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中能够约定违约金,但约定的违约金不能低于造成的损失,也不能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民法典规定违约金不能超过合同金额的百分之三十。合同无效后,违约金条款仍然有效,因为其具有相对的性。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但结算和清理条款仍然有效。
法律分析
一、借款合同中是否能够约定违约金
借款合同中,能够约定违约金。
法律规定当事人能够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能够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或者仲裁机构能够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或者仲裁机构能够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能够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能够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或者仲裁机构能够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或者仲裁机构能够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违约金不能够超过合同金额是什么
民法典违约金不能超过合同金额的百分之三十。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或者仲裁机构能够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或者仲裁机构能够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能够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能够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或者仲裁机构能够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或者仲裁机构能够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三、合同无效约定的违约金条款是否还有效
合同无效后违约金条款仍然有效。
因为合同中设置的违约金条款具有相对的性,合同的效力消灭后,对于合同中约定的条款具有相对的特点,不因合同效力的消灭而失去效力。
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当事人能够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也能够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但是约定的违约金数额不能低于造成的损失,也不能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七条
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结语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借款合同中能够约定违约金,但约定的违约金应根据违约情况合理确定,不能低于造成的损失或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此外,违约金不能超过合同金额的百分之三十。另外,即使合同无效,约定的违约金条款仍然有效,因为其具有相对的性。合同的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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