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华佗小知识。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父母给儿子的婚前财产,女方有权利要吗

父母给儿子的婚前财产,女方有权利要吗

来源:华佗小知识

法律主观:

在夫妻双方无特别约定的情况下,一方对其婚前财产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赠与父母,赠与人处分自己合法的个人财产,可以与父母签订赠与合同,转移财产的所有权。 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夫妻双方对婚前财产未作特别约定的,当事人可以独自行使婚前财产的所有权,选择将婚前财产赠与父母。 夫妻双方对婚前财产有书面约定,并约定婚前财产归共同所有的,婚前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当事人不可以独自行使处分权,必须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 协商之后,对方愿意的,当事人方可将婚前财产给父母,协商之后,对方不愿意的,当事人不得将婚前财产给父母。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0.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17654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