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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规划文本

来源:华佗小知识
规划文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佛山市区园林绿化建设与管理的需要,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所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编制本规划。

第二条 本规划所界定的规划区范围与现状市区行政范围相同,总面积为78km2。

第三条 规划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90);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 《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1992]100号令);

《城市用地分类及建设用地标准》(国标GBJ137-90);

《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建设部文件,建城[1993]784号);

《佛山市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单位:同济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所,佛山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1994;广东省人民政府1996年4月批准。)

《佛山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批准文号:佛府函[1996]098号);

广东省政府与佛山市政府有关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的现行规章。

第四条 规划期限与城市人中规模:

本规划与广东省人民政府1996年4月批准的《佛山市城市总体规

划》相配套,适用规划期为1997~2010年,其中;近期为1997~2000年,规划期末城市人口规模为50万;中期为2001~2005年,规划期末城市人口规模为60万;远期为2006~2010年,规划期末城市人口规模为70万。

第五条 规划指导思想:

1. 根据佛山市特定的地理位置、环境条件及其在珠江三角洲中的地位与作用,力求充分利用当地有利条件,调动一切积极因素,遵循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的发展规律,争取以较快的速度建成一个有特色的园林城市。

2. 保护和建设好城市赖以依托的现有山林、水体、地形地貌等自然资源,尽可能地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充分发挥佛山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优势,培育佛山市区的城市特色。

3. 针对佛山市区建设用地紧缺、人口密度大、旧城区建筑拥挤等诸多特点,园林绿化建设应以合理布局、完善结构为目标,并在高标准、高水平、高速度的建设过程中,不断提高城市的生态环境质量,美化城市面貌。

4. 科学安排市区范围内的各类绿色空间,构成开放型的城市绿地系统,努力为佛山市民创造安全、舒适、优美的户外活动环境。

5. 结合城市绿地系统的结构布局,合理布置全市的各类避灾绿

地。

6. 努力提高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可操作性,使之对于整个城市规划、园林建设和绿化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实践指导意义。

第二章 城市绿地系统总体布局

第六条 总体布局原则

1. 充分发挥城市园林绿地的综合功能效益,统一规划,全面安排。2. 均匀分布公共绿地,合理配置生产绿地与防护绿地,加强单位附属绿地的建设管理,全面提高城市绿量。

3. 在城市绿地系统整体布局上突出“四个结合”,即:郊区大环境绿地与建成区内中小型绿地相结合,开放型绿地与经营型绿地相结合,历史文物保护与园林绿地建设相结合,线型绿带与地状绿地相结合。4. 近期建设规划与远期建设规划相结合,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第七条 总体布局结构

佛山市区的城市绿地系统,按照“一环、三带、三块、四横、五纵、六园”的结构模式进行布局。

一环------即环绕佛山市区外围的东平河和汾江的滨河防护绿地所形成的绿环。

二带------即市区内的高压走廊防护绿地,220kV的建设500m宽绿带,100kV的建设30m绿带。

三块------即利用郊区现状农业绿地和水源保护地,在城市的东南、西南、西北开辟三块较大面积的生态保护区,总面积约942.6hm2,作为

城市的固碳制氧基地和季风通道。

四横------即四条东西向的城市干道绿化带,分别是:魁奇路、季华路、同济路和张槎路,道路红线宽度40~50m,两侧绿带宽度规划为8~10m。

五纵------即五条南北向的城市主干道绿化带,分别是:文华路、大福路、汾江路、佛山大道和禅西大道,道路红线宽度40~55m,两侧绿带宽度规划为8~28m。

六园------即在规划期内要重点建设好六个市级大中型公园,即:中山公园、五峰公园、季华园、石湾公园、荷苞公园和王借岗火山遗址公园。

第八条 在环绕城市的江河两岸,要留出一定宽度的绿化用地,营造防护绿地,形成环绕城市的绿色“项链”。

第九条 在城市东南、西南、西北方向,以基本农田和水源保护区为主体,开辟三块较大面积的自然生态保护区,作为城市固碳制氧基地和输送新鲜空气的通道,用以维护市区的碳氧平衡,缓解城市的“热岛效应”。

第十条 沿各级城市道路、高压线走廊与河道两侧开辟一定宽度的

绿带,构成市区的网状经地系统骨架。在旧城区内积极建设各类公园绿地,争取使公共绿地在市内达到均匀分布。要充分发动群众“见缝插绿”,搞好单位附属绿地的美化。

第三章 公共绿地规划

第十一条

市区内的公共绿地规划指标为:

1. 公元2000年,公共绿地310hm2,人均6.2m2, 2. 公元2005年,公共绿地420hm2,人均7m2, 3. 公元2010年,公共绿地560hm2,人均8m2。 第十二条

市级公园规划:

1. 中山公园,面积35.6 hm2,市级综合公园;规划有各类文化娱乐场地和设施,内容丰富,以秀丽湖的水景为特色。

2. 五峰公园,面积102.4 hm2,市级综合公园;规划设有展示植物进化为主的植物本园、名人雕园和青少年军事体育活动区。

3. 季华园,地处市中心,面积13 hm2,市级专类公园;规划以疏林大草坪与观赏花卉为特色,兼有文化艺术欣赏活动。

4. 石湾公园,面积41.6 hm2, 市级综合公园;规划结合附近的“南风古灶”历史文物保护区,建设成以表现佛山陶艺历史为特点、山水相映的文化休息公园。

5. 荷苞公园,面积61.3 hm2,市级专类公园;规划以少年儿童游

戏活动及观赏水生植物为特点。

6. 王借岗公园,面积107.4 hm2,以火山遗址为特色的自然科学主题公园。

第十三条

区级公园规划:

根据佛山市区人多地少、建筑密集的特点,要重点规划与建设区级及居住级公园,最大限度地满足市民日常生活的需要。

第十四条

街道游园规划:

街道游园是以绿地、铺装场地和小型游憩设施为主的开放型公共绿地,是居民户外日常活动的主要场所,也是旧城改造中易于实施的增绿措施。因此,规划在市区内建造多外街道游园。

(注:有关各类公园和街道游园的规模、内容特色、服务对象等,详见规划说明书。)

第十五条

公共绿地服务半径的确定:

1. 全市性公园服务半径为2000m;

2. 区级公园和居住区级公园有服务半径为1000m; 3. 街道小游园的服务半径为500m。 第十六条

市区街道红线外侧宽度大于8m、单块面积大于400

m2的绿化地带,按公共绿地的性质进行建设,可适当安置休息的设施及园林小品。

第十七条

市区内的旧城街区,应结合该地段的历史文物(如

庙宇、祠堂、会馆、书院、民居、古树名木等)合理设置小型公共绿地。

第十八条 市区东南、东北及西南紧靠东平河水道周围的农业绿地,现为大片水塘、农田和竹林,自然景色优美。规划利用其自然环境特点,将以基本农田和水源保护区为主的这三块土地辟为城市生态保护区。在该保护区内,宜建设具有郊野风光的观光农业园供市民假日游憩,作为城区公共绿地的补充。

第四章 生产防护绿地规划

第十九条 为确保市区园林绿化种植材料的供应,规划在市区范围内设苗木生产基地四处,总面积157.6 hm2,约占城市规划区总面积的2%。其中:城西苗圃51.2 hm2,扶西苗圃25.6 hm2,张槎苗圃49.3 hm2,东平苗圃31.5 hm2。市区围以外的市属单位生产苗圃,作为市区绿化苗木的后备生产基地。

第二十条 充分发挥绿地的生态防护功能,在城市规划区内设置各类防护绿地。

1. 沿河道水系的防护绿地:①在东平水道内外侧设置水系保护绿地,平均宽度30m。②沿汾江河两岸,设置宽度不小于10m的防护绿地。③在市区内的排涝河道两岸,各设置10m宽的防护绿地。

2. 卫生隔离绿带:在居住区与工业用地之间设置绿化隔离带,宽度不小于30m,可结合道路绿化和居住区绿地布置。

3. 降噪声隔离绿带:沿市区的交通干线设置绿化隔离带,以减少

车辆噪声及汽车尾气对城市环境的影响。

第二十一条 主要道路防护绿地的规划要求: 1. 城市主干道两侧,单边绿地宽20m。 2. 城市次干道两侧,单边绿地宽10m。

3. 佛山高速公路(佛山段)两侧,单边绿地宽30m。 4. 佛山大道南段,两侧各设置28m宽的绿地。

第二十二条 城市高压线走廊的防护绿地,规划要求110kVr的宽度为30m,220kV的宽度为50m。

第五章 道路绿化

第二十三条 城市绿地系统布局结构中“线”,是指以道路绿化为主的带状绿地。道路绿化利用城市道路构成网状体系,形成具有交通、生态、休闲、景观等综合效益的“城市绿线”。

第二十四条 市区道路绿化规划的总体构想,是在发挥绿地综合生态效益的前提下,形成多功能复合结构的绿化网络。具体措施为:

