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刑事拘留为3日,案情复杂的可延长4日,对于流窜作案、结伙作案、多次作案可延长至30日。在刑事拘留期间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有7天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一条 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党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