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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标准化管理制度汇编(DOC 97页)

来源:华佗小知识


嘉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标准化管理制度汇编

编制人:郑晓莉 审批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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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标准化制度 ................................................................ 1 标准化制度的实施内容 ...................................................... 1 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与人员任命管理制度 ........................................ 5 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 6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 ...................................................... 9 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 11 员工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制度 ................................... 14 规章制度管理制度 ......................................................... 16 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 18 公司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管理制度 ....... 22 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 25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 29 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 32 变更管理制度 ............................................................. 51 承包商管理制度 ........................................................... 54 提供商管理制度 ........................................................... 57 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 59 “三违”行为管理制度 ..................................................... 61 设备的检修、维护和保养管理制度 ........................................... 设备验收和设备拆除、报废的管理制度 ....................................... 69 新、改、扩建工程“三同时”管理制度 .......................................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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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检查及隐患治理制度 ................................................... 75 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发放管理制度 ................................... 80 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 83 安全事故管理规定 ......................................................... 87 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管理制度 ........................................... 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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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文件 标准化管理制度 签发日期: 文件编号: 版本: 页次: 签发: 会签部门及人员代表 撰稿: 核定: 标准化管理制度

1、目的

标准化工作是公司实现科学管理的基础和准则,做好标准化工作,对于推动公司进步,稳定和提高工作效率,改善经营管理,增强物业市场竞争力,提高经济效益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2、范围

适用于本企业保洁、护卫队、园林、工程维修部、财务部、综合部及各项目部 3、职责

3.1主要由各负责人负责各工作范围内的工作。 3.2各部门相互监督、检查。 4、程序

4.1 各部门负责人统计工作中的各流程及每个流程所需时间 4.2 制定相关制度

4.3 各部门按标准化制度作业 4.4 随机检查标准化作业完成情况 5、相关文件

5.1 保洁员工手册 5.2 秩序维护员工手册 5.3 园林员工手册 5.4 工程维修员工手册 5.5 客服员工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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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制度实施内容

1、保洁

1.1 分区域规定责任人 1.2 分单元规定责任人 1.3 确定各项工作所用时间 1.4 确定各项工作安排时间 2、工程维修

2.1 目的

为了加强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提高公司项目管理水平,促进公司施工项目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使工程项目安全、优质、快速、高效地完成,根据集团公司有关工程项目施工管理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2 组织机构

2.2.1 项目经理或主管是项目部的第一负责人,负责全面主持项目部工作和管理工程维修部,制定各项管理制度。

2.2.2 客服部负责配合工程维修部工作,工程维修部应及时将维修内容反馈到客服部

2.2.3 工程维修部将每月需做的检查列表,并对每月检查对应打勾。

3、财务部

3.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促进企业改善经营,合理利用资金资产,加速资金周转,规范内部制约机制,堵塞漏洞,提高经济效益,使公司的经济秩序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

3.2岗位目标

3.2.1 在总经理的授权下,负责公司总体财务筹划,并负责领导公司的会计核算、财务管理、资金管理工作。

3.2.2 财务部统一规范每月在每个阶段所需做的事,并按要求及时完成 4、综合部

4.1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和交流

4.1.1各部门负责起草安全生产责任制初稿,并交安监部进行确认。 4.1.2由安监部将确认过的制度初稿,交由副总经理审阅后提出修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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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安监部根据副总经理的意见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修改后下发至各级领导干部、各个部门和各相关人员代表征求意见。

4.1.4安监部将反馈意见汇总交给总经理,总经理组织各级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代表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评审和修订。

4.1.5安监部根据评审和修订结果,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修改并最终定稿,定稿后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由各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最终由公司总经理签发生效。

4.2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培训、评审和修订 4.2.1安全生产责任制遵照分级培训的原则。

4.2.2安监部负责对各级领导干部和各部门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培训。 4.2.3各部门负责人定期组织本部门内部人员对其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培训和学习。 4.2.4培训学习应有培训记录,相关培训记录由组织培训部门归档保存。

4.2.5安全生产责任制每三年进行一次评审和修订,如遇公司发生重大变动需要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修改的,随时进行评审和修订,安监部负责填写并保存相应的《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记录》。

4.2.6安全生产责任制评审小组由总经理组织,各部门参加组成。

4.2.7修改后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由各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最终由总经理签发生效。

4.2.8原安全生产责任制由安监部收回作废。 4.3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绩效测量

4.3.1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4.3.2具体的责任制考核执行《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

4.3.3安监部根据每月的安全责任考核情况填写《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台账》,并在年底汇总考核情况,报公司兑现奖惩。 5、材料采购审批报销标准化程序

(1).项目使用的各种材料、低值易耗品的购买(不包括施工队承包的消耗材料)、施工机械的购买统一由各项目主管负责,材料采购要按公司程序执行。采购员要持主管领导审查签字的申请单领取支票或现金,购材料完毕后,采购员仍按报销程序审核签字后,凭材料入库单和有效到财务部报销。 (2)现金报销直接持入库单、有效,填写完整的费用报销单,按规定程序会签后,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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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大宗材料采购要签定购货合同,合同付款的审批报销程序由材料、经理审签。 (4)周转材料:由材料设备部办理租赁手续,租赁费由项目经理及材料设备会签,计划财务部审核后付款。 (5)机械费的审批报销程序

中小型机械、工器具的购买,由材料设备科先写报告,主管领导审核后,材料设备科才能购买。

大中型机械的租赁,要由项目部及公司企业经管部负责租赁,租赁费按照双方签订合同,项目部核算后报公司企业管理部审核后方能报销。

(6)甲方提供材料,按正常采购材料管理 2.5办公用品及车辆费用审批报销程序 (1)各项目、部门制定购买办公用品计划,填写申请明细表,经项目部负责人审签后,于每月25日前上报公司办公室汇总,财务审批后,交办公室购买及发放。由项目负责购买办公用品有:仅限铅笔、橡皮、壁纸刀、直别针、曲别针、胶带条、小夹子、墨水、胶水、复写纸、信纸、档案袋、口取纸。

(2)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一管理,购买的办公用品要及时入库并开具入库单,经办人要及时持签有字据的,到出纳处报销。 (3)办公室每月末按办公用品领用情况及时报财务科,各科室领用的办公用品从公司办公费用中开支,项目上领用的办公用品开支在项目经费中负担,并记入项目办公费中。

(4)车辆维修或购买车上工具用具,必须先向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办人员才申领支票或现金,报销由办公室主任审核,凡交通工具的加油费都由办公室主任审核签字。 (5)业务招待费用报销程序

公司业务招待费用由总经理审批报销,各项目由各项目经理签字,总会计师核实,下达指标可报销。 (6)其它各项费用的报销

①工程竣工后维修用工、用料,经技术总工同意后方可实施,完工后,注明原施工责任单位报计划财务部。

②手机通话费按公司《关于手机报销费用的规定》执行。

③试验费由试验员专人负责,由项目经理、总工程师审核签字方能报销。试验不合格的材料,报计划财务部由供货方负担费用。 ④各部门收费,由行管员及项目经理签字报销。

⑤现场水电费由水电工长负责,报项目经理核准,公司主管生产经理审核后由水电工长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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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相关记录

6.1《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记录》 6.2《安全培训教育记录》 6.3《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台账》 XXXXX有限公司文件 安全标准化管理手册 会签部门及人员代表 撰稿: 核定: 签发日期: 文件编号: 版本: 页次: 签发: 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与人员任命管理制度

1、目的

为确保公司严格按照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相关安全管理规定进行生产经营,确保公司的生产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与安全管理人员的任命。 3、职责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机构设置及人员任命。 4、程序

4.1安委会

4.1.1公司根据自身的状况和需求,设立了安全生产委员会作为公司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公司安全管理委员:

4.1.2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成立应以文件形式对外公布 4.1.3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均应书面任命。

4.1.4委员会成员接受安全管理培训,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能力。 4.1.5委员会中包括若干名员工代表、工会人员和技术人员。

4.1.6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跟踪上次会议工作要求的落实情况,审查安全工作进展和确定发展方案,布置新的工作要求,形成会议纪要并由主任签发。会议纪要包括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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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主要内容和实施方案等。

4.2专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4.2.1依据《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19条规定,需要成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4.2.2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成立应以文件形式对外公布,并且该部门应该设置,与生产部及其他职能部门为同级部门,专管安全。

4.2.3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该至少配备3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管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经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培训,具备必要的知识和能力,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均应由公司书面任命。

4.2.4当由于实际需要安全管理人员有变动时,安全生产委员会应及时对任命进行更改。 5、相关文件

5.1 《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 XXXXX有限公司文件 安全标准化管理手册 会签部门及人员代表 撰稿: 核定: 签发日期: 文件编号: 版本: 页次: 签发: 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部门之间安全生产工作的交流和协调, 及时了解单位的安全生产状态,收集汇总安全信息,安排检查、整改安全隐患,研究布置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全单位安全生产会议的管理。 3、职责

3.1安委会主任负责主持召开安委会会议,安监部负责召集,并做好会议记录和会后待跟进事项的监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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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公司安全例会由安监部组织召开,各职能部门参加,并由安监部做好会议记录。 3.3 各部门、车间安全例会由本部门、车间负责人主持,部门或车间安全员组织召开,做好记录并保存。 4、程序

4.1 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管理

4.1.1 安委会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 公司突发性事故或解决重大安全问题时必须及时召开会议。

4.1.2 公司安委会会议由安监部组织召集,安委会主任主持,安监部记录会议情况并归档保存。会议议题、地点根据和具体召开时间在召开会议前一天由安监部通知各安委会委员。

4.1.3 会议具体内容

4.1.3.1 安全管理机构设置的调整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变动。 4.1.3.2 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会议精神和指示。

4.1.3.3 审定企业年度安全生产计划,落实安全费用的投入计划,解决重大安全问题。

4.1.3.4 总结和分析近期的安全生产形势,各部门提出已经发现或隐藏的安全隐患,并针对隐患做出具体的安排和部署。

4.1.3.5 研究和决定对各项安全责任事故的处理以及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按“四不放过”原则认真分析,吸取教训,制定防范措施。

4.1.3.6督促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1.3.7 研究决定对各项安全有功及年度安全先进部门和先进个人的表彰。 4.1.3.8安委会成员必须参加会议,有事请假,无故不参加者按照岗位业绩考核执行。 4.1.3.9上次会议所提问题的跟踪落实情况,并制订新的工作要求,有未完成项的整改措施,并把这些情况汇总形成会议纪要,交由安监部保存、归档。

4.2公司安全例会管理

4.2.1 公司安全例会每月召开一次,遇突发事件可随时召开。

4.2.2 公司安全例会由公司安监部经理主持,生产部及其他各职能部门参加,专职安全员记录并归档保存会议记录。

4.2.3 公司安全生产例会参加人员应是本单位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或主管生产的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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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必须熟悉本部门的生产情况,不得随意安排他人替代参加会议。各部门、车间兼职安全员必须参加会议。根据有关情况对与会人员按需要随时增减。

4.2.4公司安全例会的主要内容

4.2.4.1通报本月安全工作情况,传达近期收到的上级安全指示文件、方针、或事故通报。

4.2.4.2研究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提出解决的措施办法,并落实到有关单位、部门和责任人。

4.2.4.3安排下月的安全工作重点。 4.3各部门(分厂)、车间的安全例会管理

4.3.1各部门(分厂)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各车间班组每周召开一次,遇突发事件可随时召开。

4.3.2各部门、车间安全例会由本部门负责人主持,兼职安全员或指定专人负责召集、记录并保存。

4.3.3各部门、车间安全生产例会参加人员必须包括本部门或车间所有管理人员、班组长、专兼职安全员,并根据有关需要随时增减与会人员。

4.3.4会议的主要内容包括:

4.3.3.1通报本月或本周安全生产情况,传达上级安全工作要求或事故通报。 4.3.3.2安排工作计划,对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任务提出具体安排和布署。 4.4 参加公司的安全生产会议采用到会人员签名制,不准迟到、早退、无故不参加, 否则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会议期间,手机应关机或打到震动,不准在会议现场接听手机。

4.5 各单位要在2个工作日之内将公司有关安全会议精神传达到每位员工,会议传达要有记录和签字。

4.6安全会议之后,安监部负责跟踪检查会议的落实情况和重大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并在下一次会议上跟踪和考核。

4.7会议上决定的事情,相关部门和责任人必须不折不扣去落实,并及时完成。未按上述规定期限召开安全会议并记录,视为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一次处罚50-100元;

4.8 本制度涉及的记录保存期限为5年。 5、相关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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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安全生产会议记录》 XXXXX有限公司文件 安全标准化管理手册 会签部门及人员代表 撰稿: 核定: 签发日期: 文件编号: 版本: 页次: 签发: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

1、目的

为落实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预防、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危害,保障和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和各岗位人员安全责任的考核。 3、职责

3.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全公司的安全责任制的监督和年度考核。 3.2安监部负责公司各部门和车间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月度考核。 3.3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内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与考核。 4、程序

4.1 考核原则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4.2考核时机与频次

考核分为定期和不定期两种形式。

4.2.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于每年初组织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对上年度各部门、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不履行职责者进行处理。

4.2.2安监部对各部门、部门对班组、班组对个人的安全责任考核频次为每月一次,发生任何安全事故时,所在部门对部门、班组和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落实情况检查一次。

4.2.3各部门发生轻伤以上安全事故时,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安全生产委员会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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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对该部门进行一次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

4.2.4安监部在日常检查过程中,对发现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情况随时进行考核。 4.3具体办法

4.3.1安全责任考核按月度进行,年终进行总结,由安监部汇总,主管副总经理提出奖惩意见,安委会审核批准后实施。

4.3.2公司主要负责人、各级领导和全体员工之间应每年不少于一次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责任书应明确责任内容、预期目标和考核办法。

4.3.3每月底安监部对各部门、各部门对全体员工进行月度安全考核;安监部和各部门结合安全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和日常检查情况,按4.4进行奖惩,并保存相关记录。

4.3.4年终部门和全体员工进行年度安全总结,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各部门结合《安全生产责任目标书》对各部门和全体员工进行年度安全工作考核,并按4.4进行奖惩,保存相关记录。

4.4奖惩标准

4.4.1每年初,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较好且没有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的部门,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给予该部门 - 元及其负责人 - 元的奖励。

4.4.2部门无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考核记录的,对该部门处 元以上 元以下的罚款,对部门负责人处 元以上 元以下的罚款。

4.4.3部门没有制定年度安全管理目标和书面具体措施的,对该部门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部门负责人处 元以上 元以下的罚款。

4.4.4部门未逐级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对该部门处 元以上 元以下的罚款,对部门负责人处 元以上 元以下的罚款。

4.4.5部门各级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或不可行的,不能够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的,对该部门处 元以上 元以下的罚款,对部门负责人处 元以上 ——元以下的罚款。

4.4.6对各部门发生的安全事故,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责任大小对发生事故部门负责人处 — 元罚款,对该部门处 — 元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相关文件

