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证券法规定设立证券公司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最近3年无重大违
法违规记录,净资产部低于RMB2亿元 3. 证券公司开展经纪,自营业务的要求:1注册资本分为5000万,1亿,5亿;2净资本分为2000
万,5000万,1亿,2亿 4. 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设会员大会,理事会(决策机构),专门委员会,总经理(负责日常事
务,由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任免) 5. 1997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出通知,决定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开办银行间债券交易业
务(包括债券现货交易和债券回购) 6. 2002年6月,商业银行债券柜台市场开始运作,银行间债券市场开始面向社会各类投资者扩展 7. 证券公司申请交易所会员资格报送材料主要包括: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名称,
出资额,持股比例,业务范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的等信息 8. 证券交易所予以受理证券公司申请材料,并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同意接纳为会
员的决定 9. 证券交易所应当设会员代表1名,会员业务联络人1-4名
10. 证券交易所会员应当向证券交易所履行以下定期报告义务:1每月前7个工作日内报送上月统
计表及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2每年4月30日前报送上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和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年度报告材料以及上年度会员交易系统运行情况报告 11. 证券交易所决定接纳或者开除会员应当在决定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备案;决定接纳
或者开除正式会员意外的其他的会员应当在履行有关手续5个工作日之前报中国备案 12. 境外证券经营机构驻华代表处申请成为证券交易所特别会员的条件之一:依法设立满1年,最
近1年无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到主管当局处罚的情形 13. 会员取得席位后可向证券交易所申请1个或1个以上的交易单元,1个或1个以上的标准流速,
1个标准流速为每秒15笔 14. 2004年10月20日,中国结算公司发布通知,“一个自然人,法人可以开立不同类别和用途的
证券账户,对于同类别和用途的证券账户,原则上一个自然人,法人只能开立1个” 15. 证券公司申请开立多个自营账户,每500万元注册资本开立1个证券账户
16. 证券公司开展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每设立1个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开立1个专用证券账户 17. 信托公司每设立1个信托产品开立1个专用证券账户 18. 保险机构投资者每一保险产品开立1个证券账户
19. 证券投资基金每租用1个基金专用交易席位开立1个证券账户 20. 单个企业年金计划最多可开立10个证券账户
21. 证券发行人应该在发行结束后2个交易日内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股份发行登记 22. 1998年4月1日起,上海交易所开始实行全面指定交易制度 23. 2007年,证券公司全面实施“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
24. 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证券买卖申报数量:1债券:1手或其整数倍—上海,10张或其整数倍—深
圳;2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100手或其整数倍—上海,10张或其整数倍—深圳;3债券买断式回购交易:1000手或其整数倍—上海,深圳无此业务 25. 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的单笔申报最大数量:1股票,基金,权证交易:不超过100万股—上海,
深圳;2债券交易:不超过1万手—上海,不超过10万张—深圳;3 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同债券交易;3债券买断式回购交易:不超过5万手—上海,深圳无此业务 26. 2002年开始,国债净价交易净价申报和净价撮合成交,上海公司债券的现货交易也采用净价交
易方法,但是深圳的公司债券的现货交易仍采用全价交易。公式为:应计利息额=债券面值*票面利率/365天*已计息天数 27. 上海证券交易所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A股,债券交易和债券买断式回购交易的申报最小变动
单位为0.01元RMB;基金,权证交易为0.001元RMB;B股交易为0.001USD,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为0.005RMB 28. 深圳交易所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A股、债券、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为0.01RMB,基金交易为
0.001RMB,B股交易为0.01HKD 29. 上海证券交易接受会员竞价交易申报的时间为:9:15—9:25、9:30—11:30、13:00—15:
