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 供热管网安装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全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承包人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达成协议如下: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供热管网安装施工工程 工程地点:眉山市金象工业园区
工程规模及特征:
研究院设计园中园蒸汽支管线平面布置及立体系统图蓝图范围内全部供热管网全部管道及附属阀门、流量计、弯头、支架、分气缸等安装工程及全部桁架制作安装工程,实际工程量以甲方确定的范围为准;
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安装范围及结算方式
一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安装辅助材料、机具由安装公司负责; 二合同工程暂定数量及综合单价如下: 序号 1 2 3 4 5 安装内容 规格 标准 暂定数量米 715 40 40 单位 元/米 元/米 元/米 元/套 元/吨 综合单价元 总价元 无缝管 无缝管 无缝管 分气缸 跨路桁架 Φ219×6 Φ38× Φ32× Φ426 GB8163-2008 GB8163-2008 GB8163-2008 / 1套 18吨 6 暂定金额:¥ 说明:1、管道安装规范按GB50235--2010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执行 2、管道验收规范按GB50184--2011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执行; 3、以上工程量含供热管路、疏放水系统管道、阀门、弯头、流量计、管件及支架、吊架安装,水压试验、探伤、吹管、管网调试、监检手续办理等 4、报价含除管道主材、保温材料及保温施工以外的全部安装材料.5、跨路桁架单价包含制作、转运、安装、刷油漆等工艺为一底两面油漆甲方采购 6、结算方式:本工程执行固定综合单价,竣工验收时管道按实际验收成品管道长度乘以上述相应综合单价计算弯头按相应管径中线取展开长度、阀门及流量计按相应管径取两端法兰的长度;跨路桁架按实际验收成品重量乘以相应综合单价计算;乙10 方按结算金额开具全额税率3%专用; 7、固定综合单价是指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含设备、机械使用费、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甲方采购设备物资下车吊装费、综合费、利润、税收等,并考虑风险因素,在本工程中,综合单价还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费用:因市场变化、性调整导致材料、运输、人工工资价格变化;材料、机械设备场内外多次运输费;垂直运输费;野外施工增加费;发电、用电增加费;各种事故处理费;人身伤害费用;赶工费;施工顺序调整增加费;工期延长增加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劳动保护费;成品保护费等; 8、本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不因任何因素的变化而调整; 三、合同工期:
合同工期:接甲方入场通知后20天内完工 四、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职务:项目经理
职权: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GF-2000-0202示范文本中的规定; 承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职务:项目负责人;
承包人在整个工程过程中必须有专人进行资料管理,按安装进度及时、如实提供安装记录、签证、检验报告、作业指导书等相关资料;发包人可不定期进行检查,如有弄虚作假,发包人可进行相应处罚;
五、发包人工作
施工场地具备安装施工条件:开工前3天完成; 甲方厂内甲方提供水、电接口;水、电费乙方承担;
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开工前7天; 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开工前3天;
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开工前7天,发包人对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提出保护要求,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六、承包人工作
按甲方提供的图纸,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全部工程,并达到通气运行条件;
承包人在工程开工前将现场总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的人员名单报发包人备案,且原则上中途不得换人,施工负责人也应相对保持稳定;
承包人在调试期间应派出相关人员参与调试全过程,以便及时处理在调试期间发现的安装质量问题;
承包人在管道调试及试运行期间对所有管网的故障处理负全责,以确保设备调试及试运行工作的正常进行;
厂区外的发电装置及发电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2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保护,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3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按发包方要求进行保护,保护费用由发包方承担,保护实施前双方办理好签证手续;施工时如损坏地下管线、邻近建筑物、构筑物,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4施工场地清洁卫生,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5如果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6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1、管网水压试验;2、管网探伤;3、管道吹管4、72+24小时试运行后协助发包方组织验收;5、代向有关部门申请开工报告6、办理监检证、7、协助业主办理使用证、协助发包方负责设备消缺等; 七、工期
承包人承诺:在工期延误,无法按时完工的情况下,发包人有权另选施工队伍进行补救,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阻挠;补救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八、不可抗力及工期顺延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工期顺延除不可抗力外,还包括如下因素: 1连续下暴雨超过3天,由发包方签证;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应向发包人支付误期赔偿费;
因甲供材料延误或其它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误期赔偿费; 九、质量与验收
质量标准:本工程质量标准:以电力部颁布的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进行验收并符合国家工程质量标准及当地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达到合格要求;
发包人对工程量的要求:全面达到国家和电力行业颁发的标准,合格率100%;
所有焊口均需氩弧焊打底; 焊工人员需持高压焊工证;
十、安全施工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发包方及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和管理,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造成的罚款及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安全防护
安全防护应满足国家行业及施工要求;由于安全防护不到位造成的一切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事故处理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十一、合同价款及调整
本合同价款采用在合同范围内单价包干、合同范围内的风险包干的方式确定;合同价格不受市场价格波动影响,包括材料代用、材料价差、机械价差、性调整、施工措施费用、开工后的检验费用及本合同范围内包含的相应风险责任; 十二、工程付款
工程预付款:合同双方签订盖章生效,合同生效后2天内甲方支付¥作为预付款;
承包人提交竣工资料、办理完竣工决算、取得监检证并开具结算金额全额3%专用1个星期内支付至合同结算金额的95%;
剩余的合同结算金额的5%作为质保金,当供汽连续运行72+24小时经业主方验收合格后满1年无质量问题后,发包方全额支付给承包人;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承包人应将发包人代垫维修费支付给发包方后,发包方再行支付剩余款项
十三、材料设备供应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本工程的设备、主要材料、保温材料由发包人负责采购;
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氧气、乙炔、氩气、焊条、焊丝、现场施工发电用油、发电机、胶带、砂轮片、胶布、等本工程的辅助材料由承包人负责采购,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十四、竣工验收与结算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后,根据完工工程量按固定单价结算;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的时间:竣工验收后3天内将完整的竣工资料整理、组卷、编号、装订后向发包方移交,其中原件4套、PDF电子版1套,共5套; 十五、违约、索赔和争议
一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应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 十六、争议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2依法向成都市人民起诉; 十七、保险
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1发包人投保内容:按国家有关规定自行办理; 2承包人投保内容:按国家有关规定自行办理; 十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 十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订立时间:2017年9月12日; 订立地点:成都市;
发包人和承包人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传真生效;同时双方邮寄盖鲜章原件存档;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