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题118题)
五、简答题
.班后防火“走”的内容是什么?
交不交待清不走;用火设备火源不熄灭不走;用电设备不拉闸断电不走;可燃物没清干净不走;发现险情不报告不处理好不走
2.那些物质属于易燃、易爆物质?
大体可分为六大类:爆炸性物质;易燃和可燃液体;易燃和助燃气体;遇水和空气能自燃的物质;氧化剂;易燃物体。
3.高处坠落如何处理?
答:(1)坠落在地的伤员,应初步检查伤情,不乱搬摇动,应立即呼叫救护车。
(2)采取救护措施,初步止血、包扎、固定。 (3)昏迷伤员要保持呼吸道畅通。
(4)怀疑脊柱骨折,按脊柱骨折的搬运原则。切忌一人抱胸,一人抱腿搬运;伤员上下担架应由3-4人分别抱住头、胸、臀、腿,保持动作一致平稳,避免脊柱弯曲扭动加重伤情。
4.居民楼内堆放杂物有哪些危险性?
答:(1)容易引起火灾并使用火灾扩大蔓延;
(2)发生火灾后,通道堵塞,人员、物资不容易疏散; (3)妨碍火灾的扑救。
5.使用液化石油气需要注意什么?
答:(1)不准使用不符合标准的气瓶,严禁私自拆修角阀或减压阀;
(2)不准倒灌钢瓶,严禁将钢瓶卧放使用; (3)不准在漏气时使用任何明火和电器,严禁倾倒残液;
(4)不准将气瓶靠近火源、热源,严禁用火、蒸汽、热水对气瓶加温;
(5)不准在使用时人离开,小孩、病残人不宜使用,严禁将气瓶放在卧室内使用。
6.逃生中如何避免火、烟之危害?
答:(1)以湿毛巾掩口鼻呼吸,降低姿势,以减少吸入浓烟。
(2)于无浓烟的地方,将透明塑料袋充满空气套住头,以避免吸入有毒烟雾或气体。
(3)若逃生途中经过火焰区,应先弄湿衣物或以湿棉被、毛毯裹住身体,迅速通过以免身体著火。
(4)烟雾弥漫中,一般离地面三十公分仍有残存空气可以利用,可采低姿势逃生,爬行时将手心、手肘、膝盖紧靠地面,并沿墙壁边缘逃生,以免错失方向。
(5)火场逃生过程中,要一路关闭所有你背后的门,它能降低火和浓烟的蔓延速度。
7.在道路上发生有人员伤亡交通事故后,驾车人应该怎么办?
答:①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②立即抢救受伤人员;
③迅速报告交通或者交管部门。
8.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立法目的和宗旨是什么? 答: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它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回答其中3个要点可给满分) 9.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 0.机动车运载爆炸物品应当怎么办?
答:应当经机关批准后,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1.气体火灾有什么特点?
答:发展速度快、面积大、温度高、破坏力强,易造成人员伤亡,易发生爆炸。 2.灭火的基本方法有哪些?
答:冷却法。降低燃烧物的温度,使温度低于燃点,促使燃烧过程停止。
窒息法。减少燃烧区域的氧气量或采用不燃烧物质冲淡空气,使火焰熄灭。例如用砂土埋没燃烧物,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扑救火灾。
隔离法。把燃烧物与未燃烧物隔离。例如将起火点附近的可燃、易燃或助燃物搬走。
抑制法。让灭火剂参与到燃烧反应过程中去,中断燃烧的连锁反应。
3.仓库防火负责人有什么职责?
答:(1)组织学习贯彻消防法规,完成上级部署的消防工作;
(2)组织制定电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等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3)组织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
(4)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5)领导专职、义务消防队组织和专职、兼职消防人员,制定灭火应急方案,组织扑灭火灾; (6)定期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实施奖惩。 4.高层建筑为什么要设消防电梯?
答:普通电梯的平面布置,一般都敞开在走道和电梯厅,火灾时一旦电源切断即被停止使用。因此,普通电梯无法供消防队员扑救火灾用,若消防队员攀登楼梯扑救火灾,根据
有关部门对消防队员登楼能力测试,只在九层及九层以下,再高消防队员就没有体力来扑救火灾,故为了尽快扑救高层建筑火灾,国家消防规范规定下列高层建筑应设消防电梯: ①一类公共建筑; ②塔式住宅;
③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单元式住宅和通廊式住宅; ④高度超过32米的其它二类公共建筑。 5.哪些厂房应采取防爆措施?