00;深圳为:9:15—11:30、13:00—15:00. 30. 上海集合竞价交易时间为:9:20—9:25;深圳为:9:20—9;25 、14:57—15:00 31. 涨跌幅价格=前收盘价*(1+/-涨跌幅比例)
32.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连续竞价期间有效竞价范围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3%
33. 上海交易所对买卖无价格涨跌幅的证券在集合竞价阶段的有效申报的规定:1股票申报价
格不高于前收盘价的900%,并且不低于前收盘价的50%;2基金债券交易申报价格最高不高于前收盘价的150%,并且不低于前收盘价格的70%;集合竞价阶段的债权回购交易申报无价格。 34. 上缴所对买卖无价格涨跌幅的证券在连续竞价阶段的有效申报规定:1申报价格不高于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价格的110%,并且不低于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价格的90%,同时不高于上述最高申报价于最低申报价平均数的130%且不低于该平均数的70% 35. 深交所的规定:1股票上市首日开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发行价的900%以内,连续竞价、
收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10%;2债券上市首日开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发行价的上下30%,连续竞价、收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的10%,非上市首日开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前收盘价的上下10%,连续竞价、收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10%;3债券质押式回购非上市首日开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前收盘价的上下100%,连续竞价、收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100% 36. 佣金的收取:证券公司向客户收取的佣金不得高于证券交易金额的3‰,也不得低于代收的证
券交易监管费和证券交易所手续费。A股、证券投资基金每笔交易佣金不足5元的,按5元收取;B股每笔交易佣金不足1USD或5HKD的,按1USD或5HKD收取。交易佣金有变的上报备或备案,备案15天无异议的后实施 37. 过户费:上交所,A股过户费为成交面额的1‰,起点为1元;深交所免收A股过户费。B股,
过户费又称结算费,上海为0.5‰,深交所为0.5‰,但最高不超过500HKD。基金交易目前不收过户费 38. 印花税:1‰,
39. 上交所大宗交易的时间为:9:30—11:30、13:00—15:30,深交所为:9:15—11:30、13:
00—15:30
40. 无涨跌幅证券的大宗交易成交价格,由买卖双方在前收盘价的上下30%或当日已成交的最
高、最低价之间自行协商确定 41. 在上交所进行的证券买卖符合以下条件的,可采用大宗交易方式:1A股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应当
不低于50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300万RMB;2B股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50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30万USD;3基金大宗交易。。不低于300万份,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300万元;4国债及债券回购大宗交易的 。。不低于1万手,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5其他债券。。不低于1000手,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100万 42. 深交所进行的大宗交易必须符合的条件:1A股同上交所。2B股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5万股,或
者交易金额不低于30万HKD。3基金同上交所。4债券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1万张,,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100万RMB。5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部低于1万张,或者不低于100万RMB。6多只A股合计单向买入或买出的交易金额不低于500万元,且其中单制A股的交易数量不低于20万股。7多只基金合计单向。。。。不低于500万元,且其中单只基金的交易数量不低于100万份。8,多只债券合计。。。不低于500万元,且其中单只债券的交易数量不低于1。5万张 43.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之一: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审计结果显示公
司对外担保余额超过1亿元且占净资产的100%以上。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审计结果显示公司违法违规为其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的资金超过2000万或者占净资产的50%以上。3,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每日收盘价均低于每股面值。4,连续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实现的累计成交量低于300万股 44. 在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应当至少在每月钱5个交易日内披露公司为撤销
