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了罚单不一定会罚款。
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应当依据事实和本法的有关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或者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对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贴罚单的依据:
1、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的,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对违法驾驶人处200元罚款;
2、机动车违反规定临时停车的,处200元罚款;
3、机动车在设有禁止停车标志、标线的地点停放车辆或临时停车的,处100元罚款,记3分。
综上所述,贴在违停车辆玻璃上的就是《违法停车告知单》,它代表该车辆出现了违停情况,告知车主需要去接受违停处罚,车辆已有违章记录,这将影响到车辆的正常年检,但在车主到机关接受处罚之前都不会产生滞纳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