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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小区保安员仪容仪表规定

来源:华佗小知识

物业小区保安员仪容仪表规定

(三)A、着装规定

1、统一着装,要求举止文明、大方、得体,精神抖擞。

2、统一穿保安制服,戴保安帽、配戴工作牌,服装整齐、干净(凡配带不齐者,不得上岗)。

3、不得戴饰物,口袋内不宜装过多物品。

4、禁止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戴歪帽、穿拖鞋及赤脚。

B、形象规定

1、经常注意检查和保持仪表整洁。

2、不准留长发、蓄胡子、留长指甲。

头发不得露于帽檐外,帽沿下发长不得超过

1、5厘米,鼻毛不得露出鼻孔。

3、精神振作,姿态良好,抬头挺胸,不准弯腰驼背,东倒西歪、前倾后靠、伸懒腰;

不袖手、背手、叉腰或将手插入口袋中;

执勤中不准吸烟、吃零食,不勾肩搭背。

做到站如松,坐如钟,动如风。

4、不准哼歌,吹口哨,听收(录)音机,看书报。

5、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杂物。

6、不挖耳、抠鼻孔,不敲桌椅、跺脚或玩弄其他物品。

7、做到“微笑服务”,对待业主(住户)友善、热诚,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文明礼貌用语。

C、注意事项

1、上岗前,必须对照整容镜整理着装,检查衣、帽等及装备是否穿戴整齐、规范。

班长在场应检查并予以纠正。

2、在岗期间,保安班长必须按规定穿保安制服,带头遵守仪容仪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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