《安全生产责任书》 6、相关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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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台帐》 6.2 《安全生产奖罚台帐》 XXXXX有限公司文件 安全标准化管理手册 会签部门及人员代表 撰稿: 核定: 签发日期: 文件编号: 版本: 页次: 签发: 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1、目的

为建立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公司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维护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大众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使用、建档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3、职责

3.1安监部负责安全费用的综合监督管理和年度安全费用使用计划的制定。 3.2财务部负责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使用和《安全费用台帐》的管理。 3.3各部门负责对安全费用使用进行制单。 4、程序

4.l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

以上一年度实际的安全生产费用为计提依据,按照上浮20%的标准,由财务部平均逐月提取。

4.2 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和管理

4.2.l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范围使用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 (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三)安全评价、重大危险源监控、事故隐患评估和整改; (四)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测检验;

(五)应急救援器材、装备的配备及应急救援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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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全标志及标识;

(七)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物品或者活动。

4.2.2在本制度规定的使用范围内,公司将安全费用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公司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支出。

4.2.3公司提取的安全费用应当专户存储、核算,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年度结余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4.2.4公司利用安全费用形成的资产,由财务部纳入同类资产进行管理。

4.2.5公司为从事高空、易燃、易爆等高危作业的人员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个人意外伤害保险。所需保险费用直接列入成本(费用),不在安全费用中列支。

公司为员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所需费用,不在安全费用中列支。 4.2.6公司财务部应当及时、足额提取安全费用,并按规定使用。在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由财务部披露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的具体情况。

4.3 安全费用管理权限 4.3.1 制单权限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由安监部制单; (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由人力资源部制单; (三)安全评价、重大危险源监控、事故隐患评估和整改由安监部制单; (四)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测检验由生产部制单;

(五)应急救援器材、装备的配备及应急救援演练由安监部制单; (六)安全标志及标识由安监部制单;

(七)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物品或者活动由所需部门制单。 4.3.2 审批权限

3000元以下单据由执行副总批准,3000元以上单据由公司总经理批准。 4.4 安全费用使用程序 4.4.1制订计划

安监部每年十二月底,根据上年度安全费用使用情况,制订下一年的《年度安全费用使用计划》,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交与财务部一份备案,纳入公司年度财务预算。

4.4.2安全费用的使用

安全费用使用前,由制单部门制作财务单据,经安监部负责人审核通过后,按权限审批后方可发生相应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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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3安全费用台帐

财务部负责建立安全费用台帐,记录安全费用的提取情况和使用情况;安全费用台帐的保存期限为长期。 5、相关记录

5.1《安全费用台账》 5.2《年度安全费用使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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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有限公司文件 安全标准化管理手册 签发日期: 文件编号: 版本: 页次: 签发: 会签部门及人员代表 撰稿: 核定: 员工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的工伤保险工作流程,明确员工工伤期间享受的待遇及公司、部门、员工三方需承担的费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公司相关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职责

3.1人事行政部负责工伤保险的申报、费用缴付,工伤事故的申报、组织认定和赔偿处理。

3.2财务部负责相关账目的管理。 4、程序

4.1 工伤申报:

4.1.1 每月3日前各部门提交上月入、离职员工名单报表,人力资源部于每月5日之前完成上月入、离职员工的名单统计,按部门编制参保人员明细表和汇总表,经部门经理和主管领导签字后,7日之前到军转中心完成申报工作。人力资源部于每月10日之前到军转中心完成工伤保险缴费;

4.1.2 每周一生产部各分厂提交上一周新入职员工名单报表,人力资源部每周二为在公司工作满一周的新员工申报工伤保险,遇节假日申报时间顺延。

4.2 工伤认定:

4.2.1 新员工入职时进行关于工伤的培训,告知新员工发生工伤时的处理方法和相关制度规定,在常规培训中对各部门主管定期进行工伤制度和相关规定培训。

4.2.2 一旦发生工伤,按照公司三级文件《人身意外伤害事故和机械事故处理程序》处理。事故发生12小时内,事故部门安全负责人填写事故报告,经部门主管和公司副总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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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后,上报公司安全委员会。安全委员会负责人审核后3小时内将事故报告转至人力资源部工伤保险负责人,人力资源部负责在12小时内将工伤事故上报市工伤保险机构备案。员工出现工伤后,事故部门安全负责人负责工伤认定申请手续办理,15日内将工伤认定所需资料(诊断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两份证人证言、一寸照片一张、工伤认定申请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提交到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负责在20日内完成工伤认定申请,其中治疗费用在1000元以下的按照简易工伤事故程序处理。

4.3 工伤待遇:

4.3.1工伤治疗所需费用遵照《人身意外伤害事故和机械事故处理程序》执行。 4.3.2工伤员工在治疗和医生建议休息期间发放岗位基本薪水,社会保险待遇不变。工伤期间的薪水发放依据诊断证明书所出具的医疗及恢复期计算;

4.3.3 公司安全委员会负责探望工伤员工,每半个月至少一次,定期了解工伤员工受伤恢复情况,协助工伤员工解决实际困难。

4.3.4对恢复期过后仍无故不上班的员工,按照公司考勤制度及相关规定处理。 4.4 工伤费用报销

4.4.1 工伤治疗已完结,且工伤认定书审批下来之后,事故部门安全负责人在一周内将治疗费用收据和相关报销材料收集完整,提交到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负责在一周内到军转中心报销。

4.4.2 已报销下来的治疗费用,人力资源部负责在一周内完成结算手续。 4.5 工伤费用结算:

4.5.1 工伤医疗费只包括秦皇岛市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即秦皇岛市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和转院手续上所列医院出具的费用单据,其他医疗机构的医疗费用由员工自己承担。

4.5.2 医疗费用中凡不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由员工自己承担。

4.5.3 工伤费用报销后,人力资源部填写工伤费用处理结果,经部门经理和主管领导签字后,到财务处核算平账。

4.6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管理

4.6.1直接从事生产作业岗位工作的员工除了工伤保险之外,公司还应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为其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4.6.2人事行政部负责对作业人员数量进行统计,并负责到相关机构投保,同时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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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缴费资料。

4.6.3投保员工发生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时,人事行政部应按照投保机构的相关规定,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索赔。

4.7其他:

4.7.1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及修订; 4.7.2 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5、相关记录

5.1《工伤认定申请表》 XXXXX有限公司文件 安全标准化管理手册 会签部门及人员代表 撰稿: 核定: 签发日期: 文件编号: 版本: 页次: 签发: 规章制度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保证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有效性和实用性,确保安全生产正常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编制、评审、修订、传达和使用工作。 3、职责

3.1安监部负责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编制、评审、修订的组织工作。 3.2各部门、车间负责配合安监部做好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编制、评审、修订及相关传达培训等工作。

3.3办公室负责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发放管理工作 4、程序

4.1编制

4.1.1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由安监部负责组织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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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各部门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编制。

4.2评审

4.2.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编制完成后,由安监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审,并做好记录。

4.2.2参加评审的人员应包括公司相关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与工会代表。 4.2.3评审的内容应包括: 4.2.3.1与法律、法规的符合性;

4.2.3.2与企业发展的总体水平的相适应性; 4.2.3.3与工艺流程和装置变化的相适应性; 4.2.3.4安全管理制度之间的匹配性和相容性。 4.3发布及使用

4.3.1评审通过后,安监部汇总所有评审报告,报经总经理审批后,由公司办公室发放到相关部门和车间。

4.3.2各部门和车间负责人要及时做好文件的传达、学习和使用工作。 4.4修订

4.4.1修订的时机和频次

4.4.1.1正常情况下,安监部每年应组织各相关车间、部门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一次评估和修订,确保其有效性和适用性,并保存相关记录。

4.4.1.2当发生以下情况时,安监部应及时组织人员对相关的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进行评审和修订:

(1)当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废止、修订或新颁布时。 (2)当企业归属、、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时。 (3)当生产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时。

(4)当工艺、技术路线和装置设备发生变更时。 (5)当上级安全监督部门提出相关整改意见时。

(6)当安全检查、风险评价过程中发现涉及规章制度层面的问题时。 (7)当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复事故原因,发现制度性因素时。 (8)其他相关事项。

4.4.2凡各类规程等重大资料的修订,安监部部应邀请生产、工艺等相关人员配合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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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确定,且发布前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再次评审,安监部要保存相关记录。

4.4.3修订完成后,公司办公室负责及时将修订后的文件发放到使用者,以确保每个使用者所使用的文件都是最新的有效版本。

4.4.4各相关部门必须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修订后的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保持相关记录。 5、相关记录

5.1 《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记录》 5.2 《文件发放记录》 XXXXX有限公司文件 安全标准化管理手册 会签部门及人员代表 撰稿: 核定: 签发日期: 文件编号: 版本: 页次: 签发: 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1、目的

为确保安全生产相关档案管理的完整性、合理性、科学性,使其为今后安全工作的开展提供参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生产相关文件、档案的管理和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编制、评审、修订、传达和使用工作。 3、职责

3.1安监部负责安全文件和资料的收集、汇总、保存和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人员资料和台帐的管理工作。

3.2本厂下属部门、车间、班组等负责各自安全资料的建档、保存以及涉及本部门、车间和班组的安全类通知、隐患整改单、规程等的传达、学习和使用。

3.3公司办公室负责文件的发放管理工作。 4、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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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职责与权限

4.1.1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必须建立安全档案,由安监部、各部门、车间和班组进行分级管理。

4.1.2安监部对需要进行档案管理的资料进行收集和汇总,汇总后归档保存,其中需要发放的文件交由公司办公室进行发放,并保存发放记录。

4.1.3本公司下属部门、车间、班组应及时将各自的安全资料建档、保存。 4.1.4本公司工作人员查阅技术资料、图书等需办理借阅手续,借阅者必须爱护并按期归还;公司外部人员需要借阅资料、图书时,须经档案管理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借阅。

4.1.5对于公司办公室发放的文件,各部门、车间和班组应及时传达、学习和使用,并保存相关传达记录。

4.2档案管理内容

(1)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含纪要); (2)安全费用提取使用记录; (3)员工安全培训教育记录; (4)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发放记录; (5)危险源管理台账; (6)安全生产检查记录; (7)授权作业指令单; (8)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9)事故隐患整改记录; (10)安全生产奖惩记录; (11)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记录; (12)特种设备管理记录; (13)外来施工队伍安全管理记录;

(14)安全设备设施管理台账(包括安装、运行、维护等); (15)有关强制性检测检验报告或记录; (16)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 (17)风险评价信息;

(18)职业健康检查与监护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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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应急演练信息; (20)技术图纸。 4.3文件档案保存形式

(1)档案必须入框上架,建立统一的分类标准,分门别类保存,并编号备查,避免暴露或捆扎堆放。

(2)胶片、照片、磁带要专柜密封保管,胶片和照片、母片和拷贝要分别存放。 (3)底图入库要认真检查,平放或卷放。

(4)库藏档案要定期核对,做到帐物相符。发现破损变质及时修补或复制。4.4保存要求

4.4归档文件要做到及时、准确、清晰、专人管理。

4.5资料管理人员随时做好安全档案的保管,注意防盗、防火、防蛀、防潮湿、防遗漏。若发生遗漏和失误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6各类资料、档案至少保存2年,并建立销毁台帐。法律法规对特殊档案有其他要求的,遵照相关规定。

4.7需销毁的档案,由档案管理人员编造销毁清册,经公司领导及有关人员会审批准后销毁。销毁的档案清单由档案管理人员永久保存。

4.8外来文件的管理

公司外来文件由办公室统一接收,办公室接收人员接收文件前应对文件的完整性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填写外来文件接收清单,并转发到相关部门。 5、相关记录

5.1 《外来文件接收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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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有限公司文件 安全标准化管理手册 签发日期: 文件编号: 版本: 页次: 签发: 会签部门及人员代表 撰稿: 核定: 公司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的识别、获取、评审和更新等工作,并控制其分发,有效防止误用,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识别、获取、评审、更新及其相关文件的控制过程。 3、职责

3.1各职能部门和基层单位负责本部门适用法律、法规及标准和规范的获取、识别、评审和更新工作。

3.2安监部法律、法规及标准和规范进行汇总、归档管理并编制发布法律法规清单和建立维律法规数据库。

3.3公司办公室负责所有识别后文件的发放管理。

3.4 各职能部门和基层单位负责本部门内的培训和考核工作。 4、程序

4.1获取范围 a.有关的国际条约;

b.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及行政规章制度; c.地方法律、法规、标准及行政规章制度; d.行业规定及标准; 4.2 获取途径

各部门通过国家、地方及行业主管部门(如:建设、劳动保障、工会、环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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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消防等部门)的刊物、网络及其他途径获取相关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文件。

4.3 获取时机

获取时机分定期和不定期两种方式

4.3.1 定期为每月下旬,由各负责部门到上级相关主管部门和网站主动获取和收集。市安监局电话为:,国家安监总局网站网址为:。

4.3.2 当上级相关主管部门召开会议和新文件下发时,为不定期获取时机。 4.4 识别和汇总

4.4.1相关部门对获取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识别,确定其适用性,在此基础上,确定适用条款,填写《法律法规识别记录》。

4.4.2法律、法规识别后,生产部对识别后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进行汇总和归档管理,并编制《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交由总经理进行审批。

4.4.3 安监部应指定专人负责相关数据库的组建、管理和更新。 4.5 分发、培训和更新

4.5.1对识别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和汇总清单,由公司办公室负责发放。 4.5.2对收集识别的法律法规及其他文件,各部门应及时组织对本部门员工进行宣贯和培训,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保存相关记录。

4.5.3对于适用条款应纳入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由公司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修订。

4.5.4当原文件、标准由于修改等原因作废, 公司办公室应及时将作废文件收回。对有保留或参考的已经作废的文件,均应加盖作废印章的标识,送交安监部进行存档,以防止误用。

4.6符合性评价

4.6.1安监部于每年的12月上旬,组织开展对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贯彻执行情况的符合性评价,填写《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符合性评价表》;对符合性评价中产生的不符合项,开展原因和责任分析,制定整改计划及整改措施,出具《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符合性评价报告》。

4.6.2对符合性评价中产生的不符合项,生产部应根据整改计划及时整改,及时消除违规的现象和行为。 5、相关记录

5.1 《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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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识别法律法规记录》 5.3 《法律法规不符合项整改计划》

5.4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符合性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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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有限公司文件 安全标准化管理手册 签发日期: 文件编号: 版本: 页次: 签发: 会签部门及人员代表 撰稿: 核定: 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公司各种安全规章制度的教育,增强员工安全意识和法制责任观念,预防事故和减少事故损失,确保生产、消防、治安、交通和物流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从业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 3、职责

3.1 各部门主管负责向人力资源部提出本部门员工的安全培训需求。

3.2 安监部和人力资源部配合制定公司《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3.3 对员工实行三级培训教育。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培训的统一管理,负责组织新入职员工的安全培训;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取证及复审工作;

