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专利产业化的提案内容及办理复文
摘要: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0037号提案内容及办理复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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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0037号提案内容
2012-02-24
案由:关于促进专利产业化的提案 提案人:杜黎明
审查意见:建议交由主办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科技部办理 主题词:专利产业
经过多年不懈的努力,我国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已经基本建成并与世界接轨,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增长速度迅猛,我国已经成为世界知识产权大国。但专利产业化率却较低,仅约5%左右,而发达国家则为80%左右。
一、制约我国专利产业化的问题
1.企业尚未成为技术创新与专利产业化的主体。企业本身的R&D经费(全国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严重不足,在发达国家,经费的绝大部分来源于企业(70%)。在我国,企业虽己经成为R&D经费的最主要的来源(42.6%),但优势并不明显。我国的企业还没有成为科技创新的主体,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薄弱。在市场经济比较成熟的国家,企业的科技活动投入一般占全国的70%—80%,我国与之相差甚远。
2.R&D投入不足与结构失调。一是研发经费与国内生产总值之比(R&D/GDP)过低。知识产权研究与开发经费的总量数据和结构数据是分析与评价一国技术创新规模、运行状况与发展趋势的主要指标。但是我国R&D经费占GDP的比重长期维持在0.65%—0.83%的低水平。二是R&D经费执行结构不合理。在经济发达国家,企业都是最主要的R&D经费执行部门,表明企业在这些国家中是知识产权研究与开发活动的主要执行者,也是技术创新活动的主体。而从我国的情况看,基本上是一种企业与研究机构并重的格局,这两大部门经费占了我国知识产权研究与开发总经费的绝大部分。从R&D经费在各个研究类型的分布看,在我国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实验开发经费占全部R&D经费的比重分别为5.2%、22.6%和72.1%。这一数据与发达国家相比,可以发现我国在基础研究方面的投入比重较低,发达国家在这方面的投入一般达到15%—25%左右,而且我国在应用研究方面的投入也不足。主要原因是实验开发方面所占的比重过大,达到70%以上,从而导致这方面投入所产生的技术成果停留于实验室阶段,未能及时进行产业化。
3.我国专利质量不高,了专利的实施。我国的专利质量不高主要体现在:发明专利数量较少,原创性发明专利数量更少;专利技术的严谨性和成熟度较低。这些都影响和专利的实施和产业化。
4.专利产业化缺乏足够的利益驱动。作为R&D经费的投入者,其利益所在是完成规划和职责;作为研究机构,其利益是通过立项向部门申请资金同时设立专门部门进行项目的研究与开发工作,最后以成果的鉴定与评奖为目标;作为高校,其利益是通过自行申
报或与其他机构合作进行研究与开发工作,从而获取研究经费。显然这三者都不存在使他们进行专利产业化的利益驱动。
5.专利实施渠道不畅,技术市场不健全。专利信息平台还未大规模建立起来,缺少较完善的中介服务机构和。专利权人自己寻找生产厂家往往有一定的困难,而社会上的一些中介机构的不规范经营,阻碍了专利技术的市场化。
二、促进我国专利产业化的建议与对策
如何合理地解决专利产业化成为当务之急,这直接决定着我国专利产业化水平能否达到一个更高的层次。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以下建议和对策:
1.建立专利产业化基地。专利产业化基地是部门为促进专利成果规模转化利用,通过扶持、法律规范,并经命名认定而建立的专利技术成果商品化、市场化、产业化的基地。
2.面对专利实施渠道不畅、技术市场不健全的问题,国家已经采取了一些措施来促进专利交易的进行,如建立知识产权贸易网、建立知识产权交易中心等。除此之外,以下措施也是必要的:
(1)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评估体系。成立知识产权评估机构,建立评估制度和标准,建设知识产权评估专家库,培养成熟知识产权评估执业主体。
(2)健全专利转化中介服务机构。一是以专利代理机构为依托,成立专利实施与产业化服务部门,切实做好专利代理、专利诉讼、专利转化等一条龙服务体系。二是建立专利转化中介服务资质认证。
(3)建立专利技术经纪人职业。培养专利技术交易和产业化的专业经纪人,通过专业执业人员的中介服务,健全和推动专利技术转化交易市场的建立。
3.积极推进产学研联盟的建立,同时加强和完善知识产权立法,明确科技成果的产权归属。应促进建立以企业为主体、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参与的产学研联合体,形成优势互补、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的运行机制。对企业、行业协会和高等学校共同建设、培育并达到较高水平的产学研基地,给予财政资金支持和奖励。以达到鼓励、企业、高校及科研单位实施专利的积极性。
0037号提案复文 2012-02-24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11年6月29日以国知发办函字〔2011〕142号文函复:
杜黎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专利产业化的提案》收悉。促进专利产业化十分重要,为此我局和科技部均对提案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综合科技部意见答复如下:
一、我国专利产业化环境现状 1.R&D经费投入与结构
近年来国家财政科技拨款持续快速增长,2010年达到3800亿元,是2005年的近3倍,其中财政超过1800亿元,与地方的占比基本持平。全国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
(R&D)经费保持年均20%以上的增长速度,2010年接近7000亿元,R&D经费与GDP的比值从2005年的1.32%提高接近1.8%。其中企业R&D经费支出和R&D人员占全社会的比重保持在70%左右。同时不断优化财政科技投入结构,对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社会公益研究、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发的支持力度逐年加大,2010年国家重点基础研究计划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预算大幅提高,分别达到30亿元和82亿元,国家重点实验室和部门属公益性科研机构稳定支持力度持续增强。
