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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资金罪的认定是什么?

来源:华佗小知识

我国刑法对挪用资金罪的认定标准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一般情况下,认定:第一、挪用的资金数额是区分挪用单位资金的违法违纪行为和犯罪行为的重要标准之一。认定:挪用单位资金罪中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没还的;或没超过三个月,但是数额较大、并且进行营利活动的。第二、挪用资金的时间。挪用资金罪的必备要件是超过三个月未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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