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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独资公司变更登记程序

来源:华佗小知识

法律分析:国有独资公司变更登记程序如下(以名称变更为例):

1、自变更决议或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公司名称变更登记;

2、向公司登记主管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公司章程修正案;

(4)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5)法律、行规和决定规定变更名称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6)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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