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福嘉园主体分包合同书
发包方:(甲方)昆明广畅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万福嘉园项目部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利,诚信、协商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万福嘉园小区
2、工程地点:昆明市富民县环西路与葡萄街交汇处。 3、结构类型:高层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多层为框架结构。 4、工程规模:a、高层住宅地下1层、地上17-18层; b、多层为商业地下1层、地上1-2层。
5、分包栋号划分及建筑面积:万福嘉园所有地上及地下的建筑内容。
第二条 工程分包范围及工作内容
分包范围
乙方即分包《万福嘉园施工图》栋号范围内所涉及的混凝土工程、砌体工程的全部人工及实施以上分项工程所需要的全部施工辅材,全部机械设备,施工机具,施工带班人员及机械操作人员。具体分包范围详见以下各分项所含内容:
1)、混凝土工程:分包栋号范围内施工图、图集、《图纸会审纪要》、《设
计技术交底》、劳务合同签订前的《设计变更》所标示的所有构件的砼浇筑,如基础工程中的垫层、基础梁、筏板、砼挡土墙、剪力墙、梁、板、柱等的浇筑;主体结构中的剪力墙、梁、板、柱、防水返边等浇筑;二次结构中的过梁、墙梁、压顶梁、构造柱、门窗边框砼、砼线条、大于等于35厚细石砼等的浇筑;后浇带及后塞口砼浇筑、预制构件浇筑、设备基础及施工机械设备基础砼浇筑。不包括室外附属工程之砼浇筑。 2)、砌体工程:分包栋号范围内施工图、图集、《图纸会审纪要》、《设计技术交底》、劳务合同签订前的《设计变更》、基础专项施工方案所标示的砌体工程(不包括砌石方工程),如基础专项施工方案中所标示地梁、桩帽、承台、集水井砖胎模砌筑、粉刷;施工图、图集标示的各类不同材料、不同墙厚、不同部位的所有砌体及各类需土建专业配合的后塞口工作。不包括室外附属工程之砌体。
第三条、主要工作内容及甲、乙方必备的机械设备、
工器具、辅料
混凝土工程主要工作内容是指从基础开挖20公分以内的人工平整、回填打夯、砖胎模砌筑、抹灰、基底排水沟、集水井的成型、人机配合抽水降水,砼输送电、泵机就位、泵管安装、拆除,浇筑通道搭拆、砼浇捣、收面、浇筑、楼层清理及移交工作面、成品保护、施工缝的打凿、清理,工作面多余砼及渣浆清理,养生及成品保护等全过程。
该分部工程甲方提供的材料、半成品、临设有:塔吊、施工电梯、井吊、水泵机、砼输送电泵机、砼及砂浆搅拌机、商砼、拌制砼所用的水泥、砂子、石子、外加剂,砌块、拌制砂浆用的水泥、砂、外加剂,
施工用电三级配电箱及施工用水提供至一级阀门。
该分部工程乙方自备的施工机械、器具、工具、辅料:砼抹光机、砼振动器(板)、斗车、灰桶、浇水皮管、锄头、十字镐、粪萁、墨斗、施工小线、照明线及各种器械电源线、箱、灯具,砼及砂浆试模(包含试块制作)等全部施工机械、器具、工具等一切周材辅料。
第四条 合同单价、结算及付款方式
1、合同单价:
按本合同中第二条工程分包范围及第三条主要工作内容及乙方必备的全部机械设备、工器具、辅料所含全部内容按建筑面积单方计价总包干 : 元 /㎡ (此单价不分高层、多层、地下室,凡合同范围以内的建筑面积均按此单价),该项目范围内所有阳台面积按100%计算。地下车库顶板上的2.25m高架空层,按总包干价乘以70%计算。
第五条 保险
单位工程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甲方统一购买,若发生工伤、人身意外伤亡,保险公司理赔所得费用付给乙方,其余超额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采用建筑工程所要求的安全措施、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监理的专职安全人员检查,乙方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如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责任事故或造成人员伤亡,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甲方概不负责。乙方必须自行购买操作人员的个人保险,作业人员疾病和非因工伤、亡由乙方自行负全
部责任。禁止使用不满18岁未成年人作用工,禁止特殊工种、特殊岗位无相关操作证、资格证上岗,每发现一次甲方给予乙方5000-10000元的罚款,由此造成的相关部门对甲方的停工整顿、罚款等处罚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甲、乙双方应尽义务、文明施工及现场管理规定 一、甲方的义务
1、负责组建本工程项目的管理班子,全面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组织实施项目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工期、质量、安全、成本等向建设方负责。
2、负责编制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及施工总进度计划、月、周施工进度计划;实施对各劳务班组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监督;负责对项目的日常工作集中统一管理。
3、统筹安排、协调解决甲方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乙方所有人员食宿自理)。按照甲方指定地点自费搭设临时用板房作办公及库房。
