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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拘留程序

来源:华佗小知识

法律分析:行政拘留程序:首先,由办案机关提出拘留意见,报系统内部法制处审核通过后,由机关负责人批准;然后,行政拘留应在24小时之内通知家属,下达行政拘留通知书;被拘留人对拘留处罚不服,有权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十七条 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2日内送达被处罚人。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

有被侵害人的,机关应当将决定书副本抄送被侵害人。

第九十 机关作出吊销许可证以及处2000元以上罚款的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权要求举行听证;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要求听证的,机关应当及时依法举行听证。

第九十九条 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30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机关批准,可以延长30日。

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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