答:具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应采取防爆措施。 厂房防爆可采用轻质屋盖、轻质墙体,易于泄压的门、窗作为防爆泄压设施。
厂房的泄压面积与厂房体积的比值(m2/m3),一般宜采用0.05~0.22;体积超过1000m3的建筑,比值可适当降低,但不宜小于0.03m2/m3。
6.高层建筑为什么要设高位消防水箱?
答:高层建筑消防给水,一般都采用临时高压给水系统,设置高位消防水箱,是为了保证失火前10分钟的消防用水。如果高层建筑采用高压给水系统,就可以不设高位消防水箱。高压消防水箱储水量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一类公共建筑不应小于18立方米;
②二类公共建筑和一类居住建筑不应小于12立方米; ③二类居住建筑不应小于6立方米。
7.建筑物内为什么一般要求设置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答: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是一套不需要人工操作的自动灭火系统,它主要通过失火时的温度变化,喷淋头自动破裂喷水来实施灭火。它主要有: ①闭式喷头; ②水流指示器; ③末端试水装置; ④湿式报警装置; ⑤管道;
⑥水泵等部件组成。
常见闭式喷头有:57℃(橙色)、68℃(红色)、79℃(黄色)、93℃(绿色)四种。
多层、高层公共建筑一般体量较大,发生火灾有时不可能及时发现,设置喷淋系统,不管有人无人,一旦失火,喷淋系统就会自动动作,有效扑救火灾。所以,重要的公共建筑一般都要求设置自动喷淋灭火系统。 8.高层建筑为什么要设排烟设施?
答:高层建筑一般体积大,疏散走道长,一旦发生火灾,烟气不能及时排到室外,一是影响人员疏散,二是影响人员灭火,造成人员中毒伤亡,故高层建筑下列部位应设排烟设施。
①长度超过20米的内走道;
②面积超过100平方米,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房间;
③高层建筑的中庭和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室。
56.高层建筑内为什么要设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9.储存化学危险物品,应当符合哪些要求?
答:(1)化学危险物品应按性质分类存放,架与垛之间应当留有一定安全距离,不得超量储存;
(2)遇火、遇潮容易燃烧、爆炸或生产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物品,不得在露天、潮湿、漏雨和低洼容易积水的地点存放;
(3)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物品和桶装、缸装等易燃液体、气体应当在阴凉通风地点存放;
(4)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化学危险物品,不得在同一仓库或同一储存室内存放。 20.防止违章动火的五大禁令是什么? 答:(1)没有批准动火证,严禁动火; (2)不与生产系统隔绝严禁动火; (3)不进行清洗,置换合格,严禁动火; (4)没有采取消防安全措施,严禁动火;
(5)不把周围易燃物清除,严禁动火。 21.高层建筑火灾特点是什么?
答:①发生火灾后,火势通过楼梯间、管道间、电梯间,特别是通风管道,向上面各层迅速扩大蔓延,不仅着火层的人员,而且上下层人员均受到威胁;
②由于通道内充满烟雾和灼热气流,人员惊慌失措,人员向下疏散困难,容易造成伤亡;
③火灾造成断电,给人员、物资疏散带来一定的困难; ④扑救高层建筑火灾时,消防部门要从地面上将各种消防器材、水和灭火药剂,到楼上,增加了困难,同时楼内烟雾弥漫如无防烟面具结扑救人员的行动带来不便。增加了扑救工作的困难,这样一是容易扩大经济损失,二是给居住高层的人员造成心理创伤。
22.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的原则是什么?
答: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上,尤其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立足自防自救的原则,实行严格管理和科学管理。
23.化学易燃物品分几类?都是什么?
答:化学易燃物品分为六类:是可燃、易燃液体,可燃、易燃固体,可燃、助燃气体,自燃物质,遇水燃烧物质和氧化剂。此外还有爆炸物质,放射性物质、剧毒和腐蚀物质,这四类均不属于防火管理的内容,但列入危险品安全管理。
24.化学易燃物品的火灾危险性是什么?
