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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项目优化工作方案

来源:华佗小知识
建设工程项目优化工作方案

建设工程项目优化工作方 案

为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创最优投资发展软环境,推动我县经济社会赶超发展,借鉴其他地区的先进做法与经验,并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按照建设“五型”的要求,以减少审批事项、缩短审批时限为目标,针对建设工程项目审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通过采取“整合流程、一门受理、并联审批、信息共享、限时办结”等改革方式,推进审批流程再造,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加快项目建设进程,助推全县经济社会赶超跨越发展。

二、实施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投资建设工程项目、企业投资建设工程两大类。技改项目、抢险救灾、应急工程、临时性建筑工程、文物修缮和保养工程等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基本原则

1.依法审批、高效便民。依法整合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间,为办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2.转变职能、主动服务。整合资源,变外部行政行为为内部行政行为;将项目建设单位面对多个行政部门,变为项目建设单位在一个审批阶段只向一个牵头部门提供相关审批材料,由牵头部门统一受理,同时抄告各相关审批部门同步审批、限时办结、统一送达。

3.并联审批、限时办结。每个审批部门按照法定的审批权限、条件、标准、方式、责任及本方案限定的时间内实施审批。在一个审批阶段内涉及多个审批事项的,并联审批,同步办理;需要征求其他部门意见的,在流程限定的时间内同步完成。

4.明确职责、加强监管。落实牵头部门首问首办责任制,从申请材料受理到审批结果送达,由牵头部门跟踪负责。审批部门要严格执

行当前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不得增设批准的审批事项目录以外的审批事项,不得将部门职责性管理工作“搭车”为审批

的内容,不得拆分审批的条件、环节,不得逾期实施审批。监察部门应当依法对审批流程实施全过程监督。

四、具体要求

1、整合审批流程:投资建设工程项目、企业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整合为立项审批、用地审批、规划报建、施工许可4个阶段。其中:县负责牵头组织立项审批阶段,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牵头组织用地审批阶段,县城建局负责牵头组织规划报建阶段和施工许可阶段。

2、实行并联审批:打破部门界限,压减和理顺审批事项的前置条件,每个审批阶段由牵头部门统一受理申请材料、统一组织其他审批部门开展并联审批、督促协调审批进度、在流程限定的时间内完成审批并统一告知项目建设单位审批结果。

3、严格项目预审并提供咨询服务:对拟签约项目由县商务局牵头进行预审,对于通过预审的项目,申报单位要抓紧时间进行项目签约,各相关预审单位要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为项目提供审批前的业务和指

导,主动提供与出让方式、审批条件、标准、内容等相关的咨询服务。突破审批事项之间的界限,提前介入审批流程中的技术审查内容,提供技术咨询服务,确保审批事项在受理时具备相应的受理和审批条件。

4、限时办结:审批部门应当提高审批效率,推进审批流程的规范化和标准化管理,确保在流程限定的时限内完成审批事项。属于部门职责性管理工作和公共服务事项,不纳入审批流程。

五、配套措施

1、建立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服务度。要建立完善建设工程项目审批代办工作制度,为企业提供业务咨询、指引、审批代办、要素保障、协调重大疑难问题等全方位全过程服务,切实解决制约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的突出问题。

2、推进审批标准化服务。一是审批工作要实现标准化。各审批部门应当通过采用“文”、“表”对应的形式,实现各审批事项的办事指南、申请材料、技术规范、审批条件、审批规范、收费标准、办理时限、审

批运作流程和操作方法等的标准化,并向社会公开。二是审批配套服务要实现标准化。各审批部门应当对审批过程中涉及的道路放线、办理项目手册、施工标牌等事项,通过制定并公布标准、条件、规格、质量、要求等方式,由项目建设单位自行实施,审批部门通过提供服务与事后监管达到管理目的。三是审批收费要实现“一站式”。要积极整合各行政审批部门收费项目,简化收费手续,合并收费环节,推行“一站式”收费模式,实行“一门缴费,关门分账”。

3、行政审批与技术审查相分离。要正确处理好管理与服务的关系,市场的事情交给市场办。推行行政审批与技术审查相分离的制度,行政审批由审批部门承担,技术审查可以委托有相关技术审查资质的机构承担。实行行政审批与技术审查相分离的,谁审批谁负责,谁审查谁负责。

4、完善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前期工作。建设工程项目进入审批流程前,应完成前期工作。县城建局负责开展规划选址的前期工作。县国土局负责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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