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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从业考试】证券市场法律法规考点(新)117

来源:华佗小知识


【证券从业考试】证券市场法律法规考点(新)

告相关销售服务人员不得在证券研究报告发布前干涉和影响证 券研究报告的制作过程、研究观点和发布时间。

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制作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不受证券发行人、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利益相关者的干涉和影响。

2、客观原则: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制作证券研究报告应当坚持客观原则,避免使 用夸大、诱导性的标题或用语,不得对证券估值、投资评级作出任何形式的 保证。 3、公平原则: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应当公平对待证券研究报告的发布对象,不得 将证券研究报告的内容或者观点,优先提供给公司内部部门、人员或特定对象。

4、审慎原则: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制作证券研究报告应当釆用严谨的研究方法和分析逻辑,基于合理的数据基础和事实依据,审慎提出研究结论。 (二)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关键环节的规范要求 1、证券研究报告载明事项 (1)“证券研究报告”字样;

(2)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名称; (3)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说明; (4)署名人员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证书编码; (5)发布证券研究报告的时间;

(6)证券研究报告釆用的信息和资料来源; (7)使用证券研究报告的风险提示。 2、证券研究报告覆盖范围管理

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发布证券研究报告,应当加强研究对象覆盖范围管理。 将上市公司纳入研究对象覆盖范围并作出证券估值或投资评级,或将该上市公司移出研究对象覆盖范围的,应当由研究部门或者研究子公司作出决定并履行内部审核程序。 3、证券研究报告信息来源管理

(1)建立证券研究报告信息来源管理制度

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应当建立证券研究报告的信息来源管理制度, 加强信息收集环节的管理,维护信息来源的合法合规性。 (2)证券研究报告可使用的信息来源

①部门、行业协会、证券交易所等机构发布的、市场、行业以及企业相关信息。 ②上市公司按照法定信息披露义务通过指定媒体公开披露的信息。

③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通过公司网站、新闻媒体等公开渠道发布的信息,以及上市公司通过股东大会、新闻发布会、产品推介会等非正式公告方式发布的 信息。

④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通过上市公司调研或者市场调査,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供应商、经销商等处获取的信息,但内幕信息和未公开重大信息除外。

⑤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从信息服务机构等第三方合法取得的市场、行业及企业相关信息。

⑥经公众媒体报道的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

【证券从业考试】证券市场法律法规考点(新)

⑦其他合法合规信息来源。

(3)证券研究报告信息使用的禁止要求

不得将无法确认来源合法合规性的信息写入证券研究报告; 不得将无法认定真实性的市场传言作为确定性研究结论的依据;

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或泄露国家保密信息、上市公司内幕信息以及未公开重大信息。 4、调研活动管理

(1)事先履行所在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的审批程序;

(2)不得向证券研究报告相关销售服务人员、特定客户和其他无关人员泄露研究部门或研究子公司未来一段时间的整体调研计划、调研底稿,及调研后发布证券研究报告的计划、研究观点的调整信息;

(3)不得主动寻求上市公司相关内幕信息或者未公开重大信息;

(4)被动知悉上市公司内幕信息或者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应当对有关信息内容进行保密,并及时向所在机构的合规管理部门报告本人已获知有关信息的事 实,在有关信息公开前不得发布涉及该上市公司的证券研究报告;

(5)在证券研究报告中使用调研信息的应保留必要的信息来源依据。 5、证券研究报告质量控制 (1)研究方法要求

秉承专业的态度,釆用严谨的研究方法和分析逻辑,基于合理的数据基础和事实依据,审慎提出研究结论。 (2)报告用语要求

坚持客观原则,避免使用夸大、诱导性的标题或者用语,不得对证券估值、投资评级作出任何形式的保证。

提示投资者自主作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任何形式的分享证券投资收益或者分担证券投资损失的书面或口头承诺均为无效。 (3)投资评级要求

证券研究报告中对证券及证券相关产品提出投资评级的,应当披露所使用的投资评级分类及其含义。 (4)工作底稿管理

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应当建立发布证券研究报告工作底稿制度。作底稿包括必要的信息资料、调研纪要、分析模型等内容,纳入发布证券研究报 告相关业务档案予以保存和管理。

(5)证券研究报告署名人员资质要求

证券分析师应当对其署名的证券研究报告的内容和观点负责,保证信息来源合法合规,研究方法专业审慎,分析结论具有合理依据。

参与制作证券研究报告,但尚未注册为证券分析师的研究部门或者研究子公司相关证券从业人员,如果已通过证券投资咨询从业资格考试,经署名证券分析师和研究部门或研究子公司同意,可以用“研究助理”等名义在证券研究报告中列示。 (6)证券研究报告质量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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