4、负责提供施工图纸。及时提供模板分项工程所需的模板、钢管、扣件及顶托。
5、负责与发包人、监理、外包单位的联系及协调工作。
6、负责施工过程中对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环境、质量体系文件》的有关规定的实施。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负责组建与承包工作相适应的劳务人员,全面履行本合同中规定的承包工程范围和内容,按相关法规和标准实施具体工作,对其工作的工期、质量、安全向发包人负责。
2、乙方带班人员必须配合甲方工长在施工过程中的基础、楼层施工放线工作及负责在施工过程的砼、砂浆试压块取样。
3、根据项目部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严格执行施工总进度计划、月、周施工进度计划及项目对工期的特殊要求,负责组织本工作的班前安全活动记录,并对施工活动过程的人员安全负执行责任,对完成本工作的工程质量进行“三检制”,负责对进入下道工序的交接; 接受项目部对其日常工作的统一管理。
4、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未经甲方授权或同意,不得与建设单位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关系,自觉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 5、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遵守甲方相关的管理规定和制度,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甲方的随时检查关于人员、设备、材料的保管和使用情况以及劳务工资是否发放到位的检查,根据所承包的工作配备从事特殊工作的人员,并持有效证件上岗。
6、严格按照图纸、验收规范、有关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
7、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的安全规章制度,加强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素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和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
确保工作的安全。
8、负责与现场其它班组的配合和协调关系,承担由乙方造成的返工、质量事故、工期延误、安全事故、现场脏乱差等引发的甲方损失和各种罚款。
9、妥善使用和保管甲方提供材料、安全设施及其他设施,在使用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机具、材料、安全设施及其他设施损坏和遗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10、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环境、质量体系文件》的有关规定。
11、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堆码规范有序,工序搭接合理,节约材料,安全施工、文明行事,规范做人,确保实现省市安全文明标准化优良工地的创建目标。 三、安全文明、现场管理补充条款:
1、乙方进入现场的人员须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服从管理人员的技术指导,文明有序、整洁生产(含所有材料及消耗品的收、堆、码、管工作),严禁在施工现场内大、小便。建筑垃圾及污水按规定和项目部施工现场指定的地点排放。
2、施工现场严禁住人、做饭。不允许带家属、非作业人员、小孩进入施工场地范围。严禁乱拉乱接电线和使用电炉、电磁炉、自制电器等。
3、严禁、偷盗、卖淫、嫖娼、吸毒、喝酒等不健康活动。不得在工地范围内打架斗殴。若有发生,甲方有权对乙方所发生的上述行
为处以经济重罚。违反法律的当事人交由司法部门处理。
4、乙方应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材料、设施,造成损坏或遗失的须照价赔偿。对胡乱堆放,故意浪费,甲方有权处以罚款和拒付工程进度款。
5、乙方进场人员及工人的身份证、照片和名册送达至甲方。甲方对所有身份证进行复印后(依据实名办理出入证)再给予退还(费用自理)。每15天必须给甲方书面报送乙方人员是否变化名册。 6、施工现场的材料应按照指定的地点分类、分规格存放整齐,做到一头齐,一条线,一般高,并挂标识牌。
7、作业现场要工完料净场地清。现场要保持整洁,及时清理,要做到施工完一层清理一层,施工垃圾不得在现场堆放,并随清随运,否则每次处予50—200 元/处的罚款,并赔偿材料浪费损失和清理好现场。兜网内自身垃圾或材料工具必须即时清理,否则罚款10—50元/处。
8、损坏产品,赔偿损失,恶意、故意损坏者加罚200—1000元/次。恶意将钢筋切断(切短)作废料处理的罚款50元/段。
9、作业人员安全帽、出入证、工作服实行统一配置,安全帽、出入证、工作服等防护用品乙方自理,工地实行封闭式管理,设门卫值班,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出入证和穿好工作服及相关防护服,并接受门卫人员的例行检查。
10、不佩戴安全帽罚款50元/人-次,不按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帽罚款20元/人.次,管理人员和带班则按双倍处罚,不按规定正确佩戴
