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评报告技术评估工作流程
(一)前期准备工作 一般 (二)专家评审 流程 (三)编制技术评估意见 (四)出具评估意见等 (一) 委托单位递送材料: 1、委托单位进行资料的网上申报。 2、中心设专人接收委托单位的纸质材料。 3、委托单位递送的环评材料一式三份,附电子版本。 4、纸质文件应有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的盖章,并附相应的说明文 件。 前期准备5、接收材料的同志对送评材料进行初步检查并一次性告知委托单工作 位需补充完善的内容。 6、委托单位认真填写项目情况登记表。 (二)技术初审: 1、本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送评材料的技术初审。 2、如材料符合技术评估要求,本中心由专人通知委托单位签订委托协议,正式受理委托开展该项目的技术评估工作。 3、如材料不符合技术评估要求,本中心将通知建设单位项目不予受理,材料退回,并说明不予受理的原因。 专家 评审 编制 技术 评估 意见 出具 评估 意见 备注
签订委托协议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对环评报告进行评审,并出具修改意见。 (一)委托单位根据我们提出的修改意见重新提交环评报告,并要求把加盖公章的环评报告与所有附件固封装订在一起。 (二)收到修改完善后的环评报告10个工作日内,本中心编制完成技术评估意见。 (三)属技术问题复杂或环境敏感项目的技术评估意见,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适当推迟发出,但须征得委托方的同意。 (一)技术评估工作完成后,本中心将通知委托单位。 (二)委托单位领取评估意见时做好相应的登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