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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中离婚转移财产

来源:华佗小知识

(一)一般离婚案件中恶意转移财产的情形有:

1、转移已有存款;

2、收入不存入夫妻名下的存折;

3、私自出售房屋;

4、私自出售其他夫妻共同财产;

5、私自无偿转让或赠与夫妻共同财产等。

(二)恶意负债的情形一般有:

1、制作虚假的欠条;

2、虚报开支;

3、在打虚假债务官司;

4、利用关联企业负债等。

一、夫妻一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怎么举证

夫妻一方转移共同财产的举证:1、收集其银行卡或存折线索,记下开户行等信息;2、收集其收入状况的线索,其转移不动产的证据;3、对于转移一般物品的,保留好购物或合同;4、收集其低价出售夫妻共同财产和利用关联企业恶意负债的证据;5、收集其制作虚假债务的证据,与债权人对质。

二、净身出户需要证据有哪些

净身出户需要的证据有:1、私自转移存款。对方收入很高,但是却不见存款时,另一方平时可注意搜集线索,必要时由律师出面调查,审判阶段也可要求对方说明收入的用途。2、私自馈赠、买卖。如果出现一方私自出售夫妻共同财产、或者是赠与第三人的情况,另一方可以依法主张买卖合同无效,并可以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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