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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体店无质量问题不退合法

来源:华佗小知识

实体店无质量问题不退是合法的,具体如下: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没有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不能轻易要求退货。

目前国家法律制度中,没有关于实体店7天无理由退货的相关规定,如果消费者想要退货,必须要跟商家协商,在商家同意的情况下才能退货,确认产品没有任何质量问题的,即使商家不同意退货也不违法。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1、消费者定作的;

2、鲜活易腐的;

3、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4、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

第二十四条

【退货、更换、修理的“三包”义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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