1. 重点路段美化与普遍绿化相结合。

2. 主要干道两侧树种的选择及种植方式,除突出道路绿化的生态及防护作用外,应结合重点地段加以美化,使之各具特色。

3. 市区的道路绿化,应主要选择能适应本地条件生长良好的植物品种和易于养护管理的乡土树种。同时,要巧于利用和改造地形,营造

以自然式植物群落为主体的绿化景观。

第六章 历史文化街区绿化

第二十五条 南风古灶:以南风古灶文物保护街区为主体,扩充周围经地,并纳入石湾公园的统一规划范围;结合安排陶瓷工艺展销、娱乐、游憩等活动内容,突出表现佛山古镇早期的陶瓷烧窑历史与文化。

第二十六条 梁园:为清代岭南四大名园之一,规划除保留原有住宅第外,要进一步扩充花园面积,基本参照原样修复,建设成为具有岭南庭园特色的宅第园林。

第二十七条 兆祥公园:以黄公兆祥祠堂为文物保护中心,周边扩建庭园,建设以展示岭南中草药为主的、寓教于乐的专类公园。

第二十八条 祖庙公园:以祖庙博物馆为中心,用公共绿地将祖庙、碑林和孔庙等文物建筑等连系建成一组景区。

第二十九条 泥模岗公园:利用祖庙旁梅园酒家周围的现状空地,规划建设成为具有岭南传统园林特色的、以适应老人活动为主的街区小公园。

第三十条 古商业街、古民居:规划结合旧城区改造和历史文物保护,适当恢复民国时期具有华南特色的商店铺面和民居建筑,将祖庙路的大部分和福贤路历史街逐步改建为商业文化步行街,再现佛山古镇的传统风貌。在历史街区里的道路两侧,增辟绿化用地和休息设施,构成

集休息、游览与商业活动为一体的园林化街区。

第三十一条 河宕遗址公园:1989年,河宕废墟(含大墩、大麦丘)

被定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为广东原始社会晚期的物质文化、邱陶文化等历史研究提供了重要的实物资料。遗址现状环境良好,规划开辟为文物遗址公园。

第七章 单位附属绿地与居住区绿化

第三十二条 为全面控制城市绿量,保证城市达到良好的环境质量水平,本规划确定了各类城市用地中的绿地率,为城市园林绿地的建设与管理工作提供依据。

第三十三条 根据《佛山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国家有关规定,参照佛山市建设用地的现状情况,对市区范围内单位附属绿地和居住的规划指标确定如表A-3所示。

第八章 城市避灾绿地规划

第三十四条 为提高城市的防灾能力,发挥城市绿地的避灾作用,本规划特制定避灾绿地规划,并纳入城市防灾体系规划。

第三十五条 在东平水道、汾江河、佛山水道沿线,结合河岸防护绿地和公共绿地的建设,对河道进行治理,提高城市的防洪能力。

第三十六条 利用各类城市广场、绿地、文教设施、体育用地、道路等,建立城市避灾体系。具体安排要求如下:

1. 一级避灾据点,是灾害发生时居民紧急避难的场所,应按人口密度和避难场所的合理的服务范围均匀地分布于城市中,并距三类、三类工业用地500m处。

2. 二级避灾据点,是灾害发生后避难、救援、恢复建设等活动基地,可利用现有规模较大的体育场馆、各类学校设施及城市公园。

3. 避灾通道:利用城市次干道及支路,将一、二级避灾据点连成网络。为保证灾害发生后道路的通畅,沿路建筑应后退红线5~10m,高层建筑后退红线的距离还应加大。

4. 在进行城市各地段的详细规划设计时,应结合道路、广场、园林绿地、文教与体育设施等,统筹安排市区内一、二级避灾据点和避灾通道。

5. 救灾通道:为保证灾害发生时城市与外界的交通联系,规划以广佛、佛开高速公路、佛山大道、季华路、魁奇路、张槎路、汾江路、江湾路作为城市救灾通道。在救灾通道两侧,必须按规划的绿带宽度(绿线),严格控制建设用地的建筑红线距离。

第九章 园林绿地树种规划

第三十七条 市区园林绿化树种规划的基本原则确定为:

1. 因地制宜,适地适树。

2. 适当引进适应本地生长的优良植物种类。

3. 根据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空间布局要求,对不同类型的绿地,选用不同种类的园林植物,力求创造统一多样的植被景观。

4. 充分发挥亚热带植物地带优势,创造佛山历史文名城的绿地景观特色。

第三十八条 要依法保护市区内现有古树名木,积极采取养护复壮措施。

第三十九条 在城市园林绿地建设中,要优先选用市树和市花品种—白兰,使之在市区园林树木中逐步达到一定的种植比例。

第四十条 按照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对佛山市区主要的绿化树种选择如下:

1. 街道广场:白兰、木菠萝、红花紫荆、人面子、阴香、大王椰子、假槟榔、高山榕、大叶榕、小叶榕、扁桃、黄槐、芒果、大红花。

2. 工业区:台湾相思、水蒲桃、构树、石栗、柠檬桉、高山榕、大叶榕、蓝桉、棕榈科、夹竹桃、九里香、华南珊瑚、米兰。

3. 居住区及单位附属绿地:南洋杉、棕榈、白兰、桂花、广玉兰、鸡蛋花、蒲桃、番木瓜、变叶子。

4. 公共绿地:落羽杉、南洋杉、大王椰子、假槟榔、散尾葵、鱼尾葵、木菠萝、高山榕、大叶榕、小叶榕、白兰花、木棉、大叶合欢、桃花心木。

第四十一条 佛山市区规划应用的园林绿化树种,详见本规划说明书。

第十章 分期建设规划

第四十二条 本规划按照统一规划、分期建设的要求编制,规划建设内容共分近、中、远三期实施:近期(1997~2000年),中期(2001~2005年),远期(2006~2010年)。

第四十三条 近期(1997~2000年)应完成的园林绿地建设项目主要有:①市级公园—调整、改造中山公园,提高季华园的园林艺术水平,起步新建五峰公园与荷苞公园;②区级公园—建设南浦公园、兆祥公园、环市公园、大雾岗公园、唐翠园和绿景园等居住区公园。③道路广场绿地—完成莲花广场绿化、佛开高速公路两侧各30m宽的绿带和市区主要干道两侧的绿带建设;④生产防护绿地—完善东平水道滨河绿带和市内河涌两旁的绿带,建设220kV和110kV高压走廊的防护绿带,建设城西、扶西和张槎苗圃;⑤对规划的城市三个生态保护区实行控制,界定各片区的边界,保持现有用地的生态环境不受破坏。

第四十四条 中期限(2001~2005年)应完成的园林绿地建设项目主要有:建设五峰、石湾与荷苞等市级公园,完成梁园扩建的二、三期工程;建设汾江、狮岗、张槎等区级公园及华桂、城西等小游园;继续抓好单位附属绿地按规划要求应完成的绿地面积;完成新建道路广场的配套绿地建设;增设东平苗圃。

第四十五条 远期(2006~2010年)应完成的园林绿地建设项目主要有:新建王借岗公园,规划建设新市、海心沙、澜石等区级公园和东

林、江湄、朝安等居住区公园,完成三片城市生态保护区和全面绿化。

第四十六条 为了使上述分期建设规划能得以顺利实现,要及早进行相应的园林绿地规划设计工作。随着全市园林绿地数量的逐年增加,绿地养护工作量将不断加重,政府有关部门要在人力、物力、财力和技术上予以充分支持、提供保证。

第十一章 绿地系统效益测算

第四十七条 园林绿化是一项服务当代、造福子孙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性事业,其最终成果,表现为环境、社会和经济相统一的综合效益。

第四十八条 城市园林绿化的综合效益包括:①直接经济效益—园林服务业和园林绿地物质产品所产生的直接货币收入;②间接经济效益—转移社会产品中价值、市民生理和心理上的“环境质量消费”、改善社会经济发展环境的价值等。

第四十九条 本规划中所列的各类园林绿地,都可直接和间接地为社会创造经济效益。到规划期末(2010年),城市绿地系统建设完成后,市区3166.38hm2

园林绿地的年产值效益约为6.23亿元,每年可产生氧气27369吨,吸收二氧化碳36621吨,吸收二氧化硫761吨,滞尘量

24940吨,蓄水量338万立方米,降温3~6℃,生物物种增加15%,从而能有效地改善佛山市区的生态环境质量。

第五十条 城市环境中的园林绿地建设,是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重要途径。本规划通过对其投入与产出分析,得出结论为:当城市园林绿地的积累量达到城市总用地量的30%以上时,对园林绿地建设的资金再投入,当年即可得到成倍的回报,大大优于其他建设项目投资所能达到的经济效益。

