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华佗小知识。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如何确定欠款诉讼管辖

如何确定欠款诉讼管辖

来源:华佗小知识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民事诉讼的管辖规定如下:(一)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二)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又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四)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辖区的,各该人民都有管辖权;(五)《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管辖。另外,也可以约定管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辖区的,各该人民都有管辖权。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0.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17654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