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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理工程结算价超过合同价10%的情况?

来源:华佗小知识

工程结算超出合同约定的价格,根据实际施工情况分析。根据约定结算工程价款,无约定时可参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标准结算。备案的中标合同应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

法律分析

工程结算超出合同约定的价格,要根据实际施工的情况分析。

1、当事人对建设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结算工程价款。

2、因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当事人对该部分工程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

3、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

拓展延伸

应对工程结算价超出合同价10%的策略与措施

应对工程结算价超出合同价10%的情况,可以采取以下策略与措施。首先,与相关方进行沟通和协商,了解造成超支的具体原因,尽量寻求双方共识。其次,进行合同条款的审查,确保合同中是否存在相关索赔、调整价格的条款,并根据合同约定采取相应的法律手段。同时,进行详细的成本核算,对超出合同价的部分进行合理的解释和解决方案的提出,以确保合同履行的公平性和合理性。此外,可以考虑与供应商、承包商等相关方进行谈判,寻求降低成本或重新谈判合同的可能性。最后,如有必要,可以寻求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包括仲裁或诉讼等。通过以上策略与措施的综合运用,可以有效应对工程结算价超出合同价10%的情况,并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结语

综上所述,对于工程结算超出合同约定价格的情况,我们可以采取多种策略和措施来解决。首先,与相关方进行沟通和协商,寻求共识;其次,审查合同条款并采取相应法律手段;同时,进行详细的成本核算并提出合理解决方案;此外,可以与供应商、承包商谈判或重新谈判合同;最后,如有必要,可以寻求法律途径解决纠纷。通过综合运用以上策略与措施,我们能够有效应对工程结算价超出合同价10%的情况,并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当事人对建设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结算工程价款。

因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当事人对该部分工程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价款结算参照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

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约定按照固定价结算工程价款,一方当事人请求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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