“扬子杯”工程55元/m2,达不到“扬子杯”工程53元/m2;b、安全措施费5元/m2;c、职工福利、体检费、养老保险金、防暑降温各1元/m2;d、职工劳动保护费4元/m2;e、文明施工5元/m2。

3、乙方月度完成的分部分项工作量,经质检部门、设计单位、业主、监理及甲方验收达到优良标准后,甲方按乙方月度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核算总价的 20% 支付乙方月度施工工人的工资,年底按完成工程量结算支付 80% ,余款二年内结清。

4、甲方履行合同付款,乙方不得拖欠职工工资,乙方发放职工工资必须向甲方报送职工工资表,如乙方拖欠职工工资而引发的一切后果责任,由乙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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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质量标准

1、乙方承包的分部分项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的规定。主体结构必须为优质结构,质量达到“扬子杯”要求。

2、乙方承诺兑现南通六建与南通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实验大楼工程签订的建筑施工合同中约定的有关质量要求。

四、工期要求

1、工期为 480 日历天。包括双修日及法定节假日及天气因素。

2、预定开竣工时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具体开工时间按甲方小开工报告为准。

3、本工期为总体工程竣工的综合工期,包含其他配合工种的施工工期在内,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的旬、月施工进度计划执行。若根据现场施工实际情况,工程需调整进度时以项目部调整时间为准。

4、乙方根据甲方进度要求及时调整施工力量,保证施工进度不影响其他工种的工序施工,乙方承担因本工种质量、进度、安全影响而造成被业主、监理、主管部门处罚和其他工种停工损失。

5、因甲方材料供应不及时、不到位造成的进度影响与乙方无关。

五、安全事项要求

1、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上级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规定和六建公司及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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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

2、甲方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总结安全经验或教训,提出安全工作要求,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坚持安全工作常抓常管。

3、甲乙双方及其管理人员不得违章指挥施工。

4、乙方服从甲方管理,自觉遵守各项管理制度,对所属班组工人认真履行有关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教育、安全检查书面手续。及时记录班前安全活动,建立班组安全台帐,按时上交安全资料,承担安全资料不全而被查处的责任。

5、乙方接受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纪律、违反制度而对其进行的有关处罚。附“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文明施工、食宿卫生、治安管理处罚制度”。

6、乙方施工必须遵守本工种操作规程,因乙方责任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事故金额在伍仟元内损失由班组自负。施工作业发生高空坠物造成他人伤害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乙方坚持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净场清,材料分类码放规范、整齐。

六、违约责任

1、本工程施工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并且工程主体验收必须获得“优质”结构。如属乙方工程质量问题而主体验收未获得“优质”结构,甲方将扣除乙方决算总价的5%,作为乙方未获得工程质量标准的违约金。

2、乙方必须确保履行本协议规定的质量标准优良等级。在施工过程中,经甲方、业主、质检站检查验收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在两天内退场,更换施工组织队伍,已完成的工作量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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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结算。如乙方不能按甲方的规定时间退场,每天按决算总价扣减5%。

3、施工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造成停工、返工自负,材料浪费处三倍价格的赔偿。

4、乙方确保本协议第4款中工期约定要求。若延误,每迟误一天处罚乙方 1000 元,迟误工期超过10天加倍处罚,甲方并另按业主追究违约经济责任进一步追究乙方经济责任。

5、乙方迟误工期必须支付偿甲方其他直接经济损失(机械设备、周转材料租金)及后道工种的误工损失,其甲方损失按照日实际租金计算,误工损失按后道工种人员80元/工日标准计赔误工损失人工费用。如其他工种延误乙方施工,甲方补乙方80元/天。

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索取并保存好工种工序交记录,证明施工工期时间,如在决算时不能提供证明施工工期的交记录,必须服从甲方对工期迟误的审定,乙方不得另有异议。