答:①这些物质的闪点、熔点一般比较低,极易引起火灾或爆炸;
②有些物质极易挥发、升华,受潮或遇热分解出可燃蒸气,能跟空气形成爆炸混合物,遇火星发生燃烧或爆炸; ③有些物质性质相抵触的混存在一起发生化学反应,或因摩擦、撞击、聚焦日光等现象,能发生燃烧或爆炸; ④有些物质离开保护剂与空气接触即能燃烧或爆炸。 25.以什么标准区分易燃与易燃液体?
答:以它们的闪燃(闪点)温度作为区分标准。凡闪燃温度在45摄氏度以下的为易燃液体,闪燃温度在45摄氏度以上的为可燃液体。
26.防火重点部位要做到哪四有?
答:(1)有防火负责人;(2)有防火安全制度;(3)有义务消防组织;(4)有消防器材,消防设施。 27.装卸和搬运爆炸品应注意什么?
答:装卸和搬运爆炸品时,必须轻装轻卸,严禁摔、滚、翻、抛以及拖、拉、摩擦、撞击,以防引起爆炸。对散落的粉状或粒状爆炸品,应当用水润湿后,再用锯末或棉絮等柔软的材料轻轻收集,转到安全地带处置勿使残留。操作人员不准穿带铁钉的鞋和携带火柴、打火机等进人装卸现场。禁止吸烟。
28.危险化学品分为哪7类?名称是什么?
答:危险化学品分为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然液体、易然固体、自然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七类。
29.禁火区动火作业的\"三不动火\"是指什么?
答:禁火区动火作业的\"三不动火\"是指:没有动火证不动火;防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监火人不在现场不动火。 30.腐蚀品的强烈腐蚀性表现在哪几方面?
答:腐蚀品的强烈腐蚀性表现在:对人体有腐蚀作用,造成化学灼伤。对金属有腐蚀作用。腐蚀品中的酸和碱甚至盐类都能引起金属不同程度的腐蚀。对有机物质有腐蚀作用。能和布匹、木材、纸张、皮革等发生化学反应,使其遭受腐蚀损坏。对建筑物有腐蚀作用。如酸性腐蚀品能腐蚀库房的水泥地面,而氢氟酸能腐蚀玻璃。
31.总结多年的经验和案例,危险化学品储存发生火灾的原因主要有哪九种情况?
答:总结多年的经验和案例,危险化学品储存发生火灾的原因主要有九种情况:着火源控制不严。性质相互抵触的物品棍存。产品变质。养护管理不善。包装损坏或不符合要求。违反操作规程。建筑物不符合存放要求。雷击。着火扑
救不当。
32.控制作业场所中有害化学品的原则是什么? 答:控制作业场所中有害化学品的原则是:取代:无毒代有毒,低毒代高毒;隔离:密闭危险源或增大操作者与有害物质之间的距离;通风:用全面通风或局部通风手段排除或降低有害物在空气中的浓度;使用个体防护用品。 33.在危险化学品生产中,如何防止摩擦和撞击引起火灾或爆炸?