2.已逐步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2007年修订的《科学技术进步法》明确规定了将财政性科技计划项目产生的知识产权授予项目承担者,鼓励其依法取得和有效运用,从而进一步激励了项目承担者的发明创造精神和知识产权保护的积极性。同时把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作为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突破口,强化了对企业技术创新的扶持。一是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税前列支并加计扣除;二是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扶持中小企业科技创新;三是通过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上市等多种渠道,为企业技术创新提供投融资保障;四是将创新投入、创新能力建设、创新成效等情况纳入国有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范围,激发国有企业的创新动力。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科技部将根据《科技进步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和基础性制度,对照科技事业发展的制度需要和科技工作的规范化要求,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配套制度的研究和制定,从法律、法规、规章和等多层次细化和落实相关配套制度体系。同时进一步整合资源,积极搭建面向中小企业的技术服务平台,对企业创新能力建设分类指导和支持,加快技术创新体系建设。
二、关于促进我国专利产业化 1.建立专利产业化基地
为促进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商品化、市场化、产业化,提高企业创新能力,知识产权局自2003年开始实施国家专利产业化推进工程。目前已批准建立21个国家专利产业化试点基地,同时引导和支持各省市知识产权局组织建立了一批本地的专利产业化基地。为了进一步加强国家专利产业化基地建设及其规范化管理,今年知识产权局将出台《国家专利产业化基地管理办法》,根据该办法,知识产权局将扶持建立一批重点支持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国家专利产业化基地,逐步形成产业化基地品牌,整体提升我国行业综合竞争实力,充分发挥专利技术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中的带动促进作用。
2.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评估体系
加强知识产权资产评估体系建设是完善知识产权融资配套机制的重要方面。自2006年起知识产权局实施了知识产权资产评估促进工程,从知识产权资产评估应用课题研究、人才队伍建设、评估准则建设及数据信息系统建设、国外评估研究成果引进、宣讲、项目需求调查等多方面大力推进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体系建设。2008年知识产权局会同财政部指导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出台了《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和《专利资产评估指导意见》,对规范注册资产评估师开展无形资产评估业务、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2010年知识产权局委托北京等17个省(区、市)、广州等8个中心城
市参与实施地方知识产权资产评估推进工程,开展知识产权资产评估业务培训,举办大型项目推介和服务对接会,积极发挥知识产权资产评估工作对促进专利转移转化的重要作用。
下一步知识产权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知识产权评估行业的管理,规范评估制度,优化评估标准,充分发挥评估对知识产权的价值发现及量化作用,加强知识产权投融资服务机制建设,积极推动资产评估、融资推介等促进专利转移转化的专业化服务、分析研究和市场交易平台建设,向全国推广各试点地区和园区的创新融资模式,进一步推动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
3.健全专利转化中介服务枳构
为配合《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制定实施,推动全国专利技术市场的健康快速有序发展,知识产权局于2006年2月开始实施全国专利技术展示交易平台计划,有效服务于专利技术转移、转化与实施,加速专利技术的商品化和产业化,促进我国自主知识产权产品、产业和企业的形成与发展,并确定了41家“国家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按照全国专利技术展示交易平台计划的总体目标,已在全国部分具备条件的城市建立起区域性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形成了一个高诚信和低成本的全国专利技术展示交易服务体系。
2007年12月,为促进知识产权交易市场规范发展,构建多层次的知识产权交易市场体系,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科技部、工商总局、版权局、知识产权局在对部分省市产权交易市场调研的基础上,按照要求联合制定了《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交易市场的指导意见》,逐步构建以重点区域知识产权交易市场为主导,各类分支交易市场为基础,专业知识产权市场为补充,各类专业中介组织广泛参与,与国际惯例接轨,布局合理,功能齐备,充满活力的多层次知识产权交易市场体系。
4.建立专利技术经纪人职业
按照《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交易市场的指导意见》,首先根据业务特点选择服务好、信誉高、能力强的交易中介为指定服务机构,进场从事交易服务。而后整合各类中介服务资源,积极发展技术中介、咨询、经纪、信息、专利技术评估、风险(创业)投资、产权交易等中介服务机构,为专利技术顺畅交易提供支撑,逐步形成以专利技术交易机构为主,产权代理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风险(创业)投资公司、资产评估机构等相配套的服务体系和协调机制。此外就是加强市场中介服务机构规范管理,提高执业水平和服务能力。通过法规、执业能力培训及多种形式的业务交流,提高市场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操作能力,培养一支多专业、懂法律、善经营的专利经纪人队伍,建立相应的考评制度。
5.积极指导企业建立专利联盟
2009年科技部与财政部、教育部、国资委、全国总工会、国家开发银行联合实施了国家技术创新工程,围绕振兴重点产业和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在相关科技领域全面部署,推动构建了汽车轻量化、数控机床高速精密化、抗生素、半导体照明、长风开放软件、杂交水稻、大豆深加工等一批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通过组织联盟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国家科技计划重大任务,引导联盟成员根据产业技术创新链分工合作开展研究开发,探索开展合作研究的知识产权管理模式。鼓励企业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开展以知识产权为目标的产学研合作,加速知识产权的创造和应用,进一步探索有利于产业技术开发和应用的研发组织模式。一批联盟获得支撑计划、863计划经费的支持,突破了一批产业发展的重要关键技术,
目前已认定联盟试点56个。
今年知识产权局将组织引导行业优势企业建立专利联盟,形成引导支持行业协会、产业基地形成专利联盟的相关。为了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健康发展,知识产权局将出台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联盟的相关文件,并支持智能卡、云计算、太阳能发电等具有代表性的专利联盟企业开展共同信息利用、行业纠纷处理、专利经营等,将联盟建设成为推动行业转型升级的主要力量。
感谢您对知识产权工作的关心,希望您继续关注我国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来源:中国政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