3.4 各部门负责安全防范及措施,劳保防护用品制度,消防器材使用,本部门操作安全隐患及注意事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方面的培训;

3.5 生产部负责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运前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3.6 班组负责岗位责任制、设备结构性能、安全操作规程、排除不安全隐患、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的培训;

3.7 安监部负责公司整体安全培训效果的检查。 4、程序

4.1主要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的安全培训教育

4.1.1公司主要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应当参加具有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组织的专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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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4.1.2公司主要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少于12学时。

4.2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

4.2.1新入厂员工(包括合同工和临时工)、试用人员、长期实习人员(三个月以上)均需经过公司(厂)、部门(车间)、班组(岗位)“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4.2.2单位内部调动以及离岗1年以上的人员需持有关调令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变更手续,接受部门(车间)级、班组(岗位)级安全教育。在本车间内部岗位调动需重新接受班组级安全教育,车间之间调动需接受部门(车间)级、班组(岗位)级安全教育。

4.2.3三级安全教育过程实行“三级安全教育档案”管理模式,每年年末由人力资源部和安监部配合制定下一年的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各部门按照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制定部门和班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按照计划落实培训工作。人力资源部负责对每次培训进行效果评价,并填写相关记录。

4.2.4“三级”安全教育相关规定

(1)公司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2)“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实行补考制,第一次考试不合格可以进行一次补考,再不合格的交回上一级培训单位或公司人力资源部。

(3)各部门必须建立完善二、三级安全教育教材台帐、试卷。 (4)培训内容

※一级(公司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作业场所存在的风险,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等; ●有关事故案例; ●防范措施。

※二级(分厂、车间级)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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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本车间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有关事故案例; ●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三级(班组级)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工艺流程、生产设备及安全注意事项; ●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安全装置、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得性能、作用及正确使用方法; ●有关事故案例等

4.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上级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的特殊作业安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学徒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不得作业。

4.4对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运前,生产部委派技术人员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4.5 其他人员安全教育

4.5.1 相关方的安全培训教育:公司应对相关方(承包商、提供商)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进入公司开展工作。相关方的作业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前,应由作业现场所在单位对其进行有针对性的现场安全教育培训。

4.5.2 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公司应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可能接触到的危害及应急知识的教育和告知,外来人员在公司内的活动路线应由专人带领。

4.6人力资源部对各部门的培训过程进行监督。各部门在培训、考试时必须提前通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将对培训、考试的过程进行监督考核,并做记录。

4.7班组安全活动

本单位班组安全活动定于每天班前、班后会进行,每次活动时间要求不少于10—15分钟,每周至少要有一次班组安全活动记录,记录要有参加人员签到。

班组的安全活动主要内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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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学习国家和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②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安全通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知识;

③讨论分析典型事故案例,总结和吸取事故教训;

④开展防火、防爆、防中毒及自我保护能力训练,以及异常情况紧急处理和应急预案演练;

⑤开展岗位安全技术练兵、比武; ⑥开展查隐患、反习惯性违章活动;

⑦开展安全技术座谈、观看安全教育电影和录像; ⑧熟悉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风险、防范措施; ⑨其他安全活动。 5.相关记录

5.1《三级安全培训教育档案》 5.2《安全培训教育计划》 5.3《安全培训教育记录》 5.4《班组安全活动记录》 5.5 《外来人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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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有限公司文件 安全标准化管理手册 签发日期: 文件编号: 版本: 页次: 签发: 会签部门及人员代表 撰稿: 核定: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日常管理,制定本制度。 2、引用标准及专业术语

引用《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容易发生伤亡事故,对操作人员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称为特种作业,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3、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外来的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4、职责

4.1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的需求审核和岗位核定,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档案。

4.2 安监部负责对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的生产作业活动进行综合安全监督和管理。 4.3 使用特种作业人员的车间、部门应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不得随意变动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如遇作业者本人不适合该工作岗位或本单位因生产实际需要变动,必须事先报告人力资源部、安监部同意方可变动。 5、特种作业范围

5.1电工(运行、维修)作业。 5.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5.3起重作业(包括桥、塔、门式起重机驾驶、起重工等)。 5.4厂内机动车车辆驾驶作业。 6、日常管理

6.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特种作业人员在上岗作业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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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践操作训练。经有资质的专业培训机构培训与考核合格后,持有关行政管理机构核发的有效操作证件方能上岗作业。

6.2特种作业人员应熟知本岗位及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按照相关规程进行操作。

6.3特种作业人员作业前必须对设备及周围环境进行检查,清楚周围影响安全作业的物品,严禁设备没有停稳进行检查、修理、焊接、加油、清扫等违章行为。焊工作业(含明火作业)时必须对周围的设备、设施、物品进行安全保护或隔离,严格遵守厂内用电、动火审批程序。

6.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具,严禁使用有缺陷的防护用具。 6.5安装、检修、维修等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作业技术规程,作业结束后必须清理现场残留物,关闭电源,防止遗留事故隐患,因作业疏忽或违章操作而造成安全事故的,视情节按照有关规章制度追究责任人责任,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6.6特种作业人员在操作期间,发觉视力障碍,反应迟缓,体力不支,血压上升等身体不适等危及安全作业的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任何人不得强令命令或指挥其进行作业。

6.7特种作业人员在工作缺陷、作业环境不良的生产作业环境,且无可靠保护用品和无可靠防范措施情况下,有权拒绝作业。

6.8各车间、部门应加强规范化管理,对特种作业人员生产作业过程中出现的违章行为,及时进行纠正和教育。

6.9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员有权对违章从事特种作业的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理。 7、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发证和复审

7.1各车间部门需要增加使用特种作业人员的,报人力资源部核准后,书面报告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安排培训和考核。

7.2特种作业人员在培训期间各车间、部门必须安排其参加脱产培训,受培训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学习,参加考核。

7.3特种作业人员到期复审和新增特种作业人员的初审,由各车间向人力资源部提供需要复审、初审的人员名单,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进行安技培训。培训和考核结束后,有关培训资料和证件由人力资源部保管,证件发放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7.4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件到期需要继续复审的,应当至少提前二个月将复审人员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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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提给予人力资源部。

7.5外来人员在我厂范围内从事特种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本规定,特种作业监管部门应将本规定落实到外来作业单位和人员,确保安全作业。 8、相关记录

8.1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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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有限公司文件 安全标准化管理手册 签发日期: 文件编号: 版本: 页次: 签发: 会签部门及人员代表 撰稿: 核定: 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安全作业行为,减少或杜绝作业环节发生安全事故的可能性,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的动火作业、受限空间内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等危险性较高的作业活动的安全管理。 3、职责

3.1安监部负责各危险作业环节的综合安全监督管理。 3.2各部门负责相关区域的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 4、程序

4.1 各作业环节由作业单位到相关负责部门进行危险有害因素分析,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4.2 相关责任部门严格按照程序进行作业证的审批,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允许进行危险作业。

4.3 责任部门完成审批作业活动后,必须指定一名专门的具备相应救护知识的作业活动监护人员,进行现场安全作业活动的监护。 5、规定内容

第一部分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

加强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 2、范围

适用于全公司范围内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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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定义

1.1

动火作业——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以外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

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

1.2

动火作业分级

1.2.1 一级动火作业:指在各个库房内进行的动火作业活动。 1.2.2 二级动火作业:指在各个车间内进行的动火作业活动。

1.2.3 三级动火作业:指在维修车间划定的专门动火区域内进行的动火作业活动,该区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携带香烟。 4、 职责

1.3

动火作业负责人职责

(1) 负责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并对动火作业负全面责任。

(2) 在动火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实,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

(3) 动火作业完成后,组织检查现场,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1.4

动火人职责

(1) 应参与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和安全措施的制定。 (2) 应逐项确认相关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3) 应确认动火地点和时间。

(4) 若发现不具备安全条件时,不得进行动火作业。 (5) 应随身携带《动火作业许可证》 1.5

监火人职责

(1) 负责动火现场的监护与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动火人停止动火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

(2) 应坚守岗位,不准脱岗;在动火期间,不得兼做其它工作。 (3) 如果发现动火人违章作业时,必须立即制止。

(4) 动火作业完成后,应会同有关人员清理现场,清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1.6

动火区域负责人职责

(1) 对责任区域内的动火过程中的安全负责,参与制定、负责落实动火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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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检查、确认《动火作业许可证》的审批手续,对手续不完备的动火作业应及时制止。

(3) 在动火作业中,如有紧急情况或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停止动火作业。 4.5 动火作业审批人职责

(1)审查《动火作业许可证》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

(2)到现场了解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检查、完善防火安全措施。 (3)按照程序要求进行《动火作业许可证》的审批。 5、工作程序要求

5.1 动火作业前的危险有害因素识别

(1)动火作业前,针对作业内容,应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2)将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及安全措施内容填入《动火作业许可证》内。 5.2 动火作业的安全要求

(1)在正常运行生产区域内,凡可动、可不动的动火一律不准动火,凡能拆下来的设备、管线都应拆下来移到安全地方动火。

(2)动火分析。动火作业前应进行安全分析,动火分析的取样点要有代表性。在设备外部动火作业,应进行环境分析,且分析范围不小于动火点10m。取样与动火间隔不得超过30min,如超过此间隔或动火作业中断时间超过30min,应重新取样分析。当被测可燃气体或蒸气爆炸下限≥4%时,其被测浓度≤0.5%(体积百分数)时为合格;可燃气体或蒸气爆炸下限<4%时,其被测浓度≤0.2%(体积百分数)时为合格。动火作业环境的气体化验分析数据应记录在《动火作业许可证》上,以备存查和落实防火措施。

(3)动火作业现场必须有专人监火,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它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4)动火期间距离动火点30m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气体;距离动火点15m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液体;不得在动火点10m范围内及用火点下方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等作业。

(5)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焊、气焊、手持电动工具等动火工具的本质安全程度。 (6)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氧气瓶与乙炔瓶间距不应小于5m,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不应小于10m,并不得在烈日下暴晒。

(7)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原则上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如果确因生产需要,必须动火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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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新建项目需要动火时,施工单位(承包商)提出动火申请,由动火地点所管辖区域单位负责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并指派动火监护人。

(8)施工动火作业涉及到其他管辖区域时,由所在管辖区域单位领导审查会签,并由双方单位配合落实安全措施,各派一名动火监护人,按动火级别进行审批后,方可动火。

(9)进行高空动火作业时,其下部如有可燃物、空洞、阴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并采取措施,以防止火花溅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10)在进行电焊作业时,电焊机应放于指定地点,火线和接地线应完整无损,禁止用铁棒等物代替接地线和固定接地点;电焊机的接地线应接在被焊设备上,接地点应靠近焊接处,不准采用远距离接地回路,作业过程中,要注意火星飞溅的方向,可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作成的档板控制火星的飞溅,防止火星落入有火灾危险的区域。

(11)动火作业现场的通排风要良好,以保证泄漏的气体能顺畅排走。

(12)动火作业完毕后,动火人和监火人以及参与动火作业的人员应清理现场,监火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13)动火作业过程的安全监督。动火作业实行“三不动火“,既没有经批准的动火作业许可证不动火、动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动火、防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消防管理部门的各级领导、专职安全和消防管理人员有权随时检查动火作业情况。在发现违反动火管理制度的动火作业或危险动火作业时,有权收回动火作业许可证,停止动火,并根据违章情节,对责任单位及责任者进行严肃处理。 6、《动火作业许可证》的管理

6.1 动火许可证的主要内容

动火许可证应清楚地标明动火等级、动火有效时间、动火申请单位、动火详细位置、工作内容、动火手段、安全防火措施和动火分析的检测取样时间,检测取样地点、分析结果,每次开始动火时间,以及责任人和各级审批人的签名及意见。

6.2 动火许可的有效期

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的许可证有效期不超过8h;三级动火作业许可证的有效期不超过72h,每日动火前应进行动火分析。动火作业超过有效期,应重新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

6.3 动火作业许可证的审批程序和终审权限

(1)一级动火作业,由动火区域负责人填写动火许可证及危害识别和所采取的安全措施,上报至车间(部门)进一步研究补充制定安全措施,经批准后向公司安监部申请,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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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部派人进行现场确认后,报主管安全工作的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

(2)二级动火作业,由动火区域负责人填写动火许可证及危害识别和所采取的安全措施,上报至车间(部门)进一步研究补充制定安全措施,经批准后向公司安监部申请,安监部派人进行现场确认并最终批准。

(3)三级动火作业,由动火区域负责人填写动火许可证及危害识别和所采取的安全措施,上报至车间(部门),由车间(部门)负责人进行现场确认并最终批准。

6.4 《动火作业许可证》的留存和管理

《动火作业许可证》一式三联,第一联送到安监部留存,第二联送到车间(部门)留存,第三联交动火执行人。动火作业完成后,动火执行人要将《动火作业许可证》交回车间(部门)存档,保存期限至少为1年。

《动火作业许可证》的内容不得随意涂改,不得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实行一个动火点、一张动火证的安全管理。 7、相关记录

7.1《动火作业许可证》

第二部分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

加强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2、范围

适用于全公司范围内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 3、定义

3.1 高处作业

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 3.2 坠落基准面

从作业位置到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称为坠落基准面。 3.3 坠落高度

从作业位置到坠落基准面的垂直距离,称为坠落高度(也称作业高度)。 4、高处作业分级

高处作业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特级高处作业。 (1)作业高度在2m≤h<5m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2)作业高度在5m≤h<15m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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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作业高度在15m≤h<30m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4)作业高度在h≥30m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5、高处作业有关责任人职责

(1)高处作业项目区域负责人或临时指派的负责人,对执行作业负全责,必须在高处作业之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部位及其周围情况,参与安全措施的制定,并向作业人员交待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

(2)高处作业执行人在接到《高处作业许可证》后,要详细核对各项内容是否落实,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现不具备高处作业条件时,有权拒绝作业,并向公司安监部门报告。高处作业执行人要随身携带高处作业许可证,严禁无证作业及审批手续不完备作业。如在作业中遇到有作业条件变化,不适合高处作业,监护人员应立即指令停止作业,高处作业人员下撤至安全区域,待恢复正常,并经原批准部门批准,才可重新进行高处作业。

(3)高处作业监护人(一般由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的操作工担任)负责现场的安全检查和监护工作,检查合格后,在高处作业许可证上签字认可。监护人在作业过程中不准离开现场,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停止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作业完成后要汇同项目负责人,执行人进行现场检查,确定无隐患后方可离开现场。

(4)车间主任、班、组长在作业期间应负责做好生产与高处作业的衔接工作。在高处作业中,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停止作业。

(5)各级审查批准人须对作业的审批负责,必要时应亲自到现场详细了解高处作业部位及周围情况,审查并确定高处作业级别,安全措施等,在确认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签字批准。

6、高处作业安全要求与防护

6.1 高处作业前的安全要求

6.1.1 进行高处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进行危险辨识,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将辨识出的危害因素和制定的安全措施写入《高处作业许可证》。

6.1.2 高处作业人员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应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应定期进行体格检查。对患有职业禁忌证(如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精神疾病等)、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佳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进行高处作业。