第十二章 规划实施措施

第五十一条 本规划在实施过程中,政府有关部门每年要保持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同时,要充分利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提供的机遇,多渠道、多方式地调动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集资共建园林绿地。

第五十二条 要进一步配套完善佛山市区有关园林绿化建设管理的行政规章,使之更加系统化和规范化,努力实现“依法兴绿”。

第五十三条 市区园林绿化建设的有关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各级园林绿化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其知识水平和工作水平。佛山市区今后的园林绿化建设,要努力提高质量、多出精品。

第五十四条 本规划由佛山市建委员会负责解释。如需要对本规划中的条款进行调整或修改,应按有关的法定程序进行。

第四节 佛山市城市绿化现状要析 一、

佛山市城市建设和地现状

根据佛山市建委提供的统计资料,1996年底市区城市建设用地的情况如表A-4所示。

二、

城市土地利用现状分析

随着佛山市区各项建设事业的迅速发展,市区土地利用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主要表现在:①农业生产用地锐减,城市建设用地迅速扩大,郊区农村的村镇建设与城区已基本连成一片;②村镇建设与工业用地增长较快,市区内的现有耕地已无法保障居民对蔬菜的需求;③市区内的工业用地偏多,而商业、文教、绿化用地相对较少。

三、

佛山市建成区绿地现状分析

根据佛山市区的航空测量影像图,同时参照在1:500比例尺地形图基础上所做的绿地现状调查结果,可以看出:传统的佛山市区建设较大,绿地率相对较小。城镇居民点及各类工矿用地上,建筑密度高于50%以上的区域约占65%,其中村镇居民区(如:张槎、澜石、黎涌等地)的建筑密度,一般在70~80%之间。老城区内的松风路、升平路、永安河、为燎原路等地段亦然。由于历史原因,这些地区绿地较少。有些地盘虽经改造而建有新房,却因居民拆迁困难而“见缝插建”,造成区域内的总建筑密度并没有下降,产生“建筑新颜,环境旧貌”的强烈反差。

1980年后开发的城市新区,建筑密度低于50%的区域约占建成区

总面积的35%,主要集中在市区的西部、南部、同济路两侧、沿佛山大道南段、汾江路南段、季华路等一带。这些区域内的绿化建设较好,绿地率约在20%~30%左右,整体生态环境比旧城区有明显改善。尤其近年来城市建设部门大力提倡“见缝插绿”、“打缝插绿”,想方设法多争取一点绿地的工作卓见成效,初步形成了散点状绿地与带状绿地相结合的园林绿地结构。

根据佛山市建委提供的统计报表、国家测绘局第二测绘院1996年5月对佛山市区所作的航测照片、1996.12~1997.5航测外业调绘的1:5000地形图、以及规划组的工作人员1997年4~7月间根据现有的1:500地形图对市区各类绿地所作的普查资料,得出佛山市区的园林绿地现状情况表A-5~A-10所示。

鉴于佛山市区是千年古镇,原有旧城内历史遗留下来的园林绿地数量较少;加上“佛山无山”、市区建筑密度较大、人口稠密等不利因素,给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带来不少困难。但是,多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各级政府部门认真组织制定规划,不惜代价,见缝插绿,千方百计地在市区内寸土必争,努力增加各类绿地面积。尤其是1994年开展“绿化年”活动以来,市区后新建了季华园、鸿业园、垂虹公园、站前公园等一批公共绿地,充实提高了中山公园等老公园的质量,建成了若干规划布局合理、绿树成荫的新住宅区;同时,城建部门十分重视搞好街道绿化,已将城市主要干道—佛山大道南段约4.5km长的两侧绿化带拓宽为28m,基本做到了建成区无裸露地面,使佛山市区的园林绿化面

貌有了根本的改观。

佛山市园林绿化现状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1) 就整个市区而言,尚未形成较完善的城市园林绿地系统,公共绿地的分布不够均匀,数量指标也还不高。特别是在老城区中,无论公共绿地、单位附属绿地或街道绿地的数化先进单位,但多数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用地内的绿化面积,不足总用地的20%。

(2) 在旧城区和石湾区各村镇的居民点内,公共绿地和居住小区绿地的面积普遍较少。

(3) 在城市新开发的居住区里,园林绿地的配置尚不完善。有些新建的居民区,由于开发商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致使一些规划有园林绿化用地被非法侵占或改作它用。

(4) 在市区现有的公共绿地中,已达到较高的绿地建设标准和具有良好的园林艺术水平的“精品”尚少,需要进一步加强、提高园林规划设计和施工养护的水平。

第二章 城市绿地系统总体布局

第一节 规划依据

本规划所依据的有关的法律、法规主要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90);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79);

《城市绿地条例》(国务院[1992]100号令);

《城市用地分类及建设用地标准》(国标GBJ137-90);

《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规定》(建设部文件,建城[1993]784号) 《佛山市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单位:同济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所、佛山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1994;文东省人民政府1996年4月批准。)

《佛山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批准文号:佛府函[1996]098号);

广东省政府与佛山市政府有关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的现行规章。 在本规划的编制过程中,还参考了《佛山市地名志》、《佛山年鉴》等有关基础资料,以求尽量与佛山市的城市建设实际相协调。

本规划经佛山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由佛山市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如因某种原因需对本规划进行调整、修改时,应按有关法定程序进行。

第二节 指导思想与规划目标 一、

指导思想

1、 根据佛山市特定的地理位置、环境条件及其在珠江三角洲中的地位与作用,力求充分利用当地有利条件,调动一切积极因素,遵循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的发展规律,争取以较快的速度建成一个有特色的园林城市。

2、 保护和建设好城市以依托有现有山林、水体、地形地貌等自然资源,尽可能地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充分发挥佛山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优势,培育佛山市区的城市特色。

3、 针对佛山市区建设用地紧缺、人口密度大、旧城区建筑拥挤等诸多特点,园林绿化建设应以合理布局、完善结构为目标,并在高标准、高水平、高速度的建设过程中,不断提高城市的生态环境质量,美化城市面貌。

4、 科学安排市区范围内的各类绿色空间、构成开放型的城市绿地系统,努力为佛山市民创造安全、舒适、优美的户外活动环境。

5、 结合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结构布局,合理布置全市的各类避灾绿地。

6、 努力提高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可操作性,使之对于整个城市规划、园林建设和绿化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实践指导意义。

二、

规划目标

目前,党和国家已将“可持续发展战略”作为基本国策。“可持续发展”基本定义为“既能满足当代的需求,又不对后代满足其需要构成伤害的发展”。随着佛山市区的经济发展,城市化进程加速,已经面临生态系统恶化、环境污染、资源浪费等情况。如不及时控制,将对未来的发展构成危害。因此,本次城市绿地系统的规划目标,就是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在加快社会经济和城市化进程的同时保护好城市生态环境,寻求一个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建筑与绿地协调发展的建设模式。

具体目标如下:

1、 将佛山市建设成为人工景观与自然生态相融合,集“山水-园林文物-城市”为一体的亚热带花园式历史文化名城。

2、 对市区有限的绿地资源,进行科学、系统的布局,使城市环境质量行到明显改善。

3、 提出切实可行的绿地建设指标,使佛山市区的园林绿化达到国内同类城市的先进水平。

第三节 布局原则

根据佛山市区的城市用地现状、绿地建设现状、城市总体规划以及绿地系统规划的指导思想,佛山市绿地系统的总体布局原则为:

1、 充分发挥城市园林绿地的综合功能效益,统一规划,全面安排。城市绿地的主要功能归纳起来可分为以下几个方面:⑴保护城市生态环境;⑵改善城市小气候;⑶防灾、减灾;⑷教育作用;⑸游憩作用;⑹美化作用(优美的城市环境有利于招商引资);⑺生产作用。这些功能作用与市民的生活、生产有着密切的关系,直接影响到城市的永续利用及其发展。

因此,在城市绿地系统的总体布局中,必须因地制宜,依据现状合理安排各种类型的绿地,并形成系统,以达到改善环境,保持生态平衡、为市民服务等综合效果,最大限度地发挥绿地的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 均匀分布公共绿地,合理配置生产绿地与防护绿地,加强单位附属绿地的建设管理,全面提高城市绿量。

佛山城区内及市界周围水网密布,各类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和生产绿地的存在,对改善市区的整体环境水平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要充分利用市区内的自然水系、山林、鱼塘、农田、文物古迹等加以绿化美化,加强各类单位附属绿地的建设管理,构成市区的绿色框架。

3、 在城市绿地系统整体布局上突出“四个结合”,即:郊区大环境绿地与建成区内中小型绿地相结合,开放型绿地与经营绿地相结合,历史文物保护与园林绿地建设相结合,线型绿带与块状绿地相结合。

4、 近期建设规划与远期建设规划相结合,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城市的发展需要统一规划,逐步实施、分层开发、有序建设,远近期结合。佛山市绿地系统的规划建设,要与市区的开发建设进程相协调,既保证近期建设项目的落实,又保证绿地建设与市区建设各个分期阶段的在机配合,逐步向实现远景规划目标过渡。