答:应保证机器上的轴承等转动部件有良好的润滑,及时加油,并经常清除附着的可燃污垢。
防止金属零件、铁钉等落人粉碎机、反应器、提升机等设备内。
在易燃易爆场所严禁穿带钉鞋进人,地面应采用不产生火花材料的地坪。
用铜制、术制工具代替铁制工具,凡是会发生撞击或者摩擦的两部分应该采用不同的金属。
输送气体或液体的管道,应定期进行耐压试验,防止破裂或接口松脱喷射起火。
搬运金属容器,严禁在地上抛掷或拖拉,在容器可能碰撞部位覆盖不发生火花的材料。
吊装盛有可燃气体和液体的金属容器用吊车,应经常重点检查,以防吊绳断裂,吊钩松滑造成坠落冲击发火。
34.公共场所的防火规定有哪些? 答:不在公共场所内吸烟和使用明火;
不带烟花、爆竹、酒精、汽油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进入公共场所;
车辆、物品不紧贴或压占消防设施,不应堵塞消防通道,严禁挪用消防器材,不得损坏消火栓、防火门、火灾报警器、火灾喷淋等设施;
学会识别安全标志,熟悉安全通道;
发生火灾时,应服从公共场所管理人员的统一指挥,有序地疏散到安全地带。
35.在什么场所,应有供疏散人员的紧急照明? 答:当照明中断后在易发生工伤事故的生产车间或露天工作场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楼梯通道和出入口、大型生产厂房的通道和高层住宅的楼道等地方应该自动接通紧急照明。
36.发现他人发生煤气中毒时,应采取哪些救护措施? 答:(1)迅速打开门窗通风,同时将病人移出中毒环境,给予吸氧或呼吸新鲜空气,同时要注意保暖。中毒轻者在空气新鲜的地方休息2~3小时就会好转。
(2)中毒者呼吸停止时,应就地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 (3)中、重度中毒病人在进行其他措施的急救后,应及早送到医院治疗,以挽救生命,避免严重并发症和后遗症
症的发生。
37.发生电梯故障应采取哪些应急措施?
答:电梯一旦出现故障,如乘客被困、坠落,极易造成乘客恐慌及其他危险事故。应采取一下措施:
(1)电梯速度不正常,应两腿微微弯曲,上身向前倾斜,以应对可能受到的冲击。
(2)被困电梯内,应保持镇静,立即用电梯内的警铃、对讲机或电话与管理人员联系,等待外部救援。电梯困人是一种保护状态,而不是危险状态,因此不必惊慌。 (3)如果报警无效,可以大声呼叫或间歇性地拍打电梯门。
(4)电梯停运时,不要轻易扒门爬出,以防电梯突然开动。
(5)运行中的电梯进水时,应将电梯开到顶层,并通知维修人员,如果乘梯途中发生火灾,应将电梯在就近楼层停梯,并迅速利用楼梯逃生。
(6)发生地震、火灾、电梯进水等紧急情况时,严禁使用电梯,应改用消防通道或楼梯。 38.发生燃气事故应采取哪些应急措施?
答:(1)发现燃气泄漏时,应立即切断气源,迅速打开门窗通风换气。但动作应轻缓,避免金属猛烈摩擦产生火花,引起爆炸。
(2)燃气泄漏时,千万不要开启或关闭任何电器设备,不要打开抽油烟机或排风扇排风,不要在充满燃气的房间内拨打电话,以免产生火花,引发爆炸。
(3)燃气泄漏时,不要在室内停留,以防窒息、中毒。 (4)液化气罐着火时,应迅速用浸湿的毛巾、被褥、衣物扑压,并立即关闭液化气罐阀门。
(5)时常用肥皂水刷蘸燃气的管道接口处、开关、软管、阀门,观察有无气泡产生,检查燃气是否泄漏。 (6)使用燃气器具时,如发现火焰呈黄色,说明燃烧异常,这时一定要开窗通风。
(7)若家中长期无人居住,应关闭自用燃气阀门,并给物业或房管部门留下联系方式。
(8)液化气罐中的残渣不能随意处理,以免引起火灾。 (9)不要使用国家已明令禁用的直排式燃气热水器。 39.高楼失火应采取哪些应急措施?
答:(1)可利用各楼层的消防器材扑灭初起火灾。 (2)因火势向上蔓延,应用湿棉被等物作掩护快速向楼下有序撤离,离开房间以后,一定要随手关门,使火焰、浓烟控制在一定的空间内。
(3)用湿毛巾等物掩住口鼻,保持低姿势前进,呼吸动作要小而浅。
(4)利用建筑物阳台、避难层、室内设置的缓降器、
救生袋、应急逃生绳等进行逃生。
(5)当通道被火封住,欲逃无路时,可靠近窗户或阳台呼救,同时关紧迎火门窗,用湿毛巾、湿布堵塞门缝,用水淋透房门,防止烟火侵入,并靠墙躲避,保持镇静,不盲目行动。
(6)千万不要乘电梯逃生。等待救援时应尽量在阳台、窗口等易被发现的地方。
(7)只有在消防队员准备好救生气垫或楼层不高的情况下,或者不跳楼就会丧命的情况下,才能跳楼。 40.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应采取哪些应急措施? 答:酒店、影剧院、超市、体育馆等人员密集场所一旦发生火灾,应采取以下措施:
(1)发现初起火灾,应利用楼层内的消防器材及时扑灭。
(2)要保持头脑清醒,千万不要惊慌失措、盲目乱跑。 (3)火势蔓延时,应用衣服遮掩口鼻,放低身体姿势,浅呼吸,快速、有序地向安全出口撤离。
(4)尽量避免大声呼喊,防止有毒烟雾进入呼吸道。 (5)按服务方提供的火灾逃生通道图疏散。逃生时千万不要拥挤,不要乘电梯逃生。下榻宾馆、酒店后,应特别留心,或自行了解安全出口的方位。。 41.《安全生产法》适用的范围有哪些?