6.1.3从事高处作业的单位必须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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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4 《高处作业许可证》审批人员应赴高处作业现场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批准高处作业。

6.1.5 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应在作业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后投入使用。

6.1.6 在遇有6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下的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应执行单位的应急预案。

6.1.7 高处作业前,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应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交代现场环境和作业安全要求以及作业中可能遇到意外时的处理和救护方法。

6.1.8 高处作业前,作业人员应查验《高处作业许可证》,检查验收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作业,否则可拒绝执行作业活动。

6.1.9 高处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穿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作业前要检查。 6.1.10 高处作业使用的材料、器具、设备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要求。

6.1.11 高处作业用的脚手架的搭设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高处作业应根据实际要求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吊笼、梯子、防护围栏、挡脚板等。跳板应符合安全要求,两端应捆绑牢固。作业前,应检查所用的安全设施是否坚固、牢靠。夜间高处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6.1.12 供高处作业人员上下用的梯道、电梯、吊笼等要符合有关标准要求;作业人员上下时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6.1.13 便携式木梯和便携式金属梯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踏板不得有缺档。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立梯工作角度以75°±5°为宜。梯子如需接长使用,应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1处。

6.2 高处作业中的安全要求与防护

5.2.1 高处作业应设监护人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监护,监护人应坚守岗位。 6.2.1作业中应正确使用防坠落用品与登高器具、设备。高处作业人员应系用与作业内容相适应的安全带,安全带应系挂在作业处上方的牢固构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架或钢丝绳上,不得系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不得系挂在有尖锐棱角的部位。安全带不得低挂高用。系安全带后应检查扣环是否扣牢。

6.2.2 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高处作业所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应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持物。工具在使用时应系安全绳,不用时放入工具袋中。不得投掷工具、材料及其他物品。易滑动、易滚动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时,应采取防止坠落措施。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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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装卸。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

6.2.3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遇有6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特级高处作业、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6.2.4 高处作业应与地面保持联系,根据现场配备必要的联络工具,并指定专人负责联系。

6.2.5 不得在不坚固的结构(如彩钢板屋顶、石棉瓦、瓦棱板等轻型材料等)上作业,登不坚固的结构(如彩钢板屋顶、石棉瓦、瓦棱板等轻型材料)作业前,应保证其承重的立柱、梁、框架的受力能满足所承载的负荷,应铺设牢固的脚手板,并加以固定,脚手板上要有防滑措施。

6.2.6 作业人员不得在高处作业处休息。

6.2.7高处作业与其他作业交叉进行时,应按指定的路线上下,不得上下垂直作业,如果需要垂直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

6.2.8 在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进行带电高处作业时。应使用绝缘工具或穿均压服。

6.2.9 发现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有缺陷和隐患时,应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应停止作业。

6.2.10 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应经作业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6.2.11 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如果发现情况异常,应发出信号,并迅速撤离现场。 6.3 高处作业完工后的安全要求

6.3.1 高处作业完工后,作业现场清扫干净,作业用的工具、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应清理运走。

6.3.2 脚手架、防护棚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派专人监护。拆除脚手架、防护棚时不得上部和下部同时施工。

6.3.3 高处作业完工后,临时用电的线路应由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的电工拆除。 6.3.4 高处作业完工后,作业人员要安全撤离现场,验收人在《高处作业许可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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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

7、《高处作业许可证》的管理

7.1《高处作业许可证》的主要内容

应清楚的标明施工单位、所属单位、施工作业地点、作业内容、作业人、监护人、工作电压、开工时间、主要安全措施,以及作业负责人和各级审批人的签名及意见。

7.2《高处作业许可证》的审批程序和终审权限

一级《高处作业许可证》由作业现场负责人填写各项内容,安全措施栏应填写具体的安全措施,经作业人员确认无误并签字后,上报车间(部门)负责人进一步研究制定措施、审核批准。

二级《高处作业许可证》由作业现场负责人填写各项内容,安全措施栏应填写具体的安全措施,经作业人员确认无误并签字后,报车间(部门)负责人审核后,上报安监部现场确认批准。

三级以上《高处作业许可证》由作业现场负责人填写各项内容,安全措施栏应填写具体的安全措施,经作业人员确认无误并签字后,报车间(部门)审核后,上报安监部现场确认,最后由公司主管生产安全的副总经理审批。

7.3《高处作业许可证》的留存

《高处作业许可证》一式三份,一份交作业人员,一份交车间(部门),一份交安监部留存。作业完成后,作业人员手里的《高处作业许可证》要交回车间存档,存档期限为1年。

7.4《高处安全作业证》有效期

《高处作业许可证》有效期7天,若作业时间超过7天,应重新审批。对于作业期较长的项目,在作业期内,作业单位负责人应经常深人现场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若作业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应重新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 8、相关记录

8.1《高处作业许可证》

第三部分 受限空间作业管理

1、目的

加强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2、范围

适用于全公司范围内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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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定义

3.1 受限空间

指各类塔、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窨井、坑(池)、下水道或其它封闭、半封闭场所。

本单位的受限空间指循环水池。 3.2 受限空间作业

进入或探入受限空间内进行的作业。本单位的受限空间作业是指进入循环水池进行清理的作业。 4、职责

4.1 作业负责人的职责

(1)对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负全面责任。

(2)在受限空间作业环境、作业方案和防护设施及用品达到安全要求后,可安排人员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3)在受限空间及其附近发生异常情况时,应停止作业。 (4)检查、确认应急准备情况,核实内外联络及呼叫方法。

(5)对未经允许试图进入或已经进入受限空间者进行劝阻或责令退出。 4.2 监护人员的职责

(1)对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安全负有监督和保护的职责。

(2)了解可能面临的危害,对作业人员出现的异常行为能够及时警觉并做出判断。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和交流,观察作业人员的状况。

(3)当发现异常时,立即向作业人员发出撤离警报,并帮助作业人员从受限空间逃生,同时立即呼叫紧急救援。

(4) 掌握应急救援的基本知识。 4.3 作业人员的职责

(1) 负责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进入受限空间实施作业任务。作业前应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2) 确认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

(3) 遵守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体防护用品。

(4) 应与监护人员进行必要的、有效的安全、报警、撤离等双向信息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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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服从作业监护人的指挥,如发现作业监护人员不履行职责时,应停止作业并撤出受限空间。

(6) 在作业中如出现异常情况或感到不适或呼吸困难时,应立即向作业监护人发出信号,迅速撤离现场。

4.4 审批人员的职责

(1) 审查《作业证》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 (2) 到现场了解受限空间内外情况。 (3) 督促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5、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

5.1 进行受限空间作业前必须办理《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5.2 通风

受限空间作业前,应采取措施,保持受限空间空气良好流通。先对集水池的淤积量进行摸查确定集水池概况后,通知相关人员配合抽水,保证水位能降到作业允许高度为止(130CM)。在抽水的同时,应把集水池盖板全部打开,用鼓风机对池内送风约30分钟,并达到下列要求:氧含量一般为18%~21%,在富氧环境下不得大于23.5%。

5.3 照明及用电安全

受限空间内作业必须配备防爆型的照明设备,其供电电压不得大于12V。 5.4 安全防护措施

(1)进入受限空间前必须检查有关急救器材是否完好,做好照明、通风、气体检测、通讯、机电设备检查以及降低水位等工作。

(2)在受限空间作业时应在受限空间外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受限空间出入口应保持畅通。

(4)作业人员不得携带与作业无关的物品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中不得抛掷材料、工器具等物品。

(5)受限空间外应备有空气呼吸器(氧气呼吸器)、消防器材和清水等相应的应急用品。

(6)入池作业人员须佩带安全帽,上落梯必须绑好安全带。 (7)起吊淤泥时,吊物下严禁站人。 (8)送风设备要运转良好保证不间断送风。

(9)难度大、劳动强度大、时间长的受限空间作业应采取轮换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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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在受限空间进行高处作业时,应遵守公司《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1)作业前后,监护人员必须逐一清点作业人员和作业工器具。作业人员离开受限空间作业点时,应将作业工器具带出。

(12)作业结束后,由受限空间所在单位和作业单位配合检查受限空间内外,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封闭受限空间

5.5 监护

(1)受限空间作业,在受限空间外应设有专人监护。

(2)进入受限空间前,监护人应会同作业人员检查安全措施,为受限空间内作业人员配备与井上人员联系的通讯设备,如无线电对讲机等。

(3)在风险较大的受限空间作业,应增设监护人员,并随时保持与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联络。

(4)监护人员不得脱离岗位,并应掌握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人数和身份,对人员和工器具进行清点。

6、《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的管理

6.1《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的主要内容

应清楚的标明受限空间所属单位、施工作业地点、作业内容、作业人、监护人、工作电压、开工时间、主要安全措施,以及作业负责人和各级审批人的签名及意见。

6.2《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的审批程序和终审权限

《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由作业现场负责人填写各项内容,安全措施栏应填写具体的安全措施,经作业人员确认无误并签字后,上报安监部审核并批准。

6.3《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的留存

《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一式三份,一份交作业人员,一份交现场监护人员,一份交安监部留存。作业完成后,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手里的《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要交回安监部存档,存档期限为1年。 7、相关记录

7.1《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第四部分 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加强对吊装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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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于全公司范围内吊装作业的安全管理。 3、定义

3.1 吊装作业

在检维修过程中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3.2 吊装机具

是指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装卸机、缆索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铁路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桅杆起重机、升降机、电葫芦及简易起重设备和辅助用具。

本单位的吊装机具是指电动单梁(2-5吨)。 4、吊装作业的分级

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分为三级:

(1)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100t;

(2)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40t至小于等于100t; (3)三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40t。 5、职责

(1)吊装作业项目区域负责人或临时指派的负责人,对执行作业负全责,必须在吊装作业之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部位及其周围情况,参与安全措施的制定,并向作业人员交待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

(2)吊装作业执行人在接到《吊装作业许可证》后,要详细核对各项内容是否落实,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现不具备吊装作业条件时,有权拒绝作业,并向公司安监部门报告。吊装作业执行人要随身携带吊装作业许可证,严禁无证作业及审批手续不完备作业。如在作业中遇到有作业条件变化,不适合吊装作业,监护人员应立即指令停止作业,待恢复正常,才可重新进行高处作业。

(3)吊装作业监护人(一般由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的操作工担任)负责现场的安全检查和监护工作,检查合格后,在吊装作业许可证上签字认可。监护人在作业过程中不准离开现场,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停止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作业完成后要汇同项目负责人,执行人进行现场检查,确定无隐患后方可离开现场。

(4)作业所在单位各级负责人在作业期间应负责做好生产与吊装作业的衔接工作。在吊装作业中,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停止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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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各级审查批准人须对作业的审批负责,必要时应亲自到现场详细了解吊装作业部位及周围情况,审查并确定吊装作业级别,安全措施等,在确认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签字批准。

6、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6.1相关人员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对吊装机具进行日检、月检、年检。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吊装机具,应进行检修处理,并保存检修档案。

6.2 吊装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吊装质量大于10t的物体应办理《吊装作业许可证》。

6.3 吊装质量大于等于40t的重物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吊装物体虽不足4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以及在作业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6.4 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经作业主管部门和相关管理部门审查,报主管安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 7、吊装作业前的安全检查

吊装作业前,作业区域负责人应组织进行以下项目的安全检查: (1)对从事指挥和操作的人员进行资质确认; (2)对现场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确认;

(3)对起重吊装机械和吊具进行安全检查确认,确保处于完好状态。

(4)对吊装区域内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包括吊装区域的划定、标识、障碍)。警戒区域及吊装现场应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

(5)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在施工现场核实天气情况。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6级以上大风时,不应安排吊装作业。 8、吊装作业中的安全措施

(1)吊装作业时应明确指挥人员,指挥人员应佩戴明显的标志;吊装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

(2)吊装作业现场人员应分工明确、坚守岗位,统一指挥。指挥人员按信号进行指挥,其他人员应清楚吊装方案和指挥信号。

(3)正式起吊前应进行试吊,试吊中检查全部机具、地锚受力情况,发现问题应将工件放回地面,排除故障后重新试吊,确认一切正常,方可正式吊装。

(4)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作吊装锚点。未经有关部门审查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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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将建筑物、构筑物作为锚点。

(5)吊装作业中,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6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

(6)吊装过程中,出现故障,应立即向指挥者报告,没有指挥令,任何人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9、吊装操作人员应遵守的规定

(1)按指挥人员所发出的指挥信号进行操作。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由何人发出,均应立即执行。

(2)当起重臂吊钩或吊物下面有人,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时,不得进行起重操作。 (3)严禁起吊超负荷或重物质量不明和埋置物体;不得捆挂、起吊不明质量,与其他重物相连、埋在地下或与其他物体冻结在一起的重物。

(4)在制动器、安全装置失灵、吊钩防松装置损坏、钢丝绳损伤达到报废标准等情况下严禁起吊操作。

(5)重物捆绑、紧固、吊挂不牢,吊挂不平衡而可能滑动,或斜拉重物,棱角吊物与钢丝绳之间没有衬垫时不得进行起吊。

(6)不准用吊钩直接缠绕重物,不得将不同种类或不同规格的索具混在一起使用。 (7)吊物捆绑应牢靠,吊点和吊物的中心应在同一垂直线上。

(8)无法看清场地、无法看清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时,不得进行起吊。 (9)停工和休息时,不得将吊物、吊笼、吊具和吊索吊在空中。

(10)在起重机械工作时,不得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查和维修;在有载荷的情况下,不得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 10、吊装作业完毕后的工作要求

(1)将起重臂和吊钩收放到规定的位置,所有控制手柄均应放到零位,使用电气控制的起重机械,应断开电源开关。

(2)对在轨道上作业的起重机,应将起重机停放在指定位置有效锚定。 (3)吊索、吊具应收回放置到规定的地方,并对其进行检查、维护、保养。 (4)对接替工作人员,应告知设备存在的异常情况及尚未消除的故障。 11、《吊装作业许可证》的管理

11.1《吊装作业许可证》的主要内容

吊装作业许可证应清楚的标明吊装作业等级、项目负责单位、吊装作业申请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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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装作业执行单位、吊装地点、吊装内容、吊装作业人、吊装作业指挥人(负责人)、吊装作业监护人、使用的吊装工具、起吊物质量(吨)、吊装时间、主要采取的安全措施,以及负责人和各级审批人的签名及意见。

11.2《吊装作业许可证》的审批程序和终审权限

(1)三级吊装作业,吊装质量大于10吨小于40吨的物体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由吊装作业负责人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并编制相应的安全措施,填写《吊装作业安全许可证》,上报车间(项目负责部门)负责人,进行现场安全条件确认并终审批准。

(2)二级吊装作业,吊装质量大于等于40吨小于等于100吨的物体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由吊装作业负责人编制吊装施工方案。吊装物虽不足40吨,但形状复杂,钢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且施工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施工方案,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填写吊装作业许可证,报车间(项目负责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核,然后上报公司安监部进行现场确认后并终审批准。