第四节 布局结构

根据佛山市的现状条件及本次城市绿地系统总体布局原则,可形成环、块、点、网状绿地相结合的结构模式,并总结为“一环、二带、三块、四横、五纵、六园”的布局结构。

“一环”,即环绕佛山市区外围的东平河和汾江的滨河防护绿地所

形成的绿环。

目前,佛山水道、东平大道、平洲水道仍在便利于佛山市区的水运,应在加强整治水道,强化现代水运交通的前提下,绿化水系两岸,结合水网串连中山公园、王借岗火山遗址公园、半月岛公园、新市公园、海心沙水上公园、东林园等,形成市区的“绿色项链”。规划东平河、汾江河两侧环水绿带各宽30~20m,树种以耐水湿及抗风性的木麻黄、乌桕、水蒲桃、水翁等为主,林带以稀疏结构为主,林下铺设宿根花卉及草坪。局部地段可作为露营地及青少年体育活动基地。

“二带”,即市区内的高压走廊防护绿地,220kV的建设50m宽绿带,110kV的建设30m宽绿带。绿化树种以管理省工的小乔木树种(如黄花槐、夹竹桃、鱼尾葵、散尾葵及常绿灌木、九里香、桂花、红背桂等)为主,地面应种植耐荫宿根类地被植物以防风沙飞扬。防护带与城市道路或其他地段接壤时,应考虑以美化市容为主的栽植形式,兼顾防护功能及美化效益。

“三块”,即利用郊区现状农业绿地和水源保护地,在城市的东南、西南、西北开辟三块较大面积的生态保护区,总面积约942.6hm2,作为城市的固碳制氧基地和季风通道。

联合国“人与生物圈”计划(MAB)对“生态城”规划提出了五项原则:①生态保护战略;②生态基础设施;③居民生活标准;④文化历史的保护;⑤将自然引入城市。为了使佛山市区达到经济建设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目标,保证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建设一个生态型城市。

规划在市区的东南、西南、西北设有三块生态保护区。在保护区内,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禁止有污染的企业入境。同时,要加在环境治理的力度,整治水道,保护生态型鱼塘和基本农田,加强对村镇环境的综合治理,改善居住环境。在有条件的地段,可开辟示范性的观光农业活动区,建设参与性的农业生产活动场地,为城市居民提供休息及游览基地。

规划中的城市生态保护区,有较好的田园化基础,也是城市用地中要坚持保留的绿色通道,形成插入城区的楔形绿色走廊,引入新鲜空气。从而有效地改善城区的环境质量,减少城市中心的“热岛”效应。

“四横”,即四条东西向的城市主干道绿化带。分别是:魁奇路,同济路和张槎路,道路红线宽度40~50m,两侧绿带宽度规划为8~10m。

“五纵”,即五条南北向的城市主干道绿化带,分别是:文华路、大福路、汾江路、佛山大道和禅西大道,道路红线宽度40~55m,两侧绿带宽度规划为8~28m。

“六园”,即在本规划内要重点建设好六个市级大中型公园。它们是:中山公园、五峰公园、季华园、石湾公园、荷苞公园和王借岗火山遗址公园。

第三章 公共绿地规划

第一节 规划原则

公共绿地是指向公众开放的、经过专业规划设计、具有一定的活动设施与园林艺术布局、供市民进行游憩娱乐及文化体育活动的城市绿地。它主要包括城市公园(如综合性公园、纪念性公园、动植物园、儿童公园等)、街头游园等小型绿地。一个城市的公共绿地的数量和质量是衡量其城市绿化水平的重要标志。

根据佛山市绿地系统规划的目标与指导思想,确定市区公共绿地和规划原则如下:

1、 充分利用市区土地的自然条件,因地制宜建设公共绿地。 2、 考虑公共绿地合理的服务半径,力求做到大、中、小均匀分布,尽可能方便居民使用。根据佛山市区的现状条件,本规划的市级公园服务半径为2000m,区级公园服务半径为1000m,居住区级公园和小游园为200~500m。

3、 公共绿地的设施内容,应考虑各种年龄、爱好、文化、消费水平的居民需要,力求达到公共绿地功能的多样性。

第二节 规划目标

佛山市区的公共绿地规划指标确定为: 1、2000年,公共绿地310hm2,人均6.2m2。

2、2005年,公共绿地420 hm2,人均7 m2。 3、2010年,公共绿地560 hm2,人均8 m2。

第三节 市级公园规划

1、 中山公园,面积35.6 hm2,市级综合;规划有各类文化娱乐场地和设施,内容丰富,以秀丽湖的水景为特色。

2、 五峰公园,面积102.4 hm2,市级综合公园;规划设有展示植物进化为主的植物标本园、名人雕塑园和青少年军事体育活动区。

3、 季华园:地处市中心,面积13 hm2,市级专类公园;规划以疏林大草坪与观赏花卉特色,兼有文化艺术欣赏活动。

4、 石湾公园,面积41.6 hm2,市级综合公园;规划结合附近的“南风古灶”历史文物保护区,建设成以表现佛山陶艺历史特点、山水相映的文化休息公园。

5、 荷苞公园,面积61.3 hm2,市级专类公园;规划以少年儿童游戏活动及观赏水生植物为特色。

6、 王借岗公园,面积107.4 hm2,以火山遗址为特色的自然科学主题公园。

第四节 区级公园规划

根据佛山市区的用地特点,本次绿地系统规划在重点考虑市级公园的同时,也布置了区级和居住区级公园的规划与建设,因为这类绿地方便于居民日常利用,与居民的生活联系最密切。具体的规划内容见表A-15。

第五节 公共绿地服务半径

公共绿地的服务半径,是衡量其能够直接为多大范围内的居民服务的标准之一。它是由公共发地的性质、面积的大小及所在位置所决定的。 由公共绿地的服务半径划出的服务范围,应覆盖城市所有的居住区。

从本规划的公共绿地服务半径分析图可以看到,佛山市区规划公共绿地的服务半径范围已基本覆盖全市的居住区。但是,在城市西北地区尚不能为公共绿地服务范围所覆盖,因此应在居住小区规划建设中通过提高绿地率来弥补其不足。西部地区有较多的防护绿地和生产绿地,必要时可适当考虑增加一些公共绿地的设施内容,以满足周围居民的使用需求。

市区东南及西南紧靠东平水道的规划绿地,现为大片鱼塘、农田、自然景色优美,规划时利用其自然环境特点,辟为城市生态保护区。在规划区内宜保留农田、鱼塘、建成具有田园风光的观光农业园,作为城市公共绿地的补充。

第六节 带状公共绿地规划

带状公共绿地是指城市规划范围内的线形绿地,它是形成城市绿地网络的要素之一,也是城市绿地之间相互联系的纽带。

根据佛山市的实际情况及国家的有关规定,规划确定在市区沿道红线两侧宽度大于8m、单块面积大于400m2的绿化地带,按公共绿地的性质进行建设。应根据道路两侧的用地性质,相应增加散步道和供市民

使用的小型休息活动设施。在条件许可时,向城市林荫步行道体系过渡,形成人车分流的两套交通系统。

近期,应充分利用有限的建设资金,在城市出入口(机场、大桥、立交)和交通量大的干道进行重点绿化。要给予街道绿化以特别的重视,街道美丽、城市就美丽。

带状公共绿地的规划布局,应同城市人口的分布尽可能地一致,即:人流越大、人口越密集,绿化标准应当越高。带状公共绿地的建设应以植物造景为主,建筑小品为辅。

第四章 生产防护绿地规划

第一节 生产绿地规划

生产绿地是指专为城市绿化而设的生产科研基地,包括苗圃、花圃、草圃、药圃以及园林部门所属的果园与各种林地。由于生产绿地担负着城市绿化工程供应苗木、草坪及花卉植物等方面的任务,因此,一个城市生产绿地的建设质量,会直接影响该城市的园林绿化效果。

按照建设部《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建城[1993]784号文件),城市生产绿地的面积应占建成区面积的2%以上。

根据国家上述规定并结合本市的具体情况,本规划在佛山市区内设生产绿地157.6 hm2,占城市建设规划用地总面积的2%。市区范围以外的市属单位生产苗圃,作为市区绿化苗木的后备生产基地。

第二节 防护绿地规划

防护绿地是指为改善城市自然环境和卫生而设置的防护林地。如城市防风林、工业区与居住区之间的卫生隔离带,以及为保持水土、保护水源、防护城市公用设施和改善环境卫生而营造的各种林地。

佛山市在经济建设和城市建设高速发展过程中取得了巨大成就,同时也出现了十分严峻的环境问题。大气、水体、土壤、噪声等方面的污染威胁正日趋严重,对生态环境与经济建设都造成了重大损失。为此,本规划在市区的不同地段设置不同类型的防护绿地,以充分发挥绿地的防护功能,减轻有害因子城市环境的破坏。