退市风险警示所 采取 措施及有关工作进展情况 45. 出现无法申报的交易席位数量超过证券交易所已开通席位总数的 10%以上的,或者行情传输中
断的营业部数量超过营业部总数的10%以上的交易情况,证券交易所要临时停市 46. 证券交易所公布相关证券当日买入,卖出金额最大的5价会员营业部:1,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
离值达到+/-7%的各前3只股票 基金。2,日价格振幅达到15%的前3只股票基金。3,日换手率达到20%的前3只股票基金 47. 对于证券交易异常波动的,交易所实行披露:1,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
计达到+/-20%的 。2,ST股票和 *ST股票连续3各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达到 +/-15%的 。3,连续3各 交易日内日均换手率与前5各交易的比值达到30倍,并且股票,封闭式基金连续3个交易日内的累积换手率达到20% 48.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只能委托1各托管人,并且可以更换托管人;每个合格投资者可分别在上
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委托3价境内的证券公司进行证券交易 49. 单个境外投资者通过合格投资者持有一价上市公司股票的,持股比例不得超过该公司股份总数
的10%;所有境外投资者对单个上市公司A股的持股比例综合,不超过该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0% 50. 合格投资者自接到减持通知之日起的5个交易日内予以减持
51. 新股发行中市值配售的比例不到100%,则市值配售与网上定价发行同时进行 52. 2005年1月1日起施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询价制度
53. 新股发行申购:上海为每一单位为1000股,申购数量不少于1000股,最高不超过9999.9万股。
深圳规定,申购单位为500股,不超过999999500股 54. 投资者申购新股:1,T+0日,投资者交足申购款,进行申购委托。2,T+1日,申购资金冻结,
验资及配号。3,摇号抽签,中签处理T+2日。4,T+3日,申购资金解冻,承销商公布中签结果,认购款划付
55. 上交所A股红利派发日程:1,T-5日,申请材料送交日。2,T-3日前,中国结算公司核准答复
日 。3,T-1日前,向证交所提交公告申请日。4,T日,公告刊登日。5,T+3日,权益登记日。6,T+4日,除息日。7,T+8日,发放日 56. 上交所B股现金红利派发日程:1,2,3,4同A股。5,最后交易日为 t+3日。6,权益登记日
为T+6日。7,现金红利发放日为T+11日 57. 上交所A股送股日程安排:1,申请材料送交日T-5日前。2,结算公司核准答复日 T-3日前。
3,向证交所提交公告申请日 T-1日前。4,公告刊登日为T日。5,股权登记日为T+3日 58. 上交所B股送股日程安排:1,2,3,4同A股。5,最后交易日为T+3日。6,股权登记日为T+6
日 59. 召开股东大会的上市公司要提前30天刊登公告,在公告中说明是否要进行网络投票;公司还应
在股权登记日后3日内再次公告股东大会通知 60. 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选举票数超过1亿的应通过现场进行表决
61. 上市开放式基金合同生效后即进入封闭期,封闭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封闭期内基金不受理赎
回 62. 买入上市开放式基金申报数量为100份或其整数倍,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01元 63. 深交所对上市开放式基金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10% . T日买入基金份额自T+1日开始可在深交所卖出或赎回
65. 上证50ETF和深证100ETF的最小申购,赎回单位都为100万份,上证50ETF买卖申报数量为
100份或其整数倍,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01元,10%的涨跌幅 66. 权证存续期慢前5个交易日,权证终止交易,但可以行权
67. 证券交易所在每日开盘前公布每只权证可流通数量、持有权证数量达到或超过可流通数量5%的
持有人名单 68. 权证行权时,标的证券结算价格为行权日前10个交易日标的证券每日收盘价的平均数;权证行
权时,标的股票过户费为股票过户面额的0.05% 69. 可转债“债转股”申报方向为卖出,价格为100元,单位为手,1手为1000元面额 70. 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结束6个月后,方可转换为公司股票 71. 即日买进的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当日T日转换的公司股票可在T+1日卖出
72. 证券公司从事代办股份转让服务业务应具备的条件:1,具备协会会员资格。2,综合类证券公
司运营1年以上。3,最近年度净资产不低于RMB8亿,净资本不低于5亿。4,最近2年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5,设置代办股份转让业务管理部门,至少配备2名优资格从事证券承销业务和证券交易业务的人员。6,具有20家以上的营业部 73. 股份转让公司只能委托1家证券公司办理股份转让,代办的股份转让仅限于股份转让公司在原
交易场所挂牌交易的流通股份,涨跌幅为5% 74. 股份报价转让每笔委托股份数量在3万股以上
