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办公室关于成立市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
通知
【法规类别】人事管理
【发文字号】徐政办发[2015]100号 【发布部门】徐州市 【发布日期】2015.06.30 【实施日期】2015.06.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徐州市办公室关于成立市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
(徐政办发〔2015〕100号)
各县(市)、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省关于成立省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苏政办发〔2015〕55号)精神,经市同意,决定成立市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作为市议事协调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一)组成人员
朱民任协调小组第一组长,常委、常务副王昊任协调小组组长;市 1 / 2
秘书长吴新福,市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高建民任协调小组副组长;市副秘书
长周广春、市监察局刘章华、市编办主任张耀环、市主任高山、市财政局李京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孟铁林、市工商局吉镇、市法制办主任刘红梅、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主任闫海曙为成员。 (二)主要职责
在各地、各部门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的基础上,统筹研究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重大改革措施,研究拟提请市常务会议审议的有关重要事项,协调推动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重点难点问题,指导、督促各地、各部门开展相关工作、落实改革措施。
协调小组下设行政审批改革组、投资审批改革组、职业资格改革组、收费清理改革组、商事制度改革组、教科文卫体改革组6个专题组和综合组、督查组、法制组、专家组4个功能组。
综合组设在市办公室,从市办公室和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实行集中办公,对外以“市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协调小组办公室)名义开展工作。
二、协调小组专题组组长、副组长及主要职责 (一)行政审批改革组
组长由市编办主任张耀环担任。
负责牵头推进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承接好上级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和下放市本级行政审批事项,转变管理方式,规范行政审批行为,防止和纠正变相审批,约束自由裁量权,促进分类监管,推动综合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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