一、 城市生态保护区

在市区东南、西南、西北面利用现有基堤农田、水塘及周边林带,建立为保持生态平衡而保留原有用地功能的城市生态保护区。该区既是城市固碳制氧、补充新鲜空气的源地,又是基本农田保护区。建立生态保护区,有利于提高全市的绿地率和绿化覆盖率,改变目前佛山市区绿地量较少的局面。为今后发展园林城市打好基础。

二、

带状防护绿地

①在东平水道内外侧设置水系保护绿地,平均宽度30m。 ②沿汾江河两岸,设置宽度不小于10m的防护绿地。由于汾江河两岸紧密聚集的居民区,防护绿带内可建设供居民休息、纳凉的街头绿地。要尽可能保留原有大树,适当添置园林小品及休息设施。

③城市用地范围内的河道(涌),是城市的自然排水系统。在经过

处理后,应成为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的措施之一。规划在市区内的排涝河道两岸,各设置10m宽的防护绿地。

④卫生隔离绿带:在居住区与工业用地之间设置绿化隔离带,宽度不小于30m,一般要结合道路绿化、居住区绿地布置。

⑤降噪声隔离绿带:规划沿市区的交通干线设置绿化隔离带,以减少车辆噪声及汽车尾气对城市环境的影响。具体设置要求如下:

沿过境高速公路设30m宽的隔离绿带; 沿铁路两侧各设20m宽的隔离绿带。 ⑥城市主要道路的的防护绿地规划要求: 城市主干道,单边绿地宽20m; 城市次干道,单边绿地宽10m。

佛山大道南段,两侧各设置28m宽的绿地。

⑦城市高压线走廊的防护绿地,规划要求110kV的宽度为30m,220kV的宽度为50m。应以低矮灌木及宿根花卉、草坪、地被植物为主,成片状群植,绿地中可布置散步道及休闲设施群众使用,丰富城市的绿色开敞空间。

第五章 道路绿化

第一节 道路绿化的作用

城市道路是整个城市的“动脉”和“生命线”。道路绿化是城市的

“绿色通道”,也是城市绿地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城市绿化系统的布局结构中,常常要求“点、线、面”相结合。其中的“线”,就是指道路绿化为主的带状绿化形式。然而,我们不应将“线”仅仅视为一种平面形式的构成,而要将其理解为一种具有空间意义的“绿色走廊”。

首先,道路绿化利用城市道路形成一个城市的绿色框架;其次,道路绿化在不同的方向上联城市的点状绿地,构成网状绿地与点状绿地相结合的绿化体系。道路绿化在城市绿地系统中还具有最大的接触覆盖面,起着联系和沟通不同空间界面、不同生态系统、不同等级和不同类型绿地的重要作用,是城市绿地能够形成系统的关键要素之一。

道路绿化有着级强的多层面功能作用。从城市绿地系统的构成看,它可以形成高质量的城市绿线。从居民使用上看,它能成为居民的休闲散步的场所,从城市交通上看,它为行人、骑自行车者提供安全、舒适、美观的通行空间;从环境保护上看,它能起到滞尘,降低噪声、减少汽车尾气污染等综合防护作用;从城市景观上看,它也是街道景观的重要构成要素。

第二节 市区道路绿化规划

本规划提出佛山市区道路绿化的总体规划原则是:既要注重道路绿化的美化功能,形成主要道路的绿化特色;又要注重道路绿化的综合生态效益,形成多功能复合结构的绿色网络。

市区道路绿化规划的总体构想,是在发挥绿地综合生态效益的前提下,形成多功能复合结构的绿化网络。具体措施为:

1、 重点路段美化与普遍绿化相结合。

2、 主要干道两侧树种的选择及种植方式,除突出道路绿化的生态及防护作用外,应结合重点地段加以美化,使之各具特色。

3、 市区的道路绿化,应主要选择能适应本地条件生长良好的植物品种和易于养护管理的乡土树种。同时,要巧于利用和改造地形,营造以自然工植物群落为主体的绿化景观。

第六章 历史文化街区绿化

佛山是国务院命名的第三批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市区范围内各种类型的文物古迹众多。在当前改革开放的新时期,城市建设发展迅速,既对古城保护创造了有利条件,也使城市建设用地少,人口密集的矛盾愈加突出。如何开发文物资源,搞好环境绿化美化,将旧城区改造成为有既有时代风韵,又有地方文化特色的花园式历史文化名城,对于佛山未来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节 规划原则

1、 有利于历史文化遗址和文物的保护。 2、 为文物、遗址营造良好绿色环境。

3、 促进佛山市文物古迹、古园林等文物点的开放、展示、推动佛

山市旅游业的发展。

第二节 规划内容 1、 古树名木保护

根据佛山市园林管理处和规划组的调查,目前市区共有古树名木376株,树龄超过百年以上的有147株。这些古树木多数为乡土树种,分别隶属于12科、13属、14种,是市区园林绿化树种选择的重要依据。市区仅存的这几百株古树名木,是佛山历史的见证。近年来,有关部门已着手进行建档造册,对每株树进行登记,编号挂牌,加强养护管

理。在人流较多的地段,应增设围栏,树干基部加盖保护栅。对一些生长环境较差的古树名木,应设法改善其立地条件,促其复壮。

2、 古典园林与自然遗址绿化

①梁园:梁园始建于清嘉庆、道光年间(公元1796-1850年),为梁氏家族的私园,是岭南四大名园之一。梁园规模宏大,构筑精巧,风格高雅,具有地方特色,并有众多奇石。园内主要景点有“十二石斋”、“群星草堂”、“汾江草庐”、“寒香馆”等,1990年被定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93年10月市政府审议通过“梁园全面修复总全规划”,1994年起实施修复工程。整个修复工作要求以“原形制、原结构、原材料、原质地”进行,力求实现“修旧如旧”,修复面积达21260m2

。1996年底,首期工程竣工,正式开放接待游人。原有的主要景点如群星草堂、汾江草庐、石舫等已得到恢复。园内植物种类颇多,除常见大叶榕、小

叶榕、木棉、芒果、木菠萝、番石榴、罗汉松、槟榔、棕竹、芭蕉外,还有水翁、洋蒲桃、腊梅等数十种。园内山水相映,花际间奇石突兀,已初具名园丰采。不过,现状梁园入口空间狭小,单调,应设法扩大,增辟停车场和绿地。按规划全园待扩面积尚有1.43hm2

。在已恢复的园区周边,宜种植高大的树种以屏蔽外围较为杂乱的楼房景观。

②祖庙等寺庙园林:祖庙始建于北宋元丰年间(公元1078-1085年),已有900多年历史,是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由于历史悠久,寺庙规模已定,建筑也成定局。院内古树参天,应妥善加以管理。规划以祖庙博物为中心,用公共绿地将祖庙、碑林和孔庙等建筑连系建成一组景区,辟为祖庙公园。

除祖庙外,市区内现存还有孔庙、仁寿寺、经堂古寺、丰宁寺等等。这些寺庙规模较大的一般都有较多的古树,应妥善加以保护。

③泥模岗公园:利用祖庙旁梅园酒家周围的现状空地,规划建设成为具有岭南传统轩林特色的、以适应老人活动为主的街区小公园。

④王借岗古火山遗址公园:王借岗古火山遗址位于佛山市的西端,地处东平河和汾江分流处。火山口的平面呈椭圆形,是中心式火山活动的产物,形成了火山通道和喷溢相。火山遗址结构完整,岩石类型丰富,为国内之少见。规划将王借岗辟为市级综合性公园,增加设施,为居民提供良好的休息,娱乐场所。其中,作为公园主景部分的古火山口遗址要妥善保护,作为有关地质科学的科普教育基地。现有植被,要在保护在基础上加以调整、改善。

⑤河宕遗址公园:1989年,河宕废墟(含大墩、大麦丘)被定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为广东原始社会晚期的物质文化、邱陶文化等历史研究提供了重要的实物资料。遗址现状环境良好,规划开辟为文物遗址公园。

3、 历史文化街区绿化 ①祖庙路与福贤路街区

针对老城区的祖庙路与福贤街区文物古迹比较集中的特点,规划将文物点保护与开辟商业步行街建设相结合。其中,以升平路、筷子路、汾宁路、永安路、福禄路、锦华路、公正路和莲花路围合形成的“品”字形古商业区,是佛山古镇风貌的核心内容,应设法原样保留骑楼形式,辟为步行街。