(3)一级吊装作业,吊装质量大于100吨的物体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由吊装作业负责人编制吊装施工方案,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填写《吊装作业安全许可证》,经车间(项目负责部门)负责人和安监部审核后,最后上报公司主管安全副总经理进行终审批准。

11.3《吊装作业许可证》的留存

(1)《吊装作业许可证》由安监部保管,吊装作业申请单位到安监部领取。 (2)《吊装作业许可证》一式三份,一份交作业现场执行人,一份交车间(项目负责部门)备案,一份交安监部存档。吊装作业完成后,作业现场执行人要将作业证交回车间(项目负责部门)存档,保存期限为1年。 12、相关记录

12.1 《吊装作业安全许可证》

第五部分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

1、目的

为加强临时用电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外来施工单位、公司范围内临时用电作业的安全管理。 3、定义

临时用电是指基建工地及其他需在供电部门正式运行电源上所接的一切临时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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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临时用电作业安全措施及要求

4.1作业执行单位、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交底。

4.2作业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及时通知供电单位停止送电,施工单位拆除临时用电线路。

4.3有自备电源的施工和检修队伍,自备电源不应接入公司电网。 4.4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气作业人员,应持有电工作业证。

4.5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按供电电压等级和容量正确使用,所用的电气元件应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临时用电电源施工、安装应严格执行电气施工安装规范,并接地良好。

(1)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气元件和线路应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

(2)临时用电线路及设备的绝缘应良好。

(3)临时用电架空线应采用绝缘铜芯线。架空线最大孤垂与地面距离,在施工现场不低于2.5m,穿越机动车道不低于5m。架空线应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和脚架上。

(4)对需埋地敷设的电缆线线路应设有走向标志和安全标志。电缆埋地深度不应小于0.7m,穿越路面时应加设防护套。

(5)对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箱应有防雨措施,盘、箱、门应能牢固关闭。 (6)行灯电压不应超过36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或塔、釜、槽、罐等金属设备作业装设的临时照明行灯电压不应超过12V。

4.6临时用电设施,应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一机一闸一保护。

4.7供电单位应进行每天至少两次的巡回检查,建立检查和隐患记录,确保临时供电设施完好。对存在重大隐患和发生威胁安全的紧急情况时,配送电单位有权紧急停电处理。

4.8临时用电单位应严格遵守临时用电规定,不得变更地点和工作内容,禁止任意增加用电负荷或私自向其他单位转供电。 5、《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管理

5.1《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主要内容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应清楚的标明申请作业单位、工程名称、施工单位、施工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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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电设备及功率、电源接入点、工作电压、临时用电人、电工证号、临时用电时间、主要采取的安全措施。

5.2《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审批程序和终审权限

(1)外来施工需临时用电时,应向公司电力设施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持《电工作业操作证》到安监部领取《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临时用电人负责填写安全措施并得到临时用电负责人签字、报经公司电力设施主管部门确认,电力设施主管部门负责批准签发。

(2)公司其他部门进行临时用电时,用电单位负责人到公司电力设施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电力设施主管部门到安监部领取《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作业执行人负责填写安全措施,作业现场负责人对措施进行确认签字后,由临时用电单位审核签字,电力设施主管部门负责签发。

5.3《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留存

(1)《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由安监部保管,办理临时用电申请时到安监部领取。 (2)《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一式三份,一份送安监部备案;一份送电力设施主管部门留存,一份交作业现场执行人。临时用电作业完成后,作业现场执行人将作业证交到安监部存档,存档期限为1年。 6、相关记录

6.1《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第六部分 交叉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交叉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公司范围内交叉作业的安全管理。 3、定义

凡在不同作业面中,处于空间贯通状态下同时进行的作业或在同一作业面处于起重机回转或运行范围之内同时进行的作业。 4、安全管理规定

4.1执行交叉作业的人员之间必须进行充分的协调和联系,进入他人场地作业时必须通知该场地施工作业负责人,明确双方应采取的防范措施与配合要求。

4.2作业人员在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上下贯通同一垂直面上作业,后行作业人员注意避让先行作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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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下层作业位置必须处于上层作业物体可能坠落范围之外。 4.4 禁止下层作业人员在上层起重范围内休息、逗留。

4.5起重吊装移动工件、分段前,起重指挥与起重司机通知有关人员撤离,确认吊物下及吊物行走路线范围无人员及障碍物,吊物通行路线下方所有人员无条件撤离。

4.6起重挂钩、指挥人员站位不得与起重物体起吊路线交叉,不得站在被吊物体通行的死角,与被吊物体保持有效的安全距离。 5、《交叉作业许可证》的管理

5.1《交叉作业许可证》的主要内容

交叉作业许可证应清楚的标明申请作业单位、作业地点、危险有害因素和安全措施。 5.2《交叉作业许可证》的审批程序和终审权限

交叉作业进行前,由作业负责人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填写《交叉作业许可证》,交由车间负责人进行审核,经过现场确认后并最终审批。

5.3《交叉作业安全许可证》的留存

《交叉作业许可证》一式三份,一份送安监部备案;一份送车间留存,一份交作业现场执行人。交叉作业完成后,作业现场执行人将作业证交到车间存档,存档期限为1年。 6、相关记录

6.1《交叉作业许可证》 XXXXX有限公司文件 安全标准化管理手册 会签部门及人员代表 撰稿: 核定: 签发日期: 文件编号: 版本: 页次: 签发: 50 / 97

变更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变更管理,消除或减少由于人员、管理、工艺、技术、设施等变化而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避免或减轻对安全生产的影响,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对公司各部门的人员、管理、工艺、技术、设施等发生永久性或暂时性变化的管理。 3、职责

3.1 办公室是体系文件、工作程序变更管理的文档管理部门,负责所涉及体系文件、工作程序变更后的发布、存档等管理。

3.2 生产部是生产设备设施及工艺变更的管理部门,负责生产设备、设施、工艺变更所涉及的工作内容的变更管理。

3.3 人力资源部门是公司岗位人员和职责变更管理部门。 3.4 安监部负责对各项变更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4、变更管理内容

4.1工艺、技术变更主要内容包括:

(1)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引起的技术变更; (2)原料变更;

(3)工艺流程及操作条件的重大变更; (4)工艺设备的改进和变更; (5)操作规程的变更; (6)工艺参数的变更;

(7)公用工程的水、电、气、风的变更等。 4.2 设备设施的变更主要内容包括: (1)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 (2)安全设施的更新改造;

(3)更换与原设备不同的设备或配件; (4)设备材料代用变更; (5)临时的电气设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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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管理变更主要内容 (1)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变更; (2)人员的变更; (3)管理机构的较大变更; (4)管理职责的变更。 5、变更程序

5.1请与批准

5.1.1 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的变更

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的变更由变更申请部门填写《变更申请表》,对变更过程进行风险分析,确定变更产生的风险,提出控制措施,报主管部门审核,公司分管领导审批,主管部门存档。

变更安全设施,在建设阶段应经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变更;如果安全设施已经投入使用,需要变更时,必须取得安全管理部门书面同意。重大变更的,还应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5.1.2 管理变更

(1)人员变更由用人单位提出人员变更申请, 填写《变更申请表》报人力资源部审核,由主管领导批准,人力资源部存档。

(2)管理机谈判职责的变更,随公司机构设置和职责分工的调整而做相应的变更。 (3)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变更,由安监部根据最新获取和识别结果,填写《变更申请表》,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执行。

(4)安全培训教育计划的变更,按照《安全培训教育制度》执行。 5.2 变更的实施与验收

5.2.1 变更批准后,由各相关职责的主管部门负责实施。不经过审查和批准,任何临时性的变更都不得超过原批准范围和期限。

5.2.2 变更实施结束后,变更主管部门应组织对变更实施情况进行验收,填写《变更验收表》,确保变更达到计划要求。变更主管部门应及时将变更结果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并将有关文件资料按照规定存档。 6、变更后的管理

6.1 变更的提出部门组织对变更后的风险进行再识别和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制定相应的预防和控制措施报安监部核准并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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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相关部门负责将变更后的风险预防和控制措施、健康、安全、环保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向相关岗位和人员进行传递和培训,并保存相关记录。 7、相关记录

7.1 《变更申请表》 7.2 《变更验收表》 XXXXX有限公司文件 安全标准化管理手册 会签部门及人员代表 签发日期: 文件编号: 版本: 页次: 53 / 97

撰稿: 核定: 签发: 承包商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对承包商的安全管理,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作业项目发包管理部门对承包商的管理活动。 3、职责

3.1 工程及设备维修项目的发包管理部门负责对承包商的资质进行初期审核,安监部负责对承包商的资质进行复审。办公室基建负责对工程项目承包商的作业活动进行日常管理,生产部负责对涉及特种设备的外委维修项目的承包商进行日常管理。

3.2 办公室负责公司通勤服务项目的发包,对承包单位的资质进行初审,安监部进行复审。办公室负责对复审合格的承包单位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同时负责保管承包单位的相关资质文件。

3.3 提供部负责公司委外加工项目承包商的资质审核和相关资质文件的管理。 3.4 安监部负责对各部门承包商的管理情况进行综合监督管理。 4、程序

4.1承包商的安全资质预审和选择

由项目主管部门根据项目风险评价和选择规定的有关要求,发布招标通知书,承包商根据招标要求,编制含有安全生产保证措施的投标书。项目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保证措施进行审查,作为选择承包商的重要依据。在确定外来施工单位前,应对该单位的安全资质进行严格审核,审核内容包括:

(1)工商营业执照和施薪水质证书;

(2)施工单位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资格证书; (3)安全管理机构及其人员配备情况; (4)近三年的工作业绩。

凡不具备条件的,不准与其签订合同。 4.2开工前的准备

4.2.1签订契约。中标后的承包商,应编制项目安全生产计划,外来施工单位及其人员到企业施工和工作,在签订工程项目契约书的同时,必须同时签订安全、防火责任契约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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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各自的安全、消防责任。

4.2.2职业体检。外来施工单位负责保证其人员身体健康,提供健康体检证明,禁止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的人员从事施工及高空作业。

4.2.3安全教育。外来施工人员必须接受入厂安全教育和进入现场前的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考核合格的不准进行施工作业。

4.3作业过程中的监管

4.3.1制定安全措施。外来施工单位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经项目主管部门、项目所在单位、安全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施工所在单位也要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4.3.2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外来施工单位的电工、焊工、架子工等特殊工种要做到持证上岗。所使用的各种工器具,要齐全完好,完全可靠。

4.3.3落实安全措施。外来施工单位进入现场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施工现场要有旋转围栏、防护网、安全标志等。

4.3.4确定安全负责人。施工单位必须专人负责施工安全,安全责任人应及时与项目主管部门、项目所在单位、安全部门交流,报告施工现场安全情况。

4.3.5严格票证办理。外来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企业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及相关行业施工要求,按规定作业票证。未经许可不准私自动用企业的任何设备、管道、开关、阀门,不准擅自乱接水、电、气等管线。

4.3.6加强监管。项目主管部门必须指定专人具体协调与施工安全有关的事项。安全管理部门协助做好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对违章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4.4表现评价

项目完工后,项目主管部门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和安全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将承包商安全生产表现评价结果汇入承包商档案。

4.5续用

将资质预审、选择、过程管理、安全生产表现评价结果,作为承包商是否续用的依据,不断促使承包商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4.6档案

各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将确定合格的承包商进行造册,形成合格承包商名录。建立承包商档案,包括承包商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最近3年的安全生产业绩、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管理制度目录、特殊作业人员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表现评价报告及其他有关资料。

4.7 风险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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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管部门要根据承包商提供的服务作业性质和行为定期识别服务行为风险,并采取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避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严禁将工程项目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

4.8 如果同一作业区域内有两个以上承包商进行交叉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时,项目主管部门要组织并监督承包商之间签订安全生产契约,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 5、相关记录

5.1《合格承包商名录》 5.2《承包商管理档案》

5.3《承包商作业现场监督检查记录》 XXXXX有限公司文件 安全标准化管理手册 会签部门及人员代表 撰稿: 核定: 签发日期: 文件编号: 版本: 页次: 签发: 56 / 97

提供商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对产品原料、设备、劳保用品等提供商的管理, 确保生产安全,督促提供商提高售后服务的质量,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所有产品原料、设备、劳保用品等物资提供商的管理。 3、职责

3.1 提供部负责建立提供商管理档案,对提供商实施综合管理。 3.2 安监部负责对提供商的管理情况进行综合监督管理。 4、程序

4.1资格预审

公司采购部门在对市场充分调查的基础上,根据生产需要,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通知书。提供商根据制作包括所需材料设备的安全技术要求的标书,进行投标。采购部门按照安全管理规定对其进行资格预审。

4.2选用

采购部门根据提供商提供的产品,从质量、性能、使用说明、价格、售后服务、安全特点、相关资历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明等)、投标单位企业信誉、长期合作承诺、经济实力及承担风险能量资格进行确认,选择提供商,签订提供合同。合同内应有安全管理条款。

4.3续用

采购部门每年年底应对合格提供商进行评价,对产品质量好、诚实守信、信誉高、售后服务等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予以续用,列入合格提供商名录。

4.4风险识别

采购部门应经常识别与采购有关的风险。及时反馈给提供商,以便降低采购风险,确保所采购的产品符合要求。

4.5档案

将确定合格的提供商进行造册,形成提供商名录,建立档案,包括提供商的资质证书复印件、产品规格、价格、安全特点以及管理情况的有关资料。 5、相关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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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合格提供商名录》 5.2 《提供商管理档案》 XXXXX有限公司文件 安全标准化管理手册 会签部门及人员代表 签发日期: 文件编号: 版本: 页次: 58 / 97

撰稿: 核定: 签发: 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使公司各类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的设置和管理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使之起到安全警示和安全防护的作用,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范围内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的管理。 3、职责

3.1 各部门负责对各自职责区域内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进行日常维护和保养。

3.2 安监部负责建立全公司范围内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的管理台账。

3.3 安监部负责对各部门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管理情况进行综合监督检查。 4、程序

4.1 警示标志的管理

4.1.1 各部门应根据作业场所的实际情况,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或有关设备上,设置符合《安全标志》(GB24)和《安全色》(GB23)规定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色。

4.1.2 各部门应在下列设备设施、作业场所和环境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1)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2)可能产生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

(3)在设备设施检维修、施工、吊装等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和警示标志,在检维修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场所设置围栏和警示标志;

(4)设备裸露的运转部分,应设有防护罩、防护栏杆或防护挡板; (5)吊装孔应设置防护盖板或栏杆,并应设警示标志。

4.1.3 安监部要建立全公司范围内的安全标志台账,并载明每个安全标志的使用场所。

4.1.4 各部门要对安全标示进行经常性安全维护,保证安全标志的整洁醒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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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的管理