75. 从事证券自营业务的证券公司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应达到1亿,净资本不得低于5000万
76. 内幕信息之二:公司的董事、1/3以上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
出售或者报废1次超过该资产的30% 77. 证券公司的证券自营账户应当自开户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报证券交易所备案 78. 证券公司应每月、每半年、每年向中国和交易所报送自营业务情况 79. 交易所邀请会员按月编制库存证券报表,并与此月5日前报送证券交易所
80. 每年6月30日和12月31日过后的30日内,交易所向中国报送各家会员截止到该日的
证券自营业务情况 81. 证券公司从事资产管理业务的资格:1,净资本不低于2亿。2,具有3年以上证券自营、资产
管理或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从业经历的人员不少于5人 82. 设立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净资本不低于3亿,设立非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净资本
不低于5亿 83. 证券公司办理定向资产管理业务,接受单个客户的资产净值不得低于100万;证券公司办理集
合资产管理业务,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单个客户资金不低于5万,非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单个客户的资金数步低于10万 84. 证券公司参与1个集合计划的自有资金,不得超过计划成立规模的5%,并且不得超过2亿;参
与多个集合计划的自有资金总额,不得超过证券公司净资本的15% 85. 证券公司倍批准设立集合资产管理业务的,应当在决定之日起6个月进行推广,并在60
日内完成设立工作并开始投资运作 86. 客户资产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发行总量的10%,1个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计划资产净值的10% 87. 客户资产管理账户注销后,证券公司应当在3个交易日内报证券交易所备案
88. 单个会员管理的多个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由同一托管机构托管的,可以共用1个专用交易单元 . 证券公司应当在每年度结束之日起60个工作日以内,按《试行办法》的规定对集合资产管理计
划的运营情况单独进行年度审计 90.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开始投资运作后,在每月前5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供上月资产
净值;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单独审计意见 91. 证券公司应当在清算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将清算结果报住所地中国排除机构备案 92.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信息披露:管理人、托管人至少每3个月向委托人提供一份准确、完整的资
产管理报告和资产托管报告 93. 集合计划终止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证券公司应当开始清算集合计划资产
94. 证券公司应当在每年度结束之日起60日内,完成资产管理业务合规检查年度报告,并报注册地
中国排除机构备案 95. 证券公司申请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的条件:1,经营证券经纪业务已满3年,且是创新试点类证券
公司。2,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2年内未因违法违规经营受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3,财务状况良好,最近2年各项风险控制指标持续符合规定,最近6个月净资本均在12亿以上。4,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
96. 排除机构收到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向出具是否同意申请人开展融资融券业务试
点的书面意见 97. 融资融券客户的选择标准:要求客户在申请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证券公司所属营业部开设普通
账户并从事交易慢半年以上 98. 融资融券最长期限不超过6个月,融资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金融机构贷款基准
利率 99. 客户只能与1家证券公司坚定融资融券合同,向1家证券公司融入资金和证券 100.客户信用证券账户事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的2级账户
101.证券公司对客户融资融券的额度按现行规定不得超过客户提交保证金的2倍,期限不超过6个
月 102.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的申报数量应当为100股或其整数倍
103.标的证券委股票的应符合条件:1.在交易所上市交易满3个月。2,融资买入标的股票的流通股
本不少于1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5亿元,融券卖出标的的股票流通股本不少于2亿或流通市值不低于8亿。3,股东人数不少于4000人。4,近3个月内均换手率不低于基准指数日均换手率的20%,日均涨跌幅的平均值遇基准指数涨跌幅的平均值得偏离值不超过4个百分点,且波动幅度不超过基准指数波动幅度的500%以上 104.冲抵保证金的有价证券,以市值按下列折算率进行折算:1,上证180指数成分股股票及深证100