由于老城区街道狭窄,街道绿化的主要形式规划采取定期轮换的摆放盆花、盆栽的方式,将集中式绿地设在商业街的后部。这样,既可改善建筑拥挤、街道狭窄的老商业街的环境面貌,又不影响古商业街的原有风格。规划以巷道绿化将老街道和文物保护绿地相联系,有些街道绿地可以向沿街两侧不规划地自然扩展,形成一些“口袋形”空间,将园林绿地和休息设施及特色商铺等设置在“口袋空间”中,成为多个环境优美、各具特色的口袋市场(如书市、邮市、古玩、特色小吃、游艺等)。有的街段可让出较大空间用于形成街道绿地,或构成以雕塑、水池为中心的小广场,增强街道的文化氛围,形成历史街区的绿色节点和网络,在街道巷里及诸多文物点之间构成某种有机联系,大大提高历史文化街

区的环境质量,改善街道景观。

②南风古灶街区

“南风古灶”,是佛山石湾唯一沿用400多年至今保存完好的古龙窑,始建于明代正德年间(公元1506-1512年),现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对研究我国明清陶瓷专业化生产,龙窑造型、煅窑造型、煅烧技术等,具有重要意义。

本规划将南风古灶街区纳入石湾公园的规划用地范围加以统筹保护,使之成为公园的重要景区之一。该街区规划以南风古灶文物点为主体,扩充周围绿地,结合安排陶瓷工艺展销、娱乐、游憩等活动内容,突出表现佛山古镇早的陶瓷烧窑历史与文化。

新石湾公园建设,要以展示佛山陶瓷艺术为特点,公园规划用地范围包含现在的石湾公园、南风古灶、忠信巷、忠信路南及东平河之间的一片渍河地。要适当保留、修缮现存的古居民和老街巷。“南风古灶”文物旁现有的二株古榕(小叶榕),攀墙蔽日,盘根如龙,甚为壮观,应重点加以保护。

第七章 单位附属绿地与居住区绿化

第一节 规划的重要性

随着城市人口的增长和用地的日益紧缺,城市土地的强化开发使得环境质量水平日趋下降,影响到市民的生活与健康。环境污染的加剧,

使城市开发建设必须与环境保护同步进行的见解为社会大众所接受。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已成为各级领导和广大市民的共同任务。

单位附属绿地与居住区绿地存在于城市各类用地之中,是城市各类用地之中,是城市发地系统中的“面”,也是反映城市普遍绿化水平的主要标志。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水平和城市绿量。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水平和城市绿量,不仅仅体现在城市的公园里,更重要的是存在于大面积与市民生活、工作直接相关的单位附属绿地和居住区绿地中。因此,搞好这部分绿地的规划建设,是形成完善的城市绿地系统、提高城市环境质量的重要环节。

由于单位附属绿地和居住区绿地和建设与维护管理归各单位负责,所以从规划、建设到日常维护管理,应建立一套切合实际的运营体制,这也是本次规划中要着重解决的问题。

为了确保单位附属绿地与居住区绿地规划的实施,必须从两方面着手进行工作:

第一, 针对城市各类用地的特点和要求,确定其绿地面积的指标(即城市各类用地中的绿地率),对各有关单位提出绿地建设的量化要

求,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提供依据,以达到全面控制城市绿量,保证达到良好的城市环境质量水平。

第二, 依据国家及地方有关城市绿化建设的法规条例等,严格执行有关的奖罚方法,以法律的手段检查、督促,做到“依法建绿”。

第二节 绿地率规划指标

根据佛山市区的建设现状及远景发展目标,并参考国内其他城市的规划指标,本规划确定了佛山市区单位附属绿地与居住区绿地的绿地率规划指标。

在实际建设工作中,除按本规划所确定的绿地率标准实施外,还要大力提倡垂直绿化与屋顶绿化,在少占用土地的情况下增加城市绿量。 居住区绿地的规划设计,要严格遵循国家颁布的《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5)。除了要满足上述规划的居住区绿地率的指标外,还应达到规范中所规定的居住区绿地建设标准,即:

①居住区绿地率>30%,其中10%为公共绿地; ②居住区公园应在2hm2

③居住小区公园应在5000m2

以上。

第八章 避灾绿地规划

第一节 避灾绿地的作用

佛山市地处珠江三角洲冲积平原,且属华南多雨地区,特别是在本地连续大量暴雨时再遇上西江、北江洪水,常会发生较大的洪涝灾害。佛山市区的地面高程较低,一般0.5~1.0m左右,加之多年河道淤寒,雨季极易造内涝水灾。

我国是一个地震区分布很广且灾害较多的国家,佛山市区地震基本

烈度为七度,地震地质的显著特征为弱东向以北-阴江活动性断裂带经过,历史上曾发生过多次3.3至4.0级的地震。

随着城市开发强度的增加,城市的抗灾能力日趋下降。工业的发展,机动车的增加,也使城市公害加剧,导致城市环境质量的变化。近几年内美国洛杉矶、日本阪神等地区发生的大地震,都说明城市绿化的减灾作用是其它类型的城市空间所无法替代的。

1995年初日本阪神地区地震后,有关部门针对城市绿地所进得的调查表明:

1、 震后产生了30万人以上的庞大的避难人群,城市公园及小学、体育馆等,是主要的避难场所,而且直至灾后2个月后,仍有相当数量的居民生活在公园中。

2、 一定面积规模的公园,由于大量树木、草坪的存在能够切断火灾的蔓延,防止飞火延烧,在熄灭火灾、控制火势、减少火灾损失方面

有显著效果。

3、 灾后规模较大的公园绿地均成为避灾、救灾、物资保管发放、医疗急救的中心或基地,而规模较小的公园绿地,也为附近居民提供了临时避难场所,使用率很高。

4、 公园内的园林、游戏设施、树木等,为居民的避难生活提供了方便。如:水景设施的水成为供水中状况下的用水补充;亭、廊、秋千等成为临时帐篷的搭设处,在树上拉线装灯等。

从上所述,可以看出在震灾、火灾的情况下城市绿地的突出作用。

1976年唐山大地震后,北京市区各公园绿地也同样成为避灾、救灾的中心基地。因此,城市绿地是具有减灾功能的隐性“韧”环境,它在平时和灾害发生的非常时期都是城市中不可缺少的多功能的“柔性”空间。 本次绿地系统规划,根据国家的《防震减灾法》,从发挥城市绿地的防灾、减灾作用的角度出发进行了减灾绿地的规划研究,并纳入城市防灾、减灾规划,以期形成完善的城市防灾、减灾规划,以期形成完善的城市防灾、减灾体系。

第二节 减灾绿地规划

佛山市自然环境脆弱,各种灾害较易发生,如风灾(强对流风暴、台风)、低温霜冻和结冰、水灾、地震等。因此,在市区的开发建设中必须充分发挥绿地的防灾、减灾、避灾的作用,以提高佛山市区的抗灾能力,为市区居民创造一个安全的生活工作环境。

一、

滨河防灾减灾绿带

佛山市界水系环绕,既是市区的特色景观之一,又是防汛、防台风的河岸堤防。因此,在滨河发带的规划设计建设中,要结合滨河道路的建设,兼顾考虑市民的游憩使用要求和美化城市景观的功能,又要结合布置防汛、防风设施,发挥河岸防风林的作用。尤其是东平水道滨河绿带的规划建设,要结合防洪设施,既考虑到绿化景观设计以及游人亲水、近水的要求,又要满足抗灾的要求,达到足够的安全系数。

二、

避灾据点与避灾通道的规划布置

避灾据点与避灾通道的规划,主要是针对地震及震灾后引起的二次灾害,如:火灾、水灾等,利用城市广场、绿地、文教设施、体育场馆、道路等基础设施,建立起城市的避灾体系。

1、 一级避灾据点

一级避灾据点,是震灾发生时居民紧急避难的场所。规划中应按照城区的人口密度和避难场所的合理服务范围,均匀地分布于市区内。一级避灾据点,多数是利用与居民的关系最密切的散点式小型绿地和小区的公共设施组成(如小不学、社区活动中心、小区公园等),因此,它需要在城市的详细规划中具体定位,在绿地系统规划中尚不能完全定位定量,只能提出建议性的位置。

为保证一级避灾据点的安全性、可达性、首先必须保证它与崩塌、滑坡等危险的地带和洪水淹没地带的距离,一般需在500m以上。其次,它要与避灾通道有直接联系,保证道路的通畅;第三,避灾据点倒塌时,应不致于威胁其中避难人生命安全。

2、 二级避灾据点

二级避灾据点,是震灾后发生的避难、救援、恢复建设等活动的基地,可利用规模较大的城市公园、体育场馆和文化教育设施组成。二级避灾据点,往往是灾后相当时期内避难居民的生活场所,也是城市恢复建设的重要基地。因此,在进行这些设施的规划设计时,必须考虑到平常时期与非常时期不同的使用特点,形成多功能、可应变的“柔性”设施,以提高城市的减灾、救灾、避灾能力。

本规划将佛山市区的西半部、体育中心等作为震后的二级避灾据点。

3、 避灾通道的规划

避灾通道,是利用城市次干道及支路将一级、二级避灾据点连成网络,形成避灾体系。同时,为保证城市居民的避灾地与城市自身救灾和对外联系等不发生冲突,避灾通道应尽量不占用城市主干道。