出入证罚款20元/人-次,不按规定穿工作服罚款20元/人-次。临空作业不佩戴安全带、安全绳、防护服者罚款100~500元/人-次。 1l、往已封模的墙、柱或变形缝中扫、倒垃圾者,除了清理干净外,罚款20--100元/次。
12、班组不参与施工过程中的施工放线工作,罚款200元/次;未按规范要求进行试件取样,罚款200元/次并由该班组担承相应责任;不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管理,罚款50--500元/次,严重的清退出场。严禁对现场管理人员进行人身攻击、威胁及殴打,若有出现,将其人清退出场,处予乙方500—5000元的罚款,乙方并承担由此带来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13、随处大、小便,罚冲洗干净,还须进行罚款处理:小便罚款20元/人.次,大便罚款200元/人·次。工地内厕所由乙方安排人员轮流打扫。
14、用水后不关水者罚款20元/人·次;打架、斗殴,除赔偿对方医疗费外,罚款200—5000元/人·次,严重者清退出场并交机关处理。
15、、偷盗、卖淫、嫖娼、吸毒、酗酒等不健康行为,乙方自动对其人员进行清退出场。甲方对乙方同时处罚款500—5000元,严重者交机关处理。
16、工地不得有明火,如需动用明火(如电焊),须审批后才能动用,若未按审定时间、地点动用明火,罚款20--200元/次,造成事故的,赔偿损失,并交机关处理。
17、本工地不允许随处抽烟,抽烟必须到指定地点,违者罚款10元/人次;出入工地,必须服从门卫管理,否则罚款20—50元/人·次,情节严重的清退出场。
18、班组长必须每天蹲守现场,如果有事必须跟甲方管理人员请假,如擅自离开罚款50~200元/次;通知开会不参加罚款100—200元/次,迟到罚款20~100元/次;开会时电话有铃声响,罚款20元/次。
19、《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安全文明管理协议书》和甲方下发的《施工现场管理实施细则》、《现场安全技术交底》同本协议一起执行,施工中因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现场管理不符合要求由主管部门、业主、监理公司开出的罚款由乙方负责承担(甲方再处予乙方等额的罚款)。
20、所有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处予的罚款,乙方必须当天交清;如未交清,甲方在支付当月进度款时一次性按罚款额的两倍扣除。不论是工人还是乙方其他人员,所有罚款甲方只认同乙方责任人全部承担。
21、该项目其它相关配套施工单位进场施工,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配合费,无条件配合。
第七条 工期约定
1、以建设单位规定的工程进度计划为前提,严格按甲方制定的月、周、日进度计划组织施工。
2、乙方进场的人数要求:班组数量必须满足各工作面流水段的划分要
求,操作人员数量必须满足各分部、分项工程的需求或项目部要求的数量。 3、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制定的工期周密组织施工,如有拖延每道工序每天罚款200—2000元,并累计计算,若造成两次拖延工期、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已完成工程的款项待甲方交工后再付,乙方并承担分包项目交接时所造成的损失。乙方此前因工程前期筹划费、进出场费生活费、可见或不可见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安排,不能按进度要求完成工作,出现此类情况,罚款200—5000元人民币不等,情节严重
的作退场处理,处理方式同“第七条第三款”。
第 质量要求及相关补充条款
一、质量标准:
1、严格按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DBJ53/T—23—2008《云南省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规程程》和DBJ53∕T-24-2008《云南省建筑工程质量优良等级评定标准》及国家相关验收规范及施工技术规范标准执行,要求达到质量一次验收合格,并力争优良。乙方在各道工序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及技术交底组织施工。 2、分项工程完成后,乙方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书面报验甲方(报验表格详附件2),经双方签字认可后作为工程款拨付的依据。
3、各分项工程必须严格按国家施工规范及检验评定标准进行施工,如达不到国家验收规范一次验收合格标准,造成返工所产生的一切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以及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均由乙方全部承担。并且甲方视情节轻重将对乙方处以200—5000元人民币罚款,同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终止合同所产生的承包项目交接损失以及乙方在工程前期和工程施工过程及后期所发生的可预见或不可预见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处罚细则同时执行本协议“第七条第三款”。之内容叙述的方法。