答: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的安全生产。
4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所称危险化学品包括哪些物品?
答: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43.《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中提及的特大安全事故是指哪几类?
答:共7类,包括:(一)特大火灾事故;(二)特大交通安全事故;(三)特大建筑质量安全事故;(四)民用爆炸物品和化学危险品特大安全事故;(五)煤矿和其他矿山特大安全事故;(六)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特大安全事故;(七)其他特大安全事故。 44.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应包含哪几方面内容? 答: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应包含的内容为:(一)明确、具体的安全生产要求;(二)明确、具体的安全生产管理程序;(三)明确、具体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四)明确、具体的安全生产培训要求;(五)明确、具体的安全生产责任。 45.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哪些职责?
答: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负有职责为: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46.特种作业范围是什么?
答:特种作业包括:(一)电工作业;(二)金属焊接切割作业;(三)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四)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五)登高架设作业;(六)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七)压力容器操作;(八)制冷作业;(九)爆破作业;(十)矿山通风作业(含瓦斯检验);(十一)矿山排水作业(含尾矿堤作业);(十二)由主管部门提出并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其他作业。
47.职业病的特点是什么?
答:(1)有明确的病因;(2)导致职业病的职业危害因素大多是可以检测的,而且需达到一定程度,才能致病;(3)在接触同样因素的人群中常有一定的发病率;(4)有一定的临床症状;(5)不少职业病,目前尚无特效治疗;(6)职业
病是可以预防的。
48.什么叫职业危害?职业危害包括哪些内容? 答:职业危害是指从业人员在劳动过程中因接触有毒有害物品和遇到各种不安全因素而有损于健康的危害。 职业危害一般包括:
(一)在生产过程中的危害,可分为化学因素的危害,如有毒物质和生产性粉尘的侵害;物理因素的危害,如高温高压、电离辐射、噪音等;生物因素的危害,如生产劳动过程中的疫病、细菌、病毒感染等。
(二)与劳动状况有关的危害,如作业时间过长,劳动负荷过重等。
(三)与生产环境有关的危害,如厂房狭小,通风和照明不合理,缺乏防寒取暖和防暑降温设施等。 49.从业人员的基本权利是什么?
答:从业人员的基本权利包括:(1)享受工伤保险和伤亡求偿权;(2)危害因素和应急措施的知情权;(3)安全管理的批评检举控告权;(4)拒绝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权;(5)紧急情况下的停止作业和紧急撤离权。
50.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哪些? 答: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改正、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止建设;拘留;关闭;吊销营业执照;安全生产
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51.哪些高处作业易发生高处坠落事故?
答:主要有三类:临边作业、洞口作业和悬挂作业。 52.国家对烟花爆竹实行许可证制度的范围包括哪些? 答:国家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和举办焰火晚会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实行许可证制度。
53.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是由哪几个部门发起的? 答:宣传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和共青团。
54.事故查处“四不放过”原则是:
答: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 55.煤矿的\"五大灾害\"是指什么?
答:瓦斯爆炸、煤尘爆炸、火灾、透水和冒顶事故。 56.离岗6个月以上的工人重新上岗有何要求? 答:要重新进行车间和岗位安全教育。 57.锅炉安全阀的作用是什么?