为保证灾害发生后道路的通畅,沿路的建筑应后退道路红线5~10m,高层建筑后退红线的距离还要大,以保证通道的安全性和避灾据点的可达性。一级、二级避灾据点和避灾通道是一个完整的体系,这个体系必须在城市各街区的详细规划中才能具体实现。因此,在进行城市街区详细规划时,要结合道路、广场、绿地、文教、体育设施以及建筑的布置,进一步安排落实。

此外,一个城市防灾避灾体系的功能能否正常发挥,还与日常的城市防灾、救灾宣传工作有关。所以,佛山市在今后的城市建设管理中,要对居民进行防灾、避灾、救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在主要的避灾据点树立告示牌(如绿地、广场),提高居民的防灾意识。

第三节 城市救灾通道

城市救灾通道,是灾害发生时城市与外界的交通联系,也城市自身救灾的主要线路。城市救灾通道的规划布置,是城市防灾规划与城市道路交通规划的内容之一。

为保证灾害发生时城市与外界的交通联系,规划以广佛、佛开高速

公路、佛山大道、季华路、魁奇路、张槎路、汾江路、江湾路作为城市救灾通道。这些道路在其红线两侧,均规划有宽度为10~30m不等的绿化带。这些绿化带对保证发生灾害时道路的通畅具有重要意义。必须按规划的绿带宽度(绿线),严格控制建设用地的建筑红线距离。从城市救灾、减灾的角度看,它们也是城市减灾绿地的一类,必须按规划严格控制、实施。道路规划绿线,不容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

第九章 园林绿化树种规划

第一节 树种规划的意义

城市绿地系统的树种规划,是关系到该地区园林绿化建设工作成败的重要环节。因为城市园林绿地是以多年生树木为骨干材料,如不及早选择恰当,作出合理安排,等10~20年后发生了问题,就会造成后悔莫及的损失。

城市绿化树种的选择与规划,应当采取积极而慎重的态度进行编制。既要满足园林绿化的多种综合功能,又要适地适树,因地制宜,充分体现政府的方针政策,走好群众路线。

树种规划要在树种调查的基础上进行。树种调查既包括认真调查城市绿化应用树种的现状,又包括认真地调查它们的栽培历史。对当地古树名木的生长情况要特别作好调查,作为城市绿化树种规划的基本根据。

第二节 树种规划的原则

1、 树种规划要基本符合地带性典型植被类型的公布规律。要遵循本地地带性植物类型所展示的自然规律。

2、 以地带树种为主,适当选用少量经过长期考验的外来树种作为骨干树种。

3、 要求骨干树种对本地风土及具体立地条件适应性强,抗逆性强,病虫害少,特别是没能毁灭性的害虫害,又能抵抗、吸收多种有毒气体,易于大苗移栽成活,栽培管理简便。

以黄葛榕和构树为例,这两种乔木都是生长快,适应性强,抗毒、吸毒能力强,适合在工矿区大量栽种的树种。黄葛榕高大壮观,根系强大,已用作城市的基调树种,表现良好。构树生命力强,能在石缝中生长,萌芽力和适应性都很强,入秋青枝绿叶,在很晚的季节里叶子才凋黄。这两个树种在佛山的工业区绿化中可广泛应用。

4、 以乔木为主,全面地合理安排乔木、亚乔木、灌木、藤木及草坪和地被植物。乔木是城市园林绿化的骨架,同时要在绿地里适当配置灌木、藤木及草坪地被植物等,构成复层混交、相对稳定的人工植被群落。

5、 快长树与慢长树相衔接,大力促进长寿而珍贵的慢长树加速生长。要及早制订包括长寿,珍贵树种在内的树种规划;早育大苗,及早制定针对长寿、珍贵树种的育苗规划。

6、 切实贯彻“适地适树”的原则。这在选定全市的基调树种和各

类型园林绿地骨干树种时尤为重要。

第十章 分期建设规划

第一节 规划原则

与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相协调,合理确定规划的实施期限。

与城市总体规划提出的各阶段建设目标相配套,使城市绿地建设在城市发燕尾服的各阶级都具有相对合理性,满足市民游憩生活需要。

结合城市现状、经济水平、开发须序和发展目标,切合实际地确定近期绿地建设项目。

根据城市远景发展要求,合理安排园林绿地的建设时序,注重近、中、远期有机结合,保证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节 分期建设规划

为使本规划能须利如期实现。在实施过程便于政府相关部门操作,在人力、物力、财力及技术力量的调集和筹措方面能有序运行,规划拟按城市建设发展的需要,分近期、中期和远期三个阶段实施,分期的主要依据是:

①先完善建成区,后建设发展区; ②优先发展和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项目;

③先发展和城市景观风貌较密切的项目;

④为避免发展区中的规划绿地被侵蚀,其规划用地范围应先行控制;

⑤使佛山市区的园林绿化水平尽快达到国家园林城市的评选标准; ⑥在项目选择时先易后难,近期建设能为后期工作打基础的项目先上。

具体的分期建设规划如下: 一、

近期的建设项目(1998年-2000年)

鉴于佛山市区目前正在努力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建设任务繁重,本规划提出应先抓重点项目,主要包括:

①对城市近期面貌影响较大的工程,如市区主要道路的绿化,过境高速公路的防护绿带,河道水系、高压走廊的防护绿带等。这些项目的建设投资较少,征地费用少,易于实现;

②与城市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项目,如市级、区级公园、居住区小游园等。这些项目的建设能使市民感到环境的变化和政府的关怀,对美化城市面貌也起到很大作用;

③对提高城市绿地率影响较大的项目(如生态保护区)应尽早着手建设,对提高城市环境质量,减少老城区的热岛效应能直到很大的作用;

④能为后续绿化建设工程打下物质基础的项目(如苗圃)应先上。 由于年近期项目多,任务重,规划设计工作应抓在前头,以使建设任务有序进行。近期规划的建设项目详见表A-22。

二、 中期的建设任务(2001年-2005年)

中期的任务除了继续进行指定的公园建设、抓好单位附属绿地的配套和几条道路的绿化、完成汾江两岸的绿带建设外,还要抓好市区绿地的养护工作。由于城市绿地逐年增加,绿地养护与管理工作十分重要,例如技术人员的培训、设计人材的罗致、绿地养护器械的配备等,都宜及早着手进行。

三、

远期的建设规划(2006年-2010年)

随着城市的改造和扩展,生产力的进一步提高,人口的相应增加及市民素质的提高,对城市环境质量的需求也会越来越高。在远期规划项目接近完成的阶段,除建设规划中的工程项目和加强养护管理工作之外,还应注意进一步提高绿地的工程与艺术质量。要把园林绿地的实效与市民的生活质量量和城市的环境质量挂上钩,使市区园林绿化更上一层楼,真正把佛山建设成为一座花园式的历史文化名城。

第十一章 绿地系统效益测算

第一节 效益测算依据

城市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结晶,是人类利用和改造自然环境的产物。城市作为政治、经济、科技、文化和社会信息中心,作为现代工业和人口集中的地区,在经济建设、增强综合国力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城市环境的优劣直接关系到现代化建设和经济的发展,关系到人民物质

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市的环境条件和经济形态,既是城市发展的基础,又是城市发展的制约因素。城市环境质量是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体现,是城市文明程度、开放意识和管理水平的窗口。

园林绿化是影响城市环境的重要因素,是人类进步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标志之一。它一方面发挥着优化社会生产和人类生活质量的作用;另一方面也为社会提供物质产品。两者都为人类创造价值和使用价值。所以,环境绿化是一项服务当代、造福子孙的公益性事业,其最终成果表现为环境、社会和经济相统一的综合效益。它包括直接经济效益(如园林产品货币收入)、间接经济效益(如转移到社会产品中的价值、市民生理和心理上对绿地的“消费”以及改善社会经济发展环境的价值等),可以通过数学方法进行定量核算。

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通过的《21世纪议程》,将环境资源核算问题列为一项重要议题。联合国环境规划署1992年环境报告也要求:到2000年,世界各国都要实行环境资源核算,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我国政府为贯彻联合国环发大会的精神而制订的十项环境政策中,也规定了要研究和实施环境资源核算任务。进行环境资源核算,作为可持续发展的一条重要手段已为国际社会所公认。环境资源的生态价值是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而日益显现出来的。

