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领导带班检查制度
1、公司安全科每月不定时对项目部领导带班情况检查不少于两次。
2、主要检查带班领导对当班安全生产状况掌握情况,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以及危险源点的检查情况,对现场人员安全作业的指导情况;是否能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规行为,严禁违章指挥;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带班交制度履行情况。
3、每次检查结束后,应将检查的情况、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整改情况记录存档备查。
4、对项目部带班领导职责履行较好者,每次相应绩效考核加10分;能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规行为,严禁违章指挥的,每次相应绩效考核加5分; 当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或遇到险情时,及时采取有效紧急处置措施,避免事故的带班领导,每次相应绩效考核加10分。
5、检查中每发现一次带班领导未请假且不在施工现场,扣带班人员绩效考核10分;每发现一次当天带班人员未认真履行带班职责,扣相应绩效考核5分;每发现一次项目部带班领导对检查中提出的问题,不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扣相应绩效考核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