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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代政治得失笔记-唐朝制度

来源:华佗小知识
唐(据钱穆先生《中国历代政治得失》整理)

皇帝“敕”选稿、补充修润 拟稿(“五花判事”)

组织

中书省 中书令&中书侍郎 &中书舍人(7-8人)“定旨出命” 覆核(涂归) 宰相 门下省 侍中 & 侍郎 & 给事中 “三省” 政事堂 2~10+人 执行 尚书省 尚书令& 左、右仆射

三品 ↓ 实际

执笔 中°若不经过中书、门下两省而下诏令。 eg.中宗“斜封墨敕”→斜封官,轻视。

央五品上-吏部可提名,宰相决定 政吏:人事及任用 五品下-吏部依法任用 府 尚书省 户:民政,户口

(最高行政机构) 礼:宗教,教育

都 堂

六部 兵:军事 左仆射 右仆射

吏兵 刑:司法

工:建设

每部四司

户礼刑工上午都堂办公集体办公;下午各部分别办公。《唐六典》

上 >10,0000

州 刺史(地方高级行政首长).358个 中 20000--10,0000 地方 上 >6000户 下 <20000

中 3000--6000 下 <3000户

掾属由分配。

左御史:朝廷(尚书省及六部)—“分察” 御史台

(监察) 右御史:州县地方—————————“分巡” 弊:的监察官 地方行政官;“节度使”造成“藩镇”

礼部. 进士及第后有作官资格(才学) ——进士/明经

科举 科举

吏部. 仪表、口试、行政公文等(干练) 利:“开放政权” 弊:“士十于官,求官者十于士,士无官,官乏禄,而吏扰人”. 散官、闲官、“员外”、“候补”

1、分派地方,不熟悉地方民情。吏管实事,用权力,只手遮天 2、升官不易,敷衍了事。

(中宗后分)

租:粟米之征—国家分地,负担租额(40税1),年老(18-60)缴还。有田始有租 田赋

庸:力役之征—每人每年服役20天。 有身始有庸 制度

调:布帛之征—贡各地土产给(丝、麻织物)。 有家始有调

帐籍 帐:壮丁册子—每年重造,比/年。 (极繁琐) 制度 籍:户籍册子—三年重造,比/3年。州县存5比,户部存3比。 两税制:春秋两次收税。唐德宗建中元年,财务大臣杨炎策划。

“量出为入”,按郡县分摊,贫乡逃户迁到富乡,贫更贫,富更富。 不收米谷而改收货币,商人上下其手,农民损失很大。

汉:全农皆兵,兵农合一,“寓兵于农”,训练不精。 唐:全兵皆农,国大人多。“府兵”

州 地方行政 县上 1200人 中 1000人

行政区域 府 屯扎地,“折冲府” 下 800人

根据户口本上各家财富产业分为就等,下三等民户,没资格当兵。 府兵:二十岁服役,首都宿卫一年,此外都在本府,耕田为生。 折冲都尉,练兵 上番

500里—宿卫一次得5番 1000里—宿卫一次得7番 1500里—宿卫一次得8番 2000里—宿卫一次得10番 >2000里—宿卫一次得12番

军官:直辖,16卫,各卫设大将军。

武官:勋阶,有勋号无实职,但有经济/名誉优待。——升勋 文官:品级。 ——升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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