4.2.1安全防护设施定义:是指安全网、孔洞盖板、防护围栏、防护栏杆及机械防护装置等。包括在施工作业中,根据施工工序、作业安全需要搭设的临时安全防护设施(如:采用挂设安全防护网、搭设钢脚手管安全防护栏杆、隔离层、安全通道等)。

4.2.2 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和维护 4.2.2.1设置

(1)各施工单位负责自身施工区域内需要的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公用区域大型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任务由安监部统一协调安排。

(2)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要完善,做到“有边就有栏,有洞就有盖,交叉作业有隔离,安全通道有封闭,高处作业下方有安全网”。无法设置栏杆时必须有水平防护绳,经常移动的安全网设置成滑动式。

(3)施工过程中需采取的临时安全防护设施要做到安全、可靠、完善、适用。 (4)安全防护设施设置后,安监部要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检验。 4.2.2.2 维护

(1)安全防护设施以“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维护。 (2)公用大型安全防护设施,由设置单位进行维护。 (3)安全防护设施的维护过程要保存相关记录。 5、相关记录

5.1 《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台账》 5.2 《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维护保养记录》 XXXXX有限公司文件 安全标准化管理手册 会签部门及 签发日期: 文件编号: 版本: 页次: 60 / 97

人员代表 撰稿: 核定: 签发: “三违”行为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现场安全管理,进一步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减少现场隐患,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的安全行为管理。 3、职责

3.1 安监部负责定期组织检查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中员工的“三违”行为。 3.2 各车间、班组责任人负责本车间、班组人员日常操作中“三违”行为的日常检查和查处。 4、程序

4.1 三违行为种类 4.1.1 违章指挥行为:

(1)派不具备安全资格的人员上岗,不考虑工人的工种与技术等级进行分工。 (2)没有工作交底,没有安全技术措施,没有创造生产安全的必备条件,即组织生产。 (3)擅自变更经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

(4)擅自决定变动、拆除、挪用或停用安全装置和设施。

(5)设备带病运行、超负荷运行,而没有相应的技术措施和安全保障措施,或是让职工冒险作业。

(6)不按规定给职工配备必须佩带的劳动安全卫生防护用品。 (7)其它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规定的行为。 4.1.2 违规作业行为: (1)未经安全教育上岗作业; (2)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3)工作前未检查设备(施)或设备(施)带故障,安全装置不齐全便进行操作; (4)危险作业未经审批或虽经审批,但安全措施未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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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禁火区域内吸烟或违章明火作业;

(6)危险作业时,监护措施未落实及未设置警戒区域或未挂警示牌; (7)发现隐患,未排除、报告、冒险作业。 (8)随意挪用现场安全设施或损坏现场安全标志。

(9)任意拆除设备(施)的安全装置、仪器、仪表、警示装置的; (10)设备运转时,跨越、触摸或擦拭运动部位;

(11)调整、检修、清扫设备时未切断电源,测量工作时未停车; (12)用手替代工具操作;

(13)攀登吊运中物件,以及在吊物,吊臂下行走或逗留; (14)擅自启用查封或报废设备; (15)高空作业时,任意掷扔物件;

(16)工作中不遵守劳动纪律,从事与生产无关的活动。 (17)其它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规定的行为。 4.1.3 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1)不按规定佩戴公司发放的各种劳动防护用品; (2)工作现场互相说笑、追逐打闹; (3)无故脱岗、离岗; (4)不执行上级领导的指令; (5)工作期间醉酒;

(6)高处作业或在有坠落物体下方交叉作业时未戴安全帽; (7)高处作业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或采用可靠安全措施; (8)其它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的行为。 4.2 管理内容与要求

4.2.1 安监部定期组织三违行为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内容是:

(1)各级管理人员是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 (2)各级生产组织、指挥和协调人员在生产过程中是否存在违规指挥行为; (3)各生产岗位、施工作业现场操作人员是否执行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4.2.2 各车间、班组责任人三违行为日常安全检查时的检查重点是: (1)车间、班组人员的生产操作行为是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2)员工的现场操作是否存在4.1所列三违行为的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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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各级管理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如果发现三违行为必须立即制止,并对其进行安全教育,使三违人员意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教育完成后,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一定的处罚,并将处罚结果进行公开。

4.4 各级管理人员查处的三违人员都必须进行统一登记、存档,对严重三违人员,各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安监部研究决定,下发处理通报,组织职工学习、讨论,从中吸取教训。

4.5 当天发生的三违行为,必须当天进行分析处理,分析原因、找出安全管理和日常工作中的不足,同时制定相应的措施,强化教育。

4.6 鼓励员工拒绝违章指挥,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设施、设备和施工作业场所有权拒绝工作或操作。

4.7鼓励员工对三违现象进行举报,要保护举报三违行为的员工并进行奖励。 4.8 检查与考核

4.8.1 安监部每月度要组织不少于四次对三违行为进行安全检查,车间及班组责任人每天至少组织不少于一次对三违行为进行安全检查。

4.8.2 对日常工作中查出的三违行为除批评教育外,按规定下发《三违行为处罚单》,并对“三违”人员根据公司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4.8.3 一月内个人累计出现3次以上三违行为,由车间将相关信息上报安监部,安监部组织对其进行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才能重新上岗。 5、相关记录

5.1 《三违行为处罚单》 5.2 《三违行为管理台账》 XXXXX有限公司文件 安全标准化管理手册 会签部门及 签发日期: 文件编号: 版本: 页次: 63 / 97

人员代表 撰稿: 核定: 签发: 设备的检修、维护和保养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保证设备满足生产工艺和产品质量要求,安全、高效、经济运行,确保设备得到正确及时的检修、维护和保养,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公司设备(包括各种安全设施和特种设备)的安全检修、维护和保养管理工作。 3、职责

3.1生产部维修车间负责公司设备的检修、维护和保养管理工作; 3.2各使用部门负责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点检和报修; 3.3物控原料库房负责设备备件的保管及库存量的信传递;

3.4生产部维修车间汇同各部门配合编制所在部门的检维修计划和方案; 3.5安监部负责对工作过程进行安全监督管理。 4、程序

4.1设备的维护和保养

4.1.1维修人员和操作人员做好设备的日常保养工作,并负责设备定期的维护,做好记录。

4.1.2维修人员和操作人员按规定定人、定点、定质、定时、定量地对相关设备各润滑点进行润滑,做好《设备润滑记录》。

4.1.3设备操作人员在交时认真将设备运行情况进行交接,人员每次时对设备进行点检,执行五字操作法(听、摸、嗅、看、擦),填写《点检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报修。

4.1.4维修人员按规定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还要定期巡查,巡回检查中随身携带抹布、工具,执行五字操作法(听、摸、嗅、看、擦),并随时查阅辖区内的设备点检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妥善处理。

4.1.5各使用部门按规定对有关设备、仪器仪表、工具等进行检测检验检定,并保存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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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设备的维修

4.2.1检修分为:小修、中修和大修。维修车间应定期组织相关部门按照计划进行大修和中修,大修每年不少于一次,中修每月不少于一次;小修则根据设备使用情况随时进行,由设备操作人员提出申请,维修车间根据申请内容,安排人员进行检维修。

4.2.2维修人员定期对设备进行维修,需要进行定期维修的设备主要有(1)生产线,包括主机、定径、喷淋、牵引、切割、胀口;(2)辅助设备,包括螺杆、空压机、破碎机、磨粉机、空压机组、水泵机组、天车等。维修内容主要是清洗、维修设备,对设备部分解体、更换和修复部分磨损件,调整、紧定机件,恢复校正设备的精度、性能、效率,以保证设备能够正常使用,满足工艺要求,需要换件的,拆下的配件要经技术人员鉴定才可报废。

4.2.3设备大修工作要求半年制定一次,大修内容包括:

(1)挤出机检修减速机、螺杆、机筒、衬套、主电机、触摸屏、变频器; (2)空压机检修机头、主电机、大保养; (3)冷水机检修机头、主电机、大保养; (4)检修切割机; (5)检修特种设备;

(6)检修其它设备的主要零部件;

(7)同一故障多次维修未能修好或同一原因引起多台设备故障的; (8)设备大修、改造、改进的。

4.2.4年度大修根据开机实际情况,由维修作业负责人组织维修人员检修,维修人员负责填写设备检修记录。

4.2.5设备使用者建立使用设备运行台账,即《月度设备运行情况说明》,维修车间根据《年度设备维修计划》、《月度设备运行情况说明》编制各部门的《月度设备维修计划》,报生产部审批,按计划和《设备保养规程》对设备进行维护检修和保养,并做好实施记录,并且对本部门计划性维护活动进行定期分析总结,制定今后维护活动改进目标及措施。

4.2.6检维修时,设备使用者提供该台设备在运行中的台账,便于维修人员正确判断设备故障,台账每月交生产部归档。

4.2.6检维修前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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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6.1检维修作业进行前,检维修作业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作业项目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制定有针对性的控制措施并负责落实,填写相关记录。大修、中修和危险性较大的临时检维修作业,检维修作业负责人还需组织编制检维修方案(方案包含详细的检维修作业危险分析和控制措施),并报生产部批准。

4.2.6.2需停车进行的检维修,操作人员应做好停机记录,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及时找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4.2.6.3大修、中修作业进行前,设备使用车间负责人和检维修作业负责人配合到现场进行作业前交底,检维修作业负责人对安全控制措施进行检查确认,办理生产设备交付检维修手续,交接手续由维修车间存档保存;小修作业,设备操作人员和检维修人员进行作业前交底。

4.2.6.4检维修作业负责人按照《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的规定,对检修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明确车间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强化作业人员做好安全防护,形成完整记录并保存。

4.2.6.5维修人员和物控原料库房确认维修配件库存,物控原料库房及时传递库存量的信息。

4.2.7检维修作业管理

4.2.7.1检维修过程中应执行隐患控制措施,安监部进行监督检查。

4.2.7.2设备维修时带油件不得直接放在地面上或设备上,设备出现漏油情况,必须马上处理;若不能及时处理的,必须有盛体;必要时加二级盛体,防止油污污染,维修完毕及时清理现场;

4.2.7.3在检修过程中,检修负责人一定认真作好记录,认真填写《设备定期维修记录》;

4.2.7.4检修时间结合我公司生产的特点(主要是流水线连续作业)和设备特点(主要是群体设备)不能做硬性规定,可结合计划停机进行检修。

4.2.7.5 由于设备故障造成停机及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故障,及属以下范围的设备故障,使用部门要及时通知维修车间并做好停机记录,维修车间应组织分析故障原因,及时采取整改和防范措施,并举一反三抓落实。

(1)挤出机(减速箱、主电机、机筒、螺杆、衬套、触摸屏、变频器、模头); (2)特种设备;

(3)空压机、冷水机(机头、主电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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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切割机、牵引机等其它设备的主要零部件;

(5)同一原因多次维修未能修好或多台设备因同一原因引起设备故障的。 急需维修的设备,无论白天或晚上,维修人员应及时到达现场,若不到现场,当班班长可越级上报,对不及时维修的相关责任人,生产部有权进行处理。

4.2.8检维修后的验收

4.2.8.1设备检修完成后,属日常小修的,进行运行试验合格后,设备维修人员填写《电工、钳工维修记录》并由设备操作人员或班长签字确认,并将此记录按周上交维修车间负责人处签字后交由设备管理员处存档备案。

4.2.8.2对于进行大修的设备,检修完毕,进行试车合格后,维修车间组织相关人员与设备使用部门要配合验收,填写《设备大修记录》,并将设备移交设备使用部门使用。验收工作应保证:安全设施和附件齐全、有效,压力表、安全阀和检测报警设施具备合格证件或报告,并在检定有效期内;特种设备按规定进行检验,且检验合格。

4.2.8.3设备大(项)修理应恢复原出厂精度或满足工艺要求,配齐安全装置和必要的附件。凡对设备进行大修、技改,对关键设备进行更换,维修车间设备管理员都应及时在设备档案中做好更新记录。

4.3维修车间负责申请设备急需配件、易损配件的购买计划,由库管员根据库存提交月度购买计划,报部门经理审批,交提供部购买。

4.4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上岗,建立运行台账,便于维修人员维修参考。

4.5车间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本车间的安全设备设施,建立台账。维修人员定期检维修,检修之前制定检维修计划。安全设施不得随意拆除,确因检维修需要拆除的,需经安监部同意,采取临时安全措施,检维修完毕后立即复原。 5、相关记录

5.1《设备维护保养记录》 5.2《设备润滑记录》 5.3《年度设备维修计划》 5.4《设备运行台账》 5.5《月度设备维修计划》 5.6《设备大修记录》 5.7《电工、钳工维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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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有限公司文件 安全标准化管理手册 68 / 97 签发日期: 文件编号: 版本: 页次:

会签部门及人员代表 撰稿: 核定: 签发: 设备验收和设备拆除、报废的管理制度 1、目的

加强公司设备验收和拆除、报废工作的管理,确保使用质量合格、设计符合要求的设备设施,保证验收和拆除、报废工作安全有序地进行。 2、范围

公司所属设备的验收和拆除、报废。 3、职责

3.1生产部维修车间负责设备的验收,协助设备拆除、报废工作; 3.2所在车间负责拆除和报废的具体管理; 3.3安监部负责作业现场安全监督工作。 4、程序

4.1设备的验收

4.1.1 新设备到公司后,由维修车间组织使用部门、技术部门、采购部门根据合同有关规定开箱验收,验收设备主机、辅机、附件、专用工具、夹具、随机备件及技术资料,确保使用质量合格、设计符合要求的设备,填写《设备临时点收单》,安装前由维修车间负责保管。

4.1.2 设备安装,如合同规定由供方负责,由供方安装调试。若规定本公司自行安装,则由维修车间主任组织维修人员和使用部门相关人员进行安装、调试,安装前维修车间主任要组织使用部门、技术部门等相关人员规划设备布局和定位,同时根据要求安排水、电、气的配套安装方案。

4.1.3 设备调试合格后,由维修车间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按合同中的有关规定进行验收,填写《设备验收单》,并报公司有关领导审批。

4.1.4 设备验收合格后,维修车间设备管理员负责建立设备档案,并与使用部门办理移交手续。如和原设备工作原理不同,应由设备管理员编制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并报公司审批后,向使用部门发放《设备安全操作规程》,随机备件应移交备件库保管,领用时办理领用手续。设备资料则交办公室档案员收集建档。

4.1.5设备安装调试的同时,由维修车间主任和使用部门负责人配合安排对维修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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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操作人员进行新设备的使用注意事项。

4.1.6 设备验收不合格,由维修车间主任和使用部门负责人填写《外购设备质量情况说明》,按公司反馈程序上报处理。

4.2设备的拆除和报废

4.2.1 因公司产品结构调整或其他原因而淘汰下来的不需用设备,维修车间要及时上报公司处理,并到财务部门备案,不得自行处置。

4.2.2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设备,应当报废;

(1)继续修理后技术性能仍不能满足工艺要求和不能保证新产品质量的设备; (2)设备老化、技术性能差、耗高、效率低、经济效益差的设备; (3)大修虽能恢复,但不如更新经济的设备;

