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是失败之母,一切都是努力的结果
如何选择申报发明或实用新型
专利申请类型的选择就是对技术方案进行合理布局的首要问题,很多申请人弄不清楚自己的技术方案该申报发明还是实用新型,下面简单介绍申报发明和实用新型的异同、利弊以及申报技巧,以决申请人之忧。 由专利法第二条可知,“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因此,对于产品改进的技术方案,申请人既可以选择发明也可以选择实用新型作为专利申请类型;而对于方法优化的技术方案,申请人只能选择发明作为专利申请类型。
发明的保护期限为20年,保护期限较长;发明申请需要进行初步审查和实质审查,实质审查合格后才可获得专利权,因此权利比较稳定;此外,发明最迟可在申请日起18个月进行公开,可使申请人的技术方案在具有较早申请日的同时较晚公开,这样竞争对手获得该技术方案的时间也会相对较晚,为核心技术抢占市场赢得时间;但发明申请的审查时间较长,授权较慢。
实用新型的保护期限是10年,保护期限较短;实用新型申请只进行初步审查,不进行实质审查,初步审查合格即可获得专利权,因此,实用新型申请授权时间快,一般在半年多的时间就可以授权,甚至可能在更短的时间内就可以授权;这种快速的授权可以使申请人的技术方案尽早获得专利的保护,有利于市场的迅速拓展,但实用新型的权利并不稳定。 申报发明和实用新型的异同以及利弊还有很多,在此不多作赘述,申请人可以根据以上介绍的特点,充分考虑自身技术方案的情况,例如考虑技术创新的高度,专利获取的迫切程度,技术的生命周期,技术的价值等,从而选择合适的专利申请类型。 根据上述内容可知,不论发明或者实用新型都是各有利弊,如果想同时利用二者的优点,例如既要尽早获得专利权,又想争取得到发明专利的保护,同时对技术创新性的信心不足,那么可以根据专利法第九条,就同一技术方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同时提交发明申请和实用新型申请;由于实用新型不经实质审查,一般实用新型会先于发明获得专利权,此时可一边使用实用新型进行专利维权,一边等待发明审批;如果发明经过实质审查,确认除同时申请的实用新型存在重复授权问题外,不存在其它影响授权的因素,那么就可以根据审查意见放弃已经取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获得发明专利权;如果发明专利的审查结果不理想,不能被授予专利权,那么仍然可以保留实用新型专利权。 如果申请人在提交专利申请后,想要改变申请类型,可以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重新提交一份申请类型为申请人所需的新申请,并享受在先申请的优先权,在先申请视为撤回,同时在先申请不会影响在后申请的新颖性,但是需要注意的是,重新提交的新申请必须在在先申请提交后的12个月内,且在在先申请未授权之前提交。
综上所述,申请人可根据发明、实用新型的特点,在申请时选择合适的专利申请类型;同时也可以就同一技术方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同时提交发明申请和实用新型申请;如果申请人在专利申请后想改变专利申请类型,可在有效的优先权期限内,重新提交一份享受优先权的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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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技术方案同时申请发明及实用新型专利的好处
专利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但是,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 根据上述规定,同样的发明创造可以同日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这样做有什么好处呢?
一、保证申请人尽早获得专利授权、取得专利证书。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是不需要进行实质审查的,故一般情况下要比发明专利申请较早获得授权。申请人同时申请实用新型和发明专利的情况下,一般实用新型申请会较早获得专利授权,这样可以保证申请人尽早获得专利证书,尽量缩短获得专利权的时间,以便申请人办理有关项目交易、宣传推广、资质认证、侵权维权 等事宜。
二、尽量延长申请人专利受保护的时间、提高专利的稳定性和权威性。
我们知道,实用新型专利权保护期限是10年,发明专利权保护期限是20年,同时申请实用新型和发明专利,如果实用新型专利先获得授权,则申请人取得了10 年的保护期限,如果发明专利也获得授权,则申请人可以放弃之前的实用新型专利而获得发明专利授权,这样,同一个发明创造则延长至20年保护期限。
而且,由于发明专利经过了实质审查,其稳定性及权威性较实用新型专利都有很大提高,可以有效保护申请人的发明成果。
三、可以同时达到单独申请实用新型和发明专利的目的并可弥补单独申请的缺陷。
单独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好处是不需经过实质审查,审查周期短并将较早或较容易获得授权,有利于配合申请人的一些认证、交易、宣传等安排。缺点是实用新型专利因未经实质审查,稳定性较差,容易被无效,且保护期较短。
单独申请发明专利,好处是一旦获得授权,则专利稳定性较好,且保护期较长。缺陷是,发明专利申请需要经过实质审查,且审查较为严格,不能获得专利授权的风险要比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大的多,且申请周期较长,具有很多不确定性,不利于企业对于专利利用的安排。
同时申请实用新型和发明专利正好可以采两者之长、避两者之短,是申请人较好的一个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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