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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女方要孩子是否有权利要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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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女方要孩子的有权要房子,只要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或者是女方个人的财产。法律规定,如果房产是女方的个人财产,因为女方享有所有权,所以女方自然有权索要房屋。房产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的,那么女方有权利主张对夫妻共同房产进行分割。反之,若房产是男方个人财产的,则女方无权索要房产,房产在离婚后仍归男方个人所有。

一、男方出钱买房子写女方名字离婚后怎么分配

首先,如果男方买房所用的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无论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都不影响这个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属性,离婚后可以一人一半。但是如果用于买房的是男方婚前的财产或者其他个人财产,房产证上只写了女方一人名字的,则这套房产应当归女方所有,男方在离婚时无权请求分割,如果存在被欺诈等情形的,可以起诉到人民。

二、房产证上加名字离婚财产一人一半吗

如果有女方名字,女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有协议从协议,没有协议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贡献等因素。另外,如果是婚前购房且没有共同还贷部分,那么离婚时,如果房产证只有男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归产权方所有。

如婚前购房但共同还贷,房产证只有男方名字,根据法律规定,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产权证上加名字性质上属于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予,因此婚前或婚后加从法律效力上并无区别。所以说,如果有女方名字,女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有协议从协议,没有协议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贡献等因素。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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