(4)有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健康,进行改造又不经济的设备; (5)其它按规定应当淘汰的设备。

4.2.3 对使用部门拟报废的设备,由维修车间组织人员进行技术评审,对确已不能保证生产,需要报废的设备要上报公司处理,完成相关的报废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拆除作业。

4.2.4拆除前准备

4.2.4.1设备的拆除,包括安全、消防、特种设备,由使用部门汇同维修车间进行项目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制定拆除综合安全方案,方案中应有具体的安全防范措施。拆除的生产设备涉及到危险物品的,须制定危险物品处置方案和应急措施,并严格按规定组织实施。

4.2.4.2凡含有可燃、易燃、有毒、腐蚀性介质的设备、容器、管道等,在拆除前须进行吹扫、置换,使其内部彻底不含残渣和余气,取样分析结果应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4.2.5拆除作业实施

4.2.5.1准备工作完成后,拆除作业负责人、需拆除设备的主管部门和使用车间负责人配合到现场进行作业前交底,办理设备拆除报废交接手续。

4.2.5.2当拆除作业为委外项目时,根据公司《承包商管理制度》,安排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承包商承包拆除项目作业,车间负责人还应进行安全告知工作,明确车间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

4.2.5.3拆除作业负责人应对拆除人员进行实施方案的培训并形成记录,严格按拆除计划落实各种拆除安全措施,并按照《安全作业管理制度》的要求,安全作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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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作业车间保存。

4.2.5.4在拆除设备作业期间,各部门、拆除项目作业负责人和安监部须检查、监督作业现场的全过程,使之处于安全受控状态,预防发生各种安全事故。

4.2.6.拆除作业完成后,由维修车间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需要报废的生产设施和辅助生产设施,拆除作业完成后,统一由车间进行报废处置。

4.2.7各车间负责本车间设备拆除、报废相关资料保存。

4.2.8拆除作业完成后,由所在部门负责联系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计量仪器、仪表、特种设备及资产注销的手续。 5、相关记录

5.1《设备临时点收单》 5.2《设备验收单》 XXXXX有限公司文件 安全标准化管理手册 71 / 97 签发日期: 文件编号: 版本: 页次:

会签部门及人员代表 撰稿: 核定: 签发: 新、改、扩建工程“三同时”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安全管理,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新、改、扩建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措施安全“三同时”管理。 3、职责

3.1安监部负责对建设项目的“三同时”进行综合监督管理,安全事务的对外联络,并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需审批项目安全以及相关手续的办理;

3.2办公室基建部负责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组织“三同时”验收,并负责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文件资料的保存。 4、程序

4.1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论证与安全预评价 4.1.1建设项目属于国家和省级重点建设项目

4.1.1.1建设项目在可行性研究时,必须对其进行安全生产条件论证和安全预评价。 4.1.1.2 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论证时,安监部组织编制安全条件论证报告,安全条件论报告证应包含建设项目内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对安全生产的影响;与周边设施(单位)生产、经营活动和居民生活在安全方面的相互影响;当地自然条件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的影响;其他需要论证的内容。

4.1.1.3安监部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安全评价机构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

4.1.2建设项目不属于国家和省级重点建设项目,对其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进行综合分析,形成书面报告,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4.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4.2.1在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时,安监部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进行设计,编制安全专篇,安全专篇应包括设计依据;建设项目概述;建设项目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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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危险、有害程度及周边环境安全分析;建筑及场地布置;重大危险源分析及检测监控;安全设施设计采取的防范措施;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或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情况;工艺、技术和设备、设施的先进性和可靠性分析;安全设施专项投资概算;安全预评价报告中的安全对策及建议采纳情况;预期效果以及存在的问题与建议;可能出现的事故预防及应急救援措施;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定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4.2.2建设项目属于国家和省级重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完成后,安监部按照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提交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文件;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及安全专篇;建设项目预评价报告及相关文件资料。

建设项目不属于国家和省级重点建设项目的,由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形成书面报告,并按照相关规定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4.3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施工和竣工验收

4.3.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施工应当由取得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并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施工。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同时对危险性较大的部分项工程依法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经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

4.3.2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备案的设计报告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安全设施的设计,如需变更,必须经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并对施工质量负责。安监部组织相关部门对建设项目开工前安全条件进行确认,基建部对施工过程进行综合监督,在实施监督过程中,发现“三违”现象,应当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

4.3.3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安全设施工程的工程质量承担监理责任。在实施监理的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单位整改,严重的要求施工单位停工并报告公司。

4.3.4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成后,基建部应按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对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措施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保证安全。

4.3.5.1建设项目属于国家和省级重点建设项目的,根据规定建设项目需要试运行的应当在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进行试运行。

4.3.5.1.1安监部应当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研究提出建设项目试运行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及对策,制定试运行方案,安监部备案留存。

4.3.5.1.2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后,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进行试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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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试运行设备调试阶段,应同时对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措施进行调试,作好相关记录。

4.3.5.1.3试运行时间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日。试运行正常完成后,安监部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措施进行验收评价,安全评价机构编制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4.5.3.1.4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提交安全设施设计备案意见书(复印件);施工单位的施薪水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及其存在问题的整改确认材料;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或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及资格情况。

4.5.3.2不属于国家和省级重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由安监部组织实施,形成书面报告,并按照相关规定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4.6安监部负责建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文件资料档案,交办公室基建部妥善保存。

4.7建设项目正式投入运行后,必须将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措施和生产设施同时使用。 5、相关记录

5.1《安全设施试运行和调试记录》 XXXXX有限公司文件 安全标准化管理手册 会签部门及 74 / 97 签发日期: 文件编号: 版本: 页次:

人员代表 撰稿: 核定: 签发: 安全检查及隐患治理制度

1、目的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安全检查及隐患治理长效机制,预防和减少各种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公司财产免受损失。 2、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属部门及场所。 3、职责

3.1总经理对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全面责任,并保证隐患整治所需的资金投入。

3.2安监部负责组织公司安委会有关成员对工厂进行安全检查,负责整改的跟踪和验收。

3.3各部门负有对辖区内各项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隐患整改和督查的责任。 3.4专业性安全检查、检测,由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3.5安监部负责对提出或举报事故隐患的员工申请奖励,对拒绝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部门或员工提出惩罚措施。

3.6 安监部负责统计事故隐患,向公司管理者汇报。 4、程序

4.1定义与分类

4.1.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为不安全行为及管理上的缺陷。

4.1.2事故隐患分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局部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治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而难以排除的隐患。

4.1.3安全检查的类别应该包括:综合性检查、季节性检查、专业性检查、日常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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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节日前检查、安全主管部的门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查领导管理、查制度落实、查防护措施、查隐患整改、查教育培训、查各种记录。

4.2工作程序

4.2.1安监部在每年的十二月底,编制公司下年度的安全检查工作计划,并报公司总经理核准实施。

4.2.2各部门及各级人员,在规定时间组织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完善各种记录,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档案,并实施监控治理。

4.2.3各部门、各相关人员所进行各种安全检查,应建立完善安全检查台账,并统一报到安监部存档。

4.3安全检查

各项安全检查,必须要有安全检查表,且每种安全检查表都要有编制单位、审核人、批准人,检查表至少包括:序号、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检查标准或依据、检查结果,签字等。

4.3.1综合性检查

(1)公司级综合检查:安委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组织编写《厂级综合性检查表》,每季度末对厂区,特别是重点要害部位进行一次综合性的事故隐患检查,包括部门、车间事故隐患整改和落实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情况,安委会将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汇总,填写《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安监部跟踪、复查各部门事故隐患整改情况,形成相关记录,并连续保存。

(2)车间级综合性检查:部门(厂)经理、车间主任、有关技术人员,结合公司及车间实际,编写《车间级综合性检查表》。每月下旬对辖区的车间,进行一次安全综合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填写《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并连续保存相关记录。

4.3.2季节性检查

安委会主任或副主任,每年针对春季(每年3月)、夏季(每年6月)、秋季(每年9月)和冬季(每年11月)的生产特点,组织人员编制季节性安全检查表,并组织检查,并保存检查记录。

(1)春季安全检查的内容为:防雷、防静电、防解冻跑漏等。 (2)夏季安全检查的内容为:防暑降温、防台风、防洪防汛等。 (3)秋季安全检查的内容为:防火、防冻保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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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冬季安全检查的内容为:防火、防爆、防冻、防滑和防中毒等。 4.3.3专业性检查

专业性检查主要是对压力容器、电气装置、机械设备、建(构)筑物、安全装置、防火防爆、防尘、检测仪器等进行专业检查。

各相关部门负责编制本部门管理职责范围内的专业检查表,每半年组织一次专业检查,并填写、保存相关记录。

4.3.4节假日检查

重大节日(春节、十一)放假前,各部门须依照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结合生产实际,编制《节假日检查表》,检查辖区动火、高空、有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的安全情况;对管辖的机械、电气设备及附件、安全设施设备,化学品的储存、使用等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填写《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并及时整改,消除隐患。

4.3.5日常检查

(1)各部门负责人组织每日每班安全检查,各班组内自查,班组间互查。各班组在作业前后、交接工序时对自身的环境,机台和工作程序要进行安全检查,并互相监督。公司每个员工发现事故隐患,有责任向本部门领导或者安监部进行汇报,公司给予一定奖励。

(2)安监部每天进行安全巡查,,由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发现内部员工和委外作业人员违反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违规行为,应立即制止和纠正;规范厂区生产、建设、生活秩序;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如可当场整改,要当场整改,如不能当场整改的下达《安全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督促相关部门限期整改,保存好相关记录。

4.3.6主管部门安全检查

安全主管部门的安全检查,安监部负责接待,公司主要负责人、各生产部门主管、安全专管配合检查,安监部准备安全检查的基础资料和安全工作汇报材料;各部门做好检查准备,查出的事故隐患,由安监部填写《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并督促相关部门立即或限期整改。

4.4隐患排查、登记和消除报告管理

4.4.1在隐患排查前完善隐患排查方案,明确排查的目的、范围和要求。每次检查出的事故隐患要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责任部门治理。治理结果也会在下次的安全例会中汇报;安监部按治理期限组织治理验收。

4.4.2对查出的隐患,责任部门或人员应完善隐患治理方案:要求有包括目标和任务、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机谈判人员、时限和要求;隐患治理措施要求针对性强;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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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治理措施应包括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教育措施、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等;隐患治理工作形成闭路循环。

4.4.3对确有客观原因,不能按期完成整改的事故隐患,相关车间必须在限定期限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说明原因,并将延期期限及安全措施,上报本部门负责人和安监部,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延期,须同时报至总经理。

4.4.4各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发生事故,并及时向相关领导报告整改进度及整改存在问题等情况,相关领导要及时指挥、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事故隐患整改按期完成。

4.4.5对检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包括安全主管部门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由安监部上报总经理,同时组织责任部门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安监部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并及时向安全主管部门反馈隐患整改情况。安监部负责建立重大事故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评价报告与技术结论; (2)评审意见;

(3)隐患治理方案包括资金概预算情况等; (4)治理时间表和责任人; (5)竣工验收报告; (6)备案文件。

对暂时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隐患所在部门或车间应制定并落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并由安监部书面向主管部门和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报告要说明无力解决的原因和采取的防范措施。

对不具备整改条件重大事故隐患,必须采取防范措施,纳入隐患整改计划,限期解决或停产;书面向主管部门和当地、安全监管部门报告,报告要说明不具备整改条件的原因、整改计划和防范措施等。

4.4.6安监部组织人员每月进行一次风险分析,并应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对生产现场和生产过程、环境存在的风险和隐患进行辨识、评估分级,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2)对生产作业过程中人的不安全行为进行辨识,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3)根据相关方提供的服务作业性质和行为定期识别服务行为风险,采取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并对其安全绩效进行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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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部每个月汇总并记录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统计分析表,并向安监局报送。 4.4.7对于拒不治理或治理不到位的行为予以50~500元/次的罚款。安监部提出处罚报告,报安委会批准后立刻实施处罚。 5、记录

5.1《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统计分析表》 5.2《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 5.3《综合性检查表》 5.4《季节性检查表》 5.5《专业性检查表》 5.6《节假日检查表》 5.7《日常检查表》 XXXXX有限公司文件 安全标准化管理手册 会签部门及 签发日期: 文件编号: 版本: 页次: 79 / 97

人员代表 撰稿: 核定: 签发: 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发放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合理发放、使用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以下简称防护用品),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领用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的所有单位和个人。 3、职责

3.1 安全委员会负责建立《劳动防护用品领用标准》。

3.2提供部负责审核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相关资质,和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

3.3办公室负责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采购计划的编制和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 3.4各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据本制度实施监督管理和落实。 3.5员工个人应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程序

4.1发放原则

4.1.1公司必须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并督促、教育、指导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使用,任何人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应当按规定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也不得随意延长或缩短防护用品的使用期限。

4.1.2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保障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的一种辅助性、预防性措施。它不能代替设备的安全防护和对尘毒物质的治理,更不是生活福利用品。应当节约、合理使用,注意保护,防止浪费。

4.1.3本公司颁发的《劳动防护用品领用标准》(以下简称“领用标准”)是根据员工的工种、劳动条件、工作性质制定的,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扩大发放范围,提高发放标准。

4.1.4不在岗员工不应享受劳动防护用品待遇,员工因事(含学习、驻外工作、长期外借、出国等)、病、产假等原因离岗六个月及以上停发各类防护用品。在规定期限(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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般为一年内)恢复原岗位工作的人员,可经人事行政部批准补发部分大件劳动防护用品(如棉服、工作皮鞋等),其他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不再补发。

4.1.5各部门有责任教育和监督员工按照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凡经过教育仍不按规定配戴劳动防护用品者,任何人有权令其停止作业。

4.2编制采购计划

4.2.1需要采购时由生产部将本部门采购需求汇总到办公室,由办公室编制完成公司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采购计划,经人事行政部审核,副总经理审批后,由提供部按质量要求进行采购,财务部安排安全专项资金保障采购所需费用。

4.2.2如有急需或计划外增加防护用品的部门,库存量不够时,领用部门可随时提出申请报办公室做计划,经副总经理审核签字后,进行采购。

4.3 采购

4.3.1提供部应选择具有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经营相关资质的单位采购,实施资质审核后按照公司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采购计划进行采购。

4.3.2 采购过程中,经营劳动防护用品的单位必须提供以下资料,并由提供部将劳动防护用品提供商的相关资质复印件留存一份备查,作为安全部进行安全检查的一项内容。

(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2)产品合格证

4.3.3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 4.4发放和领用

4.4.1 工种相同且劳动条件相同,应当发放相同的防护用品;从事多样工种作业,按其经常从事或主要从事的工种发放相应的防护用品。如果发放的防护用品在从事其它工种作业时确实不能适用,还可以另发放其所必需的防护用品,作为备用。

4.4.2凡取得报酬的外来人员(包括科研、设计、劳务、承包工程等),劳动防护用品开支已包括在支出费用之内,用人单位一律不得发放劳动保护用品。现场临时使用的安全帽由联系单位负责借用,损坏赔偿。

