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庆县城关一小
规范办学行为责任书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切实提高育人质量和学生综合素质,根据余庆县教科局关于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提升素质教育质量目标责任书要求,学校与教师签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1、控制上课时间与学生在校时间。严格执行统一的作息时间,每周上课时间不超过5天。学生在校集中学习时间不超过6小时。学生每天到校时间上午不得早于7:00,上课时间8:00。严禁学生提前到校和拖后放学。严禁利用休息日、节假日上课、补课。
2、控制课外作业数量。小学一、二年级不留家庭作业,其他年级除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美术外,其他学科不得布置作业,且每天的家庭作业总量以中等学生水平计算控制在1小时以内。各学科要统筹,提高作业布置的科学性、有效性。
3、严格班级及课程安排。学校严格执行新课程计划,开展好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四个领域的教育教学工作。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不随意提高或降低教学要求,不搞突击教学和提前结束新课程;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每学期的考试安排和次数要执行上级规定,严禁以考试分数为学生排名次,严禁单纯以学生的分数评价学生。
4、控制教辅资料和收费。学校按上级规定订购教科书、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学具和学生用品。全体教师不得组织学生统一或变相统一购买教辅资料,严格执行上级收费,杜绝乱收费。
5、认真落实《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关爱学生、保护学生安全;禁止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行为,严禁讽刺、挖苦、歧视学习困难学生;严禁教师酒后上课或带通讯工具进教室;严禁教师收受学生、家长礼品和摊派学习用品;严格落实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有关规定。
二、督查办法
1、学校将定期对教师及班主任检查,接受学生、家长、社会的监督,做到有报必查,查实必究。
2、每次检查情况均由有关教师或主任签字,并责令限期整改。学校存档,作为考核的依据。
三、处罚措施
1、对违反责任目标的教师或班主任,取消当年评优晋级资格。
2、对违反责任目标,造成不良影响,引发学生或家长上访的,根据承担的责任,相应进行通报批评等处分;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校长签字:
余庆县城关一小20__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