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焊安全措施
运输区
2010年2月3日
风焊措施
1、 施工地点:二采主井绞车道六片处
2、 施工说明:铺设六片至七片主井绞车道,需用风焊。
3、 施工时间:
4、 施工要求及措施:
⑴、工作地点必须指定专人(区级以上干部)在场检查和监督。
⑵、焊接时,工作地点前后两段各20m的井巷范围内,应是不燃性材料支护,并应有供水管路,有专人负责喷水。
⑶、焊接处至少有2个灭火器和装有不少于0.5m3沙子的沙箱。
⑷、在巷道内焊接时,必须在工作地点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设施接受火星,
⑸、焊接地点必须有专职瓦检员,风流中瓦斯浓度小于0.5%,只有在检查证明作业地
点附近20m范围内巷道顶部及周围,瓦斯积存瓦斯浓度小于0.5%时,方可进行作业。
⑹、焊接工作完毕后,工作地点必须在次用水喷洒,并必须有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1小时,如发现异状,立即处理。
⑺、其他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
5、 必须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
机电副总
通风副总
运输区长
组 员
通风区长
运输区长
驻井安检员
运输区员工
运输区
2010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