4.4.3领用部门、办公室均建立“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记录”作为原始记录,详细记载使用者所在部门、姓名、工种、领用防护用品的品种、数量、发放日期等信息。

4.4.4员工变换工种,原发放防护用品的使用期限按原工种规定未到期时,不符合新工种规定品种的,由领用部门负责收回,作为备用品,符合新工种规定品种的,应继续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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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

4.4.5 具体发放程序按公司员工工装及劳保、办公用品发放管理规定》执行。 4.5报废

4.5.1已到期的劳动防护用品可视为报废。

4.5.2未到期的劳动防护用品,经安监部和使用单位配合确认其防护性能已失效,可视为报废。 5、相关文件

5.1《劳动防护用品领用标准》 6、相关记录

6.1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记录》 6.2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台账》

XXXXX有限公司文件 安全标准化管理手册 签发日期: 文件编号: 版本: 82 / 97 会签部门及人员代表 页次:

撰稿: 核定: 签发: 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1、目的

公司在发生紧急重大事故时,能够快捷、有序、有效地采取各种应变措施,及时控制处理险情,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 2、范围

适用于公司日常应急救援工作管理及事故发生后的紧急救援。 3、职责

3.1公司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编写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事故发生后的指挥工作。

3.2负责组织应急预案的培训、演练、评审、备案和事故发生后的相关工作。 3.3各部门负责辖区内应急救援器材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并积极参加事故预案的演练和事故发生后的应急救援工作。 4、程序

4.1应急管理组织

公司成立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总体负责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由公司总经理和各部门经理组成,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安监部。一旦发生重大事故时,以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为基础,成立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及事故应急救援办公室,该办公室设在生产区域适合安全有效指挥的部位。

4.2应急预案管理 4.2.1应急预案制定

(1)成立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

公司成立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负责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应急预案编制小组依据初始资料的收集、危险源辨识、应急救援能力的评估、应急预案的编制、预案的内、外部审核及备案,做出具体的预案编制计划。

(2)危险分析和应急能力评估 1)危险分析

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进行危险源辨识,辨识出本单位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确定具体危险源,形成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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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应急能力评估

依据风险分析的结果,应急预案编制小组的人员,对本单位的应急能力(包括应急人员、应急设施、应急装备和物资等)进行评估,判断能否满足本单位的应急救援需求,不满足的进行整改。 (3)应急预案编制

应急预案编制小组成员,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事故,结合危险分析和应急救援能力评估的结果,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编制公司的应急救援综合预案。

综合预案相当于总体预案,总体阐述预案的应急方针、,应急组织机构及相应的职责及应急行动的总体思路。

专项应急预案,是在综合预案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本单位特定危险的特点,对应急的形势组织机构、应急活动等进行更具体的阐述,具有较强的针对性。

现场处置方案,是在专项预案的基础上,根据具体情况编制的,是针对具体装置、场所、岗位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

4.2.2应急预案的评审

(1)预案编制完成后,由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就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进行内部评审,通过评审发现预案有欠缺的,由预案的主要编制人员对预案进行修改。修改后,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再次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审,直到通过评审。内部评审通过后,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织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市局评审专家,就预案各要素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外部评审。

(2)在潜在事件和突发事故发生后,应及时评审已实施的应急救援预案,根据评审结果及时修订。

4.2.3应急预案的发布

各种预案评审通过后,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签署发布,并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4.2.4应急预案的演练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发布后,须及时将应急预案发放到有关部门、岗位职工和相关方,并定期组织学习演练。在演练过程中,须要求涉及危险设施的员工和相关的安全管理人员一起参与演练。在每次的演练结束后,应结合演练中暴露出的问题、以及演练程序、内容和方法进行讲评。

4.2.5应急预案的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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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

(1)公司因兼并、重组、转制等导致隶属关系、经营方式、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的。 (2)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的。

(3)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新的危险源的。 (4)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 (5)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 (6)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 (7)应急预案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 4.2.6应急预案的培训

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督促落实各部门,须将应急预案纳入安全培训,对应急预案的培训内容、培训目标、培训形式、培训频次及培训要求做出具体规定。

4.3应急救援器材的维护及保养

4.3.1各部门建立本单位《应急救援器材设施台账》(见附件),由安监部汇总为公司《应急救援器材设施台账》。

4.3.2为保证应急救援器材设施的正常运行,各部门应加强对其日常维护及保养,保证至少每季度对对应急救援器材进行维护保养一次(有使用期限的除外)。

4.3.3涉及定期维护应急救援设备,由所属部门送往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校验,同时将检验单位出具的检验资料存档。

4.4应急救援预案备案

安监部负责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通报周边单位:XXXX有限责任公司,使该单位了解我司应急救援的措施和方法,使之具备应急反应能力。 5、相关文件

5.1《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 5.2《XXXXX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记录

6.1 《应急救援器材设施台账》

6.2 《应急救援器材设施维护保养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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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有限公司文件 安全标准化管理手册 签发日期: 文件编号: 版本: 页次: 会签部门及人员代表 86 / 97

撰稿: 核定: 签发: 安全事故管理规定

1、目的

确保第一时间内对受伤人员及出现事故的设备进行施救和控制,保证事故发生经过的真实,合理界定事故责任,使事故处理更刚正、合理、有效并起到相应的警醒责任。 2、范围

公司内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设备损坏及设备非正常停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所有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 3、职责

3.1 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1)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安全操作规程、生产场所安全日视化管理。保证生产过程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安全管理、法规和标准;

(2)负责公司安全事务的对外联络;

(3)负责组织工伤调查分析会,对危险源和工伤提出改进和再发生产防止对策,提出和组织实施改进措施;

(4)负责定期监督检查工厂的安全生产及管理状况;现场安全巡视,监督实施和检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5)负责公司安全培训教育整体规划工作; (6)负责现场劳动保护措施到位。 3.2 安全员职责:

(1)负责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协助主任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参加公司制订、修改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安排组织所辖区域的“安全日”活动及防事故演习;

(3)搞好本辖区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考核工作,具体负责新入厂人员的安全教育,督促检查各单位、各岗位安全教育的执行情况;

(4)每天深入现场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章作业,对紧急情况和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工作,并立即报请领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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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负责所辖区安全设施、防护器材、灭火器材和事故隐患管理,提出改建意见和建议;

(6)负责伤病人员借款、医疗安排以及各类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做好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以及档案管理工作;

(7)对车间、班组管理人员进行业务指导。 3.3 各安全员职责: 3.3.1 生产中心安全员

(1)负责生产中心工伤人员借款、医疗安排、结账等项工作; (2)其他职责与资料管理安全员内容相同; 3.3.2 工伤管理安全员

(1)负责各类工伤保险外报工作;

(2)负责各类工伤事故的费用统计编制工作; (3)负责各类工伤事故的后续法律处理工作; 3.3.3 资料管理安全员

(1)负责各类事故的档案管理工作;

(2)负责安全会议记录、整理,安全制度、有关文件的起草下发工作; (3)负责安全生产检查记录、整理、通报工作。 4、办公室地点及电话:

4.1 办公室地点:办公楼二楼生产部 4.2 办公室电话:

外线电话——8501066 内线电话——8020 5、事故处理程序:

5.1 发生事故时,事故当事人或第一时间现场见证人,有责任并应立即向部门主管汇报。该部门主管要及时有效的控制事故局面、及时抢救伤员、及时控制设备,包括协调车辆、家属联络、住院费用垫付、应急陪护人员安排等,确保人员伤害程度或设备损害程度不再扩大,并立即汇报到安监部及相关领导;

5.2 公司安全员负责及时向工伤保险机构申报,安监部主管安全员立即到现场对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掌握第一手资料;

5.3 事故发生12小时内,事故单位负责人必须填写《人身伤害(机械设备)事故报告》,经主管副总签字后上报公司安监部;24小时内上报市工伤保险机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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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事故发生3天内由安委会根据《人身伤害(机械设备)事故报告》和对事故情况的调查分析开会研究界定责任,对责任事故和人为事故的责任人确定经济处罚额度,并出具最终事故处理结果在公司范围内进行通报;

5.5 生产部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其治疗过程中的相关联络、资料(费用票据、事故报告等)的整理归档工作由生产部安全员负责,其他部门人身伤害事故的相关资料、事故报告等有关工作由公司安全员负责;

5.6 受伤人员医疗过程中的相关费用,轻伤无需住院的由其个人先行垫付;需要住院治疗的,可由安全员向公司申请工伤借款或由本部门先行垫付,部门垫付的费用在三天内转入公司安全员账户挂账。员工在事故中发生人身意外伤害的, 受伤害者的医疗费用由公司承担。

5.7 受伤人员需要住院治疗或输液治疗的应到市工伤保险机构指定的医疗单位就诊,在治疗时的用药等级,按照《医疗保险赔付用药标准》的规定用药(通常所说的“医保药”),用药前经办人必须向医院申明使用“医保药”,未经批准擅自领用丙类药的,不予核销。医疗结束后,当事人或安全员同时将相关有效票据交安全员,由其负责办理后续相关事宜,核实相关医疗单据,并通知当事人到财务部办理领、扣款等财务手续。 6、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程序:

6.1 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受伤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6.2 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的责任; 6.3 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6.4 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6.5 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6.6 人力资源部根据事故处理保险报销等事项。

6.7 事故处理时要遵守“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的原因没有调查清楚不放过;事故的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患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6.8 设备事故除按程序处理以外,对事故直接责任人、直接领导、部门领导的责任追究,由总经理办公会决定。 7、奖惩条例:

7.1 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处罚办法:

(1)公司针对各岗位工作、各种设备设施、专用工具等均制定了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使用程序(含特殊设施本身的使用注意事项),公司将对违反公司安全操作规程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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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程序的行为给予严厉处罚;

(2)公司员工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及违规使用专用设备设施工具的,每人每次罚款500元;对违规员工所在部门的直接负责人给予减半的罚款处理(若直接负责人已对当事人进行安全教育处理并及时反馈者,则不对直接负责人进行处理);

(3)部门主管领导对自己发现或经本部门员工举报的员工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问题,应及时按规定进行处罚并上报安委会备案,此种情况对部门主管经理不予处罚;如该部门领导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问题不予上报或给予隐瞒甚至包庇的,一经查证属实,对该部门领导除给予罚款500元外,并视情节给予行政处罚至降职处理;

(4)公司相关领导或职能部门在进行定期与不定期检查时,发现部门员工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而该员工所属部门的当班领导未尽管理、监督职责的,除对违反者本人予以处罚外,对部门领导给予减半的处罚处理;

(5)对因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而引发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按上述规定给予责任人处罚外,同时有权对造成的经济损失依法对其予以处罚。

7.2 责任事故经济处罚额度:

7.2.1 意外事故:完全由非主观能控制的原因或自然不可抗力引起的事故,事故的当事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7.2.2 责任事故:根据当事人所应承担的事故责任和给公司造成损失额度的大小(损失额度包括:机器设备损失、原材料损失、误工损失、受伤者医疗费用和其他损失等)由安委会对造成事故的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具体分类如下:

(1)一般责任事故:

事故责任人未能严格遵守公司机械设备操作规程和生产工艺流程或在工作中麻痹大意,安全意识淡薄造成的事故,损失额度在10000元以下的。

①损失额度为0-5000元的,处罚金额为50-200元。 ②损失额度为5000-10000元的,处罚金额为200-500元。 (2)重大责任事故:

当事人严重违反操作规程,不负责任,玩忽职守,影响较坏或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的。 ①损失额度为0-5000元的,处罚金额为200-500元。 ②损失额度为5000-10000元的,处罚金额为500-1000元。

③损失额度为10000元以上的,处罚金额为2000元以上直至赔偿全部损失,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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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3 人为事故:指人为主观或屡教不改在工作中违反操作规程或毁坏公司设施设备的行为。无论给公司造成损失大小,一律按实际赔偿,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500-5000元处罚并对责任人开除处理,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8、相关记录

8.1 《人身伤害(机械设备)事故报告》 XXXXX有限公司文件 安全标准化管理手册 会签部门及人员代表 撰稿: 核定: 91 / 97

签发日期: 文件编号: 版本: 页次: 签发:

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管理制度

1、目的

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持续改进安全管理绩效,使安全生产管理达到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为进一步验证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措施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提高公司基础安全管理水平,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指标的完成情况,制定本制度。 2、范围

公司各部门、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工作。 3、职责

3.1 主要负责人对公司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工作全面负责,负责组织每年一次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工作。

3.2 公司安委会负责对绩效评定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提出纠正、预防的管理方案。

3.3 安监部负责将最终的绩效评定结果向所有部门和从业人员进行通报。 3.4 所有部门人员必须积极配合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工作。 4、程序

4.1 考核准则

(1)《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 (2)公司安全管理“三项制度” (3)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4.2 计分办法

4.2.1 根据《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的有关要求,针对公司实际情况,如实进行得分及扣分点说明、描述,并在自评扣分点及原因说明汇总表中逐条列出。

4.2.2 评定过程中累计扣分的,均为直到该评定内容分数扣完为止,不出现负分。 4.2.3 《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总分共计1000分,最终绩效评定分数要换算成百分制。换算公式如下:

标准化得分(百分制)=标准化工作评定得分÷(1000-不参与考评内容分数之和)×100。

最后得分采用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一位数。 4.3考核周期与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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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 主要负责人每年第二季度组织一次对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行一次绩效评定,验证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措施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指标的完成情况。

4.3.2 公司如果发生死亡事故或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化时,应重新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工作。

4.4 考核程序 4.4.1 考核前准备

(1)主要负责人于于每年自评前两周成立安全标准化绩效考核小组,成员覆盖公司相关管理人员。

(2)自评前安全标准化绩效考核小组按照《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落实主责部门。

(3)首次会议由安全标准化绩效考核小组组长主持,公司领导、部门负责人和相关管理人员参加,确定每个要素的主责部门和完成期限,形成评定计划。

(4)各主责部门按照自评计划和相关要求组织自评材料。 4.4.2考核实施

(1)安全标准化绩效考核小组组长召集小组成员召开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会议。 (2)安全标准化绩效考核小组按照《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的相关要求对各部门的标准化相关材料进行考核打分。

(3)对各要素未达到考评分值的,要求其主责部门对未完成项写出整改计划,达到所必须的分值。

4.4.3考核结束

(1)标准化绩效评定工作要形成正式文件,对各要素考核结束后,所有与评定工作相关的材料最终要汇总形成《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工作报告》,并将结果向所有部门、从业人员进行通报。

(2)在评定工作中,发现安全管理过程中的责任履行、系统运行、检查监控、隐患整改、考评考核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讨论提出纠正、预防的管理方案,并纳入下一周期的安全工作实施计划中。

(3)各部门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情况的评定结果要纳入部门、员工年度安全绩效考评。 5、相关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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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工作计划》 5.2 《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工作报告》

5.3 《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扣分点及原因说明汇总表》

知识改变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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