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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取保候审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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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批准逮捕的机关是检察机关,机关是执行机关,没有权办理取保。《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人民、人民和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 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 机关执行 。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 人民、人民和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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