二、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必须跟甲方签订安全和质量管理责任书,责任书与本协议一同执行。 三、质量补充条款
1)、混凝土浇筑前未认真浇水湿润模板罚款20—50元/次。在混凝土振捣过程中必须依照规范急插慢拔、不许漏振,并依据甲方现场专业工长的要求,进行局部补振,浇筑楼板必须使用平板振动器,每遍须纵横交叉振捣,每块板面至少振捣俩遍,之后用木夰振捣,力求板面混凝土的密实度达到规范要求,不得使用混凝土抹面机收面。若有违反,每次罚款50—500元人民币。
2)、混凝土必须浇水养护第一次养护浇水时间由甲方专业工长确定,前7天必须保持砼湿润需求,过程中每见一处干燥面积大于8㎡罚款20—50元/次;第8天至14天每天浇水不少于2次,并根据天气确定具体的浇水次数,每次浇水须通知工长记录签字,每少一次罚款50元。 3)、混凝土浇筑出现蜂窝、孔洞的罚款50元—1000元/处。
4)、板面密实度不达标,平整度超过10毫米的罚款50元∕㎡,砼板面必须于初凝前用木槎板压密实、做到平整光滑(收面不低于三道,最后一道必须在初凝前再收)做不到位的罚款50元∕㎡。 5)、未经允许往混凝土加水罚款100—500元/次。 6)、未按要求铺设浇筑通道的罚款200元/次。
7)、在砼浇筑过程中乱踩板面负筋的罚款20—50元/次,并立即恢复钢筋原状。
8)、未按要求提前浇水润湿砌块的罚款500元/次。 9)、拌制砂浆、混凝土未计量的罚款20—50元/次。
10)、砌体灰缝中出现明缝、通缝、瞎缝的砌体罚款10元/处。砂浆饱满度内墙为85%、外墙为90%,达不到的罚款10元/处。
11)、未按要求分段砌筑(每天砌筑高度不得超过1.2米,填塞滚砖时间不得少于7天,不按要求砌筑的,除承担返工损失外,每档墙罚款50—100元。
12)、砌筑时不按要求设置墙拉筋的罚款50—100元/处。
13)、柱、剪力墙浮浆清理、砼浇筑时造成钢筋上污染浮浆未清理的罚款
10—30元/处。
14)、砂浆、混凝土、半砖必须当天用完,并做到工完料清,甲方随时检查,如有违者:砂浆、砼50元∕桶罚款、半砖1元∕块、现场堆放的建筑垃圾30元∕桶。回收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15)、搅拌机、吊篮、运输通道上的落地灰及砼必须在2小时之内回收重拌使用,如有违者,每次罚款50—200元/次,回收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16)、落地灰、砼不准从楼层上铲下乱扔,甲方一旦查处每次处罚100—500元。
17)、随意调整砼、砂浆配合比甲方一旦查处每次处罚500元。 18)、后浇带必须清理干净,否则造成的漏水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9)、以上所述的不规范的行为或叙述遗漏的不规范行为,乙方必须自行检查,认真施工。需要整改、返工的必须及时进行,若拒不整改,甲方有权安排其他班组来实施,所产生的费用将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20)、楼面砼浇筑完毕后,后续工种进入工作面的时间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入。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违约认定
1、承包者对本工程再行转包的行为。 2.未按合同所列述的各条款完全执行的行为。 3.其它因素给工程、进度、质量造成损失的过失行为。 4.不履行或擅自变更本合同的行为。
5.以个人名义签订本合同的行为。(同时提供下列资料原件): 有效身份证(若是委托人,须提供法人亲签委托书、法人有效身份证及相关文本)。 二、违约处罚
1.甲方若因自身因素在材料或其他方面造成延误,或违反“违约认定中第3、4”条款,甲方负担自身责任。
2.乙方若因自身因素,违反“违约认定中的第1„2 3、4、5”条款中的任一条款,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缴乙方已拿进度款并强令其退场。乙方除退赔甲方进度款,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处罚。在此期间乙方从进场到退场所发生的直接和间接费用全额由乙方自己承担,同时进场前所交保证金不予退还。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由甲、乙双方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时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依法向人民起诉。
第九条 附则
一、本协议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其中二份由甲方公司留存)、乙方执二份(其中一份由乙方公司留存)。双方所执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验收后,双方结算完毕、付清尾款后自动失效。
三、本协议中合同附件(合同附件1: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安全文明管理协议书;合同附件2:工程报验单)所述内容和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公章) 乙方单位:(公章)
工程负责人: 劳务公司法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 期: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