答:将锅炉的压力控制在允许的范围内,确保锅炉的安全运行。当超过规定值时,能自动开启、泄压,以防锅炉超压发生事故。
58.生产、储存、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
的生产、储存装置多长时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 答: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
59.乙烘气瓶在使用时,瓶体温度不能超过多少度? 答:不得超过40℃。
60.尘肺病症状的主要表现是指什么?
答:主要表现为气短、胸痛、胸闷、咳嗽等症状。 61.建筑施工中,通常所说的\"四口防护\"是指什么? 答: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和出入口。 62.仓库内的气瓶应怎样排放才能保证安全?
答:气瓶放置应整齐,戴好瓶帽;立放时,应妥善固定;横放时,头部朝同一方向,垛高不得超过5层。 63.\"一通三防\"中的\"一通\"和\"三防\"各指什么? 答:\"一通\"指矿井通风,\"三防\"指瓦斯防治、矿尘防治、矿井火灾防治。
.化学品事故的应急处理过程一般包括那几方面内容? 答:包括报警、紧急疏散、现场急救、溢出或泄漏处理和火灾控制几方面。
65.什么是现场\"三点控制”?
答:即对生产现场的\"危险点、危害点、事故多发点\"进行强化的控制管理,实行挂牌制,标示。 66.化学品事故的特点是什么?
答:发生突然、扩散迅速、持续时间长、涉及面广。
67.如果电气设备发生火灾,在许可的情况下,首先应怎样做?
答:关闭电源开关,切断电源;用细土、沙土、四氯化碳或1211灭火器进行灭火。
68.为什么不允许矿山独眼井生产?
答:通风不良;而且一旦发生事故,唯一通达地面的出口被堵,救援人员无法进入,井下人员也无法撤出去。 答:防尘、防毒、供氧三类。
69.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在受到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时,享有哪些权利?
答: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申请行政复议权和提起行政诉讼权。
70.安全生产监察员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情况有哪些?
答: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个人处以五十元以下罚款、对生产经营单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
71.《安全生产法》对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情况,规定了哪些处罚?
答: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
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72.《安全生产法》对事故调查处理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73.生产经营活动中不安全行为的定义是什么? 答:从业人员在生产活动过程中,违反劳动纪律、违反操作程序和冒险、违禁的方法等具有危险性的行为。 74.生产经营单位确保安全生产的要求是什么? 答: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75.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的基本执法准则和要求是什么?
答: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执行监督检查任务时,必须出示有效的监督执法证件;对涉及被检查单位的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应当为其保密。
76.县级以上地方有哪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答:县级以上各级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安
全生产状况,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本行政区域内容易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严格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处理。
77.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的资质条件和责任是什么? 答: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对其作出的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结果负责。
78.《安全生产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有什么要求?
答: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79.《安全生产法》的适应范围是什么?
答:《安全生产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应本法;有关法律、行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航交通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80.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指的是什么? 答:安全设施投资应纳入建设项目概算。指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81.《安全生产法》规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
部门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时,如发现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应采取什么措施?
答: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并应当在15日内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82.当前我全生产管理的十二字方针是什么? 答: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83.《安全生产法》第95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什么事情,由人民依法强制执行?
答:生产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他人财产损失,拒不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其负责人逃匿的。
84.发生事故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采取什么措施?
答:(1)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
(2)按规定如实向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
(3)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85.当从业人员遇到单位负责人强令冒险作业时,应当如何对待?
答:行使《安全生产法》赋予的拒绝权,以保护自己的生命安全。
86.《安全生产法》中对重大危险源是如何定义的? 答: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87.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有哪些? 答:(1)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 (2)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 (3)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 (4)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88.《安全生产法》第17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那些职责? 答:(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安全生产法》对安全设备有什么规定? 答:第29条规定:(1)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
业标准。
(2)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
(3)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90.《安全生产法》第85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或者未进行评估、监控,或者未制定应急预案的,如何处理? 答:(1)责令限期改正;
(2)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3)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91.按照《安全生产法》第21条的规定,从业人员通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要达到哪些要求?)
答:(1)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首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知识;其次是有关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知识;再次是有关事故应急救援和逃离知识。
(2)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逐条逐字掌握,熟悉其内容。
(3)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92.有关地方,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
部门,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应承担什么责任?