指数成分股股票折算率最高步超过70%,其他股票折算率最高步超过65%。2,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折算率最高不超过90%。3,国债折算率最高不超过95%。4,其他上市证券投资基金呢和债券折算率最高不超过80% 105.客户融资买入证券时,融资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50%,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时所使用的保证金不
得超过其保证金可用余额 106.客户维持担保比例不得低于130%,低于130%则客户追加担保物,该期限不得超过2个交易日,
客户追加担保物候的维持担保比例不得低于150% 107.维持担保比例超过300%的,客户可以提取保证金可用余额中的现金或冲抵保证金的有价证券,
但提取后维持担保比例不得低于300% 108.证券公司应当与每个交易日22:00前向交易所报送当日各标的的证券融资买入额,融资还款额,
融资余额,以及融券卖出量、融券偿还量和融券余量等数据 109.单只标的证券的融资余额达到该证券上市可流通市值的25%时,交易所可以在次一日暂停其融资
买入,并向市场公布 110.业务集中度风险的控制:1,对单一客户融资、融券业务规模不得超过净资本的5%;2,接受单
只担保股票的市值不得超过该只股票总市值的20% 111.上交所于1993年12月、深交所于1994年10月开办以国债为主要品种的质押式回购交易 112.自1997年6月起,全国统一同业拆借中心开办国债、性金融债和银行融资券回购业务;
商业银行间的债权回购业务必须通过全国统一同业拆借市场进行,不得在场外进行 113.2002年12月30日和2003年1月3日,上交所和深交所分别推出 企业债券回购交易 114.上交所对债权回购交易集中竞价的申报条件:1,申报单位为手,1000元标准券为1手;2,计
价单位为每百元资金到期年收益;3,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05元或其整数倍;4.申报数量为100手或其整数倍,单笔申报最大数量应当不超过1万手; 深交所最小报价变动为0.01或其整数倍
115.上交所新质押式国债回购交易品种:1天,2天,3天,4天,7天,14天,28天,91天,182
天 9个回购品种;质押式企业债回购交易品种为1天,3天,7天 116.深交所现有质押式国债回购品种有1天,2天,3天,4天,7天,14天,28天,63天,91天,
182天,273天灯11个品种;质押式企业债回购品种有1天,2天,3天,7天 117.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回购期限最短为1天,最长为1年,银行间债券市场回购地期限为7天,
14天,21天,1个月,2个月,3个月,和4个月 7个品种,最长不得超过4个月 118.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回购交易数额最小为债券面额10万元,交易单位为债券面额1万元 119.买断式回购地期限由交易双方确定,单最长不超过91天
120.进行买断式回购,任何一家市场参与者单只券种的待反售债券余额应小于该值债券流通量的
20%,任何一家市场参与者待反售债券总余额应小于其在结算公司托管的自营债券总额的200% 121.国债买断式回购交易的主体限于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以法人名义开立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
(B/D账户) 122.上交所买断式回购地报价方式:1,价格;按每百元面值债券到期购回价(净价)进行申报;2,
融资方申报买入,融券方申报卖出;3,最小报价变动为0.01元;4,申报单位1000手或其整数倍;5,每笔申报限量;净价撮合系统最小1000手,最大50000万手。 单笔交易数量在10000万手以上,可采用大宗交易方式进行 123.履约金=首次结算金额*履约金比率
124.每一机构投资者持有的单一券种买断式回购未到期数量累计不得超过该券种发行量的20% 125.T+1滚动交收使用于我国内地的A股、基金、债券、回购交易等;T+3滚动交收使用于B股;我
国相关实行T+2滚动交收;美国采用T+3 126.结算备付金利息每季度结息亿次,结息日为每季度第三个月的20日;最低结算备付金比例暂定
为20% 127.A股、基金、债券的清算于交收,登记结算公司于T+1日开市前将清算数据发送给每个结算参与
人,结算参与人应收款项由登记结算公司于T+1日开市前划入起资金交收账户;结算参与人备付金账户内余额不足,则结算参与人应当与T+1日17:00前及时补足 128.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T+1日17:00进行T日交易的资金交收
129.上海市场B股交收实行“净额交收”(境内结算参与人)、“逐项交收”(境外结算参与人以
及境内参与人涉及托管银行客户的交易) 130.逐项交收:1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T日24:00前向相关参与人发送交收通知书;2证券公司
参与人最迟需于T+2日 13:00之前、托管银行参与人最迟需于T+3日13:00之前,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发送结算交收指令;3,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T+3日13:00进行最终对盘处理,并在14:00前向结算参与人发送T+3对盘结果文件 131.到期购回金额=购回价格*成交金额/100;购回价格=100+成交年收益率*100*回购天数/360 132.违约金=质押券欠库量等额金额*违约天数
133.权证交收履约保证金最低限额=MAX(上月权证日均买入金额,上月权证单日最高净买入金额)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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