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挪用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四条 挪用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与所列人员勾结,伙同的,以共犯论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挪用归个人使用,数额在5千元至1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2.挪用数额在一万元至3万元以上,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 的;
3.挪用归个人使用,数额在一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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