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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定机关】天津市物价局 • 【公布日期】2008.01.17 • 【字 号】津价费[2008]10号 • 【施行日期】2008.01.17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价格 正文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市级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的复函
(津价费〔2008〕10号)
市文化局:
你局《关于规范市属博物馆纪念馆门票及收费的函》(津文计[2008]1号)收悉。根据、市的决定,本市市级公共博物馆、纪念馆基本陈列分批逐步实现永久免费向社会开放。现将公共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及收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函复如下:
一、从2007年12月28日起,天津博物馆、平津战役纪念馆(含军威园)、周恩来邓颖超纪念馆、元明清天妃宫遗址博物馆、天津鼓楼向社会免费开放;文庙博物馆维修完成、李叔同(故居)纪念馆建成后也向社会免费开放。
二、降低天津自然博物馆(含海洋世界)门票价格:成人票由每人每券40元降低为20元,学生票由每人每券20元降低为10元;天津戏剧博物馆(广东会馆)门票价格仍按照每人每券10元执行。
天津自然博物馆和天津戏剧博物馆门票减免优惠:
(一)对未成年人门票减免办法按照市物价局《关于落实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对未成年人实行门票减免的通知》(津价费[2004]353号)有关规定执行,即:
对未成年人集体(20人及以上)参观一律实行免票;对学生个人参观凭学生证实行半票优惠;家长携带未成年子女参观的,对未成年子女免票。 (二)1.2米以下儿童免费参观。
(三)对持有相关证件的现役军人、伤残军人和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实行免费参观。
(四)对残疾人和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凭本人的《残疾人证》或《居民身份证》实行免费参观。
(五)对旅游团队可以实行优惠票价,其优惠幅度由博物馆纪念馆自行确定。 三、按照自愿有偿的原则,全市各级公共博物馆、纪念馆为观众提供讲解服务,可收取讲解费。收费标准由博物馆、纪念馆自行确定,实行明码标价,并向社会公示。
四、市物价局《关于天津博物馆正式门票价格的复函》(津价费[2006]357号)、《关于平津战役纪念馆门票价格的复函》(津价费[1997]158号)、《关于平津战役纪念馆实行正式门票价格的函》(津价费[1998]457号)、《关于核定平津战役纪念馆军威园门票标准的函》(津价费[2001]370号)、《关于核定周恩来邓颖超纪念馆正式门票价格的函》(津价费[2005]305号)、《关于天妃宫遗址博物馆门票价格的通知》(津价费[2002]137号)、《关于天津鼓楼门票价格的批复》(津价费[2001]428号)、《关于提高天津戏剧博物馆和天津文庙博物馆门票价格的复函》(津价费[2004]358号)和《关于提高天津自然博物馆门票价格的通知》(津价费[2004]157号)即行废止。
天 津 市 物 价 局 二OO八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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