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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安全生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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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公室安全生产规定

为了更好地加强公司的安全管理,增加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更好地维护公司的安全生产,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特规定公司安全管理规定。

1、公司始终以保持办公生产场地的“干净、卫生、整洁、防水、防火”为第一要旨。不准将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带入公司,更不允许在公司内外的任何地方堆放杂物和焚烧废弃物。

2、公司各处的消防栓周围1.5米范围内,不允许堆放任何东西,并留有专用通道。同时,张贴警示标签。

3、公司内部超出服役期限的电器,必须退出使用。暂时不能撤销的,也要把其电源线剪掉或拆除,同时,张贴警示标签。

4、公司内外,不论在任何时候,均要注意用电安全的保护工作。不准擅自改变电源线路,不允许擅自使用超过额定容量的各式电器。

5、电源周围不允许堆放易燃、易爆物品。每个电源要求有合格的安全接地线。

6、公司各部门的主管,为本部门的的第一安全责任人。要在本部门设立兼职安全员。

7、兼职安全员职责:

⑴、每日对用电线路和用电电源进行检查,特别是员工用电设备的安全情况,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坚决杜绝:电源线容量不足、擅自加长生产工具电源线长度,以及插座或线

路老化、破损等现象。

⑵、要在每天上下班时间,通知最后离开办公室的员工,必须关闭计算机、电灯、空调、办公设备等电器的电源;同时也要关闭门窗和水龙头,以防电路受潮短路。

请各部门按照通知精神,切实落实公司安全工作,明确相关责任。对于违反安全管理的行为及后果,公司将视情节轻重,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给予责任人相应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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