目前国内外还没有关于环境绿化效益成熟的定价测算方法。就绿地生态价值的定价方法而言,20世纪70年代以来世界各国均有所研究,

提示了一些计算方法。例如,1970年后日本对其全国的树木用替代法计算生其生态价值为12兆8亿日元,相当于1992年日本全国的全国的国民经济预算额。印度的一位教授用类似方法计算了一棵生长50年的杉树,其生态价值为20万美元。1984年吉林省参照日本的方法计算了长白山森林七项生态价值中的四项,其结果为人民币92亿元,是当年所生产的450万立方米木材价6.67亿元的13.7倍。1994年美国专家曾对植树的经济效益进行分析,其结果显示:种植95000株白蜡树,再加上对这些树进行30年维护保养,总费用是2100万美元,而95000株白蜡树所提供的生态产品的经济效益,则是5900万美元,纯效益为3800万美元。换言之,种植每一株白蜡树的纯收益是400美元。

科学地进行绿地效益计量是当今园林绿化事业的一大发展。巨大的生态价值能为人们理解的接受,对于推动园林事业的发展,增加建设资金投入的决心,具有重要的意义。近年来,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经济与管理学术委员会曾组织专家对园林绿化效益的评估和计量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取得了一定成果,并经过评审鉴定。利用他们的成果,上海宝山钢铁总厂1994年对厂区环境绿化所产生的环境经济效益测算,折合人民币6000多万元。1995年上海浦东新区绿地系统规划,估算其可产生的生态效益为121.84亿元/年。1996年重庆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估算出的生态环境价值是28.86亿元/年。

第二节 系统效益测算

本规划中所列的各种类型的绿地,都可以为改善佛山市区环境发挥调节气候、净化空气、阻隔噪音、保土蓄水、防风减灾、美化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以及为市民提供游憩空间等多种功能,为社会提供间接的经济效益。其中果园、林带、苗圃、花场等生产绿地,除了创造环境效益外,还能为社会提供园林产品,创造直接经济效益。据测算,到2010年,佛山市城市绿地系统建设完成后,全部园林绿地每年可产生氧气27396吨、吸收二氧化碳36621吨、吸收二氧化硫761吨、滞尘量24990吨、蓄水量338万立方米,降温3~6℃、生物种增加15%,能有效地改善市区的生态环境质量。

参照中国风景园林学会有关专业委员会的研究成果及兄弟省市系统规划工作中应用的评测方法,现对佛山市城市绿地系统中六项生态效益批标测算如(表A-24)、(表A-25)。

综合以上六项绿地的生态经济价值,到规划期末(2010年),全市3166.38hm2园林绿地的年产值效益约6.23亿元。

其实,这些仅是城市园林绿地生态效益的一部分。园林绿地还有降低噪音、避灾减灾、保持水土、防风因沙、保护物种及美化景观等多方面的效益。如何测算这些隐形的间接效益,目前国内外学术界正在努力研究之中,尚缺乏较成熟的计量方式,本规划未能加以测算。所以,市区绿地系统的效益实际上应比上述估算值大许多。

随着环境科学的发展,城市绿化已由一般的卫生防护、文化休息、游览观赏、美化市容等作用,向保护环境、防治污染、改善城市生态平

衡,建设高度物质与精神文明的方向发展。城市绿化起着改善人工生态系统的作用。缺乏绿色的城市被视为没有生气的城市,不重视绿化的城市被视为缺乏文化的城市。环境绿化的健体强身价值、文化价值、心态环境价值、社会秩序价值、城市形象展示价值等,均展示出城市的文明程度和形象。

一个城市能否在现代市场经济中起到中心地作用,原因有多方面。但是,能否具有宜人居住的优质环境,是国际上共同的评价标准。新加坡在短短20年间实现了经济腾飞,跃入世界经济发达国家之列,其重要秘决就是“植树种花,铺就强国之路”。

通过加强园林绿化来改善城市经济发展环境,是当今世界上现代化城市发展的一条共有经验。例如:深圳华侨城,占地2.6km2,绿地面积达43%,主干道上商业街为绿带让路,珍惜自然地形地貌,在其上因势建房,带来商品房走俏,房价比邻近地区高30%左右,并引来一批国外大公司在那里落户。经过10年建设,华侨城已成为环境优美、特色明显、各项产业协调的现代化城区和著名的文化旅游区。从1986年到1993年,产值由3.8亿元上升到25.1亿元,平均年增长率31%。更重要的是,园林建设促使了华侨城产业向“三产”化、高技术化和国际化方向演进。大连市的“绿色启示”,又是成功的实例。大连开发区重视园林绿化建设,优美的环境招来了32个国家地区的外商投资,年出口额突破10亿元。中山市也因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上了台阶,而将周边地区的一些外资工厂吸引迁入,增强了城市的经济活力。就佛山市区而言,季华园的建

设带动了其周边的房地产开发。由于环境绿化好,而使售房价格上扬,效益提高20%左右。总之,环境绿化所带来的发展价值,不能以眼前出现的局部经济效果所证实。其根本价值,体现在带动和促进整个城市经济的大发展,带动产业结构和经济运行的优化,形成经济发展总体水平质的飞跃。不仅促进了城市社会经济的全面进步,还走出了可持续发展之路,把优良的绿化环境传给后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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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投资效益分析

本规划对佛山市区绿地系统建设所需的资金投入与效益产出作了估算分析,结论如表A-26、A-27所示。

估算结果表明,要把佛山建设成为“花园式历史文化名城”,在绿地系统工程建设方面的资金投入总量,约需42.64亿元,而其生态效益产出价值约为64.59亿元,多于投入的资金总量。由于城市绿化资金的总积累,是全社会长期不断投入所形成的,若把历史投入(现有各类绿地)和今后社会单位分担的投入额剔除后,需要由政府部门组织建设资金的实际投入量约为29亿元。以年均2.2亿元的投入,带来年均4.09亿元的经济回报。这已经达到了别的产业难以相比的高效益。

西方发达国家在200多年的城市工业化过程中,走了一条“先污染后治理”的大弯路,引起生态环境的破坏,以致发生社会公害。后来在污染造成的重经济损失和血的教训面前,才感到城市绿化的重要性,着手对城市环境进行综合治理。它们采取由国家立法等强硬措施,投入大

量资金用于在规模城市绿化。如果我们也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路子,单建设投资一项,就要比“边建设边治理”的投资大20倍,且历时长达数十年至百年。

建设“花园式历史文化名城”,也是佛山发展旅游业的物质基础。要以清清流水、处处花园、深深小巷、静静人家的现代化、高绿量城市环境来发展第三产业,让过路佛山的宾客多留一天,市区旅游业的收入增幅就相当可观。按国内一般发展旅游事业的城镇统计分析,旅游直接收入与地方其它行业收入的比率约为1:7,有关的地方财税收入也会因此面增加许多。

环境问题也是重要的社会经济问题。目前国际上评价一个城市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时,常以城市园林绿化水平作为标准之一。绿地率低于20%的贫乏型。所以,大力搞好佛山市区的园林绿化建设,能改善城市投资环境,有力地推动城市经济的持续发展,给城市带来繁荣和美丽。从根本上讲,它将大大促进佛山市区国有资产的有效增值。

第十二章 规划实施措施

根据佛山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现状与发展目标,提出如下实施措施:

一、

本规划经市政府批准后,必须与佛山市城市总体规划、土

地利用规划、分区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划等配合实施,作为佛山市区

城市绿地规划建设的法律依据。

二、

本规划在实施过程中,市政府每年应投入一定数量的资金

用于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并力求按照规划的近期、中期、远期目标给予保证。同时,有关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市场经济环境所提供的条件,多渠道筹集社会资金,增加对园林绿化投资力度,保证达到预期的规划建设目标。

三、

要在现有国家行政法规和《佛山市区园林绿化管理规定》

的基础上,针对佛山市区园林绿化建设的具体情况,进一步完善有关的规章制度,做到“依法兴绿”。

四、

要按照受益者负担的原则,在城市土地批租、转让地价的

确定时,应考虑城市绿地和综合效益。将园林绿地所带来的土地增值部分返回到城市绿化建设中去。

五、

对于市区内违反规划、侵占和破坏绿地的行为,应照章严

厉处罚;而对于超过规划标准完成绿化工作的单位,应给予奖励。

六、

要加强对各级园林绿化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培训,进一步

引进人才,努力创作园林“精品”,不断提高市区园林建设与管理水平。

七、

要加强对市民进行城市绿化方面的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绿

化美化意识、鼓励市民自觉爱护绿地,搞好庭院、阳台、屋顶绿化。

八、

本次规划因法定的城市规划区范围所限,只能在佛山市区

内设立三处城市生态保护区。从区域发展的角度来看,可以说它们是不够的。佛山市绿地系统的规划与建设,实际上牵涉到市区行政范围以外

周边城市的利益乃至珠江三角洲地区的基本农田保护和城乡协调发展等问题。要改变目前这一地区生态环境逐渐恶化的趋势,就必须进行在范围、区域性的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并设立专门机构协调落实。显然,这已不是本规划项目组及佛山市城乡规划部门力所能及之事,建议上级政府领导部门要统筹安排,进一步加强对区域城乡建设工作的宏观调控,统一规划,协调关系,推动该地区人居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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