答: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规定:有关地方、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93.《安全生产法》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义务做了哪些规定?
答:《安全生产法》第49、50、51条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义务做出了明确规定:
(1)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3)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9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依法调查处理。其中阻挠、干涉事故调查处理的行为有哪些?
答:(1)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转移、隐匿有关证据; (2)隐匿有关事故发生的情况;
(3)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或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4)干涉对事故性质的认定或者事故责任的确定; (5)干涉对有关事故责任人员的处理。
95.《安全生产法》第52条规定,工会的权利有哪些? 答:(1)工会有权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进行监督,提出意见。
(2)工会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
(3)发现生产经营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者发现事故隐患时,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
(4)发现危及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生产经营单位建议组织从业人员撤离危险场所。
(5)工会有权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96.《安全生产法》第56条规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时有哪些职权?
答:(1)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
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2)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
(3)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规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4)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 (5)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
(6)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予以查封或者扣押。 97.《安全生产法》第82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有哪几种违法行为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答:(1)未按照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2)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
(3)未按照本法的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4)未按照本法的规定如实告知从业人员有关的安全
生产事项的;
(5)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 98.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哪些? 答:(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4)责令改正、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止违法行为;(5)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止建设;(6)拘留;(7)关闭;(8)吊销营业执照;(9)安全生产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99.为什么说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生死合同”是错误的?
答:有些生产经营单位强迫从业人员与其订立“生死合同”,一旦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由从业人员承担责任的协议。《安全生产法》规定,这种协议属于违法协议,从签订之日起即为无效。这种行为既严重侵犯了从业人员的合法利益,也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规定,严重违主义的公德,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按照《安全生产法》第条的规定,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根据违法行为的情节,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00.《安全生产法》对特种设备、危险物品容器及运输工具管理中有什么特殊要求?
答: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
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本身应该是安全产品,否则很容易造成事故。保证这些设备和容器、运输工具的安全、可靠,是从源头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是保障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为此,《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检测、检验机构对检测、检验结果负责。 01.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投入资金由谁来保证? 答:依据生产经营单位的性质而定。一般来说,股份制企业、合资企业等由董事会予以保证;一般国有企业,由厂长或者经理予以保证;个体工商户等个体经济组织由投资人予以保证。同时,法律还规定,对生产经营单位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事故等后果,上述保证人将承担责任。 同时,为了保证从业人员能够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以及接受有关安全生产培训,保障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与健康,《安全生产法》第39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的经费。 02、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哪些职责?
答:(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三)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03、生产经营单位有哪些行为,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答:(一)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
(三)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
(四)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 (五)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或者未向从业人员通报的;
(六)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的;
(七)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04、简述新安法十大亮点: 一、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安全发展 二、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
三、落实“三个必须”,明确安全监管部门执法地位 四、明确乡镇以及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职责
五、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六、建立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制度 七、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 八、推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 九、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
十、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 05、简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十二字方针的含义?
答:“安全第一”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须把安全放
在首位,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健康为代价换取发展和效益。“预防为主”要求把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心放在预防上,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从源头上控制、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综合治理”要求运用行政、经济、法治、科技等多种手段,充分发挥社会、职工、监督各个方面的作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06、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什么职责?
答:(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07、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什么工作? 答: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08、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有何安全设施? 答: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封闭、堵塞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 09、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0、新安法第三十七条对重大危险源监控都有哪些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1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行使以下职权:
(一)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
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二)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规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四)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以及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物品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对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物品的作业场所予以查封,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12、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三十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的
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八十的罚款。
13、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
(三)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
(四)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 (五)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或者未向从业人员通报的;
(六)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的;
(七)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
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14、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规定对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的; (二)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没有安全设施设计或者安全设施设计未按照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的;
(三)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未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
(四)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的。
15、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
任:
(一)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
(二)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
(三)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
(四)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
(五)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以及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海洋石油开采特种设备和矿山井下特种设备未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投入使用的;
(六)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 16、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的;
(二)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或者未进行评估、监控,或者未制定应急预案的;
(三)进行爆破、吊装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
(四)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
17、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内,或者与员工宿舍的距离不符合安全要求的;
(二)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未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需要、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或者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出口的。
18、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五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一千万元以上二千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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