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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缓行政拘留之后怎么不执行的呢?

来源:华佗小知识

行政拘留暂缓执行的申请,既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提出,也可以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提出,但都必须在行政拘留处罚决定尚未执行或者尚未执行完毕前提出。因为如果行政拘留决定已实际执行完毕,就不存在适用行政拘留暂缓执行的问题了。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必须由被拘留人亲自提出,其近亲属及其他人均无权提出。

怀孕被暂缓行政拘留还是不执行拘留

应当被执行行政拘留的人怀孕的,不再执行拘留。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条件是什么?

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暂缓行政拘留决定应该怎么申请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因此,你应当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具体哪个部门承办就找那个部门)提出暂缓执行申请,同时提出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

行政拘留能暂缓执行吗

行政拘留是指机关依法对违反行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暂缓执行拘留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第一,被处罚人对拘留决定不服,并且已经向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向有关机关提出了符合条件的保证人,或缴纳了符合条件的保证金。

第三,提出暂缓执行的书面申请。

第四,机关认为暂缓执行没有社会危险性。

因此,被处罚人符合一定条件的,机关可以按照法定程序对其暂缓执行行政拘留。

行政拘留暂缓执行什么意思

即暂时不执行行政拘留决定。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行政拘留的法律流程为:

1、机关依法受理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的案件;

2、受理案件后依法对案件进行调查;

3、有证据证明有违法治安管理的事实的,可以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

4、执行行政处罚。 该内容由 蒋小松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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