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容器安全风险管控清单
第一条 总则
为建立并落实压力容器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清单。
第二条 风险管控清单分类
本风险管控清单按照压力容器使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设备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管理和环境上的缺陷等4个类别进行划分。
第三条 人员类风险
1. 未按有关规定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或者未按规定持有相应证件;
2. 未按有关规定对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
3. 压力容器作业人员未到岗值守。
第四条 管理类风险
1. 未按有关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
2. 未按有关规定制定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或者未按规定执行的;
3. 未按有关规定建立压力容器安全技术档案; 4. 未按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相关记录档案; 5. 未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使用登记; 6. 未按有关规定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7. 未按有关规定建立实施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质量追溯信息系统。
第五条 设备类风险
1. 使用不符合要求或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压力容器;
2. 压力容器超额定参数运行;
3. 未按规定要求开展自行检查与维护保养;
4. 未按有关规定对压力容器进行定期检验; 5. 压力容器安全阀、爆破片等安全附件失效或者未定期检验;
6. 压力容器本体及连接部位存在泄漏、变形、裂纹等缺陷;
7. 压力容器现场安全警示标志不齐全或者不明显; 8. 压力容器附近堆放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等危险物品。
第六条 环境类风险
1. 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不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2. 压力容器使用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如通风、照明、消防设施等;
3. 压力容器与无关设施的安全距离不符合规定; 4. 事故应急预案不完善或者未定期演练。
第七条 风险管控与整改
1. 对清单中列出的风险,应制定具体的风险管控措施,明确责任人和实施时间;
2. 对风险等级较高的项目,应加大管控力度,设置重点监控;
3. 对已发生的安全事故,应认真分析原因,总结教训,及时整改;
4. 定期对风险管控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确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5. 对新发现的风险,应及时补充到清单中,并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
第 清单的更新与维护
1. 本清单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有关规定及时更新;
2. 本清单应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定期进行修订;
3. 清单的更新与维护由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必要时可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通过以上风险管控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降低压力容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风险,保障单位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