7、属甲方材料供应原因或有通知的停水停电的工期延误,由甲方签证工期 延误说明,按签证的时间工期顺延,但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赶抢所延误的工期。

8、乙方必须确保本工程达到省级“文明工地”,如属乙方责任未能获取“省文明工地”按乙方决算总价的5%扣除违约金。

七、其他

1、乙方必须服从项目部管理,对顶撞、辱骂甲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人员每次处罚款 200 元,对动手打人每次处罚款 500 元,接受、认领骂人、打人造成负面影响而被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上级有关部门的处罚,情节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

2、乙方准时参加甲方有关例会。对例会迟到者每次罚款 30 元/次,缺席者每次罚款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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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次。

3、乙方未及时完成承包范围内的工作内容,中途退场不予结算承包款。

4、工程承包负责人不在现场,承包人必须将书面委托代理人上报项目部。由其负责处理现场一切事宜。对现场需解决问题,乙方或其委托代理人不到场、不作为或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甲方视为乙方自动退场,二年后按已完工程量的50%结算承包款。

5、乙方人员进入工地,必须向甲方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两张一寸免冠照片及体格检查表;年龄限定在18~50周岁。进入施工人员必须经检查和面试符合要求者录用。

6、新进入工地的工人,在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三级教育。凡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者,乙方不得安排上岗,如安排上班操作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7、乙方严格做好所属工程内容的分部分项质量自检、报检工作,并有派员配合甲方定位放线测平及分部分项、单位工程验收的义务。

8、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机械、周转材料及工具(劳动车、电缆线、配电箱及机械等)必须认真保管,细心使用、及时清理保养。并及时办理领用退还手续,任何机械设备不能带病运转,如发生乙方使用和由于操作不当引起安全事故的,追究其全部的经济责任。乙方所领用的机具设备用完后必须清理整洁无损,如数退还,否则甲方有权将损失物品数量按市场价格从乙方承包款中扣除。

9、本工种所用的材料、周转材料、机械使用清理、保养按项目部提出的堆放地点,分类码放整齐。甲方在接到业主或上级通知,项目部需统一部署处理解决某一事项时以及午间、夜间需进行装货、卸货、调动等,甲方在紧急动员乙方时,乙方应无条件服从分工,做好甲方所要求的相关工作,不得推委,如乙方以种种借口,不能及时服从分工造成影响的,甲方给予乙方经济罚款5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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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乙方施工中必须按照项目部的旬、月进度计划和调整进度要求编制材料使用计划上报项目部,对所使用的机具材料必须提前5天报送项目部,并按报送计划的使用时间投入使用。

11、乙方施工员必须听从甲方管理人员的分工和管理。甲方因工程需要进行夜间作业,乙方必须合理安排,加强内部协调,保证项目总体安排,无条件服从项目部要求。若不服从,将按照延误工期处理,甲方有权终止协议。更换施工队伍。乙方完成的产值按50%两年后结算并在甲方指定时间内退场。

12、乙方必须爱护机械设备和生产、生活设施,对无故损坏者,必须三倍的原价赔偿。

13、乙方完成所有承包范围内的工作内容后不得借故滞留工地,在甲方安排下有组织的退场,如不能按项目部的要求执行,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退场时必须将在施工期间所领用、借用的工具、用具和其他物品办理退还手续。

14、成品保护:乙方现场施工人员,对所有成品或半成品负有保护责任。乙方不得损坏他人或自己的施工成品、半成品。

1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业主及监理发生口头整改指令一次处罚500~1000元,书面整改书或指令性文件一次罚款1000~2000元。并按要求整改好,并赔偿相关的材料费用。

16、工程承包负责人不在现场,承包人必须将书面委托代理人上报项目部。由其负责处理现场一切事宜。对现场需解决问题,乙方或其委托代理人不到场、不作为或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甲方视为乙方自动退场。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共七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生效,结清全部工资后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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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方: 乙 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代表:

年 月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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