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站安全检查表
序号 项目
检查内容
1)企业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
依据 《山东省客运检查 结果
备注
一、
1
企
业
资
2
质 3
二、安全管
4
理机构及
5
制
度 6
三、
安
全投
7
入
8
9
四 、
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合法有效,经营范围符合要求。 2)客运站经有关部门组织的工
程竣工验收合格,
且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组织的站级验收合格。
1)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建立分会
安全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管理制度。
2)客运站有健全的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服务规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车辆发车前例检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危险品查堵、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制度。
3)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建立和完善各类台账和档案,并按要求准确及时地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送
有关信息。
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
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2)安全生产经费专款专用,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3)建立安全费用使用台账。 1)客运站经营者应当设置旅客购票、候车、乘车指示、行李寄存和托运、公共卫生等服务设施。
站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山东省客运站管理办法》-
第九条(一) 《山东省客运站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
《山东省客运站管理办法》-
第九条
《山东省客运站管理办法》-
第三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
法》-第二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
法》-
第四十四条 《山东省客运
站管理办法》-
第三十三条 《山东省客运站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
序项号 目 安10
全生产保
11
障设施
12
13
14
五、运营15
保障
16
17
检查内容
2)客运站要按规定配齐配全消防器材,各项服务设施设备应当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3)客运站站务人员工作时应当统一着装上岗,佩带服务证章。
1)客运站经营者和进站客运经
营者应当依法签订服务合同,双方按合同的规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2)客运站经营者应当按月和客运经营者结算费用。
3)客运站配备行包安全检查设
备。
4)客运站经营者应当禁止无证经营和未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批准的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合法客运车辆进站经营。
5)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公布进站经营客车的班车类别、客车类型等
级、运输线路、起讫停靠站点、班次、发车时间、票价等信息,调度车辆进站发车,疏导旅客,维持秩序。
6)客运站经营者应当严格执行
价格管理规定,在经营场所公示项目、标准和收费依据,严禁乱收费。禁止售票时强制、欺瞒旅客保险。
依据 检查 结果
备注
《山东省客运站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
《山东省客运站管理办法》-
第三十二条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第六十六条 《山东省客运站管理办法》-
第二十四条 《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第五十七条 《山东省客运站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第六十六条
《山东省客运站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序项号
目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六 、 隐患26
排查
检查内容
7)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对进站经营客车实行管理,进站客运经营者
应当按照所签服务合同在规定时间内备齐相关证件进站在发车位置等候发车。不得误班、脱班、停班。
8)车辆按规定使用营运标志,
车容车貌和技术状况良好,设施设备齐全有效。
9)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者应当按规定配备安全设施设备,设置安全标识,执行车辆进出站(场)安全检查和登记查验制度。 10)建立并落实车辆安全检查制
度。做好出车前、行车中及收车后的车辆检查工作。
11)道路客运站经营者应当按照确定的线路、班次、车辆、站点和
发车时间,组织车辆进站、售票,不得在当日二十二时至次日五时安排客运班车始发。
12)按照车辆核定载客限额售票,对出站客车进行安全检查,严禁超载车辆或者未经安全检查的车辆出站。
13)客运站经营者应当按规定的
业务操作规程装卸、储存、保管行包。
1)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开展本单位危险设施或场所危险源的辨识和确定工作。
2)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包括目标和任务、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机构和人员、时限和要求; 按规定对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向有关部门报送。
依据
检查 结果
备注
《山东省客运站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山东省客运站管理办法》-
第二十七条 《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第五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第三十三
条 《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第五十七条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第六十七条 《山东省客运站管理办法》-
第二十 《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
法》-
第三十 《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
法》-
第三十
序号 项目 七、检查内容
依据 《山东省客运检查 结果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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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救
28
援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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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其他 30
1)制定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有相应的应急保障措施。
2)建立与本单位安全生产特点相适应的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指定专兼职应急救援人员。 1)客运站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逐步导入行业《山东省客运站管理
办法》形象设计,开展文明创建活动,
提高服务质量,树立客运站的“窗口”形象。 2)客运站经营者应当执行县级
以上及其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抢险救灾、交通战备等应急运输任务。
站管理办法》-
第三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
法》-
第七十 《山东省客运站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