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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扣12分的有哪些情况

来源:华佗小知识

开车扣12分的情况如下: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2、造成致人轻伤以上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3、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4、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百以上的;

5、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6、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车、逆行、穿越分隔带掉头的;

7、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

汽车的违章扣分处理流程如下:

1、准备本人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来到当地交警大队;

2、本人拿着资料来到交警大队违章处理窗口进行业务处理;

3、要求工作人员查询本人驾照分数和车辆违章明细情况;

4、要求工作人员处理好违章后,打印出关于车辆的所有交通违章缴款单,一式三份,自己本人签字确认,并在签字栏下方写上“无异议”,本人拿两份,一份存根一份银行缴款;

5、拿着交通违章缴款单按照单上金额去指定银行进行罚款认缴。

综上所述,如果驾驶人超速、闯红灯、不系安全带等违法行为,也会被扣分,但扣分数目一般较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任何人不得强迫、指使、纵容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

第二十三条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定期对机动车驾驶证实施审验。

第二十四条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重新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

对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一年内无累积记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延长机动车驾驶证的审验期。具体办法由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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